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十多天时间悄然而逝……
刘秀那天从清风楼离开后,日子归于平静,每天和商松年一起去怀仁堂,然后除了看书就是看书,好在他耐得住寂寞,一点都不觉得枯燥,愣是用了不到十天把怀仁堂那一间屋子内关于药材的医书药方看完!
关于药材的书看完后,在商松年的安排下,刘秀来到怀仁堂问诊大厅开始观摩学习问诊开方,他只能看着,有不懂的地方事后可以问商松年,看了几天时间,他倒是学到不少,当然,他想真正给人看病却是不可能的……
刘秀的日子虽然过得平淡,可万花城却并不平静。
随着情节将至,万花城游人激增,那天清风楼的事件连一点波澜都没有掀起,人们津津乐道的是接下来的花魁大赛和百花榜。
清风楼依旧在照常营业,刘秀依稀听闻那里已经不卖千日醉了,似乎因为那天的事情清风楼还陪了很多人一大笔钱,人们都是健忘的,清风楼的生意似乎并未受到影响……
这一天是一年一度的‘情节’,万花城内各种鲜花开得最是繁茂的时候,这一天,无数男女将自己精心打扮一番走上了街头,几乎人手一支‘百日红’。
这天一早,刘秀出现在商松年家小院的门口,他是来辞行的,租住的小院到期了,他和商松年的约定也结束了,在看过今天的花魁大赛和百花榜放榜之后,刘秀会去醉花荫看看,然后他就准备回山了。
不知不觉,他已经离开大山近一个月时间……
“商老,这是钥匙,您收好,这段时间承蒙照顾,晚辈铭记于心”开门后,刘秀将钥匙交还给商松年拱手道。
人生在世聚少离多,纵然知道这一天会到来,商松年依旧难免有些唏嘘,实在是刘秀的天赋太好了,如果能跟着他一直学习的话,不出十年,商松年敢保证,刘秀必定会成为一代名医。
可惜,刘秀不属于这里,总是会离开的。
“都安排好了?”商松年接过钥匙沉吟片刻问。
刘秀点头道:“都安排好了,商老送给我的那些医书,我已经委托镖局提前帮我送回去了”
“嗯,你如今正是在打基础的时候,那些医书和我一辈子行医的心得,你有空就多看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你送给我的白云行医纪要我也会认真研读,若是遇到合适的人,我也会传承下去造福更多的人”商松年语重心长道。
几天前刘秀废寝忘食把怀仁堂关于药材书籍看完之后,商松年就把自己一辈子收集的医书以及行医心得送给刘秀了,而刘秀这边,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商松年这个人真的不错,刘秀也将老和尚给的医书择合适的一部分送给了他,尽管才几天时间,刘秀明显感觉到商松年的医术在提升,因为去怀仁堂指名道姓找他看病的人越来越多了……
抛开思绪,商松年摇摇头,拍了拍刘秀的肩膀笑道:“走吧,今天是你们年轻人的时间,你也不小了,若是遇到心仪的女子就大胆的去追求,如果有可能的话,老夫还想喝一杯你的喜酒呢”
“这种事情看缘分吧,若晚辈未来成亲,必定邀请商老……嗯,既然如此,晚辈就告辞了”刘秀点头道,旋即背上背篓离去。
不管是临江城也好,路边的破庙也罢,亦或者是白云寺甚至是这万花城,都不过只是刘秀短暂路途中的一处风景而已,走过之后,他始终是要回归自己生活的。
“小刘,你可还记得那天我给你说的话?”看着刘秀的背影,商松年忍不住大声开口道。
前方刘秀脚步一顿,转身认真道:“晚辈记得,医者父母心,一直不敢忘怀”
“大善,去吧”商松年顿时释怀。
刘秀转身,真的走了。
‘商老,或许要让你失望了,医者父母心,谈何容易,晚辈毕竟不是圣人,他日若有十恶不赦的人前来找我寻医问药,我恐怕不但不会救治反而还会给他一拳,估计要让你失望了……’
转身之际刘秀心中暗道,商松年是一个很纯粹的医者,可刘秀却做不到他那么高尚,只能撒一个善意的谎言了。
学医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情节这样的日子刘秀怎能不好好参与一番?
街道上人人都拿着一支千日红,他觉得自己若不拿一支的话会显得格格不入,于是来到大街后刘秀第一时间就买了一支千日红。
千日红在今天涨价了,十个铜板一支,那天刘秀来万花城的时候才三个铜板呢。
“见鬼!”
