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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在内河上

我愣了愣。

“博客有问题?能有什么问题?”

时左才滑动着手机屏幕,直接跳到目录四分之三的地方。

“最明显的地方是这里,从一年半前开始,日记的标题变了。”

我看向手机,果然,此前博客的标题格式都是“喜欢何先生的十万个理由”后面附上当天的日期。而从去年7月6号开始,博客的标题被删去,只单纯地留下了7/6,7/7这种简单的日期。

而日记的内容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再采用##包裹数字的点列式记法,往往是寥寥数句便匆匆作结。

【7/6】

【我和何先生分开了。】

【7/7】

【路过了喜欢吃的炒板栗小摊子。虽然被叮嘱过不能多吃,但是现在可以随便吃也没所谓了。】

【7/8】

【路灯变换着。以前我都会陪着何先生。现在何先生得自己过马路了。像以前一样,跟着过马路的人群一块走。】

【7/9】

【背了两年的背包坏了。没能修好。】

【7/10】

【试着抽了根烟。被呛到了。已经不会抽了。】

【7/11】

【鹤桥施工了。只好从原路回家。虽然近了许多,但沿路交通灯太多了】

时左才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日记的主人和何先生分手的日期是在一年半以前,与何遇摘下订婚戒指的时间正好吻合,最奇怪的是,距离两人分手已经过去了五百天左右,日记还在继续更新……”

“等等!”

我出声打断了他,揶揄道:

“时大侦探,你这也太先入为主了吧?虽然我有说过这个博客是我搜何遇的名字发现的,但是日记上并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证明里面的‘何先生’确实就是何遇的吧?就算像你说的,分手的日期和他摘下婚戒的日期恰好吻合,那也有可能是偶然,更有可能是你记混了……”

时左才淡淡地扫了我一眼,说:

“我确实没有确切地记下何遇摘下婚戒的具体日期,但是记忆是可以通过日记的内容互相印证的。”

他随意地滑动着手指,点进了开头几篇匆匆浏览过的日记。

【喜欢何先生的十万个理由10/11】

【#1122#明天何先生要出差了,为期三天。因为担心我不肯好好吃饭吃药,在家里的冰箱上、衣柜上、床头柜上贴满了各种各样的便签。何先生真是个体贴的男人。】

时左才指着这条,说:

“两年前的10月11日,是北师范和广州联合举行的教师交流会,雏光里有好几个教师都去了北京听课。其中就有何遇。”

我的记忆稍稍复苏了些:

“你这么说,我确实记起来,那时候咱们班还请了隔壁英高的实习老师来代课,人还挺漂亮的……”

时左才又往下翻。

【喜欢何先生的十万个理由3/14】

【#1611#何先生最近都没有回房间睡觉。听他说,是在批改整个年级的摸底考卷,怕孩子们一个寒假下来,把学到的东西都忘干净了。我问他其他数学老师也会这么忙吗,他说不是的。整个年级三名高三数学老师,只有他主动提出了要给学生做摸底考试。我笑话他:孩子们肯定讨厌死你啦,他笑笑不说话。但是,这真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呀!有时候我真的很佩服他的责任心呢……】

看见这一则,我的脸顿时就苦了下来。

“这么说,咱们年级确实只有何遇是这样的……”我以前的班级还曾经因为摸底考试的事给他冠上了“何魔王”的称号。

时左才点点头,又翻回一年半前两人刚分手的部分。

【7/11】

【鹤桥施工了。只好从原路回家。虽然近了许多,但沿路交通灯太多了】

“这则日记是在一年半前,鹤桥就在我们学校南边,从校门走过去不到一公里的地方。”

“我知道!我每天放学都会经过的!”我抢答了一通:

“所以我也知道去年鹤桥那头确实有在修路,折腾了差不多两个多月呢……”

时左才把手机递回来给我,平静地说:

“一个恰好契合的时间点或许可以称之为偶然。但是多个时间点都能够吻合,就足够证明文章里何先生的身份了。”

我沉默了一阵,脑子里想的却不是这个。

“我说才爷……”我咽了咽唾沫:

“我眼睁睁看着你划的手机,那些日志你明明就都只扫了一眼,怎么每篇是什么内容、在哪个地方,你都能记得一清二楚?”

时左才似乎被这个问题问倒了。有些疑惑地抬眼望着我。

“有什么问题吗?”

“你莫不是以为过目不忘是人人都有的特异功能吧?”我抽了抽嘴角。

时左才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思忖良久,犹豫着说:

“我以为只有你不是。”

我一阵无语。人比人气死人,我决定放弃自取其辱。

“回到正题,你说这个博客有问题,那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我已经说了,距离他们分手,已经过去了将近五百天。”

“然后呢?”

“但是日记还在写。”

我又低头瞄了几眼手机,自打一年半前这个女人与何遇分手之后,写下的日记多是些自怨自艾、伤春悲秋的文字,实在没多少趣味,更没什么值得留意的地方。

记录的无非都是些生活中的琐事,处处都透露着失落、悲伤、衰老、孤独等等消极的意象,读久了甚至让人觉得有几分压抑。

“那又怎么样?”

时左才摇摇头,顿了顿,说:

“太长了。”

“哈?”我没听明白。

“这个人伤心的时间太长了。”

“那又怎么样?”我嘟囔着:“每个人的失恋复苏期都不一样,久一点也不奇怪的吧?”

时左才摇摇头:

“不可能,哪怕是罐装可乐,保质期也只有半年;就算是号称永不过期的蜂蜜,放进罐子里摆在超市贩卖,保质期也不会超过一年。”

“但那是爱情啊。”

“爱情只会更短。”时左才斩钉截铁地说。

我有些迷糊了:

“不管怎么说,你说的这些东西,什么乱七八糟的保质期……这些和人失恋的时间压根不搭边吧?”

时左才却没理会我,只自顾自地揉着眉心,说些“太久了”、“太奇怪了”之类的话。

我叹了口气,拍拍他肩膀:

“才才啊,不是我说你……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活得跟机器人似的,满脑子理性的……多愁善感的人分手了,伤心个一年半载的根本不是什么事……”

话未说完,时左才忽然站了起来,开始收拾书包。

“喂,你要干嘛?”

“去网吧。”时左才将书包背起:

“我要把这个博客的主人找出来。”

我愣了愣:“你说啥?”

“我要把这个博客的主人找出来。”时左才机械性地重复了一遍:“我要弄明白,这个人为什么会难过这么久。”

我瞪大了眼睛,惊讶的心情不亚于看见火星撞上了地球,急忙站起身来按住他:

“你你你先冷静一下,这不像你啊?你什么时候也会对这种八卦感兴趣了?”

时左才愣了愣,旋即慢慢地蹙起眉头。

我感觉我像是提到了问题的关键——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心境是在什么时候产生了变化的。

“反正我今晚不能回家……当做消磨时间吧。”

我敢打赌,这家伙是在尝试自我说服。

但我已经拦不住他了。他越过过道,径直往教室门外走,我忽然反应过来:

“喂,阿才,你补考的卷子做完了?”

我咬了咬牙,将桌上一片空白的卷子囫囵塞进书包里。

“你……你等等我,我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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