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初春,苏焱命令智、彪、慎三位族长带领两百族人依次对暂时被命名为(新)一号、二号、三号三个部落征战,这是龙部落多年对外征战中苏焱第一次未亲自带队也未加入到队伍中。
苏焱是王,智、彪、缘、慎、松五位族长是苏焱的臣子或者将军,随着龙部落的人口增多,苏焱不可能事无巨细,更应该居中坐镇,将各种事情安排手下去做,若是每件事都亲自去处理,估计苏焱最终是累死的。
像对外征战这种事情,苏焱已经带领各位族长进行过多次,即使苏焱不在,各位族长也能顺利完成任务,事实证明苏焱的结论是对的。
春季第一个月第十天,智、彪、慎三位族长带队出征一号部落,三天后的傍晚顺利归来;第一个月的第十六天出征二号部落,四天后的上午顺利归来;第二十三天出征三号部落,又四天后的中午顺利归来。
没有苏焱参与的三次征战,苏焱的臣子们亦是很好的完成征战任务。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从古至今人类一直都在争斗着,而人类争斗的目标往往都是资源。
粮食是资源,金钱是资源,水是资源,土地是资源,石油是资源,甚至女人或者人口也是资源。
中国古代草原民族屡次向南入侵是为了资源,现代中也多次出现因为石油而发生的区域战争。
龙部落对外征战的目的就是资源,更确切的说是为了人口为了劳动力。
只有充足的劳动力才能做更多的事情,在龙部落中,捕鱼需要人,打猎需要人,驯养动物需要人,种地需要人,开采铜矿冶炼铜矿石也需要人,方方面面都需要人,人少了根本无法同时进行这些项目,延缓龙部落的发展速度。
就好似善良属性的部落和凶恶属性的部落,善良的部落不会主动对其他部落发动战争,一切靠自身发展,虽然速度慢,但是胜在稳定。
凶恶的部落依靠掠夺其他部落的人口和食物快速发展,虽然速度快,但是容易出现意外,使得部落实力大损。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还有一句是“有争斗的地方就会有死伤”。
强大如龙部落在对外征战的时候都会出现人员死伤的情况,更不要说其他的原始人部落,曾经的那个以狼为图腾的食人部落,两次被蛇部落和虎部落击败,部落实力大损,可能狼部落还在苟延残喘,可能狼部落已经覆灭。
今年龙部落出征三个部落时都发生战斗,出征一号部落时有一人重伤数人轻伤,出征二号部落时直接和二号部落大规模交战,最终二号部落所有身高高于四尺的男性族人都被杀死,征伐队自身二人战死三人重伤多人轻伤,只有在出征三号部落时稍好一点,只有几个人受轻伤。
这点损失对总人口已经过两千的龙部落来说还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龙部落不会因为几个族人的死伤就停止对外征战。
今年龙部落三次对外征战结束,二号部落的六十一个成年女性和七十五个未成年人直接强制融入到龙部落中,一号部落和三号部落的三百一十一人暂时被贬为奴隶。
今年的二号部落和去年那个以猪为图腾的三号部落差不多,多数原始人部落都是父系氏族以成年男性族人为主导,女人和孩子只是附庸依附于男人,一旦她们依附的男人死了,为了继续生存下去她们只能选择新的男人依附,这是龙部落能够将她们强制融入到龙部落中的主要原因。
在将二号部落的人们带回来后,龙部落的成年男性族人只要看上某个女人可以直接扛走,不需要在乎对方是否反抗,若是多个人同时看上一个女人,那就以武力决定归属,那些孩子则是跟着母亲走。
往往在选择女人的时候智、彪这些龙部落的高层不会出手,他们的配偶够多了,没有必要和族人们争抢。
去年猪部落的女人们已经完全融入到龙部落中来,在她们加入到龙部落中后她们根本没有反抗,只是任命的每天努力劳作,沉默寡言仿若行尸走肉一般,得益于龙部落里更美好的生活,她们已经展露出真性情,可以和其他族人有说有笑。
今年的三次对外征战结束,龙部落总人口相比于去年再次大步跨域。
去年春季龙部落总人口有一千五百九十二人,奴隶一百五十四人,目前龙部落总人口已经达到两千零五十六人,其中成年男性族人二百七十二人,成年女性族人五百九十五人,男孩五百九十七人,女孩五百五十一人,老人和病残二十五人。
另有奴隶三百一十一人,其中成年男性族人四十八人,成年女性族人一百一十七人,未成年一百四十一人。
最重要的还是成年族人的数量,他们才是龙部落的劳作主力,捕鱼、挖矿、炼铜、制砖、建房、种地,各种劳作主要都是成年人来完成的,未成年人只能在一旁辅助。
征战结束,该忙碌其它的事情了,苏焱集合龙部落大半成年劳动力进行春耕,他们一人拿着一把镢头或者铜锹在龙部落居住地外面的农田中忙着耕田,耕田的方法苏焱简单示范一下,族人们很快学会,将土地耕耘一遍后,又将七百亩麻和一千八百亩粟种下。
数百族人一起努力,仅仅几天时间就将这两千五百亩土地耕种完。
“人多力量大”这句话在什么时候都适用,若是龙部落只有一百成年劳动力,那这两千五百亩土地就够龙部落忙碌了,不但要耕地种下种子,种完后还得定期除草,秋天还得收获,一年里除了忙碌这农田,还剩下多少时间用来做其它事情?
农田已经耕种完毕,接下来还有开采铜矿、冶炼铜矿石、制造水力机械等各种事情需要忙碌,另外苏焱还打算派出一支探索队,再对龙部落居住的这片区域进行细致的探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