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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动感单车

健身房前期收的会员费,加上卖课的收入,早已经够陈强还清贷款了。

陈强可不打算提前偿还贷款,他将这些钱又投入到了健身房的经营当中,于是陈强又找到了那个为他生产健身器械的厂家。

“这是我的设计图,你们应该能做到吧?”陈强将设计图递给了工厂的老板。

老板看了看,下意识的问道:“这是那种固定式的健身单车么?这个做起来很容易。结构跟自行车差不多,只不过是将车轮变成的一个负重轮而已。”

“你说的很对,不过这不是普通的健身单车,我管他叫动感单车。”陈强指了指设计图,接着说道:“我需要这东西可以很稳固的摆在平地上,即便是在车上做各种运动也不会倒下来。”

“这不困难,加大一下与地面的支撑面积就好了。”工厂老板开口说。

“另外我希望脚蹬的部分可以更结实一些,可以长时间支撑一个人的重量。”陈强开口说。

“你是说让人站着骑车么?也没有问题,只需要在脚蹬的部分,采用一些更好的材料,就可以做到这一点,不过采用更好材料的话,成本会增加。”工厂老板接着介绍道。

陈强点了点头,而后开口说:“我先订购100台,怎么样,能给我个优惠价吧?”

……

陈强打算在健身房里推广动感单车。开健身房的,怎么能没有动感单车!

动感单车最初是自行车运动员户外训练的替代品,自行车运动员使用动感单车进行训练可以不用考虑室外的天气条件和路况条件。九十年代初,动感单车逐渐的出现在了美国的健身房里,并且在当地广受欢迎,随后越来越的媒体给予了动感单车报道,到了1996年的时候,动感单车才传播到三十多个国家,并且逐渐的在全世界流行开来。到了二十一世纪,动感单车已经是普通健身房里的必备设备,甚至有很多专门为动感单车开设的动感单车俱乐部。

在三十年代,美国的健身房里已经有了健身单车用于锻炼,而且还有指针盘计算骑行的里程,不过当时的健身单车是真的很像普通的自行车。

动感单车的结构虽然与普通单车相似,但动感单车毕竟不是为了骑行而准备的,所以动感单车在细节上,还是进行了很多的改进。

以当时美国的工业水平,制造动感单车并不是什么难事,在材料和工艺上,三四十年代的美国虽然不如后世,制造出来的动感单车也相对要笨重许多,但是在锻炼效果上是没有差别的。

给工厂下了动感单车的订单后,陈强还需要找到用于动感单车的音乐。

动感单车运动是要配合音乐的,没有音乐的话,骑动感单车就像是驴拉磨不停的转圈圈,显得格外的乏味和无趣,而即便是有音乐,也需要那种富有激情的音乐,这样才能够感受到动感单车的魅力。

美国的音乐产业历来都是很发达的,在未来,美国音乐就代表着世界音乐的流行趋势,三四十年代也是如此。

美国音乐的发展,得益于收音机的普及,当时大多数的美国家庭都有收音机,即便是在偏远地区人,不用去音乐会的现场,也可以通过收音机听到免费的音乐,这使得美国的音乐产业开始空前的繁荣起来。听音乐的人多了,音乐家自然也就多了,音乐家多了,歌曲自然也就多了,而更多的歌曲又满足了更多人对音乐的需要,这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然而1939年的美国,连摇滚乐都还没有,上哪里去找那种充满激情的音乐呢?难不成要用莫扎特或者贝多芬,来骑动感单车?

莫扎特和贝多芬虽然都是世界上最顶级的高雅音乐,但是用来骑动感单车肯定不行。

而陈强也不是音乐家,他对声乐一窍不通,后世去个KTV唱个歌都跑调,他显然创造不出可以用来骑行动感单车的音乐。

这个时候就需要专业人士来帮忙了,陈强打算找当时的音乐人,来创作几首用于动感单车训练的音乐。

纽约毕竟是美国最大的城市,是美国艺术的中心,未来即便是好莱坞崛起了,可纽约的百老汇的演出,依旧是比好莱坞的大片更有逼格。更何况此时还是1939年,在电影工业还没有崛起的年代,百老汇就是世界最顶级的舞台,没有之一。纽约聚集了大量的艺术家,其中就包括世界上最顶尖的音乐人。而纽约的音乐,也代表着整个美国音乐的流行趋势。

