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团的造势和门票销售,在马戏团到来之前,就已经开始了。
圣达菲市的居民早就期盼着,能够看到马戏团的演出。
马戏团刚刚到圣达菲,就有许多人来询问演出的事情。
“明天晚上,请来观看马戏团的演出。”对于这些人,怀特如是回答。
在搭建舞台方面,大家都是轻车熟路,所以工作效率很高。
花费了一天一夜的时间,第二天中午午饭时,一个表演舞台就搭建成功了。
这个舞台规模,比小城里大了很多。
舞台露天摆放,四周支起了幕布,观众席的面积,相比小城,也扩大了很多,可以容纳更多的观众。
这是怀特特意要求的。
在小城里损失的那些门票,可是让这位马戏团主心疼得很。
怀特的想法得到了实现,晚上的时候,观众席上坐满了人。
刻意放在外面大货车上的狮子和老虎们,成了活生生的招牌,吸引了许多人前来观看。
所以演出开始前,大家显然对狮子、狗熊、老虎的表演更加感兴趣,基本上都是冲着他们来的。
演出的进行中,狮子、老胡、狗熊纷纷登场,满足了他们的愿望。
“下面是今天晚上最后一个节目,小狗杂耍。”
主持人播报了节目安排。
观众们有点不解,他们不明白,“小狗杂耍”这种常见表演,居然被放在最后一个。
理论上来说,不应该是狮子或者狗熊的表演,被当做压轴的吗?
许多人都很好奇这一点。
坎特扮演的小丑上场,摔倒,五只金毛出现……
现场的气氛开始活跃,笑声频繁地响起。
江东上场……
密集的笑点开始引爆,观众们被逗得一刻都不停。
就像是在小城一样,江东和坎特的节目,取得了惊人的现场效果。笑声从江东一上场就没停过,许多人捂着肚子,笑得肚子一抽一抽的,但是还是忍不住笑。
大家都没想到,这个安排在最后的节目,居然是最精彩、最好笑的一个。
“简直太好笑了,这一人一狗太逗了!”
“没想到最精彩的一场,居然是这最后一场!”
“不行,明天我还要来看!”
在退场的时候,许多观众摸着自己笑得生疼的肚子,议论道。
一开始,大家都是被马戏团的老虎狮子狗熊们吸引来的,但是看过一整晚的表演之后,所有人就都被江东俘获,成了江东的铁粉。
那种智计百出、斗智斗勇、滑稽好笑的情节设计,把江东塑造成了一只主动、机灵、聪明的斗牛犬。
而不是逗狮子、逗老虎那种呆板的表演形式。
在这个舞台上,江东已经不仅仅是个参与者,而算是节目的主导者了。
信息时代,资讯传播非常发达。
看完演出之后,许多人都把视频、照片之类的东西,传到了网上。
江东这只会表演节目的斗牛犬,在圣达菲更广泛地传播开来。
凡是看过的人,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仅仅经过了一晚,人们对“斗牛犬”的关注热度,就盖过了老虎和狮子、狗熊。
当然,对于江东来讲,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而已。
哥可是一个人,难道还竞争不过一群动物么?
马戏团就像是一个小小的娱乐圈,自己和其他的动物们,都像是娱乐圈里的艺人。
大家既是同事关系,也有竞争关系。
只是……
跟自己竞争的,不是什么三线小明星、老板小姨子之类的人,而是一群没心没肺的动物。
否则的话,还不知道整个马戏团里,会闹出什么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宫斗剧呢。
能水个三五十章的那种。
在马戏团里,动物们从来都不在意,自己被谁抢占了位置,占用了资源。
只要有吃的有住的,他们就会上台表演,在每个城市为怀特带来滚滚的金钱。
从这一点上看,动物们可是比娱乐圈里的艺人好操纵多了。
第二天一早,喝完了坎特带回的小米粥,江东打算出去逛一逛。
坐车巡游全城、吸引眼球做广告这种事,还是狮子老虎狗熊更加适合一点。
新到了一个地方,难免会感到好奇。
所以今天江东想用白天的时间,来逛逛圣达菲这个城市。
当然,万年跟屁虫坎特,自然是跟他同行的。
虽然每次外出,都是美其名曰“遛狗”,但是坎特总有一种自己才是“被遛”的那个的错觉。
无论去哪儿,或者走哪个方向,都是江东在做主,坎特唯一做的,就是在后面跟着。
不过跟在江东的后面,坎特有点习惯这样的模式了。
圣达菲面积并不大,江东一路走一路看,很快到了一片低矮的住房区。
这里住房稀疏,低矮破旧,路上少有的几个行人,也是衣衫破旧,面黄肌瘦,。
很明显,这里是圣达菲的贫民区。
住在这里的人,不是年老体弱,就是疾病缠身。
这些人往往收入很低,生活中全是艰难和辛苦。
虽然行人很少,但是每一个经过的人的眼神,把坎特弄得非常不自在。
“巴顿,咱们回去吧。”坎特呼唤江东。
坎特总感觉所有人的目光怪怪的,在这里多一秒,坎特都觉的难受。
江东像是没有听到一样,看着路中央。
刚刚开过去的一辆皮卡,江东看着里面的司机,好像是杰克。
杰克怎么会跑到这里来的?
