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是随意的把钱放进自己的包包里面。
这才一天的时间,洛溪似乎就已经很是得心应手的把别人弄成羊癫疯,然后顺手顺走别人的钱包了。
“我看我们还是别下蛋卖了,你这一手用的挺溜的啊!”魏欢不禁有些嘲笑的说道。
对于洛溪的这种做法,他并不认可,但是也不反对。
毕竟,洛溪下手的人都是一些罪有应得的人!
如果那猥琐大叔不去招惹洛溪,又怎么会给自己惹这么一个大麻烦,结果不但整出羊癫疯来了,还丢了自己的钱包。
“可以啊!”
一听魏欢的话,洛溪立刻来了精神。
“你也觉着这么来钱快是吧,不过下次我们要找一个有钱的人下手,不如,等你去给那个王恩和看病的时候,我也把他弄成羊癫疯怎么样,这样我们就可以顺便……”
“得得得……”魏欢赶紧叫停手舞足蹈的洛溪,自己就是随便说说,这女人居然还当真了,“你可拉倒吧,用你这招发财致富,还不如下蛋卖呢,至少我下蛋也是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啊,你这是纯粹的坑人!”
“切,还劳动成果呢,有本事你别下啊!看不憋死你,这下蛋就和粑粑是一样的,有了感觉你就得下!”
下来公交车,距离两人租住的公寓已经不远了,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斗斗嘴,冲着公寓走去。
回到公寓,换衣服,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一直到晚上,修炼,然后睡觉!
和往日里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只是,洛溪每次去卫生间的时候,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方法,阻止了魏欢的感应。
也就是说魏欢忽然之间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什么都看不到了,但是还能够听到声音。
原来洛溪这丫头还是很介意和魏欢共用一副身体,被一个男人在自己的身体里面看着去卫生间确实挺别扭的。
但是魏欢想说的是,为什么啊,为什么自己就不能阻断洛溪的探视呢?
搞的自己做点什么事情就像被人监视一样!
共情,就是把自己的所见所闻与别人分享。
让另一个人可以感受到自己的所见所闻,以及心中所想。
这是一种神通,也是一种法术!
洛溪可以使用,当然魏欢法力到了也可以使用!
阻断共情,魏欢自然感受不到未接的一切信息。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魏欢从被窝里爬起来就感受到了外面的一缕阳光照耀。
这种睁开眼睛就能看到阳光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还有一点就是,魏欢忽然发现,作为一只母鸡,保留了母鸡下蛋的本能虽然挺烦的,但是总比是一只公鸡要好一些!
毕竟下蛋还可以悄悄的,这要是一只公鸡,一睁眼什么事情都不做,先喔喔喔的打鸣,咳咳,这就搞笑了!
魏欢很是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啊,忽然……
肚子好疼!啊!啊!
忽然下腹传来阵阵的绞痛,感觉就好像有人在自己的小腹猛然捶打了几拳,又或者就好像是吞下了一个孙悟空似的,在里面翻滚。
“洛溪,卧槽,这是什么情况?”
魏欢蜷缩在床上,双手痛苦的捂着肚子,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
好冷啊!
不受控制一般的打了一个寒颤!魏欢赶紧扯过旁边的一床夏凉被裹了起来,不会是中毒了吧!
不对,这种感觉,难道是要去厕所?
仔细感受了一下,也不像是!
只是就在魏欢疑惑的时候,一阵温温热热浓稠液体完全不受控制的往出来涌的感觉。
大姑妈!
不对,大姨妈!
我擦!
魏欢忽然想到了一个极度恐怖的东西!
洛溪白天在咖啡厅里还用那个东西给外国帅哥擦脸,没想到她说的来那个是真的。
只是,女人来那个的时候都会这么痛苦?
果然啊,女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为恐怖的动物啊!
不仅是流血一周不死,而是每个月都要忍受这样的折磨,完事了特么还能生龙活虎!
不仅仅是肚子痛,腰痛,腿痛,膝盖痛,手指甲痛,脚趾甲都跟着痛,全身似乎就没有一个好地方!
手脚冰凉!
“洛溪!”
魏欢试探性的在脑海里喊了一声,没有回应!
“洛溪妹妹?”
“洛溪女神!”
接连喊了几声,居然没有一丝反应。
看来昨天控制身体对于她的法力消耗还是挺大的。
只是,现在要怎么办?
这么一直流血不会死吧!
魏欢强忍着疼痛,似乎有一根筋没有伸直似的,把她的身体强行的弯曲,这么一动,就跟抽筋似的。
好不容易挪动了一下,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还好,洛溪昨晚睡觉前垫上了那个东西,不然今天床上可能就要血流成河了。
只是一直这么个样子也不是办法吧!
不会死人吗?
为什么下了蛋还要来这个东西啊!
“洛溪!”
依旧没有丝毫的动静!
在床上躺了几分钟,那种抽筋似的疼痛缓解了一下,魏欢艰难的从床上爬下来,直到此刻她才发现,自己的脸色有些苍白的吓人。
完蛋了,要是再来上这么几次,非得死过去不可!
裹着一条夏凉被,光着小脚,魏欢走在不算宽敞的公寓里面,洛溪居然不知道去哪里了。
靠,早知道今天就不接受这副身体啊!
洛溪不在!
魏欢一个激灵!
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这岂不就是说,自己可以好好的研究一下这幅身体了。
说实在的化形这么久了,魏欢还真没有好好的研究一下这副身体呢。
至少,对于女人的那个地方,他还真是挺好奇的。
这么一想,心中的那股欲望更加的强烈了。
其实魏欢不了解的是,女人在来那个的时候,那种身体的欲望也是最强烈的时候。
想法一旦在心中形成,就有些挥之不去。
习惯性的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魏欢有些悄悄的来到卫生间门口。
只是,魏欢一下子又愣住了。
他被一个东西给吸引了。
一双鞋子,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双高跟鞋。
洛溪昨天穿出去的那双高跟鞋。
精致小巧,扣人心弦。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脚,在联想到这双鞋子的主人其实就是自己,魏欢的心里居然产生了一种悸动!
脚,是一个非常莫名奇妙的东西。
无论在哪个年代,脚也都是作为一个隐晦的身体部位,甚至可以比较私密的地方。
一个男人只要把弄了一个女孩子的脚,基本上也就可以确定了爱人关系,甚至在爱人之间也不可能那么肆无忌惮!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这双漂亮的脚长在了自己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