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系统提示升级成功的声音之后,唐涵迫不及待的点开了建筑面板的菜单。
快速查看之后,唐涵发现,在建筑面板上多了两项:法院和庙宇。
法院这个很好理解,跟游戏中的设定也是一样的。在人口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必然会出现犯罪行为,法院自然也要应运而生。
至于庙宇?唐涵有些疑惑。按照游戏中的设定,应该是修道院才是。当然,他选择的母族是汉族,修道院这种西方的宗教建筑自然不适合再出现。
只是这庙宇里面供奉的是什么神袛,这是个问题。
如果供奉的是西方的上帝,亦或者是外来的如来观音之类的,那唐涵就有点不乐意了。毕竟汉族也有自己土生土长的宗教,比如说道教。
道教的各路神袛也非常多,从昊天上帝到土地爷,都有资格建庙受到香火供奉,凭什么要去供奉那些外来的神袛?
唐涵带着这种疑惑,仔细查看了一下庙宇的备注说明之后松了一口气。
原来这个庙宇供奉的神袛可以由唐涵自己来选择。备选的对象目前有三个:轩辕黄帝,炎帝以及人皇女娲。
汉族是炎黄子孙,人皇女娲又是捏土造人的始祖,他们作为百姓供奉的对象也是合情合理的。
想了想,唐涵心中已经有了定见,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不过看了看这两个建筑都需要石料作为主要的建筑材料,虽然可以直接召唤,但是召唤也是要耗费建筑材料的。
那么在目前不能自己采石的情况下,只能选择从系统市场中购买。只是购买又需要钱。
唐涵现在手底下刚增加了五百多号人口,光是这些人吃饭都是个大问题,也没有多余的资源再去卖掉了。
经过一番权衡之后,唐涵决定暂时先不召唤庙宇,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当务之急。
但是法院的建立却是迫在眉睫的。随着黑水部落的臣服加入,领地人口的成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原始人和本土百姓之间很有可能会发生各种冲突,引发各种犯罪,所以法律的设立和法院的建立都是当下必须要做的事情。
查看完了建筑菜单之后,唐涵又查看了一下村民们的技能面板,发现在工业技能上面增加了采石和炼铁,以及制造蜡烛和养蜂。
在农业技能上面则是增加了种植蔬菜这一项。
这跟游戏中的设定也基本一致,所以唐涵也并不意外。
之前人口数量太少的时候,他没有多余的人手去做这些。现在随着黑水部落的归顺,一些基础的工作就可以交给黑水部落的人去完成,汉族的子民就可以腾出手来做其他事情了。
唐涵把这些想清楚之后,心中有了计较,唤来侍女秋香,让她准备好文房四宝。
唐涵脱掉一身铠甲,走进书房,秋香已经准备好了文房四宝,正在开始磨墨。
唐涵坐在书桌后面,摊开宣纸,提起一支狼毫蘸饱墨水,端详了一下之后在最顶端写下了几个大字:“大汉法典草案”。
………………我是凶神恶煞的分割线………………
“尔等听着,既已尊我为主,为我长安城治下之民,自当严格遵守我之法律,若有违反者,严格按律论罪。”
“第一条:凡杀人者,死。”
“第二条:凡偷盗者,首次笞刑五十。再犯者断其一手。若依然再犯,则枭首示众。”
“第三条:凡好吃懒做不务正业者,笞刑五十。若依然不悔改,贬为奴隶,终身不得释放。”
“第四条:凡勾结外族,泄露我之消息者,全家枭首,全族贬为奴隶。知情不报着,同罪。若有举报者,奖肉一百斤,谷物和蔬菜若干。”
……
唐涵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高台上面,面对着下面乌泱泱一片的黑水部落的族人,当众宣布着他昨天熬夜弄出来的法条。
法条共计十条,也不分什么刑法典,民法典,条款内容也很简单粗暴。毕竟,唐涵不是法律专业的人士,不可能搞得多么细致。其次,在这种情况下,也没必要搞得多么细致。
当年刘邦入咸阳的时候,也只不过是跟关中百姓约法三章就赢取了民心。
唐涵反正是把自己能想到的,适合当下情况的一些情况都给列了出来。刑罚也不过是笞刑,砍头,断手断脚和终身贬为奴隶这几种。
看起来的确有点严刑酷法的味道,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要从一开始养成这些敬畏法律的习惯,就得依靠严刑峻法来让他们印象深刻,这比起什么大道理都好得多。
古代圣人讲要教化民众,可是也知道光是用嘴巴去教化是不行的,严刑峻法也是不可少的。教育可以使人们变成文明人,严刑峻法则可以使人们不堕落成野兽,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说起来,当众宣布这种事唐涵这个堂堂领主亲自来干有点跌份,但是没办法,整个领地之中只有他自己靠着开挂才能和黑水部落的人沟通,就是想让其他人来干也不成的。
看来以后要搞个学堂什么的,尽快加强教育,让黑水这些人也要尽快学会汉语,否则下面的人语言不通,事事都要来找自己这个领主,那他就啥都别想干了,光当翻译就行了。
黑水部落的人一个个面带敬畏的看着高台上威风凛凛的唐涵,眼神又有些茫然。
在他们几百年的部落历史上,从来没有听说过法律这个词。所有的事情都是由酋长说了算,酋长说谁有罪谁就有罪。
唐涵宣布完了法条之后,看到这些人茫然的神色,又逐条解释了一遍,这些人才有点似懂非懂的。
不过唐涵清楚,要想让这些人心中真的有法律的概念,还是要让他们亲眼见到那些犯罪的人被惩治,亲眼见识过法律的严酷之后才能有概念。
现在宣布,只是告诉他们,不要等到犯罪后要挨刀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不教而诛是为虐。有了法律,要是还要以身试法,那就勿谓言之不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