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要做的事情,已经暂时告一段落了。
梧桐没有做过多逗留,仔细想想没有什么需要再留下,就干脆再去一趟超级百货大楼补了一趟货。
再之后,前往车站买上车票,然后坐车回去常磐市。
在路上,梧桐先给雪莉那边留了个言,虽然她已经早在一天前离开了黄金市,不过总归要有联系。
对于超凡者的内部大架构,他已经心里有数。
就像一个封建王朝,对外称为超凡王朝,组成这个王朝的实质,是各地盘踞一方的藩王,所谓那天朝,统治力极弱,朝会由各地藩王的代表人员组成。
而他成为了超凡者,则相当于当了一名官员,这官员只是有大有小,但总归是官了,不是那样工农商之类的老百姓一样的外围人员。
一名正式的超凡者,想要在现在这个组织里继续往上爬,如果不是手头上有着大批资源和人马兵力,直接圈定一个地盘山头当藩王,就多要选一个藩王,在他下面效力,养个几年几十年,足够强大了才脱离出去自立。
梧桐现在选择的是先在阳影管理的黄金市分部混,借助着这个组织,他可以做到一些原本在联盟里不敢想也没得想的事情。
在利益方面,每个月领取的是议会上面发放的死工资,议会有钱,而钱,自然是有各地分部一起每月上缴给议会。
目前做为一名正式的超凡者,不过由于级别还很低,一个还在育种期的新人,他只有一个月五千联盟币的固定收入。
说少不少,比他现在一千联盟币的新人护林员收入要好很多。
说多不多,等他老老实实做满一年的新人护林员后,收入就会急速跃至三千联盟币,再满三年,就有五千联盟币,哪怕是熬着时间,收入也会逐渐上涨,这也是很多老护林员想尽办法熬下来的原因之一。
想到这一点,梧桐一边看着列车外面飞速掠过的风景,突然更明白了那个中志为什么挑剔自己。
他要是现在干得太出彩,那大会之后,在他打听来的信息里,实力平平成绩也平平的中志,会不会被上司看在眼里,有心之下,退休时间被迫提前?
就怕对比,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超凡者这边,除开五千的死工资,更重要的是福利,超凡者入驻不同的分部,有着不同的福利,这方面则由各地分部们自己决定,由此形成了各地分部们的竞争关系。
但这个竞争,总体还是良性的。
如果是背叛整个超凡者,当然是会被追杀惩罚,可如果是离开一个分部,去其它的分部,这是被允许的,前分部如果拿不出足够利益留人,也不能太过分的直接威胁其人身安全,但处处下绊子是少不了,其中得失,只能当事人自己取舍。
就梧桐看来,敢直接在西鲁夫总部大厦对面的旁边开着一家科技公司的黄金市分部,那可是寸土寸金的地盘,已经可以肯定这个分部水平不会太低。
现在他也需要先在黄金市分部里呆上一段时间,进一步了解整个超凡者。
再之后,如果有更好的分部可以去,那么梧桐也会人往高处走,只要那个更高处的分部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保下自己,离开黄金市分部也不需要担心麻烦。
列车行驶了大半天,很快到了常磐。
接下来,他直接坐上比雕,在地图上按照两点之间最短直线的一条斜线,飞向石英高原。
回到了石英高原之后,他只做三件事情。
一件是做现在的本职工作,也就是护林员的工作。
一件是在大颚蚁莱伊的身上投入更多关注,帮助它进化。
最后一件事情,则是开始对付那个叫中志的中年人。
至于阳影之前交待下来的那个任务,至少在育种期结束之前,他可以暂时先不参与。
对付中志这件事情,要怎么对付,用什么方式对付,这些都有讲究。
梧桐要对付他,先弄自己自己想要的,这有二。
一是阻止中志继续给自己找麻烦,评低自己在联盟履历里的评分。
二是利用中志,来提升自己在这个小队里的声望,或者提升自己在联盟履历里的评价。
第一件事情是必须要做到的,而第二件目的,则是有是很好,没有也不太影响。
第二件事情,更讲究一个机会,梧桐打听了不少的线索,并没有相应的适合机会。
这种机会,是指比如中志勾结精灵盗猎者,结果被他揭发,然后梧桐立功,中志倒霉,这种事情就很棒。
不过现在找不到类似的可能性的线索,要伪造的话倒是可以,不过没有信得过的人手。
梧桐琢磨着要是时间充足,他大可以一个个的拉扰其他人,然后让中志成了孤家寡人,再之后更是被陷害到千夫所指,也不是太困难的事情。
不过他估摸着自己现在不会在这里呆太久,等这一届石英大会结束之后,他就尝试下提前升级。
现在已经加入了超凡者,可以找机会和阳影沟通一样,自己这边尽快进入护林员的中层,也就更用得上了。
所以中志这个家伙,梧桐觉得和雪莉遇到的那天早上的精灵暴动,很有可能脱不了关系。
他现在要避免再出现类似的意外,现在是育种期的他,并不想额外招惹什么麻烦。
所以,他打算先下手为强,把麻烦给尽快解决掉。
想到这里,梧桐从床上爬起,打开了超凡者的联络器。
梧桐是直接在黄金市分部的论坛里发布了一个任务,虽然有对应的平台,不过他要做的事情并不适合公布上去。
任务很快有人接了下来,不到半小时的时间,毕竟现在是傍晚时分,大多数人都在休息,趁着碎片时间浏览这个像智能手机一样的联络器里的其它交流工具,也属正常。
梧桐和这个人私下加了好友,然后详细聊了任务的事情,很快达成了共识和协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