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部分情节上涉及古代军需供给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由于绝大多数读者对古代军队概念、军饷运输和军需贪腐问题并不十分了解,因此,在本文开头以晚明东江军镇为例,作为相关资料的补充说明。
天启二年,毛文龙在敌后战场的抗金斗争得到朝廷的肯定,接济军需、调发援兵成为舆论的普遍倾向。
天启二年五月,兵科给事中朱童蒙“请大开海运,多给米豆、火药、器械及饷银数十万,宜敕速发接济”(《明熹宗实录》卷22);同年六月,辽东经略王在晋请接济毛文龙“再于登、津发粮二十万、豆十万,买布三万疋,随解东江,庶可以壮声援而潜捣巢”。(《明熹宗实录》卷23)
兵部题覆意见是“一并督发船只器械乞行津、登抚臣速为料理”,得旨“俱依议行”。(《明熹宗实录》卷24)
八月,毛文龙请饷三十万募辽兵,首辅叶向高即上疏云“此外最急者,如毛文龙招募辽兵,须饷三十万,蒙给饷银十万,而前银已尽……臣等各拟十万两,少应其请”。(《明熹宗实录》卷25)
熹宗一时未许,后兵部题覆毛疏准发帑金五万两,由登州通判王一宁率水兵三千赍饷渡海。海运接济东江,或时人所称的鲜运,即自天启二年始。
海运输给东江,主要依赖于天津和登莱这两个后勤补给基地。
天启三年正月,督理辽饷户部左侍郎毕自严上疏请求改朝鲜运道于登莱,登抚袁可立以登兵海防事重为名反对,鲜运遂分由天津、登莱共同承担,运船则有官船、民船之分。
米豆本色、布匹主要由天津发送,饷银与衣甲、器械、火药等物则由登莱起运。
天津鲜运船一百六十只,水程出海二三百里,必由勸海抵登州,“多礁石,及铁板以触,舟立碎”,海运风险大而且费时日。
而登州船只一百四十只,在水程下海后,一路经由庙岛、蛇肌岛、皇城岛、广鹿岛、长山岛、石城岛、鹿岛,最后到达皮岛,除了到庙岛的路途中有礁石,有点风险,又需防范飓风外,从庙岛到皮岛都是“随岛停泊,但候顺风,不六七日竟达平岛,无他险峻”。(《明熹宗实录》卷30)
天津由于海运艰难岁只一运,登莱岁则二三运,总共有运船二三百艘,每船运米六七百石,一年可运约本色米豆和折色数十万。
明廷初定东江之兵额为二万,月饷本色五斗,年额本色米十二万石。据天启三年三月总理辽饷户部右侍郎毕自严称:天启二年天津接济东江的鲜运“共用船一百六十只,共装粮料一十万九千八百八十八石,除失风外,其抵鲜者共计九万二千三百七石四升”,“每石脚价四钱二分,共银五万四百两”,而“梭布、平机细布共三万疋,每疋价银二千,共该银七千五百两”,“加以运官廪从及向道工食之数,非六万金不可”。(《明熹宗实录》卷32)
而据毛文龙称天启二年总共收过军需:“至天启二年,幸原任监军道副使梁之垣义矢同舟,于春初风涛之中,首先出海,三次付到帑银一万二千二百九十二两九钱八分九厘,买籴丽粮,救济嗷嗷……于本年收过都司李惟栋解到饷银二万三千两,都司唐尧卿解到饷银一万七千两,天津委官陈汝明等解到米豆八万三千石、布二万匹”。(《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7《崇祯元年正月十九日具奏》毛文龙称天启二年实收米豆八万三千石,然而该年毕自严称实收九万二千余石)
如此的补给,兵饷、抚民、买马办料、备办军火器械、置造船只无一不取办于此,远远不能满足敌后战场建设和维持的开销,何况又接济不时?毛文龙自言“望饷如止渴之梅,而议饷犹救薪之水”,又回忆说“余尝登山凝睇,见大鱼仿佛徜徉,以为运艘也,久之愈杳,掩涕而回。如是者,不知凡几”。(《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7《崇祯元年正月十九日具奏》)
天启三年四月,毛文龙又报“见今各兵已两月缺粮,嗷嗷待哺,乞赐兵饷接济”。(《明熹宗实录》卷33)
