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奕研究了一下任务地图,地图上的那片区域他还挺熟悉的,是位于市区的一片老旧的居民区,以前上小学时经常经过那片区域。
那里的街道他大都在脑子里记熟了,不过还有些小巷子,他也不是很清楚,他准备白天的时候,再去踩点,熟悉一下路径。
睡觉之前,沈奕又将纪文妃的名字打入搜索引擎,搜到了一件十年前发生在这个城市的恐怖凶案。
十年前的一个下午,一个捡垃圾的老人在垃圾堆里面发现了一个装在纸箱里,用半透明的塑料布包裹着的人的手臂,惊吓之下,立即报警。
警方立刻出动警力调查,确定死者为女子,发现的手臂是人的右臂。
通过摸排失踪人口,最终确定死者为到中州市打工的外地女子,纪文妃。
正当警方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时,又有一个女子的左臂被发现,但两条手臂却不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最终,警方确认,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
后来警方确定,死者一共四人,四个年轻女子,遇害都是在雨夜,并且遇害前都身着红衣。
一个月后,凶手被逮捕,是一个叫林子云的男子,那个月下了四场雨,而他杀了四个人,被冠以雨夜屠夫的称号。
四人的尸体都被肢解,散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在林子云的招认下,一一被发现,唯有死者纪文妃的头颅找不到了,是凶手杀人太多,自己也忘记放哪儿了。
当时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沈奕那时候还小,却也记得,那时候上学下学,学校都要求家长亲自接送,如果家长来不了,老师都会亲自送学生回家。
晚上小孩子都不敢出门,大人经常拿他的名字吓唬小孩子,并且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女人敢穿着红色衣服上街。
“纪文妃在找一样东西,找了十年,是她的头颅?”
试想一下,雨夜,与一个身姿曼妙的无头女人漫步,寻找她丢失的头颅。
好浪漫的一件事啊。
这不是谁都有机会经历的浪漫。
此时他觉得自己有些心里变态,也可能是因为经历了这些事,让他的胆子逐渐壮了起来。
……
一大早起来,沈奕就去了超市购买这次唤灵仪式需要用到的东西,一把黑色的雨伞,一个红色边框的圆形镜子,一根比较粗的白色蜡烛。
镜子他特意试过,质量不怎么样,用力往地上摔,一定能摔碎。
不过这也不是很保险,因为唤灵仪式是在雨夜,路面上很可能会有积水,如果镜子摔在水里,还是有可能出现摔不碎的情况。
最终他还是在某宝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圆形镜子,镜子比较大,不要说用力往地上摔,就算是落到坚硬的地上都可能碎掉。
他又去了唤灵仪式的区域,将地图上标记区域的所有线路都走了一遍,以及通往青石桥的路线也在心里记熟。
万事俱备,此时就只欠一场雨了,但不能是夏天常常出现的暴雨。
通过天气预报他得知,四天后的夜晚,微风,小雨。
很好的天气,简直就是为他这次的唤灵仪式量身定制的天气。
……
自从接触了恶灵饲养员这个游戏,沈奕对其它的东西都没有了兴趣,还有什么事情,比这些神秘的通灵仪式更能让人觉得刺激有趣的呢?
后天才可以开始进行唤灵仪式,这两天白天的时候,他都是在那片区域踩点,熟悉路径。
毕竟这次唤灵仪式,他是不能够出错的,错了很可能就没命了。
这两天的踩点,他还是有一些收获的,比如他知道了,那里十年间发生过两起命案,尸体都是被砍掉脑袋。
还有,那里有闹鬼的传闻,听居住在那里的老人说,下雨的夜晚,会出现一个没有头的红衣女子。
有一个四十多岁,卖胡辣汤的男人自称几年前的夜间,亲眼看到过那个无头女子。
当时住在这里的居民还请来一堆和尚道士做法事,后来安稳了几年,不过最近好像又有人看见她了。
这个卖胡辣汤的老板的话,沈奕觉得还是有些可信度的,正是因为纪文妃的鬼魂再次出现,所以这个游戏才会让他来这里进行唤灵仪式。
这个纪文妃也不是省油的灯,之前已经杀死了两人,他这次,的确是很凶险。
不过,有危险才刺激啊!
现在沈奕发现,自己身体里可能真的有那么一点点的变态基因。
别人对这种事情都是避之不及,他却是趋之若鹜。
不过,人生要是没有一点刺激,那怎么会有趣呢?这反倒让他更期待与纪文妃的相遇了。
“你是属于我的。”
吃了一碗胡辣汤,两块钱的煎包,沈奕离开这个铺子,正准备回去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同学。
“沈奕?你怎么在这儿。”
他的这个同学是一个男生,叫周启文,长相斯斯文文的,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蓝色的牛仔裤,带着一副眼镜,比沈奕稍微矮了一点。
两人是高中同班同学,关系还是很不错的。
周启文说道,“我还正准备这两天找你玩呢,没想到正好碰到你。”
“我就是来找你的。”
沈奕知道周启文的家离这里不远,所以这样说。
“真的假的?改日不如撞日,正好今天碰见,我们再叫几个人,一起出去玩儿吧,以后能在一起玩的时间可能就不多了。”
“好啊,你叫人吧。”
沈奕倒是无所谓,他实在很闲,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勤奋的天天过来踩点了。
“那行,先上我家吧,等我买点早点,给我姐带的。”
周启文买了一份甜豆腐脑和几个包子,沈奕就跟着他去了他家。
周启文的父母都去上班了,进门后,一个穿着浅黄色睡裙,头发凌乱的女生正拿着电视遥控器,坐在沙发上,女生是周启文的姐姐,周琦玉。
因为与周启文熟识的原因,沈奕跟她也认识。
“你总算回来了,饿死我了,咦,沈奕,你也来了啊,好久不见了啊,快来坐啊。”
周琦玉比他们大了一岁,上学比他们早一年,去年就上了大学。
“嗯,是啊,从你上大学后,好像就没有见过你了。”
“听说你考的不错啊,”周琦玉一边吃着早点,一边说道。
“还凑合吧,跟你弟弟还是没法比。”
周琦玉翻了个白眼,继续吃东西,“600多还叫凑合,跟你们这些学霸没法沟通。”
“沈奕,你志愿填的哪个学校?”一旁的周启文问道。
“我报的中州大学。”
“你干嘛报这个学校?”周启文奇怪的问道。
周琦玉则是支持道,“中州大学有什么不好的,可是你姐当时的梦想,要不是差了七十分,我也上中州大学了。”
中州大学,在豫州省是最好的大学,在国内也算是不错的,不过以沈奕的成绩,完全可以报更好的学校。
沈奕也有些无奈,其实他更想离开中州市的,报外省的学校,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年轻人大都想多到外面走走。
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出过省呢。
只是他想要出省的计划被父母破坏了,在父母强烈的要求下,他只能在第一志愿中填上中州大学,第二志愿则是豫州大学,不论是哪个被录取,他都出不了省。
“我比较恋旧,不愿离开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城市。”
沈奕只得这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