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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错认

萧恩亦是不明所以,拉住沈慕问,沈慕却卖了个关子,神秘兮兮道:“萧伯父,这事你尽管放心,不但不用我们出一文钱,而且还能赚一些回来。”

奈何沈慕不肯多说,萧恩无法,最后也只能满怀疑惑着分别。

之后,沈慕便往墨香书局去,在那里面,见到了忙碌的贾善才等人。

“秦州化州那边已经铺开了吗?”沈慕坐下后问。

“秦州那边已经铺开了,目前是寒山兄在那边,至于化州,倒还没有,主要是目前我们人手有些不够。”贾善才道。

“贾兄,没人你就找啊!”沈慕无奈道。

“你不在,这事我也不好私自做主啊!”贾善才道。

“贾兄,既然我们将报纸这一摊子都交给了你,那就是你全权负责,我呢,只把握大方向,像招人啊、辞退啊什么的,你自己看着办。”沈慕掰着手指头数给他看,“你看啊,我现在手下还有汤包店、醉仙酒,再有州学那边授课的事,一大堆呢,连喝花酒都没时间了,你若是再拿报纸的事来烦我,你说你还有一点人性吗?”

贾善才被沈慕说得面色讪讪,沈慕接着道:“化州呢,你这两天亲自去一趟吧,多带点银子,官府那边好好打点一番,这样以后他们也不至于来为难我们。另外,你作一篇文章登在报纸上,大意是……”

这边沈慕好长一番述说,直把贾善才听得头颅直点,连道高明。

“这时候武朝重文抑武,文人偏爱吟诗作赋、追求风流潇洒,那些附庸风雅之人每每将此当成时代潮流,所以这一次咱们得好好利用这一点。”沈慕徐徐道,“这个奖金呢,咱们可以设高点,头名呢,五百两,后面依次三百两、一百两,那些文人不是标榜清流、视金钱如粪土吗,这次咱们就要用这些粪土砸晕他们!”

这话听在贾善才耳中,颇有种怪异感,很想问一句,你、我不皆是文人吗?哪有这样骂自己的。但从平日言谈举止中他也稍微可以看出一些,沈慕大抵是看不惯这时代的一些文人作风的,附庸风雅、不干实事,却标榜清流、自高自大。这时候提到拿银子砸这些人,他竟诡异地有点想笑。

贾善才是穷苦人家出身,硬是撑着读了些年书,后来一度辍学,拜了个算命先生为师,学了点相面测字、看手相看风水的本事,加上擅于卖弄口舌,虽不说大富大贵,但日子也越发殷实起来。文人不爱钱的说法,对深有体会的他来说,其实是不敢苟同的。

“照沈慕你这样说,那些文人可是跑不掉喽!”贾善才叹息。

之后,贾善才自去忙碌,沈慕喝了些凉茶,歇息好一会后,见着日头渐渐西斜,便牵着马往家走,走没几步,又想到红楼离着很近,便又往红楼拐去。

快到红楼门口的时候,便见到在那红楼门侧的一棵绿阴如盖的大树下,立着两个窈窕身影。

其中一人赫然是绮兰,而另一人竟是安玉清。

绮兰身段颀长,约有一米六八的样子,在这时代已经算是比较高的女性了,而当她和安玉清站在一起的时候,安玉清竟然比她还要略高一些,差不多一米七二七三的样子,如此身高就更加少见了。

在她二人身旁还有辆马车停驻,想来是安玉清刚从外面办完事回来,顺路经过这里,便邀绮兰下楼一见。毕竟红楼乃是烟花之地,安玉清一个千金小姐,还是不方便进入的。

此刻二人面含微笑地站在路边,也不知在说些什么,旁人见了,便也都禁不住往这边窥视几眼,毕竟如此一对绝色双姝站在一起,还是很难得一见的。

然后,当绮兰不经意间抬头的时候,便望向了这边,惊讶地叫了一声,“呀,沈公子!”安玉清便也轻轻转头,接着便看见牵着黑马含笑走来的沈慕。

绮兰巧笑倩兮,调皮地问:“沈公子,别人都是遛狗遛鸟的,你这是在遛马吗?可也真别出心裁,怕不是在变着法的吸引哪家姑娘吧?”

“是啊是啊,绮兰姑娘可真是深知我心。君不见,我不正吸引了两个绝色佳人吗?”沈慕笑嘻嘻道。

绮兰知道这是在说她俩,但却不言,看着旁边的安玉清,看她如何反应。她哪知安玉清早就领教过沈慕的口花花,已经可以做到淡然处之了。

“沈公子,”安玉清淡然道。

“安大小姐。”

沈慕也打了声招呼,目光情不自禁地下移,暗道可惜,如此一双大长腿却紧紧包裹在长裙之中,真是暴殄天物,又想若是架起来,那该是怎样的销魂滋味,啧啧,陷入意淫之中……

冷不防,听到安玉清清冷不满的声音传来,“你贼眉鼠眼的朝哪看呢?”他抬起头,“啊?哦,没什么。”状若无辜地茫然四顾。

安玉清便想走。

这时候,有个声音惊讶着问:“姑娘就是绮兰大家吗?果然是绝色佳人啊!”

