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聿键在基本政策上的转变,仍然是值得称道,联合农民军共同抗清是从隆武时期开始的。而事实证明,如果没有大顺、大西等农民军残部的联明抗清,南明政权绝对延续不了二十年之久。
其次,朱聿键提出了消除党争、用舍公明的方针。登基前,任监国时,他就亲自撰写了“缙绅”、“戎政”、“儒林”三篇《便览》。
其武和于上,始民兵和于下。不然,立败之道也……”。
并说:“朕今志在荡平,尽去诸党之名,惟在廷严说谎之条,在外正贪婪之罚。迩日在廷,似犹有不醒之迷,欲启水火之战,朕甚惧焉……”。
而隆武在用人取舍上力戒门户之见,不咎既往,只要参与抗清就量才录用。在这一点上,隆武的见识比那些以正人君子自命的东林、复社骨干人士要高明得多。
最后,朱聿键提出的施政纲略也有可圈可点之处,他是比较关心百姓的,为了减轻民间疾苦,他施政的一个重点是整顿吏治,严惩贪污。规定“小贪必杖,大贪必杀”。
当他听说被清廷逼迫百姓剃头的军民在向南逃难,遭到南明官军诛杀时,特地下诏“有发为顺民,无发为难民”严禁不分青红皂白地滥施屠戮。这个政策同清廷的“留发不留头”形成鲜明的对照,显然更得人心。
至于朱聿键个人人品,在南明诸君之中,就更为罕见了。黄道周曾在一封信里描述过隆武帝的为人,“今上不饮酒,精吏事,洞达古今,想亦高、光而下之所未见也。”
登基之后,他仍然自奉甚俭,身穿土布黄袍,安贫若素。
这种皇帝,如果是在太平盛世,绝对是一个明君的坯子,也远比那些清史专家和那些为满清洗地的所谓专家口中的清朝历代皇帝要好太多了。
所以说,明史已经不可信,因为有太多清黑明,还有就是那些投降清朝的文人墨客,为了洗刷他们丑恶的投卖行为,刻意歪曲、夸大明朝的弊端,由此来美化他们“弃暗投明的壮举”。
不得不说,他们是汉人王朝自南宋以来,最丑恶的一群败类。
但他们成功了,至少现在,许多人都认为明末是政治丑恶、百姓贫苦的人间地狱。
可事实不然,就算明朝灭亡之后,在清军南下占领江南之前,普通明人依旧生活富裕、安足。
朱聿键是个悲剧,按照某些清史专家的逻辑,明之所以灭亡而清之所以能建立,是因为明朝皇帝各个昏庸无能且生活奢侈、慵懒无比,而满清酋长以及实际最高统治者各个英明神武生活节俭、勤政爱民。。。等等。
这些人把最高统治者的个人品德说成是决定一个王朝的最终因素,先不说满清很多皇帝显然是被这些清史专家夸大和抬高了,而明朝皇帝显然被这些人贬低了。
就单说,如果一个帝国的命运完全有皇帝的个人品质来决定的话,那么干脆立个清教徒当皇帝算了。
事实上,朱聿键无论能力还是个人品质或者其政治方针都是不错的,为何就最后失败了呢?显然有其他原因。
这“其它原因”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朱聿键没有掌控住任何一支可靠的、忠诚于他的武装,甚至连鲁王朱以海都有廖仲平这支武装,可朱聿键没有。
他的诏令,颁布到两广、赣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地,虽然得到承认,但仅仅是表面上的承认,事实上各地还是自行其事。
如在福建朱聿键受制于郑芝龙、郑鸿逵兄弟,这两个海盗兄弟根本就是把隆武当作自己手里的旗帜而已,他们心里完全没有什么民族复兴的大义。
领兵在外的湖广总督何腾蛟只知利用隆武帝的信任把湖南和贵州东部视作自己的禁脔,威福自操。
广西巡抚瞿式耜意在拥立桂藩,同隆武朝廷貌合神离。
总而言之,朱聿键基本上就没有真心辅佐他进行复兴的实力人物。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年初,也就是吴争崛起的这一时间段。
吴争的崛起并不是他真正拥有了强大的实力所致,而是这个时间段,清清的多铎、勒克德浑、阿济格相继撤兵向西北而去,南方清军兵力空虚,而大顺军余部同何腾蛟、堵胤锡达成联明抗清协议,是湖广兵力正盛的时候。
这才有了吴争以区区梁湖卫所数千兵力崛起的奇迹。
朱聿键其实也看到了这一点,这也是他数次派使者前往绍兴府,打算延揽鲁王朱以海投效他麾下,共同抗清的目的所在。
只是,朱聿键心比天高,却命比纸薄,朱以海及绍兴府群臣不理会他这茬。
这倒不能完全怪朱以海他们,按大明继承的律法,朱聿键确实不能继承大明江山,因为他是个“庶人”,而不是唐王。
这得从朱聿键袭封唐王后说起。
幼年的经历,使得朱聿键嫉恶如仇,心性也有些偏激。
受封唐王后,朱聿键锋芒毕露,在宗室换授等问题上与崇祯朝重臣多有冲突,得罪了不少人。
为了其父当年被毒死一事报仇,他竟在崇祯九年,杖杀两位叔父福山王朱器塽、安阳王朱器埈(重伤未死)。
当年八月,清朝王爷阿济格率兵攻打北直隶等地,清兵入塞连克宝坻,直逼北京,京师戒严。朱聿键心切,上疏请旨勤王,崇祯帝不许,他竟不顾“藩王不掌兵”的铁规,私自招兵买马,率护军千人从南阳北上勤王。
行至裕州,被巡抚杨绳武上奏弹劾,崇祯帝勒令其返回。
明朝对藩王防备极严,依照明朝规制,藩王尽可在王府内享乐,惟独不能兴兵拥将离开藩属。即使朱聿键动机纯粹,仍使崇祯帝大怒,之后下诏将朱聿键废为庶人,派锦衣卫把朱聿键下狱,改封其弟朱聿鏼为唐王。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朱聿键并非唐王,而是个被废的皇室子弟罢了。
不具备继承宗庙的资格。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