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的‘我’,到底是谁?”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能清晰地感受到无数的鸡皮疙瘩在我后背炸裂开来。
推理,终究是推理。推理出来的结论,无论再如何自恰,也并不代表那一定就是真相。
令人绝望的一点事实是:现实中的推理常常会有这种从一开始就错了的情况。开头的方向选错了,就是一步错、步步错,盘盘皆输——之后的推论往往也会朝着难以置信的结论靠拢,与真相差之千里。
而此时此刻,我与时左才面对的,似乎正是这一状况。
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个令人毛骨悚然,无比怪诞的念头开始在我内心深处生根,盘旋,挥之不去。
我当然知道那是什么。
如果说,文章中的“我”,并不是“郝淑卿”小姐的话,那还会是谁?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除了日记中不断提及的“何遇”本人,还能是谁?
如果时左才的推论是正确的,那也就意味着……世界上或许从来都不曾存在过那么一位“郝淑卿”小姐。
而当我的思路往这个方向靠拢时,无数零碎的结果也开始朝这个论点靠拢。
“她”对何遇的一切了若指掌,因为写下这个博客的人不是“她”,正是何遇本人——没有人会比自己更加了解自己。
“她”对何遇呈现出一种几近病态的,无条件的痴恋。
“她”对颜色的敏感程度令人在意,日记中多处提到过有关于颜色的描写,但有很多处描写都显得非常怪异——“红色是草莓蛋糕”、“黄色是柠檬汽水”、“蓝色是海里的比目鱼”,不像是正常人类会对某种颜色作出的评价。
“她”的日记里几乎不曾有过当何遇不在时,自己独处的情景描写——因为她根本不存在,何遇看不见的东西,“她”自然也看不见。
“她”只是一个完全由何遇虚构出来的人物,一个活在臆想中的人格,她为什么会存在,为什么会“分手”,我们完全不得而知。
但这都是为什么?
我的脑海中逐渐勾勒出来的,关于“郝淑卿”的画面开始无法抑制地燃烧、扭曲、翻腾。
原本想象中的,恩爱情侣的日常生活,一切一切的,看似甜蜜的画面——
女人在床上醒来,看见出差的男人为自己留下的便签。
女人痛经蜷缩在床,男人为她端来红糖水。
女人抢着要去洗碗,被男人抱进房间……
全都变成了何遇自己一个人自导自演的独角戏。
一想到过去的几年间,何遇曾经与一个臆想中的人格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一人分饰两角,自己和自己对话,一股强烈的反胃感就开始在我体内奔涌,让我感到头晕想吐。
我沉默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鼓起勇气,开口对时左才说:
“你想表达的,就是何遇他其实……是精神分裂……应该说,是多重人格障碍吗?”
时左才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静默了几秒。
“多重人格障碍?”
我愣住了。我看见他眼里疑惑的眼神不似作伪,我愣得更厉害了。
“呃……你不是想表达这个意思吗?”
“我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时左才摇了摇头,又皱起眉头捏了捏下巴:
“不过,这倒是个很有趣的思考方向。你的……脑洞,挺大的。”
“……”
我感到极端尴尬,无语了一阵,急忙开口将自己的推测一一与他说了出来,当然也包括了对于何遇一人分饰两角的推测。
结果时左才听完了以后,还是摇了摇头。
“尽管你的想法很大胆,而且也并非不可能发生。但是在这一个事件里,这种可能性基本是不会存在的,那篇博客里的很多信息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如果‘郝淑卿’真的是何遇的另一个人格的话,那么她考上公务员、成为画师的事情基本就不可能成立了。两人的行动时间有许多重合点,就算何遇是个绘画天才,又能够在教书之余背下冗长的公务员资料应付考试,他也没有分身,不可能在同一时间扮演两名角色。”
听罢时左才的结论,我不免感到有几分失望。
但是在失望之余,我也是暗暗舒了口气。在潜意识里,我也不希望关于“郝淑卿”小姐的一切都是虚构的。这样一来,对她实在太过于残忍了些。
“所以,你一直强调的蹊跷之处,到底是什么?”
时左才交叉握住的手指松开,坐直了身子。
“这就要回到最初的问题了:你觉得我们如何才能确定第一人称叙事者的身份?”
我想了想,说:
“一般来说,所有第一人称的文章,都会在开头的部分做一些简单地自我介绍的吧?”
我想到自己看过的一些第一人称的小说,一般来说,在读完前面几个章节后,读者都能够简单明了地了解到文章里“我”的信息:姓甚名谁,年纪多大,职业是什么,遇到过什么事。因为故事是写给人看的,如果读者并不知道作为主角的“我”到底是什么东西的话,就无法产生代入感。
当然,我也见识过一些作者利用第一人称叙述的模式设下的小小把戏,也许你在看了前面两章都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东西,在第三章忽然看见类似于“今天我照常出来觅食,被这个地盘的主人发现了,他举起拖鞋,愤怒地对我大喊着‘去死吧蟑螂’!”之类的句子,读者方才会幡然醒悟:哦,原来这本书的“我”是一只蟑螂啊!
但无论如何,“我”的身份会被揭示,这是毋庸置疑的。
对我的推论,时左才直截了当地指出了关键之处:
“你所说的情况,和我们所看见的博客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差异。那些文章、小说、故事,写下来是为了让读者看见的……而这个博客里的内容,本来就不打算与读者分享。”
我很快便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正是因为这个博客是写给自己、或者写给何遇看的,所以作者根本不会花费心思来介绍自己,因为对作者而言,这个博客面对的“读者群体”——也就是自己,早就知道了关于第一人称里的“我”的所有信息。
这也就意味着,作者可以通篇都用第一人称来记叙所有的事情,而不需要交代“我”是谁。
“换句话来说。”时左才呼了口气,说出一个让我有些震惊的结论:
“这个博客记叙者的真实身份是谁,是很难直接确认的。”
我瞪大了眼睛:
“可是,你不是说了,何遇不可能是多重人格障碍了吗?如果他没有精分的话,这个博客就只有可能是郝淑卿写的了吧?”
“我只说了他不是多重人格障碍,并没有说这篇博客并不是他写的。”
时左才淡漠地说:
“你有没有考虑过,日志的记叙者中途换人的可能性?”
我沉默了一阵,问:
“这个推论,有什么证据吗?”
“或许……是有的。”
这一次时左才翻找日志的速度很快。他直接翻到一年半前,点开了第一篇没有标题、只有日期的博客。
【7/6】
【我和何先生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