不久,毛文龙又报“援兵不至,乞饷不继,目前匮乏已极,乞将臣所请兵饷、军器敕下兵部及户、工二部作速议处给发,以救危急”。(《明熹宗实录》卷33)
显然,兵员的增加和军饷的不继令毛文龙很头疼,天启三年八月,他上疏称“三年以来,两次接到饷银一千(十)万两,运米二十万石,自此以外,音耗杳然。此岂已发而阻于转运之艰,抑廷议未果,而稽其时日耶?除一面细造辽兵花名年貌册籍,解部查验候勘,另请岁额粮饷外,今以三万六千余兵,足当二万兵之食,则所余一万六千之众,尚引领而望”,并派都司王学易赍文请岁额粮料四十四万石。(《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2《天启三年八月具奏》)
毛文龙的诉请收到了效果。
天启三年六月,管理屯田太仆寺卿董应举请以户部未领屯田剩银三万两接济毛文龙,得旨“着该部作速给发”。(董应举《崇相集》卷2《报名分帑应急疏》)登莱巡抚袁可立也为毛文龙请帑金十二万以为接济。
同年十月初四日,以毛文龙报满浦、昌城之捷,发帑金三万两犒赏。
二十日,又“命给漕粮十万石运济海上,从总兵毛文龙之请也”。(《明熹宗实录》卷39)
闰十月,毛文龙报董骨寨大捷,发帑金三万以为赏功,首辅叶向高等又为毛文龙请发帑金“上命该部将各官捐助银凑发数万,以济急需”(《明熹宗实录》卷40)
天启三年天津发过的鲜运粮料,据毕自严称“发过鲜运粮料一十二万三千余石”,“每石脚价四千二分,该银五万余两”,该年“岁运愆期,秋深不息,飓风肆虐,漂失孔多。兼南海口礁石巉岩,不便泊舟,触之立碎,并鲜运往回失风者总计已逾百船之外”。(毕自严《津库已匮疏》)
而据毛文龙称“天启二(三)年收过都司刘可伸、赵守祖等解到饷银一万零九两六钱,差官徐鸣泰、骆惟信解到饷银九千九百一十一两四钱,都司王学易、缪从正解到饷银一万零七十五两七钱,委官邓子智、梁栋材解到饷银一万零三两三钱,委官张翘解到饷银二万两,都司李惟栋、董国助解到饷银一万两,津运委官俞明等八员解运米豆一十万九千三百六十一石三斗六升九合,布一万七千七百五十匹”后又称“本年收过京饷银七万,津运米豆一万九千三百六十一石”。(《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7《崇祯元年十月二十一日具奏》)
天启二年至天启三年两年,朝廷接济东江的实收军饷只有银十一万两、米二十万石,在辽民归附日多,东江军队逐渐扩充的情况下,毛文龙不得不寻求朝鲜接济,并向商人赊贷。
他又以东江兵已近五万为额,请朝廷发饷百万,并如登莱、天津定岁额粮饷:“今臣有江、津、浙、直、南北游营、征东等处南兵八千员名,挑选辽兵三万七十(千)余名,再用招练辽兵二千余名,业共四万七千余数,其募足五万亦易易矣!然以五万官兵,计足一岁之饱,并盔甲、军火、器械、马匹、船只等项,应总一百五十万两,方得够用。今臣止愿请一百万两权宜应用,一切兵马、船只、军需等项,悉皆具足,更弗烦庙堂一事”。(《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2《天启三年十月十五日具奏》)
户部覆议,定岁饷四十万,内登莱分给饷银二十万,天津、登莱本色米豆二十万。
天启四年五月,熹宗下谕“仍传与户、工二部并专督辽饷等官详确毛帅如果缺粮、缺器真情,并拨船只、应用器械一并速发,解至军前应用,不得迟滞,有误军机,责有所归”。(《两朝从信录》卷22)
七月,毛文龙进呈海外地图并陈战守、粮饷、军需事宜,得旨“饷银紧急,著遵屡旨措处给发,器、甲、火药并天津本色粮布俱速解给”。十一月,又下旨接济毛文龙“岁运粮米,务各二十万实授数目”。(《两朝从信录》卷23)
在“今之议东事者,无不以接应毛帅为第一义”的舆论环境下,天启四年东江镇的军需压力有所减轻。
