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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新乐队成立(第五更)

Darkness,意为黑暗,但也可以解释为阴郁、模糊等多个意思。

这个名字得到了全票通过。

倒不是说名字有多好,而是所有人都不想在这种事情上浪费时间,稍微差不多能过得去就行了。

乐队,始终是靠作品说话,而不是名字,或者其它什么东西。

如果名字起得再好,没有好的作品,也是白搭。

而很多乐队起名实际上都相当随意,起名的讨论过程甚至没有超过五分钟,但靠着出色的作品,最终却大获成功。

比如说Sum41、Blink182等等。

而其中最为成功的一个,名字叫做The.Beatles。

另一边,由于三人之间已经定下了主体的基调,经纪人之间的谈判也进展的很快。

在罗杰和理查森的律师的配合下,当天就拿出了正式的合同。

其中的主要条款,和几人定下的大体一致。

乐队的商标归属权,罗杰可以拿到百分之五十一,理查森百分之二十五,安妮则是百分之二十四。

这一部分,无论以后成员如何变化,只要没有出现有人转让手中商标权归属的情况发生,就永远固定。

但是如果有人退出乐队,必须将手中的商标权出售给另外两人。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即使乐队招收新的成员,新成员也是得不到乐队商标所有权的。

而在乐队集体决策的话语权上、以及乐队收入的分配上,罗杰都能够得到百分之五十,理查森和安妮各自拥有百分之二十五。

如果有新成员进入乐队,罗杰的利益保持不变。

新成员的那份,从理查森和安妮手中分享。

但是关于这些,还有几项备注条款。

如果乐队决定招收新成员,则无视投票权的比重,必须所有人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

只要有哪怕一个人反对,也得不到通过。

除此之外,乐队的一切版权,包括歌曲的词曲版权、唱片版权、MV影视版权等等,均由乐队共同持有,而不是按比例分配到个人。

三人只能从中享受收益分成,而得不到任何的版权。

包括罗杰自身也是如此。

另外,任何人一旦退出乐队,自身所拥有的一切与乐队有关的利益。

包括商标权、决策权以及未来的收入分成,都将自动归还乐队,而不会得到任何补偿——另有补充协议的除外。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从乐队未来的收益中分走最大一块蛋糕的罗杰,必须将包括《We.Will.Rock.You》和《It’s.My.Life》在内,总计二十二首歌的词曲版权转到乐队名下。

这样的条件,事实上对罗杰而言,是有一些吃亏的。

但是也仅仅只是在前期吃一点小亏,而到了未来,乐队发展起来,情况又会不同。

而从另一方面来说,付出一些利益,将更多的人捆绑成自己的利益共同体,也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情。

现在的罗杰,没有足够的资本与圈内的众多大佬结成盟友,因此只能自己培养,理查森和安妮,就是很好的选择。

一个人的力量永远有限,在任何圈子里,盟友,都是十分必要的。

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贪婪,妄想独吞一切利益,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有太多的例子证明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

为了方便操作,以及出于避税方面的考量,在律师和会计师建议下,三人按比例出资,在内华达州注册了一家名为【Darkness乐队管理工作室】的微型公司。

工作室的注册资金仅仅只有可怜的一万美元,象征意义多过实际。

乐队将整个挂在工作室的名下,也就是说,三人持有的的“乐队决策权、分红权”等等,实际上是这家工作室的股权。

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除了万一未来有人退出乐队,归还股权方面的条款有些麻烦之外,其它的一切都将会很简洁明了。

即使是这些麻烦的事情,在律师的帮助下,也很容易解决,比如说设置多种不同类型的股份——这一点在内华达州是被允许的。

最重要的是,作为全美最好的避税天堂之一,内华达州的政策,非常有利于合法规避各种各样高昂的税务。

当然,特拉华州也同样如此。

不过相比较而言,两个州还是有所不同的。

具体的法律条纹很复杂,不过简而言之,两个州各有优势。

特拉华州的优势在于,更便捷且费用更低、无需购买特拉华州营业执照(如果不在特拉华州经营的话)、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受债权人约束。

而内达华州则是在法律上对公司高层和股东更友善、不需要独立的董事、税收上更低。

乐队建立公司最根本的目的是避税,而不是经营什么商业行为,综合考量下来,内华达州无疑是最为合适的选择。

这些手续并不复杂,但必要的流程却是要走一遍的。

这个时间并不会很长,但几周总是要的。

在这段时间里,乐队通过丹尼尔和西奥多两名经纪人,正式向二十世纪娱乐发起谈判,商谈唱片合约的事。

这个时间点很微妙。

罗杰的经纪人合同剩下不到半年,理查森的合同也只剩下一个多月。

而安妮……和二十世纪娱乐之间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

因此,在唱片合约的谈判上,乐队拥有绝对的主动权。

理查森一直拖着经纪人合同的续约谈判,为的就是这一点。

按照北美的法律,哪怕的和二十世纪娱乐谈崩了,乐队也可以立刻和其它唱片公司进行接触。

如果谈判成功,也可以立刻与其它公司签署发行协议。

当然,正式的执行,肯定要等到最后一名成员,也就是罗杰的合同到期才行。

不过不到半年的时间,谁都等的起。

更何况,安妮才刚刚加入乐队,也不可能立刻就开始制作唱片,总要有一段时间的磨合以及练习的过程。

单单这个过程,至少就要一到两个月。

为了避免未来的麻烦,在这一次谈判中,罗杰和理查森干脆加入了经纪人合同的续约谈判。

如果一切顺利,两人的经纪人合同也会被替换掉,至少关于唱片制作和发行的部分,绝对不会出现在新的经纪人合同中。

在弗恩希尔音乐节之后,收获最大的当然是带走了Murphy乐队商标的乔治,但罗杰和理查森两人,在圈内也具备了一定的资本。

虽然距离三线都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愿意和两人签约的经纪公司或者是唱片公司,也不至于找不出来。

几家总是有的。

当然,虽然说主动权在乐队手里,但三人也不是对游戏规则一无所知的白痴。

必要的利益,总是要付出一部分的。

尤其是在唱片版权、收益分成的部分,乐队绝对不可能拿到大头。

这一点,罗杰三人有着很清醒的认知,也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

除非达到二线或者更高的层次。

否则,在资本的面前,乐队依然是被剥削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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