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个月时间内,已经发生了四起谋杀,警方却连靠谱的嫌疑人都没有,但是,就此否认警方的努力也是不正确的。
在后两起谋杀案中,有一些重要的发现,让苏格兰场侦探们对罪犯有了更多的了解,综合四起谋杀,更是让警局推断出了案犯作案的现场行为模式。
首先,在处理第三起凶案现场收集的物证时,细心的鉴证技术人员,发现了一根特殊的金色长发,这根长发比第3位死者的头发,显得颜色更深,技术人员怀疑不属于死者,最后经过鉴定而被确认为金色假发,而死者家中的物品中,没有发现类似假发存在;
另外,在对后面两位死者进行验尸后,法医都发现她们的背部,有明显的挤压淤痕,现场被褥上,也发现白色棉质絮状物残留,怀疑为白色毛巾或浴巾。
此时的警方内部卷宗上,在一次案情分析会上,纳尔森总警司是这样描述罪犯如何作案的:
“罪犯极其细心、大胆和残忍,作案时间大约是凌晨1点到5点,她戴着金色假发进行伪装,然后用钥匙开门,光明正大的进入受害者住宅,她手上戴着手套,进入房间后又戴上脚套,然后直奔卧室,用氯仿捂住熟睡的受害者口鼻,将其麻醉昏迷。
为了防止受害者下意识挣扎时,可能造成的抓伤,又小心的将昏迷的受害者翻至面部向下,在受害者的后背,铺上白色棉织浴巾,然后单膝跪坐其上,用塑料口袋罩住受害者头部后收紧,直至其窒息死亡。
之后,凶手将受害者翻过身来,给其整理面部和进行化妆,涂上口红和指甲,剪掉死者的一缕头发,当成战利品收藏,清理床铺上的痕迹,收集好各种作案工具后离开房间。”
卷宗内对上述推断是有详细分析解释的,比如说,一个重点词汇是代表女性的“她”。
罪犯在作案过程中,使用麻醉药、无性侵痕迹、给死者化妆、细心处理手套脚套等等,所有这些细节证据,都支持罪犯是女性的推断。
判断罪犯带有手套和脚套,是因为在所有案件的现场,鉴证的技术人员,都没发现任何重复的指纹和鞋印。
至于为什么,前2位死者背部没有发现淤痕,法医认为是季节变化的因素导致的。
那两起案子的案发时间是寒冷的冬季,有死者床铺上的棉被,和罪犯冬季厚实衣服的阻隔,凶手甚至可以骑坐,而不是跪坐于受害者身上,这样受力面积大,又有足够的缓冲,受害者背部就不会有明显淤痕。
而现在是夏季,凶手在前往受害者住宅时,为了不引起路人的特别注意,一定是穿着夏季服饰。
在使用塑料头套使死者窒息时,其下垂的小腿部位,可能会被受害者呼吸困难时,无意识的挣扎抓到,就是为了避免这一点可能,所以,凶手选择了跪坐的姿势,因而造成了背部淤痕。
在犯罪现场发现金色假发,证明罪犯是经过伪装后进入死者房间,甚至伪装的不止是假发,她可能还会模仿穿戴受害者的衣着服饰。
这种判断是对警方继续调查工作的重击。因为,即使凶手是女性的推断是正确的,可金色假发,再加上英国女性常用的面纱,伦敦雾霾造成的戴口罩等习惯,除非现场抓住罪犯,否则,也许将永远没有,能形容凶手面貌的目击者。
分析中还有一点,就是罪犯持有受害者“钥匙”的判断,其实这是一直困惑苏格兰场侦探们的一个关键要素,罪犯到底是如何无声无息进入受害者家里的。
在前3起案件后,警方其实一直也没有确认罪犯拥有钥匙的事实,唯一能排除的可能,就是使用死者的备用钥匙,因为在遇害者家门口附近,都没有发现藏有备用钥匙的痕迹。
有些调查人员认为:罪犯并没有死者的钥匙,身为女性,她很容易让受害者主动打开房门,然后再偷袭死者;
或者即使凶犯是男性,带个猫或狗的宠物,或者说是新搬来的邻居,进行礼貌拜访等等方式,都可以有效降低受害者的警戒心,同样可以骗开房门。
但是第四位受害者的案情时间线,却完全推翻了这一判断,案发当日,为了庆祝一位同事的订婚,索尼娅小姐下班后,和大家一起去酒吧玩,唱歌、跳舞、喝酒,放纵狂欢后很多人都喝多了。
索尼娅小姐醉酒反应尤其严重,深夜12点多,两位同事将近乎人事不省的她送回公寓,照顾她到床上入睡后才离开。
次日早晨8点,送她回家的其中一位同事,睡醒后才发现,同样喝得不少的她,把索尼娅的钥匙也带回家了,好在她和索尼娅都住在同一公寓楼,于是她下楼来到索尼娅家,但是这时候,悲剧已经发生了。
酒吧的服务员和其它同事们,都证明索尼娅小姐喝了很多酒,也能证明3人离开酒吧的时间,警方又找到了载过她们的出租司机,确定3人到达公寓楼的时间,就已经超过12点了。
法医判定死亡时间是凌晨2点到4点,体内残留的酒精浓度,也验证了索尼娅死亡时处于深度醉酒。
于是,凶手通过某种方式,骗开受害人房门的说法就不攻自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估计还没有这么高超的骗术,能于深夜把宿醉的索尼娅骗起床来,用力敲门或者大声喊叫?估计全楼人都被吵醒,索尼娅也一定是最后一个醒过来的。