但是,到了天启四、五年,逃亡辽民大量地涌入铁山、皮岛,敌后战场的军队又大为扩充,这样的军需供应还是不够用。
天启五年五月,据巡历皮岛情形的光禄寺署丞郭自维称“器械未备,甲胄未全,归附辽民扶老携幼,啼号惨楚,尤不堪闻,则粮饷亦未尽足也”。(《明熹宗实录》卷59)
天启五年三月,毛文龙向朝廷讨借京营龙机尾炮,诏旨允给一千门。
六月,毛文龙在上揭说“职原所报兵丁七万六千有余,今且民归日众,增兵日多,共计兵丁十七万有余,此固往来客商之共见,天使亲临之目击者,均取给于天津二十万之粮,山东二十万之饷。且二十万饷银之内,江淮、旅顺等营分去十三万有奇,再添入南北二游营又分三万有奇。止遗三万有奇之饷,给十七万有余之辽兵,毋论月糜不得一两五钱,即以一岁计之,一人不过二钱耳。况津运分派于山东十万石者,尚未知何日督发到岛,以救此张颐代哺之兵丁”。(《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4《天启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具揭》)
七月,毛文龙请求裁撤登莱、天津新设之兵,因为“奴断不能舍骑登舟,不如尽为撤去,以其饷实于东边,每岁定以一百万之额,及时解运到鲜”。(《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4《天启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具奏》)
作为交换条件,毛文龙更自诩两年可以平辽。(与之相比,袁崇焕的“五年平辽”根本不能算作信口开河)
为了得到更多的粮饷,毛文龙更开始与主政的阉党勾通交结,广为贿赂,他在朝廷的活动很快便起到了效果。
这年八月,熹宗念海外乏饷,发帑金二十万。
十一月,毛文龙又请求太监驻扎登莱督发粮饷,其意一方面在为阉党示好,一方面则是“欲钱粮之济”。但是国库空匮,即关门诸镇岁饷六百余万,尚不能支,而复欲凑足百万,诚有不易言者”,户部建议从新饷库内挪借五万两,并裁汰蓟州、密云、永平三镇新兵以其饷拨给海外,“上从之”。(《明熹宗实录》卷66)
天启六年,虽然敌后战场的牵制之名受到严重的质疑,但是由于有阉党在朝廷当靠山,军需的供应有增无减。
天启六年的海外军饷,据户部尚书郭允厚称“于旧额本折四十万之外,又加一十万六千,其中系部库解发者五万,系东省拨给者折色二十万、本色十万,悉登莱裁兵拨给者六万六千”。(《明熹宗实录》卷78)
正常情况下,四、五月间是津运开洋的时候,但是从上年十月至该年五月,八月时间里天津海运颗粒未到,至闰六月,天津粮船只有十四、五只,沿海各岛已经交卸,而到铁山者只有一、二只,该年实际解到的只有一半,毛文龙不得不向朝鲜贸米为济。
这年五月,毛文龙上疏请饷一百万粮、米一百万石:“今者京库山东之岁饷已有四十万两,再加六十万两;津运之截漕向止十万石,今请加二十万石,山东之价买杂粮岁定十万石,总得四十万石。再有不足,索之屯田,并准于淮胶等处自为设处买运。其军火、器械、农具、防牌等项,不必官商置办,竟以部银岁给十万石,听东江自造。沙虎船业蒙准造一百只,今请加沙船九十只,六十只,共得二百五十只”(《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5《天启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具奏》)
七月,毛文龙再次疏请速发钱粮、器械:“臣请饷一百万两、米一百万石,皇上止许以本折色各二十万。内南兵每岁支领十四万,而北兵仅领五万有余。天津岁运米二十万石,而去年止运到十六万余,其中尚有漂没腐烂者。至于山东岁派二十万两,天启四、五两年俱系理饷都司毛应时、韩文翼等侵克肥己、贿赂上司,臣毫不见面,致南、北兵士不死于锋镝,而死于饥饿,犹谓臣不成牵制乎?
