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眼“弱鸡”带着不甘倒下了,倒下之前,他向胡禄迸发出了他最强的怨念,有愤怒,有忧伤,有悲哀,有恐惧,有惊吓。
总而言之,在胡禄的眼中,五颜六色的情丝从四眼“弱鸡”的身体里钻出来,然后如同胡禄在公园时看到的一样,当它们和漂浮在空中的气泡相结合之后,瞬间就钻入了胡禄的身体里。
就在这些情丝进入胡禄的身体里之后,胡禄心中忽然了有些许明悟,飞快的搜刮完四眼“弱鸡”身上的全部财产,胡禄赶紧离开了原地,心中的明悟,让他觉得有些事情需要去试验一下。
……
一个小时后,在金钱的开路下,胡禄穿着一条内裤躺在了一个幽暗的房间里,这是哥谭警察总局附近的一个小旅馆,在付出多一倍的放钱之后,胡禄得以住进了这间旅馆。
不过胡禄并不在乎,首先,他身上并没有身份证,其次,本身他就不是一个多看重钱的人,再加上这个钱对于他来说跟捡来的一样,所以并没有在乎要多出钱。
反倒是今天一天的经历,对于他来说简直太刺激了,现在的他迫切需要休息一下,缓和一下紧张的神经。
当他再次醒来,看看时间,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房间里并没有窗户,因此显得非常幽暗。
开了灯,胡禄坐在床边发呆,他多么希望自己醒来,身边依旧躺着那个玩cosplay的妹子,这表示昨天经历的一切只是做梦。
只可惜,当他睁开眼的时候,看见的只是一片黑暗,房间里没有任何他熟悉的东西,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他真的穿越了。
虽然在起点塑造了不少的穿越者,但是,胡禄一点也不希望自己成为其中之一,他又不是撸瑟,相反,他有房有车还有妹子,人生简直完美,穿越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酷刑。
要不是心脏还算得上强大,估计现在都已经发疯了,不过胡禄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快要疯了,回想起昨天晚上的事,他根本不知道他究竟是哪来的勇气,居然敢去埋伏一个轻而易举就隔断别人喉咙的杀人犯。
不,或许更应该称呼那个人为杀手,虽然胡禄并没有见过真正的杀手,但是从那个四眼“弱鸡”的行为中,胡禄觉得如果真的有杀手,那么应该就是四眼“弱鸡”这样的吧!
出手果断,毫不留情,一击必杀,悄然远遁,想一想,自己居然敢去偷袭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有可能是疯了。
不过,这样做的好处也是很明显的,首先就是收获了一大笔的金钱,胡禄昨晚数了数,三万一千八百二十五块,这是付完双倍一百美金房钱之后剩下的,另外还有四五个硬币,不过厚厚的一叠美金放在眼前,胡禄也懒得去看硬币的面额了。
当然,钱是次要的,就算没有钱……
那就更不可能去做了,他又不是小丑那样的精神病,时不时的就会闲的无聊,于是就跑去杀人玩,然后引蝙蝠侠出来调戏一番,接着半推半就被蝙蝠侠送去阿卡姆住疯人院。
对此,胡禄只能说,他们真的是真爱。说真的,换做是胡禄的话,宁愿被打死,也绝对不会去阿卡姆疯人院的。
不过,除了钱之外,胡禄也不是没有别的收获,至少他确定了,他的金手指,真的如他所猜想的一样,通过吸收因他而产生的情丝,他就可以慢慢的变强。
至于胡禄为什么会这么肯定,他放下了刚刚在自己手臂上划拉了一下的刀,看着只有一条白印的手臂,胡禄觉得如果刀没有问题的话,那完全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所以,我想要在这个世界好好的活下去,就必须要搞事情了,事情搞的越大,我就能越快变强,卧槽,这特么什么金手指啊,一点也不符合我低调的气质啊!”
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胡禄不由得一阵郁闷,天朝人都知道,闷声才能发大财,出头鸟早晚会被枪打死,老虎永远都是被会扮猪的人吃掉的。
想要再哥谭搞事情,胡禄可不认为他是蝙蝠侠的对手,毕竟这哥们硬生生的以凡人之躯,将一众半神压在脚下,成为了正义联盟的领袖人物。
而且,胡禄也不觉得他的成长速度能够超过蝙蝠侠,要知道连超人都曾经被他按在地上摩擦,晒太阳就能变强的超人已经是个大挂逼了,能摩擦超人的主,那简直就是挂逼中的挂逼啊!
“等一下,为什么我总是想要去怼超人和蝙蝠侠啊,我这么正直善良,难道不是应该加入正义联盟,成为维护正义的一员吗?
对了,我只要去找那些反派人物的麻烦,就算是超人和蝙蝠侠也没有办法说我什么吧!他们总不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
反正哥谭有这么多的反派,一个个的找过去,也能收获不少灵气情丝了,到时候我就会不断的变强,然后当上大英雄,成为救世主,迎娶神奇女侠,走上……卧槽,那我不是亏大发了,头上简直是一片青青大草原啊!
总之,只要能变强,总有一天,我能够吊打超人,脚踢蝙蝠侠,到时候别说哥谭,整个世界我想去哪就去哪,这么看来,我果然是要成为反派王的男人啊!
既然如此,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哥谭的反派们,都乖乖的等着本座来临幸,呸,来宠爱,呸,来虐待,这会不会有点变态,emmmm,来教育你们吧!”
似乎是想明白了,胡禄脸上没有了刚起来时的郁闷,相反,似乎还有些小激动。
飞快的收拾了一番,胡禄先去退了房,怎么说也是未来的反派王,怎么能够窝在这种地方呢?
胡禄决定换一个更好的住所,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先去填饱肚子吧!
从昨天到现在,除了在公园的时候灌了一肚子的自来水之外,胡禄完全是滴米未进,现在觉得腿都有些发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