当前位置:X小说>都市言情>穿越美国大律师阅读> 第九十九章 会见大卫·梅森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九十九章 会见大卫·梅森

(加更,加更!今天第五更,第99章)

《时代周刊》中关于费恩的报道,就像点燃了火药桶,在当天引起了爆炸性的讨论。

不论是在电视节目、网络、报纸媒体还是人群中,引发了激烈的反应。

大概目前来说,唯一获利的就是《时代周刊》了,当天的那一期已经第三次加印,各个地方都要求进货,进货!

贾德·安德森首先打来感谢的电话,毫无疑问,他老板对他的奖励让他激动不已。

费恩再次在自己的办公室楼下见到了愤怒的抗议人群,他们举着“恶魔的帮凶!”这样的条幅和牌子站在他的办公楼外面的广场上示威和散发传单。

“抱歉……给你造成了这样的影响。”威廉·埃尔金斯站在费恩身边,一同看着楼下抗议示威的人群说道。

费恩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在意这种事情,他平淡的说道。

“就像我前面说过的,熄灭一团难以扑灭的火焰,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它旁边引起一次爆炸。”

威廉苦涩的笑了笑,随着时间的推移,全国各地的埃尔金斯学校都遭到家长的质问和怀疑,他的处境越发艰难。

“走吧,让我们去见见故事的主角,大卫·梅森先生。在开庭之前,我们再看看能找出哪些有利的东西。”费恩拉上百叶窗说道。

……

不知道是不是监狱方面故意的,会见大卫·梅森的房间让费恩感觉到十分的闷热。这让他有些烦躁,在会见室内走来走去。

就在他快要等到不耐烦之际,外面传来了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接着是转动了锁,铁门被打开,吱呀呀的铁栓转动,而后又被关上。

几下脚步声停在费恩身后。

费恩转过身,看到一个年轻人站在自己身后,卷曲的褐色头发因为汗水贴在脑门上,厚重的黑眼圈显得他最近休息的并不是很好,而且他整个人都非常的疲惫和没有精神。

如果说他还有什么值得让人记住的地方,就是他笑起来的时候看起来非常亲切。

没错,他对着费恩笑了一下,虽然这个笑容非常非常的难看,比哭好不了多少。

没有人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还笑的出来,除非他是精神病和傻子。

“上午好,先生。”费恩站的笔体,礼貌的自我介绍道:

“我是费恩·汉米尔顿。”他用眼神指了指放在桌子上摊开的文件:“这是我的全国律师执业资格证明,我是汉米尔顿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我于2007年开始在纽约开始正式执业。”

大卫·梅森看了看身后关上的门,他有些疑惑和迷茫,这个案子对他的精神打击非常大,加上接连不断的警方讯问,他有点迷糊了。

在这之前他以为是另一场讯问。

费恩则是继续对梅森先生说着,不管他这时是否可以听得进去,毕竟这是必须的程序之一:

“你因为五十二项罪名和四百多件行为被起诉(没错,就是这个数字),与你的母亲和你的同事共同性侵埃尔金斯幼儿园的九百多名孩子,以及虐待、使用恶魔仪式恐吓他们。”

大卫·梅森在费恩说着话介绍自己和案子时,慢步走到桌边,拿起了费恩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和埃尔金斯幼儿园校方的委托合同在看,当听到费恩说他被起诉的事项时,愤怒而无力的喊道:

“我没有做过!”

费恩看着眼前这个愤怒的年轻人,他的手紧紧攥着自己的文件,瞪着眼睛看着他。

他压了一下手,用清淡的语气说道:

“这不重要。”费恩走过去拿住文件的一头:“可以还给我吗?这个是原件。”

大卫·梅森有些呆滞的松开手,看着费恩抚平上面的皱痕问道:“什么意思?”

费恩没有马上回答他的话,而是将文件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在房间里面来回走动道:

“意思就是说,这个案子本身,很重要。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控告你犯罪很重要,要证明你有罪也很重要,但是……假设你没有做过这些行为,一点都不重要。检察官必须证明你有罪!”

梅森先生无力的跌坐在椅子上,绝望的看着费恩问:“那你也觉得我做了这些事情吧?”

费恩停住脚步,转过身面对着梅森认真的回答:

“不,我一直认为你是一个合格的老师。”

说着,他对梅森笑了起来。

这个温暖的笑容给了大卫·梅森信心和希望。

于是他第一次在费恩面前露出发自内心的微笑,虽然这个微笑很快被愁眉苦脸取代。

费恩走到梅森对面,拉开椅子坐下,从文件包中掏出笔和笔记本说道:

“我受纽约埃尔金斯学校的雇佣,来为你做刑事辩护,当然,你可以拒绝,自己选择一个熟悉的律师。不过可能就需要你自己出钱了。”

梅森咧了咧嘴,像是要笑,他拿起费恩递过来的授权委托书一边看一边问道:

“你是……一个很好的律师?”

“算是吧……我觉得我还不错。”虽然来到合众国很久,但是费恩还是不太习惯自己夸自己的方式,然而这就是他们的表现之一。

梅森抬起头看了看费恩,他眼前的这位律师看起来很年轻,让他多少有些不太放心:“你为很多我这种罪名的人辩护过吗?”

“没有……”费恩笑着摇了摇头:“这对于你我来说,都是第一次。”

也许是费恩的笑容感染了梅森,也可能是因为他根本就没得选。他没有再考虑许多而是拿起一旁的签字笔在授权委托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大卫·梅森。

费恩将签完字的授权委托书折叠整齐放进公文包里,然后接过梅森手中的签字笔,打开笔记本说道:

“虽然只是例行的,不过,你被捕以后去了哪些地方?”

“没有,就在这里。”梅森说道。

“好吧,那么在讯问你的时候,警察或者FBI或者其他什么的人有没有打你?”

“没有……他们只是在不停的讯问我……一遍又一遍……”

费恩将他们的对话内容写在笔记本上,思考了一下警告他道:

“现在看起来,只有我一个人替你辩护,为你服务。所以,你不要和任何人谈起你的案子,因为现在外面都是想要把你绑在火刑架上烧死的人。如果有人跟你谈你的案子,你应该保持沉默……”

梅森点着头一一记下,等到费恩说完,他有些疑惑的问:“我是第一次进监狱,我想知道,我的室友一直在问我案子的事情,这个是不是正常的情况?”

“我也没有进过监狱,不过我听人说,一般来说室友会好奇问一下。”费恩想了想回答道:“但是不会很深入的打听,除非你自己想说……等等?你是说他一直在问你的案子的情况?”

“是的,有什么不对吗?”

“他叫什么名字?我帮你调查一下他。”

“汤姆,汤姆·杰克逊……”

PS:从理论上来说,刑事辩护中,律师应当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优先假设当事人无罪或者罪轻,这就是“无罪推定”的直接体现。

我国并没有无罪推定原则,而是追求实事求是——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这是因为我国优先考虑“实质正义”而非像海洋法系国家那样的“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既老百姓口中常常喊的:“我要一个公道”。所以在我国,当一个人有罪时,是不可能依靠律师来逃脱审判的。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