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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柳飘飘

前言:本章会以第一人称写配角,这种写法代入感极强,某种程度上,这个人在这一章会是本书主角,以前我只在番外里看到过这种写法,至于正文,我没看见过,希望大家会喜欢这种尝试。

如果真的不喜欢,跳过这一章,也可以看懂。

――――――――――

我叫柳飘飘,我是一个死人。

我想你们应该不会认识我,虽然我第六章就已经出场,但是可怜的我连名字都没有,该死的宝宝,两只手就是你对我的称呼?

这叫我怎么能忍?于是我托梦给作者,你必须重新仔仔细细的把我塑造一番,否则我就每晚都带着那三尺长的舌头去看望你!

宝宝当场就怂了,这不,我现在就华丽丽的出场了。

柳飘飘!我就问你们这个名字霸不霸气?

六岁那年,我妈死了,死于一场车祸,因为我去马路中间捡我心爱的皮球,她为了救我,被车撞死了,这只是一场意外啊!可是爸爸他恨我,他说是我害死妈妈的,他每天都要打我,我的身上没有一块好肉了。

这叫我怎么能忍?于是我把家里的老鼠药放在了爸爸的酒里,亲自递到了他的手中!

醉鬼当场就怂了,昏迷不醒,这不,他现在再也不能骂我了,因为他已经成了一个哑巴,我就问你们被人欺负了是不是要狠狠的还击?

十岁那年,爸爸也死了,因为他看了我的日记,他用惊恐的眼光看着我,接着出去被车撞死了,死了也好,那样妈妈就不会孤单了对不对?可是细心的姑姑发现了一丝端倪,她要抢我的日记本,甚至还扬起手想要打我!

这叫我怎么能忍?于是我拿起桌子上的剪刀对着她连捅三次!

贱人当场就怂了,软软的倒了下去,这不,她再也不能抢我的日记本了,因为我被亲戚们送到了孤儿院,我就问你们对于这种想要窥视自己隐私的人是不是要毫不留情?

十二岁那年,我在孤儿院的暗恋对象――隔壁十三岁的帅哥哥竟然拉着另外一个女孩的手,还和她有说有笑的吃同一个冰淇淋,难道这是在向我示威?

这叫我怎么能忍?于是我冲上前去就把她给扒光了,接着用我那一寸长的指甲划花了她的脸!

狐狸精当场就怂了,哇哇大哭,没过多久她就被人领养了,这不,帅哥哥以后就只能跟我牵手了,我就问你们爱情是不是应该像我这样守护?

十八岁那年,我成年了,出落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可是帅哥哥竟然长残了,生得肥头大耳,猪肚象腿,他竟然还想牵着我的手和我逛街?

这叫我怎么能忍?于是在一个深夜,我趁他睡着之后悄悄把水果刀对着他的脖子剁了下去!

丑八怪当场就怂了,鲜血喷了我一身,这不,以后我就又可以去追寻我想要的爱情了,我就问你们我对感情的处理是不是当机立断?

猩红的鲜血溅了我一身,看了看我身上的花棉袄,明天怎么出去见人呀,我得去洗个澡,话说明天去见谁呢?

隔壁老陈?

嗯,我早就发现他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对劲了,想着我不禁全身燥热起来:这正是我需要的爱情吖!

万万没想到,浴室的门口竟然有一块肥皂!

难道丑八怪是想和谁玩捡肥皂的游戏?不过这也不重要了,我踩到了肥皂脚一滑,竟然直接被晾衣绳给绞死了。

好在我所生活的这个国家制度完善,没有让我曝尸荒野,我被安葬在了文当山的一座公墓之中。

慢慢的,我的魂魄开始慢慢聚拢,我有了些许的意识,这时候我明白我肯定是死了。

我开始慌了,我做了这么多坏事,一定会下地狱的呀!就算侥幸让我投胎,最多也就是做个畜牲!

这叫我怎么能忍?地府我是肯定不会去的,魂飞魄散也不会去的。

那我应该做什么呢?

对,我是有执念的,隔壁老陈就是我的执念,我要去找他。

可是我的记忆残缺了,我不记得老陈住哪了。

于是我只好到处飘啊飘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飘到了一个看起来颇为漂亮的房子门外,闻到了元宝蜡烛的味道。

香,真香!

我想起来了,原来明天就是七月半,这户人家肯定是准备这些东西祭祖的。

可是我想吃啊,像我这样的坏人,没有人会记得,说来真是羞耻,我好久没吃饱了。

等明天他们祭祖的时候再吃?

不行!

地府那些老东西全是饿死鬼投胎,我抢不过,也打不过。

那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只是一个新鬼,法力很低,我必须先观察观察,如果这房子里有高人,我只好马上撤退。

太好了!

原来这栋房子里只有五个半大的毛孩子,吓唬他们还不是手到擒来?

学谁呢?

山村老尸?

咒怨?

不行,那不是我的风格,我可是长发披肩的呀!