所以一定是“钥匙”,致命的钥匙,凶手拥有受害者的钥匙,另外具有说服力的一点是,虽然罪犯选择的几位受害人居住的,都是没有门房值夜的普通公寓,而不是乔治那种豪华公寓,但是,她一样要克服楼门锁的阻碍。
四起谋杀的楼门锁经过检查,在案发时都处于完好状态,如果凶手是跟着房客混进公寓的,就很难解释另一个问题,警方至今都找不到任何一名靠谱的目击者,而且作案时间是深夜,跟着住客混进公寓的概率,就更是微乎其微了。
于是,原本就在调查钥匙的侦探小组,又被大大加强了,目标是诸如前夫、前男友们、锁匠、房东、中介租房机构等等,一切可能拥有死者备用钥匙的人,但是,真实情况反而更复杂了。
把伦敦地图打开就能发现,最初两起案件的住宅,虽然隔了10个街区,但还都是在城市的东部,第三起案件发生在城市中部,还是能用一个稍大的圆兜住的。
可第四起谋杀发生的位置,则大幅度跳出了这个范围,它发生在伦敦的另一端-城市西区,这导致警方的调查工作更困难了,也更难锁定凶犯的活动区域。
不过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尽管是一起悲剧,还是有人要感谢这第四起凶案的发生,警方最初锁定的嫌疑人,很多都是因为一些“莫须有”罪名,而被拘押监视的。
比如其中一位非常倒霉的布朗先生,他和3位被害人之间都没有直接联系,警方在调查和审问中,也没找到任何实质证据和他的作案动机。
但他还是被拘押了,仅仅因为在3年内,他曾先后就职于两家住房租赁公司,能够轻松得到第一和第三起发生凶案住宅的钥匙,而为了得到房屋租赁权,他曾多次拜访过第2起凶案的房东,他被警察认为,有得到这个住宅钥匙的机会,于是,布朗先生就被拘押审问2个月,直至第四起凶杀发生后,才被从警局释放。
话说回来,即使这不是乔治前生的21世纪,而是殴打犯人只是日常,依靠一件血衣,就可能让人上绞刑架的50年代。
但是,没有任何真凭实据,只根据警方所谓的合理怀疑,就对多位有嫌疑的人采取电话监听、拘留审问等强制措施和手段,也显得有些过分了。
这也证明警方急切破案的心理,为了破案几乎已经不择手段,他们没有任何退路,因为他们知道,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少了。
果然,在第四起凶杀发生之后仅三天,《金融晨报》头版的一则报道“午夜幽灵”,彻底引爆了整个伦敦城。
这不是说之前的谋杀,都被警方掩盖和封锁了,那也不可能,只是之前的每个案件,都是作为个案被单独报道,警方严密封锁了案件细节,也从来没有宣布,这些案件之间有关联。
真正引爆民众的其实是“午夜幽灵”,她是一位连环杀手,这才是关键。
不身处这个时代,很难理解报纸在都市中的强大影响力,电视媒体方兴未艾,各种报纸和杂志,才是人们接受外部信息的主要渠道,吃早餐或者上班路上阅读报纸,是所有英国先生、小姐的必修课。
不身处这个时代,也很难理解谋杀,尤其是连环杀手对英国人的吸引力,尽管没有了前世名为“福尔摩斯、波罗”等,享誉世界的虚拟侦探,但这个世界中,英国依然是现代推理文学小说的鼻祖,依然有脍炙人口的、独属于这个平行世界的经典虚拟侦探,依然有着无数为之痴迷的侦探迷。
无冕之王们开始发威,“午夜幽灵”在短短几天内,就成为全民热议的社会焦点,其爆发力和话题参与度,完全超过了职业足球联赛。
人们开始恐慌,开始愤怒,开始娱乐,开始狂欢,而处于漩涡中心的苏格兰场,则立即陷入一片人民的汪洋大海中。
潘多拉魔盒一旦被打开,各种魑魅魍魉和妖魔鬼怪,就再也不是苏格兰场能控制住的了。
各家报纸开始长篇累牍的批判苏格兰场,并陆续公布了更多受害人信息;市政府的官员们在向警局表达不满,而转移自己的压力;议员们也向警局施压好蹭个热度,并向选民卖好;
各种妇女解放团体在警局前聚会示威;专案组的探员们,受到记者们的围追堵截而获得更多内幕;凶案现场成为了人们解忧探秘的场所;警局的所有电话被人们打到瘫痪。
其实,这些压力重要也都不重要,社会热点总是来得猛烈,消失的也快速,只要能够破案,一切就会风平浪静,警局也会立马摇身一变成为英雄。
可关键的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实质证据和可锁定的嫌疑人,很多前期追踪的线索,甚至都已经走到了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