绮兰便循声望去,是四个书生,竟然一个都不认识。她秀眉微蹙,道:“妾身正是绮兰,不知公子是……”

“喔,”最前面的一个书生面含笑容道,“在下元世朗。”

“元公子似有些面生,是初到宁州吗?”绮兰问。

“姑娘真是生具一双慧眼,在下从京城而来,昨日方到。”元世朗又一指身后三人道,“这三位乃是我的同窗好友。”

于是又一番介绍,见礼。

然后元世朗等人便将目光投注在安玉清和沈慕的身上,绮兰便介绍道:“这位是安大小姐。”

安玉清便微微弯了腰,施礼道:“安玉清见过四位公子。”

元世朗见了,不由暗赞,这位安大小姐也是沉鱼落雁之姿啊,与绮兰相比,完全不输分毫,确切说,是各有千秋。那绮兰姑娘是温婉得体、体贴贤淑的类型,而这安大小姐则是落落大方,举止有礼中又带着一丝清冷,不卑不亢。

不好一直盯着看,便将目光往旁边移,然后便见元世朗皱眉问:“这位兄台似乎有些面熟啊,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呃……”沈慕微怔,心道,此人从京城而来,难道是上次去京城碰见的?可是印象中并没有此人啊!

面黑……折扇……玩世不恭……

渐渐的,一道人影在脑海中重叠,元世朗忽地兴奋着叫道:“啊,我知道了,兄台是不是前段时日去过京城?”

果然……沈慕心中轻微地响了一下,道:“元兄应该是认错人了,在下前段时日在秦州呢,可无法飞到京城去。”

“不是吗?”元世朗疑惑,“跟在府尹公子白显耀身边的不是你?”

“我也想是我呢,那可是府尹公子啊!”沈慕抱拳,满脸惋惜地问:“对了元兄,你说我若是能抱上这么一条粗大腿,是不是就能在京城横着走了?”

“这……”元世朗还真认真地想了想,答道,“大概能横行几条街吧……”

“才几条街啊!”沈慕表情有些失落。

元世朗便摇头失笑,抱歉道:“大概是当时天太黑了,我认错人了吧!兄台勿怪。”

“不怪不怪……”沈慕大度摆手。

然而在场之人中,却有一人眉头紧皱,使劲盯着沈慕的表情,这人便是安玉清。

当初得了温病好了后,得知沈慕去了秦州谈生意,那时也没在意,但是一去竟月余都没回来,便渐渐生出疑惑,不过是开新店而已,至于要这么久吗?

到后来,有朝廷官员来查赈灾贪污案,到那时,她悚然一惊,因为此事与她干系太大,妹妹被绑架,父母、三叔,甚至还有个丫鬟,都因此惨死。那时她就想过,贪污案事发,会不会与沈慕有关呢?毕竟沈慕当时可与她同在客栈,知道其中的内幕呢!

如此暗中猜测了许久,及至沈慕归来后的轻微试探,见委实没有什么破绽,便一棒子干脆利落地打散了那丝疑虑,也为自己的想法觉得可笑。是啊,对手可是个手握重权的朝廷大员呢,沈慕不过一白丁之身,怎么可能傻到去与之抗衡呢?况且,此事与他关系也不是很大的吧?虽然是被绑架了一次,但是那年有为,其实也是蛮欣赏他的啊!以沈慕那能伸能屈、无耻狡诈的性子,会忍下来也是理所应当的吧!

可是到了此刻,诧然闻听元世朗道在京城见过沈慕,虽然双方也都做了否决,之后便言笑晏晏着交谈,似乎都没将刚才的“错认”放在心上,但不知怎的,安玉清心头那丝原本被一棒子打散的疑虑此时竟有了重聚的迹象,并且迅速生根发芽,萦绕心头,再也难以抹去。

“究竟是他,还是不是他?”尽管觉得自己的念头有些荒诞,可是安玉清总是禁不住自己如此想,心乱如麻、魂不守舍。

然后,某一刻,她便听到一声惊呼,“汝就是沈慕?一夜做出三十首佳作的沈慕?”

“如假包换。”沈慕依旧笑嘻嘻的。

对面四人还是大张着嘴巴,如此玩世不恭放荡不羁的样子,委实与他们心目中彬彬有礼谦谦君子的大才子形象有很大的出入,甚至有些格格不入。

“沈公子还是我们宁州的第一才子呢!”绮兰在旁轻笑道,她见了那四人的神情,觉得很有意思。

虽然有些难以接受,但四人到底还是反应了过来,态度也热络了几分。大才子本就是万中无一,有些行为怪癖,应当也是能理解的吧?

这边的交谈有渐趋热烈之势,元世朗等人便邀请沈慕上楼喝酒,安玉清见此,率先提出告辞。

沈慕也想走,但推拒太过就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了,特别是对方还如此热情的情况下,无奈只得上楼喝了几杯,又吃了几颗花生、几片瓜果,闲聊一会后,这才以家中有事为由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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