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
周欢依靠在躺椅上看着一本书,同时等着自己的书店开业。他的态度让不远处的伙计有种不祥的预感,有哪家店老板在新店开业时候居然如此不在意?
远处传来轰的一声巨响,将窗户纸震得哗啦啦的响,一旁的店伙计气的骂了一声,但这没有影响到了周欢。
这里本来是一家布店,但因为生意不好,老板经营不善于是一个月前转手给了周欢。周欢处理掉了所有的布匹之后,在这里开了一家书店。
而在书店的附近,则是江湖中鼎鼎有名的霹雳堂京师的分舵。
不过这个分舵没有在京师,而是在距离京师三十里外的一座城镇。
霹雳堂雷家,但这个雷家不是中土的雷家。
帝国建立了三百年,向外扩充了许多,尤其是陈云英的西进更是进一步加速了东西方的交流,无数各种肤色发色的人来到了帝国。
人多了,自然会有组织,在广东哪里,也有一大批外族人组建了一个组织,霹雳堂,他们同时给自己起了一个姓氏雷。
那些蛮夷不懂得中正平和、以柔克刚的道理,认为武功就需要至刚至猛,同时喜欢在出招时候大吼大叫,气势上压倒对方,他们认为天上的雷霆霹雳是最厉害的东西,所以起名为霹雳堂。
霹雳堂组建了一百多年,一直是江湖中二三流的组织,蛮夷中虽有惊艳绝才的高手,但是积累却比不上六大派。
不过这二十多年,他们中间有人研究出了一种厉害的武器,名为霹雳子,扔出去威力很大,加上毒针等东西,能够炸死高手。
现在隔壁的爆裂声就是霹雳子的效果,听到了这个声音周欢微微的叹了一口气。当年在京华时报上连载三分真经的科技篇的时候,周欢虽然没有放出来火药的详细配方,但也提到过最基础的东西,就是古人炼丹所炼制的火药,好好钻研大有作为,但没有想到真正可以应用的火药被一群外国人弄出来了。
不过想一想也是,这个世界最聪明最能干的那批人都在研究着真气,掌控着最强的力量,这些外国人就算是得到了秘籍,但里面的化等段时间是学不透的,那些所谓的天人合一、五行八卦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领悟起来始终有些问题。
所以这些蛮夷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有的的魔改,将本土武功加上他们的宗教、传说和别的东西,以请神之法自成系统,另一种则是借助外物,就像是盔甲利器等一样,也不知道是谁从找到了火药的提纯秘方,将其发扬光大。
周欢在这里开书店有两个原因,第一,离开帝国这么多年,他需要了解一些知识,而看书是最好的选择,不过帝国图书馆等进去借书还书等太麻烦,而且还不能一边吃一边看,也不能一次拿很多书乱七八糟的翻等等,而他现在有钱,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开一家书店,买上许许多多自己喜欢的书看不就是了?
第二,他想要了解一下霹雳堂把火器弄成什么样子,是火药还是炸药,会不会有更好的应用?
百川入海,有容乃大,霹雳门的出现,在周欢看来,并不是坏事。
对了,这个时代的度量衡发生了改变,七十年前,陈云英重新改制,以小时替代了时辰,米、厘米等成为了长度单位,一斤为五百克,一公斤为定量。
“老板,你这样开业,没有周围邻居的热闹,也不在京华时报上刊登广告,生意……”
“没事,我开书店不是为赚钱,当然不会妨碍你赚钱,每个月你提前领一个月的工钱,每天开半天门就可以回家看娃了,这样不是更好。”
店伙计有两个,都是同一条街的二十七八有孩子的寡妇——相较于请那些健壮的男子,周欢觉得她们更需要一份工作,这两个女的心底还不错,人也是非常的勤快,而且接待女客的时候也很方便。
两个女店员不说话了,老板雇佣她们的时候说的很清楚,工钱会提前给,也会很丰厚,但是一定不要多问老板做什么,要什么以及乱出主意。
开业不久之后,一辆马车从书店前经过,一个女孩撩开了车上的布帘,看着书店的标志。
许久之后,蒙着黑纱的女孩才从车上下来,她的脚步很小心,仿佛外面的世界都是猛兽遍地,走的非常的谨慎,就像是一只受伤的小猫。
“不要招呼她,让她自己找书看。”
周欢扫了一眼女孩,这种女子他见过,社交恐惧症或者是肢体接触恐惧症等,简单说就是很怯懦的一个女孩子,再看她的手,上面留有烧伤的痕迹,就知道为什么了。
“店里的书随便看,免费的,旁边有椅子,想看就看。”
周欢的书店里没有什么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笑傲江湖那些闲书——因为周欢觉得不和他的口味,当年写重生赵x敬的大儒死在了战火中之后,实在让人惋惜,亏周欢专门想要保住他呢。
书店里大都是一些工具书、知识书和一些游记类的东西,周欢觉得能在书店里看这些书的人,都是好人。
女孩从书店里拿了两本书之后,来到了柜台前结账,周欢看了一下书名,又看了她掏出来的零散银子,摇了摇头。
“你可以租书,一天十枚铜钱就可以了,这种书你真的看得懂吗?”
这是一部唐门高手写的机械方面的书,里面的东西很深,没有基础是根本看不懂的,价格也很贵。
女孩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如果能看懂,我这里有许多这方面的书,加起来很花钱,你的钱够买多少?还是租回去慢慢看吧,能看懂这种书的人不多,女人更少,你很了不起。”
周欢挥了挥手,让女孩离开,也许是因为他的态度过于的坚决,女孩不敢争论,向着周欢鞠躬之后,转身离开。
说起来,能看懂这种书的人,真的很厉害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