拿到千日红后,刘秀就在认真留意手中这支火红的花朵,毕竟那天的事情刘秀还没忘记呢,然而事实却是,千日红落入他的手中后,短短几秒钟就枯萎凋零,他连凝聚蓝色水滴救治都来不及……
“这到底怎么回事?我拿其他植物并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啊”刘秀百思不得其解。
他还就不信邪了,又去卖了一支,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千日红落入他的手中就迅速枯萎凋零。
然后刘秀干脆买了一捆抱在怀中,这一举动惹得一些原本想要羞答答过来向他搭讪的女子怒目而是转身就走,你拿那么多‘心动’是想妻妾成群不成?
别人的目光刘秀并未在意,死死的盯着怀中一捆千日红,结果还是一样,几秒钟就全部枯萎了……
将光秃秃的花枝丢掉,刘秀从怀中掏出鳞片放在眼前说:“是不是你搞的鬼?我说你能不能别闹了啊,一而再再而三的,我又没真打算找个姑娘带回去,这不是为了配合节日气氛么”
刘秀不是笨蛋,千日红落入自己手中就会枯萎,他思前想后唯一的解释就是邻居搞鬼了,虽然邻居如今远在万里之外的山中,可在白云寺它都无声无息帮了自己一把,隔空搞鬼也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鳞片并没有什么变化,依旧黑漆漆冷冰冰。
刘秀哭笑不得,将其从新放在怀里无语道:“管得倒挺宽的,你是怕我找个姑娘回去打扰山里的宁静吧?这个事情啊,看缘分,如果未来我真遇到一个心仪的姑娘,你放心,我大不了搬到离湖泊远一点的地方,不会给你撒狗粮的,话说你到底活了多少年?怎么就没见你找个伴呢……我去……”
他自顾自的嘀嘀咕咕,猛不丁的怀中鳞片瞬间变得冰冷无比,刘秀整个身躯都差点冻僵了。
至于这么大反应吗?哼,单身狗……
刘秀心头自语,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声。
有邻居搞鬼,刘秀不得不放弃了在手中拿一支百日红的想法,再来几次估计会被人认为故意辣手摧花,而且一想到邻居那月下对月吞吐的画面,刘秀没想继续对着干,万一回去后它找自己不痛快咋搞?
打不过啊,忧伤……
这一天要说万花城中最热闹的地方当属万花广场了,因为花魁大赛将在那里举行,中午时分也将在那里公布百花榜。
刘秀也不想错过这次盛会,径直朝着万花广场而去。
那个地方前几天刘秀去过一次,面积相当于十个足球场大,不过那天万花广场已经被军队封锁了,无数人在忙碌布置广场。
前往万花广场的路上,刘秀左顾右盼,街道上男的打扮得骚包,女子也打扮得花枝招展,若是有人看对眼了,就会羞答答的到角落攀谈。
这样的画面,不禁让刘秀想起了曾经在地球那边的情人节,心道今夜之后鬼知道‘花落知多少’……
慢步于节日气氛的万花城中,个把小时后刘秀来到了万花广场外,然而他还是来晚了,这里早就人山人海,放眼望去全是脑袋,想要去广场中心估计得‘杀出一条血路’才行。
正要挤进人群,下一刻刘秀果断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看到人群中一些女子居然若无其事的对长得好看的男子伸出了罪恶之手……
“女人原来也会咸猪手啊,难能可贵的是她们那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啧啧,太可怕了,男孩子出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万一遇到小姐姐要给你生孩子的话这辈子就完了……”
嘴里嘀咕,刘秀放弃了挤进广场中心的想法,抬头扫视周围,广场边缘有一栋十多层高的建筑,那就去房顶看好了,视野开阔,还能将广场盛事尽收眼底。
当刘秀来到这栋建筑下的时候,正好听到一个人在下方仰着脖子小心翼翼的嚷嚷。
“各位大侠大爷大哥,你们悠着点啊,别给我把房顶踩碎了,我这过后还要做生意的……”
这应该是房屋的主人了,然而他说的话估计连自己都听不清。
没办法,和刘秀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少,这会儿房顶上都或站或坐一二十个人了,他们一看就是武者,老板惹不起。
“老哥,借你家房顶待一会儿啊”刘秀来到他身边说道,旋即腾身而起去了房顶。
老板嘴角抽搐,得,又一个惹不起的…,哎,也不知道我这房顶能不能保得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