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州城内逛街,可以选择坐船从街的这头到另外一头,那些供人游玩的船是个小竹筏一般的船。
有一个船夫在船上摇桨,可以坐下一两个客人,清静两人也坐上了这么个小船,在湖中一路荡漾过去,给清静和东方不败划船的是个上了年纪的大爷,正滔滔不绝的跟清静两人介绍着湖州城呢:“鼓角迎秋晚韵长,断虹疏雨间微阳……两位客官,这一趟船荡过去,我们湖州城的美景可是能尽收眼底咧!两位客官,你看那小莲庄……那个名叫嘉业堂……”
大爷讲着讲着,兴致勃勃的开始给清静和东方不败介绍起湖州城内的各种景色。
清静饶有兴致的听着大爷介绍着各种风景,眼里看着美景,心情一下子好了不少,东方不败坐在竹筏最前边,两只脚在湖水中荡来荡去,再用手把湖水溅起,故意弄到清静身上,然后一个人拼命的笑个不停,清静也拿她没办法,真的是对她又气又有趣。
东方不败有可能是心情大好,在这船上朱唇微启,居然唱了起来:“世上只有情难诉……玉茗堂前朝复暮……红烛迎人……俊得江山助……”
清静听的有些痴了,好听至极的声音配上这幅绝世容颜,俨然已经成了这湖上最靓丽的风景线。
此时别说清静了,这湖中划船的船家,来游玩的玩家,两岸边的商家均被这美景引的频频侧目。
中午饭点一到,清静两人岸边随便找了家饭店,船大爷将船划到饭店门口的泊位上一停,然后就在船上蹲着等着清静两人。
这是家当地特色饭店,太湖白鱼、太湖蟹、醉虾……清静玩游戏以来,在游戏中饭店大多都是大鱼大肉的吃,所以这餐饭还真的让他回味无穷。
“改天让清浅也学学这醉虾。”清静看到这好吃的,突然就想到了大厨清浅,自己似乎好久没见到她们几个了,也不知道最近怎么样,这一想到人家的生活职业大厨如此给力,清静又想起了他那卦师职业,自从出了扬州城,再也没用到过。
两人吃饭完后,结账上船,按照船夫大爷的意思,在往前划个几百米,就能回到清静两人一开始上船的地方,这湖州城最特色的环城一条河也算体验完了。
清静和东方不败有些依依不舍的回到了马车行,坐上了马车。
看东方不败那兴奋的样,清静可以感觉到她有多满意,这么一趟下来,清静的心里状态也好了太多,再次抛开了那些扰人清梦的东西。
两人一路聊个不停,在下午四时左右终于到了此次的目的地,嘉兴城!
嘉兴城自古也是个繁荣富庶之地,游戏中也是如此,东倚大海,南倚钱塘江,城市的结构设施跟湖州城倒是很相似,嘉兴城还是游戏中最重要的产粮区之一,是朝廷比较重视的地方。
六扇门和锦衣卫在此驻扎的力量比较充足,清静这个六扇门身份可真的是好久都没用过了。
马车停在嘉兴城中的马车行,下马车后,清静直奔着那醉仙楼而去,醉仙楼是酒楼,也可以住宿。
既然全真七子和江南七怪约在这里,那清静也不乱跑了,先来这里住下再说。
此时的清静两人已经到了醉仙楼,醉仙楼靠着南湖而建,南湖与杭州西湖,南京玄武湖并称江南三大名湖,以“轻烟拂渚,微风欲来”的迷人景色著称于世。
所以,看这情景这醉仙楼的房价也不会便宜!清静这次干脆开口道:“掌柜的,一间上房一晚多少钱。”
清静有了经验都不要两间房了!抱有的目的是能省一点是一点,清静说完这话假装看不到东方不败的眼神。
“现在占起姑奶奶便宜这么轻车熟路的?罢了罢了,也怪自己开了这个头。”东方不败想想也算了,清静这人确实也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这七天就随他了。
这失去武功的七天,东方不败似乎在这段时间内完完全全把自己当作了一个普通女人,卸下了所有的担子、包袱和伪装,这样的感觉其实也挺好。
“50两银子一晚,客官你要住几晚?”醉仙楼掌柜的回答拉回了清静两人飘远的思绪。
清静拿出手指一算,离醉仙楼之约还有三天,那就先住四晚再说吧,反正这价格不贵,多住一天也就多住一天了,住过那些豪华“五星级”的清静,居然已经膨胀到这普通“五星级”50两白银一晚都不贵了。
这人啊,就是被宠坏的。
醉仙楼内的结构跟其他客栈不太一样,吃饭的酒楼这边一栋,过个花园是住宿的那一栋,吃饭这一栋饭桌都放在二楼,一楼是个硕大的戏台,中间一块都空了出来,说是个练功广场都不过分。
醉仙楼的房间比起昨天清静住的那里小了不少,但是比起清静以前住过的客栈来说,那还是大的,房间内小阳台望出去,就能看到南湖的美景。
清静进房间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乖乖的在床边打好了地铺,然后发了条飞鸽传书给晴柔,晴柔作为她们小团队的大姐大,有什么事问她就行,清静本来和她们约好这一星期的势力挑战一起的,但是他现在人在嘉兴,不可能再离开嘉兴跑东跑西的。
“我人在嘉兴,手上接了个任务,这周的势力挑战任务你们就自己做吧。”不过一会儿晴柔就回了飞鸽传书,“我们一个个拼了命才完成那高阶武学的任务,正想在你面前表现一下呢,两个小丫头念叨你好久了,说你也没个声的,嘉兴城吗?我手上也有个嘉兴的任务,既然你也在嘉兴,我这两天也过来看看,估计这任务不容易,还得靠你帮忙。”
晴柔真的就像一个成熟的大姐姐,跟晴川完全就是相反的性格。“好,那就嘉兴城见。”清静秒回了消息,心里还琢磨着:“念叨我为什么不发消息给我?女人的想法就是奇怪。”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