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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带钟小妹回家

十几分钟之后,眼看黄志诚有要走的意思,陈家驹赶忙关上显示器,一溜烟的回到了值班室。

陈家驹刚坐下,黄志诚就走了进来。

他看了眼正在看报纸的陈家驹,开口道:“我已经问过了,既然没什么事就放人吧,署里的咖啡很贵的。”

“是,长官!”

陈家驹立正敬礼,绝口不提看到的内容。

毕竟,警察是纪律部队,在上司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偷看上司与犯人的谈话是违禁的。

更何况,他还听到了大秘密,要是不警醒一点,保不准这边说出去,黄sir为了保守秘密,就把他调去看水库了。

“别和其他人说我来过。”

“是,长官!”

黄志诚这话一出,落在陈家驹耳中又是另一个意思了。

他表面上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实际上心里早就笑开了花,心想:“你不说我也知道了!”

“林耀,你可以走了。”

黄志诚离开后,陈家驹就打开了审讯室的大门。

等到林耀与他擦肩而过的刹那,陈家驹低下头小声说道:“伙计,之前对不住了!”

林耀不说话,抬头看了陈家驹一眼。

陈家驹对他眨了眨眼睛,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陈sir,有空一起喝茶。”

林耀挥挥手,来到值班室叫上钟小妹,开口道:“走了。”

钟小妹小跑着跟在后面,两条大白腿晃人眼睛,追问道:“这就没事了?”

“能有什么事,他又没证据抓我。”

林耀走到警署外,发现路边停着一辆黑色奔驰。

看到有人出来,奔驰车降下车窗,露出了刀仔的脸颊。

“耀哥,这么快就完事了?”

刀仔走下车,主动给林耀打开后面的车门,询问道:“那个小警员没为难你吧?”

“没有!”

林耀拉着钟小妹坐上车,透过车窗看着夜色下的警署,低语道:“今天这趟来的很值。”

值什么,林耀没有说,刀仔也没有问。

沉默中,刀仔发动汽车,向着尖沙咀的住处而去。

“耀哥,他总是枪不离身吗?”

钟小妹坐在后面,用倒车镜观察着开车的刀仔。

“你叫我什么?”林耀惊异了一下。

“耀哥啊,他们不是都叫你耀哥么?”

钟小妹收回目光,双手挡在大腿上,弱弱的说道:“我总得找个称呼吧!”

“好吧。”

林耀先是应了一声,随后才解释道:“刀仔是鑫荣安保集团的在职员工,也就是俗称的职业保镖,他是有持枪证的。”

很多社团大佬身边,都跟着一些穿黑西装的枪手。

实际上,这些枪手并不是非法持枪,他们都会在安保公司挂靠一下,以此来取得合法的持枪证。

这种证件林耀也有,只是他的枪在刀仔身上,除非必要,他一般不会随身携带。

为了这两张持枪证,林耀足足花了一百五十万。

这可是84年的150万,这笔钱放在京城都够买十栋四合院了。

现阶段的京城四合院还没被炒起来,三环内不说了,四环和五环上,这种院子要多少有多少。

当然,林耀可没有在京城囤上百栋四合院的想法,除非你想吃元宝蜡烛。

要是他没记错,京城改造项目86年就会开始,竞标的都是各种二代们。

那群人的吃相非常难看,平头百姓可能没啥事,但是你底子不干净,那就等着大鱼吃小鱼吧。

开发的时候,可不是你说不卖就能不卖的。

卖了,不给你钱,你也得乖乖忍着。

一路无话。

坐着车,三人回到了在尖沙咀的公寓。

到了家后,林耀指了指客房说道:“你住这间。”

钟小妹是很漂亮,可林耀也没急色到霸王硬上弓的地步。

他租的公寓是三室一厅的,三人正好一人一间,有今天的事,也不怕钟小妹会跑掉。

钟小妹已经见过他的势力了,只要她不傻,绝不会自找麻烦的。

“怎么了?”

林耀发现钟小妹没有动,一脸为难的站在客厅内。

“我没带换洗的衣服!”

钟小妹是个挺爱干净的人,每天洗一次澡是常态,天热的时候甚至要洗两三次。

“我这有干净的衬衫和裤子,你要洗澡的话先穿我的吧。”

林耀走到卧室内,拿出了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黑色裤子。

看着林耀手中的衣物,钟小妹不好意思的干笑道:“算了吧,我对付一夜,明天回家拿些衣服回来。”

“费什么话!”

林耀将衣服丢给钟小妹,又指了指卫生间的位置:“里面有拖鞋和沐浴露,拖鞋是刀仔他媳妇留下的,你先穿着吧。”

“耀哥,你们聊,我回房间睡觉了。”

刀仔鬼鬼祟祟,一溜烟进了房间。

看着他的背影,林耀心中暗骂道:“平时和我抢遥控器的时候,怎么没听你要早睡?”

骂了两句,林耀打开了电视。

电视内,演的是TVB经典电视剧《天蚕变》,这也是一部二十年后看都不过时的好剧。

看了半个小时左右,浴室的房门被打开了。

林耀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这一看居然有炫目的错觉。

钟小妹上身穿着白衬衫,下身是林耀的黑色西裤,既有少女的清纯活泼,又带着一丝男士风格的干练。

“耀哥,我大哥他们要是三个月后没有凑够钱怎么办?”

钟小妹脸色红扑扑的,坐在了林耀旁边的沙发上。

林耀不用吸气,也能闻到沐浴露的香味,还有一种少女身上的奶香味。

“没钱好办,可以拿你抵债啊!”

林耀笑着说了一句。

“我是认真的!”

钟小妹偏腿坐在沙发上,掰着手说道:“十五万港币啊,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我大哥他们五个如果去打工,每个月拿三千港币,五个人一个月才一万五。

别说三个月了,一年恐怕都攒不够,除非他们能不吃不喝。”

林耀听了一会,反问道:“你想说什么?”

“我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我给你打工吧。”

钟小妹还真有些想法,闪亮的大眼睛看着林耀,和他解释道:“我上过女子学校,虽然不是正式大学,却也学了很多东西。

我看你还没有秘书,不如让我给你当秘书吧,账目什么的我都能看懂。”

钟小妹的想法很简单,自己要是成了林耀的秘书,不但能帮大哥他们减轻压力,还能跟林耀一群人搭上话。

到时候,就是三个月的期限到了,没有筹到十五万港币,自己是他的秘书,他总不能狠心对自己大哥下手吧。

“你疯了,还是我疯了,让你当我的秘书?”

林耀对这个说辞丝毫不感兴趣,反问道:“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

“社团大哥啊!”钟小妹回答道。

“对,我是一个社团的老大,你说我的账目,有多少是经得起推敲的,有多少是经不起推敲的?”

林耀指了指钟小妹,又指了指自己:“你觉得,我放心把账目交给你去做吗?”

额...

钟小妹一想,还真是不放心。

毕竟,社团的资金来源很杂,有的是放高利贷的钱,有的是收上来的卫生费。

还有一些,干脆就是帮人砍人的收入,这些都是见不得光的,被人交给差佬就麻烦了。

“你想做事,我是认同的,管账就算了,先给我当跟班吧。”

林耀摸着下巴,问道:“端茶倒水的活会做吧?”

“会,我还会做饭。”钟小妹连忙答道。

“行,以后这些事就由你负责,去睡吧。”

林耀支走了钟小妹,自己坐在客厅看起了电视。

一个人看电视,就是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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