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吧。”
林耀来到客厅,将报纸丢给了正在吃早餐的鸡心。
鸡心不以为然的拿起来,只看两眼便目瞪口呆,惊道:“这样也行?”
“书生杀人不用刀,口诛笔伐就能让你死的不能再死了。”
林耀坐在沙发上,扫了眼叶国欢举着AK的照片,叹息道:“叶国欢是个猛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他的通缉令贴的到处都是,警方悬赏三百万港币抓他,不知道他能不能熬过这一劫。”
鸡心闻声后说道:“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这一劫,别忘了,这里是元朗,三湘帮的底地盘,他们肯定在找我们,再不走就等着死吧。”
看了他一眼,林耀表情不置可否。
鸡心现在一心想分钱跑路,却不想想自己人生地不熟,跑路是说跑就能跑的吗?
眼看林耀不回答他,鸡心咬了口火腿煎蛋,又道:“耀哥,你是怎么想的,真以为在这套公寓里能躲三五个月啊?”
“地方肯定要换,只是不能现在换,我们这里暂时还是安全的,没必要做惊弓之鸟,还是再等几天吧。”
林耀说的不容置疑,更没提分钱的事。
一转眼,四天过去了。
黑白两道都在找他们,更有传言,叶国欢逃进了九龙城寨,正在利用这个三不管地带逃脱追捕。
还有小报放出风来,说叶国欢其实被抓了,此时正在接受严格审讯。
各种消息层出不穷,至于哪条真,哪条假,这就不得而知了。
对于叶国欢被捕的消息,林耀并不是很相信。
此人命犯七杀,想不声不响的抓住他,基本没有可能。
林耀更倾向于,叶国欢逃进了九龙城寨,或者被某个大人物庇护了,这才一直没有被抓到。
几天下来,林耀稳坐钓鱼台,只等风头慢慢散去。
他相信,人的注意力不可能永在一个点上,迟迟找不到他们,不管是黑道还是白道,时间一久都会松懈。
只是林耀挨得住,鸡心却有点挨不住了。
一天天过去,他显得越发急躁。
林耀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想走,莫非是担心时间久了,他会分不到钱了?
劝了他几次,他也听不进去。
第五天,林耀洗澡的功夫,他甚至想进屋偷钱逃跑。
幸好刀仔一直看着他,将他抓了个现行。
不然,只能到警署见他了。
“耀哥,你得好好劝劝鸡心,鸡心的样子被打死豺狼的那个差佬看到了,现在通缉令贴的到处都是,所有人都知道他是通缉犯,真让他跑出去,被差佬抓了怎么办?”
站在阳台上,看着落下的夕阳,刀仔脸上满是忧虑。
林耀吸了口烟,默不作声的点点头。
片刻之后,烟头丢在地上用脚踩灭,他深吸了一口气:“晚上我叫他出去谈谈。”
“刀仔,耀哥,吃饭了。”
小凤做好了晚饭,来阳台叫他们吃饭。
林耀面无表情的来到客厅,看了眼坐在餐桌前有些心虚的鸡心,开口道:“鸡心,我们在这里藏了五天了,再藏下去可能不安全,晚上咱两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合适的住处。”
“好。”
鸡心低着头不敢看林耀的目光,生怕林耀会提起他逃跑的时。
其实林耀并没有提,他只是安安静静的吃饭,整顿饭一言未发。
吃饱喝足了,外面的天色也暗了下来。
林耀看了看时间,此时是晚上七点半,于是开口道:“走,我们出去转转。”
披上个外套,林耀带着鸡心离开了。
他们打车来到了马头山,此时的马头山,还没有像后世那样被开发成公寓住宅区,都是些五六十年代的低矮老楼。
脏乱差是这里的标志,仅有的两栋高楼也没有建成,看样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停工了。
“鸡心,你是不是很想走?”
林耀直奔烂尾楼而去,一边问,一边打量着这栋楼。
鸡心不知道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迟疑着说道:“耀哥,我说走,你不是不同意吗?”
“强扭的瓜不甜,你人没走,心已经走了,我还留你做什么?”
林耀顺着楼梯往烂尾楼上走,走了两步,发现鸡心没有跟上来,于是招手道:“上来看看,要是这里合适,我准备将这里当做临时据点。”
鸡心咬牙跟了上来,二人一前一后往楼上走,很快来到了17楼的楼顶。
站在楼顶的天台上,整个马头山,乃至于半个元朗都映入眼帘。
林耀吹着晚风,打量了一下这里的环境,摇头道:“不太合适,这里太高调了,住进来瞒不过有心人的目光。所幸,我跟刀仔没被认出来,警署没挂我们的通缉令,不然只能和叶国欢一样,躲进九龙城寨里去了。”
“耀哥,你同意我离开了?”
鸡心忍了许久,还是忍不住问道。
林耀回头报以微笑,笑着说道:“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你执意要走,我怎么挽留?”
“耀哥,不用分我六十万,我这个人很知足,你给我五十万我就立刻离开港岛,一辈子也不回来了。”
鸡心一脸期盼,连要价都比以前低了不少。
林耀笑的更灿烂了,拍了拍鸡心的肩膀,揽着他一起看着脚下的城市,低语道:“你知道吗,我是一个很讲道理的人,信奉能用智慧解决的事,绝不多动武力。可有些时候,偏偏有些人不如你愿,比如说你吧,我明明告诉你了,这笔钱现在不能动,为什么你总是不信?”
“耀哥?”
鸡心惊恐的看向他。
下一秒,只觉得腹部一疼。
低头一看,林耀不知什么时候拿出了一把匕首,此时匕首已经扎在了他的肚子上。
“嘘!!”
林耀捂着鸡心的嘴,低语道:“天黑了,别大声说话!”
噗嗤!
噗嗤!!
一连几刀下去,林耀将鸡心推开,看着他怒睁的双眼。
此时鸡心还有气,捂着肚子,一脸痛苦的看着他,目光无比的恶毒。
林耀叹息一声,掏出纸巾,擦了擦刀刃上的血迹,面无表情的说道:“你知不知道,我不让你走是为了你好,现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在找我们,你带着钱离开就是羊入虎口。”
“我明明已经告诉你了,再等几个月,以后有的是好日子过,你为什么就不相信,非要让我难做呢?”
“你以为你多厉害,叶国欢能逃掉,那是他烂命一条,谁都知道他身上没钱。”
“所以,他能逃进九龙城寨,那里的人不会为难的。”
“你不一样啊,那个叫陈家驹的差佬,已经看到你的样子了,谁不知道你是劫匪之一,这时候你要是出去了,跟六岁孩童手捧金砖招摇过市有什么区别?”
“还逃到新加坡去,你知道新加坡在哪吗,知道要坐多久的船吗?”
“你总以为我要害你,我是不想看你死啊!”
“可你浪费了我的苦心,将它视之儿戏,你该死你知道吗?”
林耀走上前去,用刀刃在鸡心的脖子上一划,低语道:“下辈子,头脑清醒点!”
说实话,在今天之前,林耀从未想干掉鸡心,吞掉他的那笔钱。
他做人是有原则的,如果鸡心不是触碰了他的底线,他真不想手上沾血。
可惜,他做的太过分了。
偷钱逃跑,这怎么能忍?
真让他跑到外面去,万一被什么人给抓住,以他的性格恐怕一句也兜不住,啥都得抖出来。
贪财,喜欢钱,没有错。
不听话才是大错特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