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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老马,识途

佩切涅格人投降了。

他们所有的人都看着走过来的康斯坦察士兵们,眼中既是害怕,又是欣喜。

这些康斯坦察的士兵都是清一色的铁甲,第一排的士兵还拿着一个跟人差不多高的铁皮盾,后面的士兵都是手持超过两米的长枪,腰间还挂着用于近身肉搏的短剑,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朝着佩切涅格人列队走来。

康斯坦察军队产生的强大压迫感,让这些习惯烧杀抢掠的草原饿狼们双股战栗。

佩切涅格人在这样的压迫感下,连呻吟的声音都不觉压抑了,这样的一支铁甲军,别说是现在了,就算真的在城外野战,自己这些人正面也不可能打得过他们。

佩切涅格人束手就擒,任由这些铁甲士兵出列,将自己捆绑了起来。

城墙上,鲍德温四世和雷纳德骑士看着下面一地的尸体血污,一时都说不出话来。

三千多骑兵,尽是青壮,身经百战、弓马娴熟,居然就这样被人像抓鸡一样一个个捆了起来?

雷纳德作为医院骑士,常年在耶路撒冷与异教徒作战,虽然跟北方的游牧民族没有过接触,但也是饱尝阿尤布王朝沙漠弓骑兵的厉害,并且在那些人手中吃过不小的亏。

听闻北方的游牧民族更善于骑射,比异教徒的沙漠骑兵难对付得多,此时居然就这么简单地被康斯坦察歼灭,而且康斯坦察除了几个在城墙上被流矢擦伤的卫戍军之外,竟然没有任何伤亡。

这个战斗力,未免太过恐怖了。

雷纳德眼神复杂地看着身旁的一名铁甲弩手,这名弩手穿着抛光胸甲,里面则是一件制作精良的连帽锁子甲,这样的装备普通的刀剑绝对砍不进去。

而那铁甲的弩手头上还戴着一顶圆帽盔,这种圆帽盔还特地设计了帽檐以防雨水影响弩手视线,只要将锁子甲的帽子戴上,再把这顶圆帽盔套在外面,弩手的头部和颈部也能得到完美的防护。

除此之外,希什曼还给所有的士兵都专门配备了防范战场流矢的铁面具,穿上这一身装备,整个人就像是被装在了铁桶里面,除了钝器和极近距离的箭弩直射,其它的东西根本无法对这些士兵造成任何伤害。

弩手的装备已经如此,下面那些步兵的装备更是豪华。

每个步兵都是一套防护力度更强的圆盘甲取代了锁子甲,这也是希什曼自己鼓捣出来的超时代的东西,差不多是板链甲的设计思路,是牺牲了全身板甲的部分防御性能,以换取链甲的轻巧便捷,现在整个欧洲,也只有康斯坦察的军队装备了这种圆盘甲。

只需在圆盘甲之上,再套上一层抛光胸甲,就能够让康斯坦察的这些长矛步兵抵御本时代除钝器以外的大部分武器。

而唯一一批装备了全身板甲,便是那些拿着大型铁皮盾,顶在第一线的士兵了。

康斯坦察的盔甲武器全欧洲闻名,今天雷纳德算是见识到了。

雷纳德的盔甲是医院骑士大团长亲自赠予,出自米兰工匠大师之手,比起这些士兵的铠甲当然是略胜一筹。

但是那可是士兵啊,只是康斯坦察的普通士兵而已,他们的装备居然能够跟自己这样的医院骑士团高层骑士相媲美了,康斯坦察究竟拥有怎样的实力,才能够养得起这么精锐的一支军队!

雷纳德看到的那些清一色皮甲的卫戍军,已经非常吃惊了,却没有想到那还不是康斯坦察的主要战斗力。

圣甲骑兵闻名天下?

雷纳德摇摇头,要是真跟康斯坦察的军队打起来,那还真的不太好说。

同样被邀请来的鲍德温四世的心情,则完全不一样,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之前给雷纳德看狩猎队一人双马,并不是为了向自己秀肌肉,而真的只是一场意外而已,此时摆在鲍德温四世面前的,才是真正的秀肌肉。

那肌肉已经大到光从军事实力上来说,全欧洲基本上不存在能跟康斯坦察掰手腕的对手了。

那灵巧轻便,又防护强大的圆盘甲;那精准度极高,杀伤强力的新式弩机;那个个精壮,训练有素的士兵;无一不超出鲍德温四世的想象。

如果自己有这样的一支军队,那耶路撒冷,也不会被那些异教徒攻破了吧?

看着那些动作整齐划一,的康斯坦察士兵,鲍德温四世不由得暗自叹息。

“安德烈先生。”

鲍德温四世扭头看向一旁意气风发的安德烈,问道:“希什曼伯爵邀我来此,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吗?”

“哦,有,有。”

安德烈哈哈笑道:“主要是为了向伟大的耶路撒冷国王、基督之盾告捷,此次大破异教徒,正是有了上帝的保佑才能取得如此辉煌的胜利。”

“赞美上帝,赞美太阳。”

鲍德温四世知道希什曼对教会的态度,自然不会认为这就是真实目的,又接着问道:“还有其它的事情吗?”

