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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魔仙

李昂当然不可能干出把胃袋移植到自己身上的事情,他和柴柴打了声招呼,自己去菜市场上买了几斤猪血备用,

回家后穿着防化服来到饲养箱角落,捉了几只吸食过菲利克斯鲜血的、手臂大小的粉色肥胖纽虫,

将其带到无菌手术室内,开膛破肚,通过生物母版,把血族胃袋强行移植了进去,位于两端消化道中间。

生命体的免疫系统由细胞和器官组成,拥有可以识别宿主自身的生理能力,相当完善全面,能对细菌、病毒、异物进行攻击。

这种生物进化来的强大能力,在接受器官移植时就变成了累赘——免疫系统会对非宿主器官进行攻击,发生排异反应。

好在,在母版辅助之下,这条纽虫虽然痛苦得不断抖动蠕动,但还是勉勉强强扛过了第一波排异反应,

随着时间推移,这条纽虫逐渐恢复了正常状态,开始在器皿内随意游曳。

在猫眼的灵识探测视线里,这条纽虫的身躯周围竟然出现了灵能反应,尽管相当微弱,但确实是灵能。

李昂想了想,将一些从血族体内抽取的血液放进制冰模具,置于冰柜当中,几小时后把血质冰块拿了出来,打磨成小刀状,把刀按在肥胖纽虫的身上,轻轻地割破一点纽虫外部表皮。

纽虫自然挣扎不休,如果李昂现在把它一刀两断,说不定它就直接发挥再生本能,一分为二了(血族胃袋可能长不回来)。

但李昂偏偏一直拿捏着力度,始终用血质冰刀在它身上慢悠悠地来回切割,钝刀子割肉。

纽虫挣扎扭动了一会,试图缠住李昂手臂,用吻端针刺,来戳伤李昂,可惜特质防化服太厚,根本不是区区针刺所能对付的了的。

在死亡线上来回挣扎,这条纽虫终于处于生物本能,开始蠕动震颤。

它体内的灵能反应达到高峰,那柄架在它身上的血刀竟然开始快速融化,化为一滩血液,溅落在器皿当中。

这能力,分明就是血族隔空操控血液的天生异能。

这就算是...制造成功了?

李昂并不是很满意,他相当残忍地继续折磨这条吸血纽虫,不断测试其血能极限,逼迫它开发血能的各种用法。

比方说将血液凝结成锋锐针锥,抛射出去;

将固体血液重新液化;

隔空从弱小生物体内抽离血液,致其死亡。

直到纽虫耗能过度晕厥过去,李昂才肯罢手,将它关押进玻璃器皿,提供血族鲜血,供其恢复元气。

“人造血族生物是成功了,不过这纽虫的血能强度相当之低,大概只能影响到小型犬那类体型的哺乳动物体内的鲜血。

对人类施展血液抽离的话,大概只会让人血液流速加快一点而已。”

李昂嘀咕道:“这完全不顶用啊,那几个血族勋贵可比它强多了。难不成是宿主自身生理机能的限制?”

纽虫这玩意儿,毕竟还是太小只了,再怎么折腾就这么几两重,施展不了多大威力的血能。

李昂想了一会儿,从饲养箱的湖泊边沿,挖出另一条同样大小的吸血纽虫,

并取来漏斗塞进纽虫的口器当中,用勺子,一勺一勺地往纽虫肚子里灌血族鲜血。

“吃,给老子吃!”

李昂像清宫剧里毫无人性的嬷嬷一样,面容狰狞地朝着纽虫喊道:“快吃啊!”

这种行为看似惨无人道,其实还蛮正常的,

因为纽虫的生理结构相当原始低级,身体收缩能力又极强,像橡皮筋一样富有弹性,

而且还有强悍的自愈能力,怎么折腾都不心疼。

于是乎,可怜的第二条纽虫,在被灌了一肚子鲜血之后,

立刻被李昂用【生物母版】,活生生吹胀了数倍,

从人类手臂大小,鼓涨到了长度一米半、直径二十公分的体积。

这条看起来跟蟒蛇差不多大的纽虫,还没来得及适应突然膨胀的身躯,

就被李昂按在解剖台上,开膛破肚,如法炮制,再次移植了血族胃袋器官。

实验很成功,体积大增的纽虫,使用出来的血能强度高了数倍不止,勉勉强强达到了当天血族勋贵给李昂的感觉。

全力驱动的话,差不多能隔着七只生猪身上,抽取所有的血液。

或者是像高压水枪一样,喷射出一股带有腐蚀能量的高压血流。

只是这么做的话,会让一条满状态的纽虫耗尽血能,萎靡不振,必须重新补充鲜血才行。

“五条纽虫合力的话,说不定也能重现当初那种可以阻挡子弹的血液镜面。”

李昂把受尽折磨的第二条纽虫,同样关在玻璃器皿内,嘀咕道:“唯一的问题在于,怎么给没脑子的吸血纽虫下达指令。”

纽虫确实是字面意义上的没脑子,它们只有梯形的神经系统,智力水平惨不忍睹,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沟通。

无论怎么看,他们的智力程度都不足以听得懂人话,总不能每逢战斗就把他们丢出去,令其无差别释放血能吧?

李昂需要的是能对血能进行全方位开发的生物兵器,而不是没有任何智能的便携式手榴弹。

“用波纹能量直接作用于纽虫,是可以直接激活血能,但这会与胃袋器官产生冲突,让纽虫濒临爆炸。

而用微弱电流刺激纽虫的话,又会让它陷入混乱,无差别地释放各种血能特效,很快就进入血能耗尽的萎靡状态...

等等,如果是用阴气来触发会怎么样?”

李昂想了想,离开饲养箱,回到卧室,从沙发里揪起正在对着手机屏幕傻笑的柴大小姐,

相当严肃地对她说道:“柴柴,我也给你整了件外挂式装备。”

“呃...”

还沉迷于和沙雕网友斗智斗勇的柴大小姐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过了两三秒,她才如梦初醒,没拿稳手机失手令其掉进沙发夹缝,

苍白脸庞惊骇欲绝地看着李昂,结结巴巴地说道:“你...你刚才说你要出门,难道你去绑了个活人回来给我当替身?!”

据柴翠翘所说,魂灵也是可以找活人来进行寄居的,

就像是当初那位试图寄生石青松的魂灵一样,只要找到合适的活人宿主,可以如同正常人类一样吃喝拉撒睡,吃到正常食物,饮用水源,

不用再忍受感官缺失带来的难耐煎熬。

只是这种附身,会极大损耗宿主的健康状况,不用一个月,宿主就会因为阴气浸染而百病缠身,三月之内轻则瘫倒在床无法行动,重则直接毙命。

如果强大魂灵足够强大(比方说柴大小姐这样),完全可以一个月换一个宿主来进行附身。

唯一让柴翠翘纠结的,仅仅只是道德观念。

听到李昂的话,柴大小姐脸上闪过各种神情,喜悦,惊恐,后悔,痛苦,忧郁,纠结,

最终她下定决心,咬咬牙,忐忑地问道:“你给我找的那个替身...是不是无恶不作、天怒人怨的坏人?要是坏人的话,我可以附身一下。

如果....她不至于那么坏的话,那还是算了吧。”

“你想什么呢?”

李昂有些莫名其妙,“我给你整了两根巴啦啦小魔仙的魔法棒,

会buling-buling发光的那种哦,你要不要来试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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