……故请造船三百艘,经今三载,寸板未见。用兵必须刀枪、铳炮、盗甲、器械、火药,请之三年,奉命十万,而且杳无声息……目今最急,无如粮饷,断非百万不可。请裁东兖、磁州、真定诸不急之兵,以其饷饷海外。再于别项凑处二三十万、帑金一二十万,则百万之饷足矣。又速催荆州打造船只,及见贮天津火药、器械,务于夏月齐到,则饷与军器俱足,水陆可以并进,而辽左底定之绩将立奏矣”。(《明熹宗实录》卷74)
熹宗虽然表示同意,但是允诺并没有变成现实,同时,阉党分子也在为毛文龙争取军需。
八月,辽东督师王之臣言“毛文龙孤军海外,粮饷不给,乞速为接济”,得旨“刻期运到,不得稽迟”(《明熹宗实录》卷75)
九月,兵部尚书冯嘉会言海外“万众枵腹,势不得不仰纳内地,而馈运不时,何以应手”,“上命户部遵旨速发以济急需”。(《明熹宗实录》卷76)
十月,御史汪若极疏云“其所最急者,粮饷不继,器械无资,宜亟为酌处接济”,丰城侯李承祚疏云“毛文龙屯聚海外,一应钱粮亦乞敕命内臣一员,监督料理”。(《明熹宗实录》卷77)
由于有阉党的奥援,毛文龙躲过了第一轮移镇风波,朝廷仍然以牵制责望毛文龙,阉党又为之寻求更多的军需拨给。故天启七年,敌后战场虽有丁卯之役的挫败,但是军需供应再次增加不少。
天启七年二月初二日,辽东督师王之臣代毛文龙“请东江效劳南官徐鸣泰等照依辽官例支给俸粮”,“上命户、兵二部照依辽官酌覆”(《明熹宗实录》卷81)
同月初八日,大学士黄立极等因海外“接济不时,既苦于兵;供亿频繁,又苦于饷。问之该部,已给其全,问之该镇,尚缺其半”,请谕发遣镇守太监,并补给军需:“兹特发御前节省银五万,各色丝通袖膝裥二百疋,五色布四百疋,以备营伍,作正供用。又查发得头号发熕炮三位,二号发熕炮六位,铁里安边神炮六十位,铁里虎蹲神炮六十位,头号佛郎机二十位,二号佛郎机二十位,三眼铁铳五百杆,随用提炮什物全盔五百顶,齐腰甲五百副,长靶苗刀二百把,刀一千把,弓一千张,箭三万枝,单钩枪一百杆,大小铅子三万个,火药五千斤”,得旨“拟来谕薬,剀切详明,已批发了”。(《明熹宗实录》卷81)
丁卯之役中,皮岛、云从失陷,毛文龙流亡海上,向朝廷诉说粮草断绝,请速接济。
三月,熹宗传令天津海运立刻督发,“登抚那借青、登、莱仓储,乘风刻日开帆接济,其动支赃银以励戎士,速发火药以壮军声”。(《明熹宗实录》卷82)
五月,登抚李嵩报“登莱运米三十余号、天津运军需八船”已到;十一日,兵部尚书王之臣覆议“查户部有应补粮银十万余两,今应急解,登津二镇各再发米五万石,限日开洋,以后将应解粮饷尽数起解,并工部速发火药、铅子等项接济毛帅”,得旨“允之”。十二日,户部尚书郭允厚覆毛文龙接济岛兵疏,得旨“该镇照数查收,务使一铢一粒,尽到师中。未开洋者,行该抚按严核催发,无令解官且前兵却,有误接济”(《明熹宗实录》卷84)