“嗯,还有一件事。”

安德烈笑道:“这些佩切涅格人,好像已经受到了上帝的神罚,看看他们痛苦的样子,应该不久就会死去了,想让鲍德温四世陛下做个见证,瞻仰一下神迹。”

鲍德温四世被安德烈的无耻梗得说不出话来了,他看着下面那些哭喊着捂着腹部,不断催吐的佩切涅格人,一眼就看出那是中毒了。

瞻仰神迹?那伯爵应该是没打算让这些人活着离开康斯坦察了吧?

“赞美太阳……”

鲍德温四世实在说不出来那句赞美上帝了,问道:“不知道希什曼阁下在哪里呢?我有些事情想要跟他商议一下。”

“哦,伯爵大人啊。”

安德烈说道:“已经带人去了佩切涅格人部落了。”

“什么?!”

……

……

佩切涅格人的部落,今天迎来了死神的镰刀。

部落的年轻人们,基本上已经跟随大汗一起去了康斯坦察,剩下的老弱妇孺们,靠着剩下的些许粮食勉强度日,只盼着大汗和勇士们,带着粮食和美酒归来。

阔尔阔台可汗的妻子,被所有的佩切涅格人称为女主人,此时正在王帐中主持着一切。

阔尔阔台带领勇士们离开已经七天了,部落的粮食分配已经举步维艰,这位三十多岁的女主人有着草原女子独特的健壮体格和坚韧的品质,在部落中颇有威信,所以阔尔阔台在出发之后,很放心地把部落中的一切都交给了自己的妻子。

此时的女主人正带领着阔尔阔台的八个小妾,主动喝着稀粥,这一举动也让部落的其它人服气,没有再因为粮食的问题来到王帐大吵大闹。

女主人看着那些愁眉苦脸的小妾们,心中冷笑,这些人仰仗着阔尔阔台,平时锦衣玉食,现在部落中出了一点小问题,便怨声载道地。

这些肮脏的妓女,迟早会祸害整个部落。

不过……

女主人扫了一眼那个阔尔阔台从基辅罗斯劫掠来的金发美人,眼中闪过一丝赞许,虽然是劫掠而来,但从来没有恃宠而骄,平时对自己恭恭敬敬,而且在这个部落困难的时候喝粥,也没有一丝抱怨。

虽然女人善妒,女主人也不例外,但女主人还是对这个金发美人另眼相看,听巴达台说,这个金发美人还经常劝阔尔阔台,应该跟自己的妻子同房。

这个举动无论是真情还是假意,女主人都受用了。

对了,巴达台呢?

“巴达台!”

“在!在!”

一直在王帐外恭候着的巴达台,贼眉鼠眼地走了进来。

女主人看着巴达台的模样,虽然是自己丈夫最信任的部下,这样子实在不讨人喜欢,但好在办事还算得力。

女主人看着巴达台问道:“巴达台,最近有大汗的消息吗?”

“女主人,巴达台一直派人在部落外候着,还没有大汗的信使过来。”

巴达台说这话,眼神却一直在往那个正在喝粥的金发美人那里飘过去。

这几天巴达台可是享尽了艳福,尽情品尝了金发美人在床笫之间的滋味,虽然天天喝粥有点吃不消,但巴达台还是祈祷着阔尔阔台大汗能晚点回来,能让自己再抓紧时间偷偷腥。

女主人有些失望于这个回答,说道:“你下去吧,一有消息马上禀报。”

“是!”

巴达台又色胆包天地看了那金发美人几眼,退出了王帐。

一名小妾看着碗里的稀粥,实在喝不下去了,向女主人说道:“姐姐,算算路程,就算大汗要拖着几车粮食,那也该回来了吧?”

女主人点点头道:“时间是差不多了。”

那小妾又道:“姐姐,那我们何必如此节省,等到大汗回来,不是一切都有了吗?要是姐姐您饿瘦了,大汗回来会生气的。”

“是啊!是啊!”

“姐姐您千万不要饿着自己了。”

“.…..”

众小妾七嘴八舌地劝解了起来,唯独那金发美人稳坐不动。

“住嘴。”

女主人这两个字没有带任何的语气语调,却透露出一股不容置疑的味道。

刚刚还嘈杂的王帐一下安静了下来。

女主人默然扫了一眼众小妾,说道:“谁敢再提粮食的事,就地打死。”

一股寒意在王帐中弥漫着。

就在此时,刚刚离开的巴达台突然跑了进来:“女主人!女主人!好消息!好消息啊!”

女主人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即使是以她的城府,也压抑不住心中的喜悦,连忙问道:“巴达台,什么好消息!”

众小妾见到巴达台激动的样子,知道发生了什么,更是欢呼雀跃,喜形于色。

“报告女主人!”

巴达台喜道:“刚刚得到消息,大汗的马已经率先回来了,相信不久,部落的勇士们就该带着粮食归来了!”

“好啊!”

“好!”

众人欢呼着,女主人一直板着的脸,也放松了下来。

赞美太阳,大汗终于回来了。

……

……

明星荧荧。

佩切涅格部落远处的山坡上,一群身穿皮甲、外披绿袍、肩负长弓的骑兵正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整个部落。

那是康斯坦察的狩猎队。

“看吧。”

希什曼骑在马上笑道:“我就说阔尔阔台的老马,一定找得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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