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长得有几分姿色的话,其实对一般的恭维没什么感觉。但最好的恭维不是语言,而是行为。而有了这个行为的异性,如果一样长得帅气,那自然好感会更甚。
所以这个体态修长的特工,之前的那微微愣神的动作,无疑是最好的褒奖。当然,这个特工肯定不像范克勤那样,很懂心理学。但这是他泡妞总结的小技巧。属于实战派,所以也挺强的。这就导致,这个少妇也本能的露出了一个笑容还给了他。
成了,拿下!这个特工心里有了谱,好像很是高兴的,再酒上来的时候,一口将烈酒杯里的酒喝干,然后有点了点,是以酒保再给倒满,然后他又是一口喝干。等烈酒被第三次被填满之后,他这一次没有立刻就喝。而是看了眼少妇,面带笑容的,好像是自顾自的说话,也好像是在跟少妇说话般,道:“我今天很高兴。”
这句话彷佛是解释,但也好像是恭维。看似是肯定句,可停在少妇耳朵里则是变成了疑问句。因为这话好似没头没尾的,给人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少妇之前就注意到了这个很好看的男人,好像是很兴奋的连干了两杯。现在听见这话后,他转头再次看向了男人,再看见这个好看的男人也看了自己后,少妇问道:“是为什么高兴?”
帅气的男人说道:“在我生日的时候,我终于收到了出版社的回执,过去一年多的努力,马上就要开花结果了。”
少妇听见后,好感更是加了几分。没办法,在这个年代,作家的地位确实很高。就连范克勤之前泡妞的时候,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作家。少妇听罢,果然有点上钩,问道:“你是个作家?”
“不。”帅气的男人说道:“实际上,我是从事金融行业的,但作家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在我写的东西没有真正的出版前,我并不愿意称呼自己是作家。不过……刚刚你提到了作家这个词后……我感觉前所未有的舒服了。怎么办?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喝一杯吧。”
说着话,他拿起了杯子,朝这个有几分姿色的少妇举起。后者听见对方说话的话,登时一乐,感觉很有意思。好感不知不觉间又是增加了几分,所以她也举起了酒杯,跟这个帅气的男人,碰了下。
“忘了自我介绍。”帅气的男人伸出手,道:“我叫王翰,你呢?”
其实,在一般情况下,伸手握手的话,最起码也不会增加什么好感。但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因为王翰之前表现的很高兴,所以在高兴的情况下,连续喝了几杯酒,然后又主动伸手,那就是可以让人理解的。在加上之前不知不觉间增加的好感,所以,这个少妇也被他感染了,伸手跟他握了握,道:“孙菲。”
“认识你非常高兴。”李涵面带笑容然后朝着酒保说道:“给这个美丽的女士再来一杯,算在我账上。”
如果一上来就直接说请你喝一杯,那就有至少一般的几率,被拒绝。除非你是超级大帅B,能让对方看你一眼,就被“杀”掉。要不然,确实很降好感度。可现在不一样了,铺垫的实在太好,孙菲想要拒绝都不可能,事实上还挺高兴的。
在这个时候,李涵转头再次看向孙菲的时候,采用眼角余光瞥了在卡坐上的那梦泽一眼。发现对方还是一个人,所以,他继续开始自己的泡妞大业。
他这么做无疑是正确的,就像是之前他和同伴说的。那梦泽要接头的人,是半个小时后才过来的。什么意思呢?对方来晚了?还是说,对方正躲在哪里,观察着一切?确定没问题才走过来和那梦泽接头?
李涵感觉,肯定是后者。他一边继续泡妞,一边时不时的就用余光看上一眼,那梦泽两个人的方向。不过两个人交谈没有多大一会,跟那梦泽喝酒的那个男人就去了厕所。
李涵感觉状态差不多了,于是说道:“我有点高估了我的胃,没有吃东西就过来一个人清楚。但运气很好,能够碰见你。怎么样?要不要陪我一起吃个饭?我知道旁边一家的粤菜馆,还是挺不错的。”
“好啊。”孙菲微微一顿,便答应了下了。两个人再次碰了碰杯,把酒喝干。然后在那个跟那梦泽一起喝酒的男人之前,出了酒吧的门口。
李涵没有向后看,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孙菲的身上。这样做是符合一个刚刚泡妞成功男士的规律的,不过他出来后,用手往后捋了捋头发。给自己的同伴发了信号。然后便和孙菲一起去了旁边的粤菜馆子。
话说,和那梦泽接头的那个男人,不是没有怀疑过李涵和孙菲。不过他这种怀疑不是肯定的,而是一种本能性的怀疑。因为无论是谁,只要在他出门前后也出了酒吧的门,他都会怀疑。
没错,即便是在他之前出了酒吧,也一样是会怀疑的。因为这没准是对方故意为之。不过他还是不动声色的正常出了酒吧,但是借着点烟的功夫,让自己在酒吧门口停顿了一会。就看前面那一男一女,出了酒吧,一眼都没有往回看,而是相互干柴烈火的看着对方。然后就一点停顿没有的往旁边而去,最终进入了一个粤菜馆时。他的疑虑也基本上打消了。
所以在抽了几口烟后,这个男人也开始沿路走去。他很小心的在周围转了一圈,这才坐上了一辆黄包车,往自己的家中而去……
“亨哥,找到了。”第二天,白丰台就把这个情况介绍了范克勤,最后说道:“那个兄弟跟着目标回了家。在今天早上,又盯着对方去了工部局。所以那梦泽的上线,应该是工部局的特务。”
范克勤道:“很好,那梦泽那面呢?”
“小李子跟一个小妞约会之后,便去了那梦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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