六月,登津镇守太监胡良辅“请增东江粮饷”,户部覆准本折百万,其中“除山东之加派等项六十三万一千余两并漕粮十万石外,再补本色二十七万石”,不过登莱兵月饷二十万也在其中,并非专为东江之用。
至此,毛文龙索饷百万的吁求终于得到允请,不过很快又因朝廷风势的改变而告吹。
纵观天启年间明廷对东江军镇的军需接济,一直是处于上升的趋势(认为毛文龙在政治问题上处于弱势显然是错误的)
以本色米豆计,天启二年额定十万,天启三年十二万,天启四年至天启七年则基本每年二十万。
以布匹计,天启二年派送三万匹,天启四年二万匹,其他年份无资料可查,但应该也在两万匹以上,因为毛文龙每年实收基本上都在一万五千匹以上。
以饷银计,天启二年、三年共发银十一万,天启四年规定年额折色二十万,天启五年增至年额本折五十七万,而天启七年则定额本折百万。
应该注意的是,这是明廷规定之数,它和实发之数、实收之数是有区别。
规定之数和实发之数不同原因有二。
其一,规定的折色银并非全是用于兵饷支出,布匹、米豆的召买和官廪运价等费都在其中。
其二,规定的本色米除了固定的截糟粮十万石,其余部分主要来自登莱的召买,若召买愆期,发运不及时,就会导致缺额,并且出现今年输运完补去年缺额的情形,结果“海外连年所解饷尚未能取羸”。
这种情况明显地表现在天启五年上,该年实际发送米豆只有十六万七千石,所缺部分于天启六年补运,但是天启六年发运的米豆总额却仍是二十万石,而该年所要解发的山东汰兵饷银直到天启七年才解发五万两。
实发之数和实收之数不同,有自然和人为的原因。
自然原因是船只失风和漂损。
津登船只开洋在夏季四五月,此时正是东南季风盛行,故能顺风航行,如若无风或风向不对,拖延时日,到了冬季沿海冰封,北风盛行,冬春之季是不适合海运的(初冬西风可运),这就必然出现半年以上军需无继的情形。
以鲜运初开的天启二年为例,该年主持天津辽饷发运的毕自严在给户部尚书汪应蛟的信中称“大都力里风涛,飞合輓粟,原是至艰至险之事。前七月间在霑化县失风一次,至八月间在刘公岛又失风一次,嗣是音耗不通,外论喧传,谓黄参将、孟推官俱无下落,粮艘仅到一半,令人惊愕,不知所措”。(毕自严《与汪澄源》)
另一个原因是漂损,夏秋之交在辽东半岛沿海常有大风大浪,船只开洋例在途经各岛祭祀天妃,祈求海波宁静。但是事有不测,风浪之来,船只轻者靠岸停泊守冻或者船损米烂,重者漂失,人物两空。
即以上述天启二年的鲜运为例,发运十万九千余石,实际运到只有九万二千余石,总共失风、漂失一万七千余石,军火、器械只到十之七八,而损伤船只已达四十八只,占了发运船只的近三分之一。正因如此,天津的鲜运粮料一开始是以“十完七八为功”,其后,运道渐熟,实收率常常接近甚至超过百分九十。不过,正如毛文龙所说“粮船遭飓,每年定坏二十余只,或有人船俱没者,或有船没人存者。既经报查,不得不怜其流离困苦,出与实收,以图其后运”,如此说来,即是实收的部分里也有溃烂不能食的米粮。(《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7《崇祯元年十月二十一日具奏》)
