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红?”王鸥咀嚼着这个名字,大概猜到了一点李牧的意思,但她没有说出来,而是等着李牧解答。
“对!状元红!”提起自己熟悉的事情,李牧便滔滔不绝了,他又倒了一杯酒,拿起酒杯旋转了一下,透红的酒液在杯中荡漾,道:“本来我是没打算鼓捣这个酒的,但是近日听闻了一些风言风语,有人说灞上酒坊的酒粗鄙,只靠酒劲大吸引一些莽夫,真正的文人雅士是不屑于喝的……我一琢磨,人家说得有道理,文人雅士么,总得喝点不一样的。所以我就在黄酒的基础上,开发了这种新黄酒,为了配合文人雅士的志趣,取名为状元红,投其所好。”
白巧巧和张天爱没听出什么来,她们不懂这些事,王鸥却印证了心中所想。李牧所说的那些‘风言风语’,她也有耳闻。这个消息最初的来源是国子监。
国子监祭酒孔颖达在李牧手上吃了大亏,一直称病在家卧床不起,国子监上下深感耻辱。但他们是一介书生,心中虽有怒意,却敢怒而不敢言。明的来不了,只能来暗的,谁都知道灞上酒坊有李牧的份子,他们便想通过诋毁三杯倒,试图让所有人把灞上酒坊产出的酒视为‘莽夫’酒,最好坏了灞上酒坊的名声,彻底断了李牧的财路。
但在王鸥看来,这都是小儿之举,完全不值得理会。知道李牧这个人后,她便买了灞上酒坊的酒品尝过,酒确实是好酒,就算这些学子再怎么诋毁,恐怕也是无济于事。
她没有想到李牧竟然会较真,还为此特意开发了一种新酒。如此行径,似乎也没成熟哪儿去。但是必须得承认的是,这新酒尝起来,比之普通的黄酒要好很多。与那灞上三杯倒相比,多了几分绵软香甜,加上独一无二的泛红酒色,若拿到市场上去卖,绝对会受欢迎。
李牧取名为‘状元红’,更是神来之笔。皇帝一个月前便颁布旨意,转过年来,要举行登基以来的第一次制科科举。也就是说,在武德年间的第一个状元孙伏伽之后,大唐即将要在贞观年间出现第二个状元了。
此时出现一种酒名为‘状元红’,学子们能不去会买一坛尝尝?
“不知道这种酒,侯爷打算卖多少钱一坛?”
李牧嘿嘿一笑,道:“这酒既然以状元为名,那当然便宜不了。怎么也得比那粗鄙的三杯倒要贵吧,我看,十贯一坛差不多。”
“十贯?”这回不止王鸥,白巧巧和张天爱也都听懂了,李牧竟然想把酒卖到十贯一坛,这是卖酒吗?卖的是金子吧!
王鸥走南闯北做生意这么多年,未见过像李牧这样做生意的,担心他受挫,好心提醒道:“侯爷,那些学子们手里也不都是特别宽裕。就算是门阀世家子弟,这一坛十贯钱的酒,恐怕也是喝不起的。你把价格定这样高,恐怕销量会有所影响。”
李牧摆了摆手,道:“无妨,状元只有一个,酒当然也不是谁都能喝的。我这个人做生意从来都宾至如归,能花这么多钱买这种酒的人,就算他当不成真状元,我也得让当上酒状元。不定价高一点,怎么显得出他酒状元的身份?”说着,李牧笑了笑,道:“不要担心,我有办法卖出去。”
听李牧如此说,王鸥也就不再劝了。若换一个人,王鸥肯定会觉得此人愚蠢至极,但说出这话的人是李牧,她便是另一种想法了,虽然不看好,但是也隐隐觉得李牧恐怕能做到,因为李牧已经做到了很多让人觉得不可能的事情。
提起做生意这个话题,李牧想起了前几日跟白巧巧商量要开一家铺子的事情。李牧虽然做生意,但他的生意,酒坊也好,马场也好,都不是店铺经营的模式,对如何开一家店铺他也不甚了解。而王鸥则是此中的行家,李牧听程咬金说过,王鸥的生意做得很大,长安洛阳都有店面铺子,问问她的意见应该是没错的。
“王家姐姐,前几日巧巧跟我商量,她在家待着烦闷,想要开一家店铺,依你看,现在这长安城中,哪个地段合适?”
王鸥听说白巧巧要开店铺,眉头便微微蹙起,她心里的第一个想法便是,这能行么?