他不是在小城里么?
看着对方车辆消失的方向,江东有些疑惑。
或许是我看错了?
杰克怎么会出现在几百里外的圣达菲呢!
江东不由得想,如果自己还有北极燕鸥的视力的话,刚刚肯定能够看清楚的。
“巴顿,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坎特道。
哈?
江东看着坎特,有点疑惑。
坎特无奈,看来这家伙没听到刚刚自己讲话。
江东眼睛往前一扫,忽然看到一幕场景。
前方路边有一家大型超市,但是因为建在贫民区,所以没什么生意。
门前偌大的停车场,只停了三辆车,显得有些清冷。
大型超市在街道的一侧,而和大型超市隔街相望的,则是一个破旧的公共汽车站,掉光了颜色破了一半的防雨棚,下面是一排同样掉漆的排椅。
江东看的方向,是排椅的位置。
一个身穿破旧大衣的老人,横着躺在排椅上,他的头发蓬乱、衣服有几个大洞、面色蜡黄,是一个非常虚弱的老人。
一个满是污迹的铁腕放在地上,里面有几个钢镚,还有一两张面值很小的纸币。
看他这样子,应该是没有家的流浪汉。
“这个老人好可怜。”坎特也看到了老人的模样,感叹道。
“汪汪!”
江东抽抽鼻子,突然拔腿,朝着超市的方向跑去。
“巴顿,你去哪儿?”坎特赶紧跟上。
跑进超市,收银员略带奇怪地看着这一人一狗的组合。
江东左右看了一眼,发现超市里有一个用来烤鸡的电烤箱,里面三只烤鸡正在缓缓转动。
除此之外,旁边的货架上,摆放着两个包好烧鸡的袋子。
混合着肉香的味道,在空气里弥漫。
“巴顿,你跑这么快干什么?”坎特追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
江东看了看坎特,忽然一跃而起,叼起货架上的烧鸡袋子,转身就跑。
转过一个转角,江东就冲出了超市大门。
“喂,小偷!抓小偷啊!”收银员大妈眼看江东冲了出来,大声喊道。
“等……等等!”紧跟着冲过来的坎特,抬手阻止了收银员的喊叫,喘着粗气道:“那只狗是我的,烧鸡多少钱,我给你。”
“是你的狗就能乱偷东西么?”看到有人付钱,收银员原本激动的心情也平静了下来,但是嘴里还是埋怨。
坎特只能傻笑应对。
好不容易在售货员大妈的埋怨下付完钱,坎特走出超市大门,四处寻找江东的踪迹。
并不是很难找。
街对面的公共汽车站里,排椅上,老人正在吃着烧鸡,同时另外一只手抚摸着江东的脑袋。
江东则是安安静静坐在那里,看着老人。
坎特看到这一幕,顿时火冒三丈,这家伙,居然把新买的烧鸡,转手就送给了流浪汉?
太浪费了!
“巴顿!”坎特大喊一声,然后就气势汹汹走了过去。
排椅上的流浪汉,看到远处走过来的坎特,又看了一眼江东以及手中的烧鸡,表情顿时惶恐起来,连嘴巴里的鸡肉,都不知道该不该咽下去。
他虽然是个流浪汉,却从来没有偷过别人的东西。
走得近了,看到嗫喏的老人一眼,对方应该很久没吃过饱饭了。
算了,反正烧鸡已经被他啃掉不少,那回来也不能吃了。
坎特到了嘴边的话,忽然变了:“你吃吧,这只烧鸡,就是买给你吃的。”
“谢……谢谢。”老人如蒙大赦,低头大口吃起了烧鸡。
坎特回头,从超市里又拿了一瓶水递给老人。
想了想,坎特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钞票,放在老人面前的碗里,这才带着江东离开了。
直到走了很长一段距离,江东回头,还是能够看到老人站在原地,一边吃一边鞠躬。
这或许是他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第一次吃了一顿饱饭吧。
只是江东没有想到,自己会和老人很快再见面了。
离开老人,江东和坎特往马戏团的方向走。
远远的,江东就发现马戏团的外面,停着一辆皮卡。
有点眼熟啊!
嘶,不会吧……
江东想到了一个不太好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