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华躲在一个小山丘的灌木里眼睛紧紧的盯着两名持着枪从树林里闪身出来的日军,可是他偏偏就无可奈何!
只因他自己的步枪在昨天夜里打仗时打丢了!
要说武器那就象征着战士的生命,把枪丢了那可就算丢了半条命了。
可是他没有办法啊!
他和小不点是在白天冲过那条河的,当时如果他们两个一起跑那自然是可以跑掉的。
可是丁华并不想跑。
他何尝不明白,现在雷鸣小队密营那是他们这支抗联队伍摆脱流动作战的唯一机会,所以汪明贵肯定会带队伍奔北面来的。
虽然丁华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兵,但是他有牺牲的勇气,所以他坚持留下来牵制日军。
于是小不点自己往北面跑去找援军了,而他则藏在了河北岸伺机接应自己的队伍。
不过,小不点在临走之前却是把自己的双盒子炮给他留下了一支。
小不点还说了,有长有短才好打鬼子。
丁华自然不会拒绝小不点的好意,他也很高兴自己的武器由一长变成了有长有短。
只是情况并不象他所想象的那么简单,他留下了而河南岸的日军却也追过来了。
出乎他意料的是,日军竟然有一条大狼狗!
甚至就在他偷偷观望从北岸过来的日军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那条大狼狗就从他的后面扑了过来!
他想开枪都来不及了,于是他就把自己手中的步枪当成了打狗棒用。
而最终的结果是他给了那只大狼狗一枪托让那只大狼狗掉了腰子,而他的右手腕也被那条大狼狗给咬了一口!
他可没有练过单臂,还是有用左手用步枪的本事。
追过来的日军撵得又急,他仗着自己手中还有小不点给的那支盒子炮便连那支步枪也不要了扭头就跑。
于是,他便被那些日军追得在山林里兜起了圈子。
到了此时,他依然不肯脱离战斗。
丁华真的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兵,老兵该懂的他都懂,不过他也没有什么出彩儿的长处。
但是,他绝不肯离开自己的队伍。
一方面是由于他有着与队伍生死与共的勇气,一方面是因为他不知道如果自己离开了队伍又该到哪里去。
他,早就把队伍当成自己的家了!
尽管这个家不是那种普通意义上的家,而是一个流动的没有一个女人只是一群糙老爷们儿的家!
他就拿着小不点给他的盒子炮和追兵周旋,他想,就算是自己只牵制住了十个八个小鬼子那也是给自己队伍做贡献吧!
所以,他能跑掉的时候也不跑。
眼见着那些日军在山林中找不到自己开始撤了,他却是从那些日军的后屁股那儿又追上去“撩骚儿”了!
追他的日军也真的没有多少人,不过二十来个人罢了。
二十来个人当然不多,可跟老哥一个的他比起来人家那无疑是处于绝对优势的。
更何况人家堂堂大日本皇军视东北抗联为“耗子”,人家如何能够容忍一个“小耗子”的挑战?
那些个日军也品出来了,这个抗联的“小耗子”这是要跟他们耗到底啊!
丁华不肯脱离战斗,那些个日军就更没有脱离战斗的道理了!
于是用东北话讲,丁华和这些个日军就杠(gàng)上了。
敌我双方从白天一直杠到了夜里,夜晚过去在今天那又接着杠!
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英雄,所谓英雄也只是平凡人在关键时刻的挺身而出!
那么,在整个抗日战争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
那些得了勋章的在历史书上写了一笔的固然是英雄,那些运筹帷幄指挥若定的领袖或者将领固然是英雄。
可是,那些在战争中不肯投降的每一个战士
无论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还是那些被当炮灰给“用掉”的新兵,哪怕只有十来岁的娃娃兵,那都是英雄!
再推而广之,每个不甘被日本侵略者奴役的普通民众也是英雄。
哪怕是因为义愤用镰刀割了日本侵略者一刀的普通农民,哪怕在即将被日本侵略者给凌辱之前咬了那日本侵略者一口的普通女子,那都是英雄!
聚沙以成塔,集腋以成裘。
战争之伟力存在于民众之中,这才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抗战是无数个小的大的人物组成的全民族的抗战,所以,反抗者皆为英雄!
丁华追他的日军一直捉迷藏捉到了上午,可这时他忽然发现日军竟然又来援兵了,尽管那援兵好象也不太多。
当他正躲在树林里偷眼观察日军情况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从树林里走出三个人来。
由于隔得太远他看不清,他还以为那三个人也是日本鬼子呢!
可是等到他认出那三个人应当是自己队伍的尖兵的时候,他下意识的一抬头便看到东南方向树林中即将走出来的大部队。
到了此时他想都没想左手的盒子炮冲天上就打了个短点射!
他得示警!
他可是知道那些追杀自己的日军就和自己在同一片山林里。
他枪响了也给自己部队示警了,然后现出行踪的他就开始面临日军的再次追杀了
而现在逃到这里的他就被些日军给围堵在这个小山丘上了。
那些日军不傻已经发现他现在只有一只盒子炮了,所以人家对他那已经开始肆无忌惮了。
一只盒子炮又能打多远?在有效射程上日军的三八大盖那是完胜的。
正因为如此,看着他上了这个小山丘的日军端着步枪就那么堂而皇之的走了过来!
自己开枪吗?
丁华苦笑的摇了摇头。
本来自己就不是用盒子炮的高手,更何况现在右手腕被日本鬼子的狗给咬伤了也使不上劲。
所以现在也只能逃。
丁华缩回了头又往北面看,可这个时候他就看到北面有三名日军也已经端枪走出来了!
南北不行,那就东西!
丁华哈着腰往东面挪,可待到那灌木已不能挡住他的目光的时候,他就看到那东面却也同样有几名士兵端枪向这里走来了。
他又往西,而西面亦如是!
“我艹!这帮狗日的约好了啊这是!”丁华骂道。
他皱了皱眉把右手伸进了自己的右衣兜。
只是他把手伸进兜时却是又骂了一句“这回真是狗日的了!”
他右手被那条大狼狗给咬伤了,那大狼狗那么长的大獠牙应当都咬到他的腕骨上了!
这回他是骂狗,那可不确实是狗日的吗?
丁华忍着痛在自己衣兜里摸了一下,一、二、三、四、五、六,特么的还剩六发子弹。
小不点走的时候着急,随手在自己弹盒里抓了一把就塞给他了。
这事也怪不得小不点,小不点也是着急去搬援兵,他却哪想到丁华死心眼却是和日军杠上了啊!
六发就六发,枪膛里还有十发,打死一个够本打死两个赚一个!
丁华想着把身体往回缩了缩就靠在了身后的一块石头上。
他不可能一个人一支枪四面为敌他也只能打一面,那他也只能打北面过来的这三名日军,至少那三面日军暂时还看不到自己。
这样靠着挺好,丁华想,他知道以自己的左手枪法能打死两名日军那就不错了。
既然自己必死无疑那就死吧,这样靠着省得中枪之后再倒在地上再被摔一下了。
也不知道人中枪之倒在地上时,是子弹打的地方疼还是摔那一下子疼。
这个时候的丁华没有悲壮也没有紧张,不知道怎么的,他却是冒出来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念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