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电影届有三大奖,分别是华表、金鸡和百花。
对应在电视剧届,则是飞天、金鹰和白玉兰。
其中华表和飞天都是政~府奖,含金量很高,但是政~治挂帅,关注度一直不高。
百花和金鹰是观众奖,由观众投票选出来的,于是毫无疑问被资本和流量明星给渗透了,变成了水漫金山。
金鸡奖和白玉兰则是专业奖,代表了行业的认可,但金鸡老下双黄蛋,又被百花奖拖累,所以含金量大跌。
白玉兰挂靠在上影节下面,倒是躲过一劫,忙着在商业和艺术之间搞平衡,含金量还是有的。
所以诗曰:金鸡无力飞天难,华表不开百花残,金鹰得了禽流感,绽放唯有白玉兰。
刘思思能凭借《步步惊心》拿到最佳女演员的提名,已经十分难得。
不幸的是,她撞上了《甄嬛传》里的孙丽,《幸福来敲门》里的蒋雯丽,以及《悬崖》里的小宋佳。
想拿奖,难度不是一点点的大。
更不幸的是,周瑾连个提名都没混到。
靠着《步步惊心》提名最佳男演员的是隆力奇,而且对手阵容相当豪华,张家译、黄海博、纹章、江武,都是些实力派。
那啥过后,刘思思小猫一样靠在周瑾肩头,轻声道:“你说我要不要去白玉兰啊,反正都拿不到奖。”
“去啊,当然要去。”
“那你陪我去?”
“恐怕不行,那时候我应该还在拍戏。”
算算时间,上影节是六月下旬举办,那时候《西游降魔篇》才刚刚开拍。
按照周瑾的习惯,他应该留在剧组,和玄奘死磕来着。
而且星爷那种片场暴君的性格,估计也不太愿意他离组。
“可是姐姐不是说,《无人区》也可能会入围上影节吗?你不去走红毯啊?”
周瑾摇摇头,“就算入围了也没我啥事。”
A类电影节其实没有提名这一说,只要入围了主竞赛单元,都有可能获奖。
但周瑾演的那个哑巴儿子,压根就不指望能拿奖,去了也是白搭。
“那我岂不是要跟隆叔一块走红毯?”刘姑娘嘟囔一声,觉得不太能接受。
周瑾反倒很平静,既然都叫叔了,那应该问题不大。
捋捋她的长发,笑道:“你要是能拿奖的话,我就专门请一天假赶过去,坐在台下给你鼓掌。”
刘思思白他一眼,被子蒙过头,“睡觉睡觉,明天还要早起。”
“嗯。”
周瑾伸长胳膊关了灯,刘思思趴在他另一条胳膊上。
黑暗里,她忽然小声道:“英俊,你姐姐是不是不喜欢我啊。”
“没有的事儿,她只是还不了解你,以后就好了。”
“那她要是欺负我,你要帮我。”
周瑾侧过身子,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我也打不过她啊,最多让她只欺负我,少欺负你。”
“嗯,”刘思思应了声,然后很开心地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周瑾反而一点睡意没有,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
他要等到刘思思睡着以后,才能把胳膊抽走,真让她枕一晚上,那这条胳膊也就别要了。
说起来,这房子是他合理合法的家,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一个躺在他身边,一个睡在他隔壁。
这一刻,他是安心,且没有后顾之忧的。
真正需要他去操心的,还是未知的事业。
如果不是因为要拍戏,他还真挺想去一趟上影节。
不是为了拿奖,而是去接触更多的电影人,想要进入官方的视野,这是最好的机会。
而且那边的创投项目也很吸引他,国内难得有这种国际级别的创投会,那些有志于电影的电影人们,一般都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他有有未来几年的经验,指不定就能淘出点宝贝来,就跟捡漏似的。
……
深夜,魔都,灯火辉煌。
虹桥机场外,一个黑西装的微胖男人看着夜色里的魔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三年了,他终于又回到了这里,带着他的梦想重新启程。
三年前,他呕心沥血的处女作被无情封杀,连龙标都没有拿到。
而被他一手挖掘出来的男主角,不仅堕落到去拍偶像剧,而且还被污为票房毒药。
这让他痛心疾首。
三年里,他每晚都在辗转反侧,不断地思考,如果当年他能拍得更好一点,或者向总局妥协一点,这一切是不是会更好。
周瑾——那个有灵气的男主角,会不会有不同的人生境遇。
所以,三年里,他甚至不敢去联系周瑾,只敢埋头苦读。
如今,他不仅学成归来,还在大学里,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战友。
他们互相欣赏,互相鼓励。
一个银色西装、烫着卷发的方脸男人走到他身边,安慰似的拍拍他的肩膀,“毛导,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娱乐圈太过黑暗,但还是有梦想的。”
毛导重重地点头,“毕导,这一次,我不会再退缩了,你也要加油,把你心中的电影拍出来。”
毕导深吸口气,“是啊,我苦学这么多年,连博士学位都拿到了,等的不就是这一天吗?”
两人对视一眼,击了下掌,一起走进了夜色里。
他们将在这座不夜城,开启新的逐梦之旅。
与此同时,帝都,北电校园,两个长发青年坐在长椅之上,喝着啤酒。
陈恩颓废了很久,他曾经拍过一部关于青春的短片,以纪念他死去的爱情。
但现在他不仅丢了青春,也丢了爱情,唯一剩下的就是电影了。
“明天那些人要是还来怎么办啊?”他捏着啤酒瓶罐,有些不安。
身边的同伴比他头发更长,胡须更深,似乎连才华都比他强一点,因此只是无所谓地道:“我们不用理,拍自己的电影就好了。”
他们俩在校园相识,合伙在附近的城中村,拍一部关于驴和房的故事。
但这几天,不断有小混混过来讨要场地费,拍摄的进度一拖再拖,眼看着就没法完工了。
陈恩比较紧张,但身边的同伴只是无所畏惧地蹲在一角,画着自己的分镜头。
“胡乐,我已经快毕业了,我不能再等下去了,”陈恩鼓足了勇气道。
“嗯?”胡乐偏偏头,嘭的一声,一脚将手里的啤酒罐踢进垃圾桶。
陈恩看着路灯下,那只绿色的啤酒罐划出优美的弧线,轻声道:“我写了一个剧本,打算带到上影节看看,也许就有机会拍出来。”
三年前,他有光头哥帮他拉资金,处理剧组,还有一帮很靠谱的朋友,而现在的他几乎是一无所有了。
“好啊,”胡乐似乎对同伴的临阵脱逃毫不在意,“我也有一个剧本,你帮我带去看看,有没有人要的。”
“什么剧本?”
“你看过的,就是那个《金羊毛》,唔,这名字怪了点,那帮家伙不一定识货,换成……爱在樱花盛开时怎么样?”
胡乐说着,忽然就露出孩子般的笑容,似乎想出了一个好名字,于是很开心。
陈恩心里微微一动。
“爱在樱花盛开时,太像爱情片了,可你这剧本一点也不浪漫啊,再换个吧,”陈恩道。
“那,大象席地而坐?这名字一听就很有吸引力。”
“嗯,”陈恩喉头微动,点了点头。
为什么这家伙随口取的名字,都比他苦思出来的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