在摇滚乐出现之前,美国白人当中所流行的主要是叮砰巷歌曲。叮砰巷歌曲一般都由白人专业作曲家所创作。不同时期、不同作者的风格各不相同,但有共同点,那就是从内容来看以爱情为主,充满浪漫情调,或略带怀旧、伤感,或比较欢快、风趣。

现代人可能对“叮砰巷歌曲”这个名称不熟悉,但是绝对都听过叮砰巷歌曲。比如那首圣诞节里经常出现的《雪绒花》,就是叮砰巷歌曲的代表作。再比如著名电影《音乐之声》里面的很多插曲,比如很多中小学生学英语时都听过的《哆来咪》,都属于叮砰巷歌曲。

叮砰巷歌曲显然是不适合进行动感单车锻炼的,一边骑动感单车,一边听《雪绒花》,估计能把人给听睡了。这首歌太适合催眠了,完全不适合运动。

或者是一边骑动感单车,一边听着《哆来咪》的“Doeadeer,afamaledeer”,这感觉就像是复仇者联盟与灭霸大决战时,配乐是喜羊羊与灰太狼。那边美队钢铁侠雷神什么的站成一排摆个造型,漫威迷们都快感动哭了,这种激动人心的时刻,耳边响起“喜羊羊美羊羊懒洋洋沸羊羊慢羊羊……”的歌声,灭霸自己都能笑死。

所以叮砰巷歌曲的那种浪漫情调,肯定不能用来起动感单车。因此那些写叮砰巷歌曲白人作曲家,就首先被陈强排除在外。

除此之外,当时还有一种音乐很流行,那就是爵士乐。

美国在1920到1933年间,曾经有一个禁酒令,而爵士乐也随着美国的禁酒令而兴起。爵士乐的分类也有很多,二十年代之后,旧的两拍子风格的爵士乐被四拍子风格的爵士乐所取代,逐渐形成了摇摆音乐的基础,随后在三十年代,摇摆音乐逐渐成为了美国的流行音乐。

特别是在1935年之后,“大乐队时代”的来临,出现了很多白人乐团招募黑人乐手的情况,那个时代的摇摆乐,也融合的白人音乐和黑人音乐的特点,成为了大众接受程度最高的音乐。直到摇滚乐兴起,摇摆音乐才逐渐的没落。

未来组一个摇滚乐团,有个主唱,加上吉他手、贝斯手和鼓手就够了,而但是的大乐队时代,一支演奏摇摆音乐的乐队需要有小号、长号、大号、钢琴、班卓琴、萨克斯和鼓手,有时候也需要加上吉他、阿尔托琴、单簧管,小号手和长号手也会需要多人,这样一直乐队,知道的是在演奏摇摆音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交响乐团呢!

大多数的摇摆音乐都很适合跳舞,一些老欧美电影里的舞会剧情,演奏的音乐要么是那种比较正统的交响乐曲,要么就是比较活泼的爵士乐,那些活泼的爵士乐,都是摇摆音乐。

既然摇摆音乐可以跳舞,那么用来骑动感单车,也算是勉强可以。而且由于有很多黑人音乐的融入,摇摆乐当中也有了一些蓝调音乐的成分,所以摇摆音乐被陈强列入到了考察范围当中。

在当时,蓝调音乐也已经出现,不过主要都是黑人音乐家演奏的,而且由于爵士乐在当时很流行,所以那个时代的蓝调音乐,也融入了爵士乐的风格,与后世的黑人音乐完全不同。

除此之外,美国的乡村音乐一直很繁荣,有很多美国人喜欢乡村音乐。但是乡村音乐的风格一直在发展,比如爵士乐流行时,美国的乡村音乐就偏爵士风;摇滚流行时,美国的乡村音乐就有了摇滚元素。

说白了美国的乡村音乐是一种平民化的音乐,既然是平民化,那就必须吸收最流行的曲中风格作为自己生长的养分,这样才能够生存。也因为这样,美国的那几个乡村音乐的天王天后,最后都去唱流行音乐了,还有人成为了流行音乐的天王天后。

