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满山峰却一点都没有担心,因为花子卓三个人再一次的要了酒水,可是只要了两瓶啤酒了。
在喝起来之后,曹媛也只是给自己倒了一杯,剩下的全都是花子卓和曹春明两个人的,慢悠悠的喝。这明显是有点喝不动了,喝到量了。
果然,没一会的功夫,满山峰就看花子卓将钱包掏出来了,曹春明则是招手喊服务生结账。见此,满山峰直接站起,他一直算计着自己的酒钱。所以花子卓等人还在等人的时候,满山峰已经在吧台直接付钱走人。
他一出了夜巴黎的门口,就朝着侧面而去。在街道斜对面车里的范克勤注意到,满山峰做了个挠头的动作,而后消失在了夜巴黎侧面。
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可能是花子卓等三个人又墨迹了一会,又或者是上个厕所之类的。因此八九分钟后,三个人才从夜巴黎大门走了出来。
曹媛挎着花子卓的胳膊,曹春明脚步有点虚浮,三个人溜溜达达的往停车场的方向走着。就在这个时候,三个人,从道路对面的一辆车里走了下来。
他们没有走夜巴黎的正面,而是径直的先来到了停车场,才往夜巴黎的大门方向走着。正好是和花子卓三个人相向而行。
范克勤微微转头,朝着四周快速观察了一下,很好,没有什么行人。不过这也算是正常现象,毕竟已经半夜了,这不像是后世有钱有闲的人多,夜生活也丰富,到了半夜三更的都有人在大街上的路边摊之类的地方,喝酒吹个牛B啥的。现在这个年头,只有有钱人才能享受一下夜生活。
侧面的满山峰也露了面,他的速度更快一些。跟着好像是说了一句什么,花子卓三个人此时正和董子阳他们几个走个对面,没有几步的距离了。只不过董子阳三个人说说笑笑的状态非常放松,也像是要来夜巴黎玩的样子。是以花子卓三个人没有引起什么警觉。
此时就听身后有人说道:“是花子卓兄弟吗?”
花子卓他们脚步一顿,虽然喝酒了但是距离近啊,听的还是很清楚的。几乎是同时回头往后看。可就在这个时间,刚刚还相互之间有说有笑的董子阳三个人,一躬身嗖的一声就窜了上去。
盛京右手蹦的紧紧的,一拳侧摆便擂在了曹春明的耳根子上。动作连贯,跟身进步的同时,左拳也击落下去,“碰”的一声,再次砸在了已经发蒙的曹春明的脑袋上。连续两下实实在在的重击,直接把曹春明打的双眼上翻,登时便晕迷了过去。
在盛京出手的时候,不分先后的米志坚和董子阳,也同时展开了攻击。米志坚是立掌如刀,一下切在了小个子曹媛的颈动脉上。董子阳呢,往前冲的同时,一个后手直拳,正打在花子卓的后脑上。
反正这三个人都得死,因此他们的出手根本不留什么余地,当场打废了也没什么事。因此别看打的是很致命的后脑,也一点劲都没留。好在花子卓这小子可能是真命大,所以只是被瞬间干晕,还真没出现抽搐之类的脑损伤状况。
几个人全都一击得手,双手往下一捞,直接拖入了旁边的车子和车子之间的空挡当中。随即隐入了黑暗。
范克勤就看见,满山峰快速的也进入其中蹲下了身子,也就几秒钟之后,复又起身的时候,在一辆车子前又鼓捣了一两秒。跟着就把一辆车门拉开。而后又快速的跑到了另一个空隙当中,蹲下身子,没几秒钟后,再次拉开了一辆车子的门。
跟着,几个人很快就将晕死过去的花子卓三个人拽到了车上。就在这个时候,备用车辆已经启动,并且离开了路边的停车位。显然,是金曼玉开的车子。这是警戒车,专门为了后面执行人开路用的。
果然,这辆车子缓缓的驶入路当中后,往前开的时候,停车场中的两辆车也先后启动了。他们没有着急,而是很稳健的,甚至是有点缓慢的,有秩序的,各分先后将车子开了出来。没几秒钟就跟上了金曼玉的车子,直接往前驶去。
范克勤从头到尾观看了整个过程,这几个人的伸手还是很利索的,从花子卓他们出来算起,一直到开车全部驶离停车场,大概用了三十多秒,不到四十秒的样子。最主要的就是,找钥匙,开对方的车门,再把对方三个人搬上车子费了点时间。要不然他们会更快的。
这几十秒之内,范克勤注意到,在这条路的远端,有一个人骑着车子穿过了一百多米之外的一个路口。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的动静。
范克勤拧动钥匙,将汽车发动,从容的调了个头。压着视觉最远端,缀上了金曼玉几个人的车子。这么做也是为了给三个人做后应。
就是这样,速度渐渐的提起来,十来分钟后。刚刚出城不远,前方的三个人车子就靠在了路边,范克勤将车子靠了上去。停在他们后面不远。金曼玉他们五个,转头看了看范克勤的车子后,继续忙活他们自己的。
原来,他们是怕弄得那几下不保险,生怕这仨个人半途醒过来,在给自己等人找了麻烦。因此刚刚出了城,来到了大野地,就立刻停在了旁边,拿出绳索和堵嘴的布,将花子卓三个人捆的结结实实的。
大约三分钟后,金曼玉几个人再次上了车子,范克勤在后面继续作为透明人跟着,朝废弃矿场的方向而去。
如此半个多小时后,在小路上七转八绕的,终于来到了矿场的位置。车子挺好之后,熄火,将花子卓三个人直接抬进了旁边一处矿洞之中。
范克勤也走了进去,金曼玉在旁边点燃了一盏手提的煤油灯,笑道:“挺顺利,我给你们观察了,刚刚在行动的时候,周围没有人。”
盛京也笑道:“那就好啊。现在我就回去准备,明天一早,给雷家送信吧。”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