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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迟到的正义

洛水河下游。

冷风幽咽,夜色尚未褪去,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只有朦胧的月色笼罩着昏暗的大地,遥望东方,天际线上的一抹微弱的红光,悄悄浮现。

三三两两的突厥兵坐在营外,有的身负弓箙,他们生着篝火,不时说笑,望着栅栏外宁静的草场,马厩和圈中的牲口,发出一声声低沉的闷叫。

妇人们则是聚在铁盆前,将那些放了血的马剥皮,热腾的血液迅速顺着喉管喷出,肠子、内脏被掏空殆尽,这是突厥妇人在用马肉制作腌肉。

突厥人对马极为热爱,他们信奉自己可以像祖先那般,骑在马背上驰骋,宰割天下,他们也喜食马肉。

在入冬前,他们会早早分割马肉,烟熏火燎后,以马市上换得的青盐腌制,也会将食物塞进马肠,进行煮或蒸,配上马奶酒,这就是一冬的主食。

扎依在哥舒部族,是这些腌制马肉中妇女的老手,亦是洛水河下游这个部群的族老,地位尊崇。

天还未亮,她一早就招呼族中的妇人,开始腌制马肉……

兀地。

一支利箭飞来,从扎依的胸腔穿过,染红了她的毡衣,她来不及呼喊,便倒地不起,身边的那些妇人各个惨叫一声,这才引得营中的突厥兵警觉。

嗖。

但不等他们敲鼓,接着便是迎来一波滂沱箭雨!

这是方黎一行八百骑发出的首攻,为了这次北征,方黎也算拿出了压箱老底。

离突厥部营不远,所有轻骑下马,他们皆束发挽髻,着战袍,穿戴护腿,一膝半跪微弓,一膝竖立紧绷,左手操弓,右手拉弦,再次搭箭,微微抬头。

他们的目标,正是方黎手中长槊所指之地。

老兵在前,新兵在后,这种排列,就是为了打消新兵顾忌。

转瞬之间,已经有五次开合引弓,对面营地中,皮鼓声才渐渐响起,时而顿促。

方黎知道,这是对方在互相报信,但是他并没有急躁,“再放!”

接着,又是五次开合,直到众人一只箭囊中的三十支羽箭射尽,在统领张鹏的一声呼喝中,众人疾速整齐翻身上马,一列轻骑动了,跟随张鹏策马,朝着对方营地奔驰而去。

呼呼呼。

所有骑兵取出缠在腰间的铁爪,在空中抡动起来,铁爪有序盘旋飞舞,最后这些铁爪如同鬼魅般,飞射到了远处的栅栏、营帐顶部。

“喝!”

马鞭声响起,张鹏一众转而调头,那一道道栅栏,朝着两边飞去,留下宽敞的空地。

素白的营帐也在铁爪的狰狞下,一座座,化作碎片,轰然倒塌!

惊魂未定的哥舒部族人,这才知道有敌袭,经过刚刚一波轮番攻击,他们这个小部落的族人、士兵已死亡大半,当即愣住了。

看着身边的亲人死在眼前,他们转悲愤为力量,拿起手边的矛和刀,走出营帐,开始反击。

部中的族老们早已被射杀,等到他们想组织反击,可是却迎来了尖锐的槊锋,根本容不得列队和反抗,方黎带头冲杀在前,他披甲戴胄,瞬间将面前的两人挑飞,来了个透心凉……

身后三队人马疾驰而来,徐轩和司马晃相继跟上,一排排轻骑化作幽灵,与夜色融为一体,乘马持槊冲击。

这些突厥兵开始如纸糊似的,撞之即死,面对这强大的冲击搏杀,他们的短兵、白刃根本就难以发挥作用。

在方黎这些轻骑冲撞之下,接连倒地。

人的血液、马的血液,混合在一起,血腥味更加浓厚……

仅仅半刻钟时间,这场闪电突袭战,毫无悬念地结束了。方黎取得了首战的成功,这个小分部的突厥人,近乎死伤殆尽。

生还的,只是几名幼小的稚子,他们跪倒在地,哭泣着,有的颤颤巍巍,亦是哥舒部的族人,皆在十岁左右,就遭受了这场无妄之灾。

其中,一名年纪稍大的孩童,垂着发髻,双手捧上狼头纛,望着方黎等人。

就在司马晃引弓时,方黎突然道:“不必了,告诉他们,走吧,越远越好……”