嗯,还是贞子吧。

只要我慢慢的爬过去,他们……

哇哈哈,我要高潮了,好开心。

我隐藏身形,悄悄的躲到了桌子下面。

嗯?

几个小屁孩玩得兴高采烈,竟然没人看桌子下面?

这叫我怎么能忍?我必须提醒他们,于是我悄悄的摸了摸其中一个人的膝盖。

嗯?

没有反应?这不科学啊?什么情况?

好吧,我又伸出另外一只手,摸了另外一个人的膝盖。

嗯!!??

还是没有反应?

我懵逼了。

这是一群什么样的孩子?

他们没有触觉的吗?

看来必须要来点刺激的,我又慢慢的把手往上移了移……

好吧,我快绝望了。

完全没人鸟我!

必须下狠手。

我的两只手同时伸向了他们的要害。

好耶!他们终于发现我了!

其中一个人立刻就把桌子掀翻了,接着满屋人开始发疯般的大叫。

我很满意,我的目的达到了,接下来我就可以威胁他们,马上喂饱我。

下一秒,我就呆住了。

因为我只看见了两只手臂,两只穿着花棉袄的手臂。

这是我的手啊,我的身体呢?

我尼玛!我的身体不见了!

这时候我发现身后有一股强大无比的吸力在拉扯我,回头一看,擦了个擦,身后竟然在下雪!

这可真是吓得我想入非非,小鹿乱撞,春心荡漾……

然后我又看到了自己的身体,原来我只有手臂在房间里,身体在这个莫名其妙的雪夜里。

不行,我必须要回去,我是鬼,我有法力的,我要爬出去!

不要啊!

好狠呐,这个长得像女人般漂亮的小哥哥好狠呐!

操起一把椅子死命的砸中了我的手。

虽然我不怕疼,可是我会条件反射啊,下意识的,我就往后缩了缩。

完了。

身后的吸力越来越强,眼看着我就要被吸入雪夜之中。

情急之下,我的指甲暴涨三寸,终于勉强勾住了房间通道的一丝丝缝隙。

呼……

好险,好险。

接着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不对,我不吃奶,我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慢慢的往上爬。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爬出去了,我又回到了房间里。

我要报复,我要狠狠的报复!

可是那五个小屁孩却不见了。

看了看房门外,我怔住了。

在下雪?又再下雪?

到底是要闹哪样?还能不能愉快的吓唬人了?

我很怕,我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难道是地狱?

我要被永远的困在这里了吗?

那五个小屁孩绝逼不是普通人,尤其是那个漂亮的,心狠手辣,非常人!

我错了啊,我不应该来找你们的呀,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

嗯?

房间里竟然出现了一个漩涡,有一双脚迈了出来。

是谁?竟然可以自由穿梭时空?

好恐怖的存在!

我要逃走!

啊?

房门外竟然恢复了原样?

于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离开了这个诡异莫名的鬼屋。

呃,是房屋。

………………

这次我真的怕了,我要离开那个地方,越远越好,于是我又开始了游荡生涯。

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是六天,也可能是七天,我来到了一个普通的老小区。

好熟悉啊。

这里是什么地方?

熟悉的花坛。

熟悉的楼梯。

熟悉的……

嗯?

原来这里是我家啊。

我从窗户外头飘了进去。

丑八怪死了,我也死了,两条人命,这房间一般人也不敢住,就这么闲置着。

到处逛了逛,最后来到了卫生间。

嗤…嗤……

我的身体忽然冒出了阵阵青烟。

怎么回事?

晾衣绳?那是杀死我的凶器!

我不能靠近!我连忙逃了出来。

原来做鬼这么惨吗?我究竟该怎么办?

投胎?不行!

我是有执念的鬼。

执念?回家?隔壁老陈?

哇哈哈,我终于找到隔壁老陈了!

仔细想了想,我已经死了,用这副模样去找老陈,估计他可能会吓死,毕竟他年纪也不小了。

这时候我看见了小区布告板上一则小广告,上面配图的女人虽然不太漂亮,但我喜欢,尤其是她白皙的面颊,给我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就她吧,如果太漂亮,怕老陈不敢出手呀。

于是我稍微施展了一点小幻术,变成了女人的模样。

老陈,我来了,今晚,只属于你和我,让我们上演一出顶级大片――人鬼情未了。

咚咚咚……

我敲开了老陈家的门。

“又来客人了,你先坐会,我去开门。”老小区,隔音效果不太好,我听见老陈在里头跟别人说话。

不对啊,老陈好像是一个人住的?不管了,两个人也不是不能接受。

我的经验很丰富。

我的资本很雄厚。

不过当房门打开的那一刹那,我马上就连肠子都悔青了。

因为我发现客厅里坐着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长得像女人般漂亮的男人。

一个用椅子砸我手的男人!!

啊!

我要逃走。

――――――

PS:呃呃,大家现在应该还没看太懂,所以也不要急着发表意见,三章之后,自然就明白了。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超级用心看书的书友已经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写了接近十万字,大伙儿也知道,我的推理都是有迹可循的。

另外,我没有水字数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

这章340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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