人为原因一是理饷官员的直接侵没,二是解官以粮饷银置货牟利。
如《明熹宗实录》卷55载“逮解盗接济毛帅帯银都司许武元、中书陈献谟”,庚子载兵科给事中李鲁生云“闻海外恍解官恒以饷银置买货物,携至军中,折算取利,恶在其一金得一金之用哉”。
卷57天启五年三月壬戌,兵部覆登抚武之望疏云登莱武官丛聚,“非坐登买米则奉文领银,最可恨者,本以军需为名,而银既到手,辄自花销,本以差解为任,而一出都门,遂难诘问。开鞘盗银,诱骗商货,强夺民船,违禁私贩,诚有如抚臣所言者”
卷62天启五年八月丙戌载,“上念海外兵士乏饷,发帑金二十万,遣官曹维信、郝国儒等解赴东镇,维信等颇有侵没”。
解官盗银,毛文龙却“以诸臣航海艰苦,不录其过,疏请下部优擢,为王事贤劳者劝”。
这种暧昧态度遭到熹宗反对“此番盗去银六千两,如何含糊不明,以后差官解银到彼,必验数实收奏报,有携带货物抵银者,不许容情滥收,以虚朝廷优恤孤军至意”。
卷65天启五年十一月甲寅载,毛文龙弹劾“游击朱家龙在海外带去银两,及在登冒支饷银共二万六千两,贿嘱在登乡绅,营升旅顺副总。臣差官调之,以追其银,乃惜情面者反为之游扬奖借,保全其首领”,毛文龙之意据《明熹宗实录》编者称“大抵语多侵登抚”(登抚武之望与毛文龙此前在召买商货事上闹了矛盾,所以毛文龙说的侵没饷银之事未必属实。)
其最大款者,从天启二年至天启六年,户部声明发过饷银一百一十八万两,但是毛文龙声称只有收过五十一万余两(不含天启六年,该年实收二十万七千余两),这四十七万的巨大亏空毛文龙称是由于天启四、五年间理饷官员的侵盗。
天启六年八月,他在上奏中说:“天启三年间,臣差都司毛应时、吴宗武管理饷务,辄敢欺满作弊,凡遇货客领价,营官领饷,每百两扣除二十两。
及后商众饷迟,兵商争领,至以加三、加四扣之。
兵受饥饿,商受折本,纷纷告扰,词叠如山。
臣即移文旧抚臣,牌拘应时、宗武查审收放钱粮数目,随以韩文翼顶补管饷
……文翼竟忘臣之叮咛,而加三加四,仍如应时、宗武,致各营将领汹汹不平,具词哀告两册使之前。
臣牌严拘数次,方得文翼出海,两造对理研审,承认侵扣是实,令子载回浙江绍兴府会稽县矣。
又复供游击吴宗武领去登库买鲜粮银六千两,并许武元奇顿货银四千余两,逃回原籍南直微州府矣。
游击董武周领去银三千四十九两,逃去原籍南直松江府华亭县矣。
游击丁至德领去登库买鲜粮银一万两,前后又冒兵饷共一千八百四十六两零,见在登州府矣。
又称旅顺营参将毛云龙领去银二百两奇,兵营参将汪崇孝领二营共银一万四百另六两。
其各营官兵客商领去银两无凭查数。
臣即唤各营中军队伍什长,审问此项银粮曾给发各营官兵否?
中军队伍什长痛泣号呼沸诉,无有丝毫。
又问众商人:登府所发钱粮,尔辈曾领若干?