这种随大流的乡村音乐,自然不在陈强的考虑范围之内。

……

纽约莱诺克斯大道,陈强驻足在某座建筑前。

“就是这里了吧!”陈强走进建筑,上了楼梯,刚到拐角的地方,就听到音乐声从楼上响起。

“没错,就是这里了。”陈强走上楼,顺着音乐的声音,来到了一个房间的门口。

不过陈强并么有马上进去,他猜到里面的人或许正在练习,于是陈强站在门外,安静的等待着,一直等到房间内的音乐声停止,他才走了进去。

陈强的出现,立刻引起了房间内几人的注意。

“你好,请问路易斯-托马斯-乔丹先生在这里么?”陈强开口问道。

“我就是路易斯-乔丹!”一个长了一张娃娃脸的黑人男性站了出来。

“乔丹先生,我叫陈强。”陈强自我介绍道。

“陈强?你是那个世界第一运动员么?”另一个黑人惊呼一声,他显然是听过陈强的名字。

陈强大大小小也算是个名人了,得知是名人到访,这几位乐手也不再练习了,而是搬了椅子让陈强坐下,还有人给陈强倒了一杯咖啡。

“这位是小号手考特尼-威廉姆斯,这是钢琴手克拉伦斯-约翰逊,这位是鼓手沃尔特-马丁,这位是萨克斯手斯坦福的-西蒙,他还负责乐队的高音,这位是低音查理-德雷顿。”路易斯-乔丹将自己的乐队介绍给了陈强。

陈强打算找人来为动感单车作曲,这个路易斯-乔丹,就是陈强打听了许久后,圈定的人选之一。

路易斯-乔丹不仅仅是乐队的主唱,还是一个词曲作者,同时他还是一个乐器演奏家,擅长各种风格的萨克斯,会弹钢琴,也会演奏单簧管。

路易斯-乔丹在摇摆音乐上有些名气,而且作为一个黑人,他对于蓝调音乐也很擅长,他的音乐大多数充斥着高盛高喊的特点,给人一种跳跃的感觉。而且他的音乐很强调钢琴、低音和鼓的混合,未来这种混合也演变成了电吉他和鼓的混合。

听到电吉他和鼓,大多数人都会想到摇滚乐。

而事实上这个路易斯-乔丹,有几个很著名的外号,其中一个就是“摇滚之祖”。这个外号也就意味着路易斯-乔丹的音乐,已经带有了未来摇滚乐的一些特点。路易斯-乔丹也曾评价过猫王,他认为猫王的音乐,就是“白人玩的蓝调”,仿佛是在说,猫王的音乐是自己玩剩下的。

同时路易斯-乔丹还有另外一个外号,那就是“点唱机之王”。这个头衔相当于是未来的“KTV点唱之王”,也就是说无论谁去KTV唱歌,都会点他的歌曲。

路易斯-乔丹的事业黄级期是在四十年代来临的,四十年代美国年度歌曲榜单中,路易斯-乔丹有18首单曲进入过前十,平均每年接近两首歌能到美国前十了。特别是在1946年7月到1947年5月,路易斯-乔丹连续五首歌曲都是美国音乐排行榜的第一名,总共霸榜44周!

如果是五首歌拿到美国第一,那就已经很厉害了,放在未来也是音乐天王才能做到的事情,而连续五首歌都能冲到第一,这相当于是发一首歌冲到第一,再发一首歌将自己的第一的歌曲挤下来,而且还要做四次同样的事情。毫无疑问那时候的路易斯-乔丹是美国乐坛的“独孤求败”,或许只有猫王、MJ那种级别的超级天王巨星能够做到这种事情。

而且考虑到路易斯-乔丹是个黑人,他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更不容易了。要知道在当时的美国,种族隔离还没有完全消融,白人对于黑人的音乐,先天是有抵触情绪的。然而路易斯-乔丹的音乐,却能够受到美国白人的欢迎,这说明他的音乐,真的是极具感染力,足以打动每一个人。

不过在1939年,路易斯-乔丹还只能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音乐人,他还不是“点唱机之王”,还不是“摇滚之祖”,他只是在纽约组了一个乐队,这个乐队只进行过两三次的录音,而且还没有演艺公司和他们签约。

陈强对于那个时代的美国音乐并不熟悉,要是猫王或者MJ的话,陈强会很熟悉,可是路易斯-乔丹,陈强却没听过。陈强之所以来找路易斯-乔丹为动感单车作曲,完全是听过路易斯-乔丹的音乐有一些摇滚的风格,而且对于鼓声的节奏感把握很好,这些都很适合动感单车。

陈强甚至再想,如果实在没有合适音乐的话,就只用架子鼓,击打出一些有节奏的音节,也勉强可以用来骑动感单车。

不得不说,陈强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他瞎猫碰到了死耗子,找到了四十年代美国音乐最牛逼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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