司马晃想说什么,半晌才回头,用蹩脚的突厥语说了几句,徐轩接过狼头纛,几名稚子如蒙大赦,这才迅速逃似向北而去。

“我放了他们,是生是死,就让上天裁决吧。”

方黎并非嗜杀之人,他虽为将领,但是若是刚刚射杀了这几名突厥幼子,与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匪寇、突厥兵,又有何异处?

他要的只是攻地,而非攻人,只要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赶尽杀绝,所以放走几名稚子,或许是这次北上,方黎做的唯一一件善举了。

“将士们辛苦了,让大家就地扎营休息,将所有武罡车在四周紧密排布,差人轮守,抓紧时间!”方黎吩咐道。

张鹏招呼一声,所有白城子弟兵开始下马,收拾战场。

“吾等一行从镇中出发,越明山,翻高原,穿过大漠纵地近七百里,仅仅用了不到两天时日,才打赢了这首场战。”徐轩感叹。

司马晃脸上仍旧血迹斑斑,却浑然不觉,“这可是多亏了这些良驹健马,各个都能日夜长途跋涉,一天行数百里不在话下,怎样三郎?我这些时日来,养的马还不错吧?”

众人皆嘁了一声,方黎打趣道:“你的确是个好马倌。”

此时,草原东部天际。

一轮红日,方才徐徐上升,天穹下的营地,变得清晰明朗起来。洛水湍急,河面雾气升腾,映照着潋滟红光。

众人走进营帐。

方黎不禁感叹,“只是可惜了,若是吾等有那三连弩,怕是这场战斗结束的比现在还快,也能省力不少。”

张鹏等人这才提着一桶桶的水进来,开始搭火烧水。

“行了,知道你们见过天子,也不能这么在我面前得意啊。”张鹏早听方黎说起过雁门之行。

在常人眼中,天子如神灵般高不可攀,自从知道方黎三人见过天子,饶是芸娘也晚上追着方黎,问东问西。

“天子是不是生有重瞳?”

“是否身高丈长,浑身发光?”

……

面对诸如此类问题,方黎只能无语回道:“天子与常人一般无异。”

三连弩。

就是方黎一行在雁门之战中,云定兴的私藏,只是那些弩兵当初由李二带领,方黎并没有亲眼目睹,但是也见过三连弩的威力,自然十分眼红这种弩器。

“嘿嘿,我看,三郎是眼红云定兴那几辆武侯战车吧?”司马晃一眼就看出来方黎的想法。

方黎洗了把脸,咂嘴道,“我倒是想,可也就只能想想。”

“再说,没有这三连弩,吾等不也照样北征,这次我就带这白城子弟,将这伙突子打回去!”

“三郎,果如所料,这里的战马数量足足有近两百匹,一部分早在咱们来之前,被那些突子宰杀了,一部分死在了刚才的箭矢下,这些贺兰驹可全是宝贝啊,还有圈里的牛羊,也不少哩……”张鹏眼睛放光,兴奋道。

即使是现在,算上大椒岭的马厩,军营的战马数量还是紧缺,这次北征,方黎还“借”了梁洛仁百匹马,又要了冯端百骑,这才凑够这八百轻骑。

而如今,打下这洛水河下游,第一个哥舒部分营,就缴获了两百匹贺兰驹,而且还有成群牛羊,这不得不说是笔大买卖!

以前的数十年里,漠北一带大隋诸郡,男丁被屠,女子充婢,南下的突厥兵,已经成为中原边境百姓的噩梦,但是现在却完全反了过来。

方黎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他想到了,以前在警队常说的一句话:“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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