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栋房子的距离比较远,又被街道上的树冠挡住,视线的角度很不好,几乎只有在门口的一小块位置,才能看清楚埃里克所在的窗户。
实验完成后,乔治没有急着进入房间,而是就在门口翻看着卷宗等着埃里克过来汇合,他做这次实验的目的,是验证目击证人的证词,在警方的原始笔录中,尼基·尼尔先生第一次接受询问时的描述是:戴着帽子,右手挎包的女性。
但是,当警方再次询问时,他就只确认是女性,其它细节都不能确认了,说离得太远,又只是扫过一眼,那女的就开门进房间了,他以为是房屋主人安娜小姐回家。
尼基·尼尔先生第一次描述中的右手挎包,说明凶手是左手为惯用手的概率很大,如果能确定这一点,对乔治排查凶手可能犯过的凶案,一定会有巨大的帮助。
不过,通过刚才的亲身验证后,乔治感觉尼基·尼尔先生的目击证词很不乐观,他心里其实也在默默吐槽:这个时代的鉴证技术实在太落后了。
在谋杀案现场,技术人员只会找指纹和脚印,所有凶手留下的微量痕迹都检测不出,法医连3、4起死者背部的淤痕,到底是向哪侧用力都不能给出结论,其实这是凶手留下的一个小纰漏,可就是分辨不出。
因为在这两起案件中,凶手必然是单膝跪在死者背部作为发力点,另一脚作为支撑点,否则会重心不稳。
而能判断出死者背部淤痕的受力方向,就能知道哪只脚是支撑点,进而知道凶手的惯用手,因为一条毛巾或浴巾,就全部毁掉了,之后天气又变冷了,第3、4起死者背后的淤痕就成了孤例。
“埃里克,有很多参与此案调查的警察相信,尼基·尼尔先生的第一次询问结果,才是真正正确的,认为他的第一次回答是靠直觉,你怎么看?”乔治看着刚来到他面前的埃里克问道。
“这很难说,距离还是太远了,刚才从窗户向外看时,我觉得视线很不好,角度也比较小,公寓前的大部分区域都被障碍物挡住了,只能看到您在大门口的位置。
而且现在是白天,案发时间则是在深夜,路灯只有街角才有,这里光线会更差,尼基·尼尔先生的视力也不算太好,他是睡觉中起来喝水时,才偶然看到凶手的,这个时候他并没有戴上眼镜,警方之后请他做过实验,同样情况下,他只能看到一个大概轮廓。
最关键的是,死者安娜小姐也是右手挎包,所谓的第一次直觉,完全有可能是尼基·尼尔先生平时看见安娜小姐后,在他心中留下的心理暗示,他混淆了两者的身份,所以我认为没有足够依据,认为凶手是左手为惯用手”,
埃里克没有迟疑,一口气将他的想法说了出来。
“好吧,既然你也这样看,还是先进房间内复查吧”,乔治点着头,表示同意埃里克的看法。
接着又对埃里克吩咐道:“我自己进去看现场就好了,安娜小姐的父母也居住在伦敦,你先去联系一下,看下午或者晚上的时间,能否接受我的拜访”。
“好的,那我先去安排”,埃里克回答道。
进入室内,首先是一个不大的客厅,正对面是厨房,右侧角落是卫生间,没有后门,2楼则是两间卧室和一间书房。
乔治戴上手套,开始逐一的观察和分析,包括照片、鞋子、衣服、化妆品、卫生用品、厨具、图书和房间摆设布置等等,她是勤奋还是懒惰,细心还是马虎,雅致还是庸俗,渐渐的在心中,勾勒出安娜小姐的完整形象。
这样观察后得到的结果,甚至比亲人朋友描述的还要准确,因为在家里,她不会伪装,是真正在做自己。
不过仅仅是房间里现存的信息还不够完整,那些信件、收据、日记等文字资料,基本都被苏格兰场打包带走了,之后还要去补上这部分功课。
转了房子完整一圈之后,乔治又回到公寓的门口,记下现在的时间,闭上眼睛,将自己尽量代入凶手的角度思考,然后模仿着行动:
——轻轻的关上房门,将钥匙放进包里,蹲下身子脱掉鞋子,拿出自制的厚鞋套穿戴在脚面上(既能不留下脚印,又减轻脚步声);
拿出手电筒,手电筒上蒙着纱布,发出淡淡的微光,直接走到楼梯口慢慢上楼梯(凶手一定跟踪监视过安娜小姐,利用她不在家的时间进来过,或者至少去过街道其它房间,因为房型都一样);
两间卧室中选择主卧,慢慢开门到一半,闪身进去,直接走到床前借余光观察死者,收起电筒,取出装氯仿的瓶子和纱布,倒出氯仿捂住受害者口鼻,麻醉只需要几秒钟。
在床上将受害人翻到面部向下,骑坐在身上,拿出塑料头套套住头部,再翻过身来,涂空红和指甲,剪掉一缕头发当战利品,收拾纱布、口红、剪刀等工具,拿出电筒照明,检查一遍床上是否有遗漏,走到楼下,脱掉鞋套穿上鞋子,擦掉门口的痕迹,出门离开。——