以她与白巧巧接触的几次来看,白巧巧不像是能做得了生意的,一来她太过于喜怒形于色,什么都表现在了脸上,这可是做生意的大忌。再者,她也没有那么多算计,没有害人之心,更无防人之心。而做生意这件事,没有算计是绝对不行的,必要时候,害人的事情也得做,防人之心更是片刻也不能没有。她自己一路走来都如履薄冰,白巧巧么……她是觉得不成。
但李牧问起,她又不能把这些话说出来,犹豫了一下,问道:“不知巧巧妹子打算做什么生意?”
李牧看看白巧巧,白巧巧没说话,她哪会去想这些事,她以为李牧会安排好的,而李牧这几天没闲工夫,也没来得及想,王鸥这一问,到把他给问住了,好半天,才道:“没想好……有没有一种生意,比较轻松不累,赚钱还多的?”
王鸥听到这话,有些哭笑不得。这天底下哪有这等好事,轻松不累还赚钱……琢磨了一下,王鸥委婉道:“要说轻松不累还赚得多,胭脂水粉倒是符合,但是这胭脂水粉啊,买的人比较看重老字号,而且很多调配的秘法,都是各家的不传之秘,忽然之间要做,很难入行……”说到这儿,王鸥话锋一转,道:“其实奴家觉得,巧巧妹子去做买卖多少有些不妥。恐怕会遭到非议,要是巧巧妹子在家闲不住,不如跟我一起打理绸缎铺吧,随便入点份子,奴家分出来一半利润就是。”
李牧赶紧道:“王家姐姐误会了,我现在前有酒坊,后有马场,哪个不是日进斗金。赚的钱都花不完,不需要巧巧赚钱,我让巧巧开这个铺子,主要是为了给她解闷。她是个在家闲不住的,我也觉得整日待着也很无聊,就想给她找点事做。至于什么非议啊,你觉得我会在意么?”
王鸥笑了笑,没有说话。虽然李牧说得的确是事实,但王鸥也不是缺钱的主儿,她的生意一样也是日进斗金,没有什么可羡慕的。而且在她看来,李牧这般年纪,说出这样的话,也不无一点显摆的成分,到底还是少年心性。
“胭脂水粉……”李牧喃喃念叨,忽然想起了一样东西,前世看穿越小说的时候,无论穿越到任何朝代,主角都会拿出来赚第一桶金的必备之物。想到了此物,他心中便有了计较,道:“王家姐姐,若是有一样东西,如水一般,点在身上几滴,便能散发出持久的花香……这样的东西,能卖得出去么?”
这样的东西,王鸥闻所未闻,但她按着李牧的描述想了一下,道:“若是入冬之后还能有花香,自然是会颇得女子喜爱的。只是,有这种东西么?”
“马上就有了。”李牧自信道:“现在没有,但是我可以研究,试着做一下,万一成功了,咱们开店就有卖的东西了,还是独一份的。”
王鸥真是不知道李牧哪里来的自信,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他怎么就觉得自己能做出来呢?她看了眼李牧身边的白巧巧,发现她的眼神中竟然没有一丝的怀疑,更是费解。难不成李牧就是因为说什么白巧巧都相信才喜欢她么?这么愚蠢的理由?
吃过了饭,王鸥便告辞了。她还有很多事情做,而且今日来的目的已经达成,再留下去也没有意义。李牧一直送她到门口,还问她喜欢什么花,王鸥随口说了个牡丹,心里却不认为他真能做得出来。因为这个季节已经没有牡丹花了,只有干花,花季的时候晒干了留着做香囊的。可若李牧要卖香囊,这生意肯定是做不成。长安东西两市,不知道存了多少干花,不值钱的。而且百姓之中,也没有买香囊的习惯,都是买了干花自己做个香囊佩戴,这东西要开个铺子卖,恐怕没人会光顾。
王鸥几度想提醒李牧,但最后还是没说出来。李牧一路顺风顺水,没有过失败,吃点小亏长点记性,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样想着,王鸥脑海里便浮现出了李牧生意做赔了之后懊恼的样子,看着他的时候,更加笑意盈盈。
李牧目送王鸥的马车离开,心里却有点发毛。这位大姐怎么满脸的‘姨母笑’啊,虽说按年龄算,她大了自己十余岁,慈爱些也没什么,可是从王鸥的模样看,这就有点奇怪了。前世那些喜欢‘小鲜肉’妈妈粉,全都是这种笑容。李牧心中惴惴,难道我的‘小鲜肉’气质也跟着一起穿越过来了?
都逃到了唐朝还是逃不过少妇的迷恋,日子真是艰难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