众商人垂头涕泣,皆言无有分文。
间有领者,尽扣三扣四,且曰此系毛应时、吴宗武、韩文翼等侵欺入已,而其余托之以贿嘱也。
韩文翼名下屯实收放官饷一十五万两,见监追比完官,尚无着落。
其余二十九万两,俱在毛应时、吴宗武身上。
从前差官皆以茫茫隔海,个个欺灭天理,谁悯三军绝食,树皮,唤草根,骸骨俱填沟贺?
谁怜众商血本,赔盘费,而苦守经年?
至于客商领价,原该挨号给发,今营饷官不念当此至极至苦之。
决不肯用一点良心,一分公道。
登州向有射利之徒,以六七十两之银,便可骗买百金红票,候得饷到,暗讲除扣瓜分。
至有假印假票,一样描标朱笔对半扣除,管饷者又何乐而不为。
致卖货真商,盘费尽而典衣揭债,呆呆日坐,未领一分到手。
钱粮如此花费,兵商如此受害,成何法度?
故臣不得已移文新抚臣,请饷解出海外,臣自亲收亲放,庶几兵商俱得实惠。”(《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5《天启六年八月初九日具奏》)
军饷解运所存在的种种弊端,诚如毛文龙所说。而毛文龙委派到登收放饷银的官员毛应时、吴宗武、韩文翼昧心灭法,商票则加二加三扣除,兵粮与营官私相授受,迄今绝无开销之商票缴还,复无给兵之底册呈报”,这天启四、五年的四十四万饷银“据称有领支原票,查验数多假捏;据称有发过兵饷,营官复无认状”,理饷官员是否有所侵没不得而知。
总之,由于有自然和人为的原因,所以东江实收的军饷与朝廷实发之数是有差距的。
以实收计,从天启二年至天启七年,毛文龙总共收过朝廷接济(其他捐助银米、鼓铸银等不计在内)的粮米九十四万三千余石(其中天启二年实的以毕自严统计为准),饷银一百零五万余两,布匹十二万七千余匹。平均每年所得粮米十五万七千余石,饷银十七万五千余两,布匹二万一千余匹。
当时关宁主战场的军队每年军需大约折色月饷二百一十七万四千余两,马乾银五十二万六千二百二十四两,本色米六十六万石、豆六十七万石、草三百万束,将官廪俸尚不计在内。
东江一镇一年所得只顶得上山海关明军的一两月的开销,而军官廪俸、米、豆、布匹召买、官廪运价等费皆在其中,更何况关宁军队每年还有额数不少的马乾银和皮袄银,待遇真是天壤之别。
以米一斛六钱计,东江每年所得本折为三十六万三千四百余两。
当时内地驻防兵,“每兵每日饷三分,积年该十两八钱,每万兵便该银十万八千”,两相一除,“计东江所收,亦不过可养三万战士”。
天启后期,东江镇兵额维持在四五万左右,毛文龙请增军饷并非没有道理(说毛文龙索饷数百万是为了自身贪欲或者割据独立显然有失公允)
如此的军需补给,东江军队当然都是既无铠甲器械,又苦于粮匮饱乏,战斗力自然就很差,在屡次的袭扰战中屡屡败退溃逃,自是情理中事。
正如孙承宗所说:“而文龙所请之饷尚未一有。夫边人之相蒙,上以实求之,下常以虚之。况予之以虚著,责之以实效?上不能以虚为实,而下又何能以实应虚?即如文龙报功,则疑其不实而宜喜;乞饷,则信其非虚而甚难。此等举动皆足以解天下之体,而无以鼓动英雄任事之心”。(《两朝从信录》卷21)
敌后战场始终没有发挥理想的牵制作用,接济的不足是很重要的原因,这当中的责任应该由明廷承担。在不积极供应军需的情况下,指望这样食不果腹的流民武装去杀伤敌人,牵制敌人,真无异于天方夜谭。
毛文龙屡屡求粮饷,求器械,但是朝廷却不能满足他的要求,生性狂诞悼傲的他最后发展到愤愤不平、桀骜索饷的程度,这直接造成了东江军镇与明廷关系的急剧恶化,成为他被杀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