等走出房门,乔治再看了下手表,一共用时是8分30秒,所有现场都是这么干净利落,几乎找不到凶手的任何额外行为痕迹,让警犬们也根本无用武之地。
乔治出来时,埃里克正抽着烟和值班警察聊天,他看到乔治出来,忙迎上来说道:“先生,已经和安娜小姐的父亲怀特先生约好时间了,他们下午在博物馆上班,约定的时间是晚上19点”。
“现在还不到15点,那就去苏格兰场吧,你来开车”,乔治和警察点头致意后,边走边说道。
“埃里克,在第3和第4两起凶案中,凶手单膝跪坐在受害者后背,你有什么想法?”在前往苏格兰场的路上,乔治多少还有点沉浸在凶手的思维里,就随意问道。
“先生,这种跪坐姿势,警察或者接受过格斗训练的人都应该能掌握,不过,其它职业的人,其实也有类似行为”,埃里克回答道。
“怎么说,什么职业?”乔治感兴趣的问道。
“我来自南部的一个小镇,我们那的农夫有很多养猪的,您知道,猪不像牛那样听话,有时候死活都不入栏,农夫们就是从背部制服那些猪的,也是单膝跪在猪背部,再用手使劲拽住猪的耳朵,猪就听话了,呵呵”。
埃里克一边开车,一边还用手比划着说道。
“那这么说,我们追捕的杀人凶手,是个养猪的女农场主?”乔治开玩笑道。
“不,不,那些即将要出栏的大猪,都是壮年男子才能制服,这样的女子我可没见过”,埃里克也笑着回答道。
可能对刚才的实验还心有不甘,埃里克又遗憾的说道:“我从小就喜欢观察细节,也许正是这原因,让我成为一名私家侦探,可惜,尼基·尼尔先生年龄大了,否则有个可以让人信服的目击者,我们的破案会容易很多”,
“是啊,没错,说起目击证人,正好你又在开车,我给你讲个故事,”距离到达苏格兰场还要一些时间,乔治说道:
“有一对年轻夫妻,丈夫由于工作原因,要在一个新的小镇生活一段时间,妻子就陪他一起来到了小镇,某天,丈夫上班回家后发现,妻子倒在客厅,头部被人打伤。
丈夫救醒妻子后,发现她神智有些恍惚,医生说她外伤没有大问题,但是精神受到了严重刺激。
她对警察描述:袭击者是一个上门的销售员,个子很高,穿着灰色西服,更多的描述就没有了,感觉警察听后有点应付了事,丈夫就不断追问,警察也丝毫不客气的回了一句,我总不能见到穿灰色西服的就抓起来吧。
丈夫很生气,决心自己报仇,他问妻子,看到伤害她的人能否认得,妻子说可以,于是他开车载着妻子,在小镇里的大街上转,果然,很快妻子看着路边旅店门口的一个人说:“就是他,就是他”,丈夫停下车一看,确实是一个高个子男人,提个包,穿灰色西服。
他拿着扳手,下车跟着这个男子,一直跟到旅社房间里,然后用扳手猛击男子的头,一下、一下、一下再一下。
然后,他回到车里,终于报了仇觉得很畅快,启动汽车后,和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妻子说:“我们换个城市去住,对你康复也有好处,最好是去海边,有阳光有沙滩的”。
他正说着,妻子突然看着路边又说:就是他、就是他,丈夫望向行人道,见到又是一个穿灰色西服的高个男人,他刚刚杀人的手,在方向盘上开始发抖,不知道该说什么。”
讲完这个故事,乔治有些感叹,又有些意味深长的最后总结道:
“目击证人的证词对破案很重要,但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客观证据和我们的专业判断,而不能盲目相信,否则很容易就被它绑架了”。
两人说笑间,时间就过的很快,车开到苏格兰场后,因为距离晚上约好的拜访时间,还要几个小时,乔治让埃里克先回去,定好晚上18点再来接他。
乔治身上的证件,让他畅通无阻的来到四楼,穿行过乱糟糟的大办公区,他直接来到纳尔森总警司的办公室。
房门并没有关,头发有些花白的纳尔森,正埋头在桌面上的文件堆里奋斗。
“咚、咚”,敲了两下后,没有等回答,乔治就走进屋里。
“乔治,你怎么跑来我这里了,这边坐”,纳尔森从办公桌后站起身,把乔治往沙发那带着坐下。
“我已经好久没有去俱乐部了,现在上面催的紧,案子没破压力太大,你喝点什么,威士忌?”纳尔森问道。
“不用了,我今天也是来工作的,你不知道,我已经要求侦探社不接其它案子,全力投入到午夜幽灵上了”。
“你决心真够大的,居然主动往上凑,我们警局很多人现在都躲着这个案子,只有我,一开始就被套住了,现在还被架在火上烤”,纳尔森苦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