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没能写完,明天上午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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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梦同人
就在刚才,一个男人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向我求了婚。
如果我还是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妹子,准会抡圆了一巴掌让他和他的果酱面包相亲相爱去,可惜的是我现在正在十九世纪,女人还是男人的财产与附庸的年代,我只是范霍夫太太的“女伴”,家庭教师与佣人的结合体,名声上好听点,但对于我空荡的钱包与衣箱来说毫无意义。
能够承蒙这位先生眷顾真是让人受宠若惊,如果他的名字不是梅西.德文斯就好了。
我当然是很高兴地接受了他的求婚啦,诸位,如果可能,我也想自尊自立自强,可惜的是这个年代女人穿裤子都会被投入监狱,我这只小螳螂还是别去挑战社会的车轮了。
接下来的事情都很顺利,在返回曼陀丽庄园的前一天,德文斯先生发现我异乎寻常的兴奋,“你怎么啦?”他问。
还能是什么,任何一个看过《蝴蝶梦》的都知道接下来就是撕逼接着撕逼啊!我兔国的开国太祖就说过“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我虽然斗得不怎么样,但还是会感到热血沸腾。
当我坐在车子上,看见那片几乎变成了吕蓓卡象征的血红色石楠花的时候,德文斯先生问我:“喜欢吗?”
“不喜欢,”我轻蔑地瞟了那片玩意儿一眼:“再没有比这更庸俗的颜色和花了。”
而且石楠气味浓烈,如果不是还要装成小绵羊,免得德文斯先生受到太大惊吓,我会告诉石楠花的气味简直就像是那个什么液,你们知道的。
德文斯先生听了,马上收起了微笑,说真的,如果不是看过书,我都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爱吕蓓卡了,或者也有可能,斯德摩尔格症嘛……不过说真的,我有点看不起他,虽然年纪那么大,却还是像个小孩子,遇到问题不去解决,只会逃避。
在看见房屋的时候,他低声咒骂,说什么他不喜欢这一套之类的,我真想问问他是不是在这里干清洁工的,作为一家之主,我也不指望他一个眼神就能征服宇宙什么的,至少不该有人阳奉阴违,故意给他难堪吧。
他咕咕哝哝地说着什么交给他解决什么的,别,这时候不耍威风什么时候耍,谁都能给我一个下马威还要我接着?
我甜甜蜜蜜地婉拒了他的“好意”,有人为我打开车门,我昂首挺胸地下了车,我没有带着毛毯和小化妆箱,这些都有我的贴身女仆拎着。那个管家似乎想和德文斯先生说话,我伸出一只手,挽住了他的胳膊,上前半步,侧着头,用一个征询的眼神提醒我的丈夫。
很好,他终于记得介绍我了,我冷淡的哦了一声,没有试图和管家握手什么的,一路上,因为我的存在,管家也没能和德文斯先生寒暄个不停。
可怜的原女主角之前只穿了相当朴素单薄的衣服,不太明白,大概是连衣裙之类的吧,我不太理解她为什么要给德文斯先生省钱,我喜欢丝绸的裙子,还有丝绒的斗篷,在这个时代,贵夫人购置衣物,如果不是定制就是让百货商店送货上门,还有模特代为展示,我暂时填满了十一只衣箱,之后或许还有更多。
我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钻石和祖母绿的项链,与墨绿色的裙子与斗篷相得益彰,大厅里聚集着仆人,比起迎接主人更像是在看热闹,我想我知道德文斯先生为什么不喜欢这种迎接方式了,这么多人,空气都变得浑浊了。一个黑衣女人向我走来,她或许认为我会先和她握手,但不,我连手套都没摘。
德文斯先生看了我一眼,他或许有点误解,“这是丹弗丝太太。”他以为我不知道那混球是谁。
“抱歉,”我语气安详地说:“我从不和陌生人太过亲密,丹弗丝管家。”然后我环顾四周:“我很高兴你们来迎接我们,”我说,扫视过一张张神情各异的脸:“但我更希望你们能够以尽心尽职地在你们的位置上工作这一方式来完成这个仪式。”
“您觉得呢?”我问德文斯先生。
好笑的是,德文斯先生似乎有点高兴的样子,也许出于教养和懦弱的性格,他不能说出我刚才的话。
我对德文斯先生的观感刚好了了一点,他又给我出了纰漏,他告诉我说,要我去和丹弗丝太太做朋友,“朋友?”我惊讶地问道:“我以为她是个管家?难道她是你的某个亲戚?”德文斯先生马上又含糊了起来,甚至有点恼羞成怒,不过只要他还想要维持体面,他就不可能那么快地和我离婚,我在床头的梳妆盒里藏着一枚尖锐的钢剪,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之前已经干掉了一个老婆。
不过我总得给丹弗丝太太一个机会。
我当然不会感到害怕,这座宅子虽然大,却不可能与故宫或是凡尔赛宫相比,而且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我悠闲自在地走来走去,任凭丹弗丝太太跟在身后,听听她说些每周参观的鬼话,我已经决定了,之后要取消这项活动,搞什么!自己的家竟然会有些陌生人进进出出的……我又不是暴露狂路易十四。
丹弗丝太太开始还很从容,但跟着我走,她没法把我带到她想让我去的地方,最后我向我和德文斯先生的房间走去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她松了口气。
(以下均为原文)“原来,从这儿望出去根本看不见大海,”我转身对丹弗斯太太说。
“是的,看不见。从屋子的这一头不但看不见大海,甚至连涛声也听不到。在这一侧,你根本想不到大海就在近处。”(以上均为原文)
“嗯,我也不喜欢看到海,”我说:“有些倒霉鬼就喜欢跑到海里自杀,被海水冲上来的时候泡得像头发涨的死猪。”
丹弗丝太太一下子僵住了,我坐在梳妆台前,百无聊赖地玩弄起我的珠宝,作为二十世纪的虚荣女性,一套发刷当然满足不了我贪得无厌的胃口。
她过了好久才能说话,果然,说要给我安排什么助力死做女仆,是在嘲笑我根本没有贴身女仆吧。
“我有我的女仆。”我说:“给她安排一个距离我最近的房间,我少不了她的服侍。”
丹弗丝太太认为我的要求不太得体,我的回答是将一整个梳妆台上的东西全都扫在地上。打破的香水瓶飞溅得到处都是,我不在乎那些仆人会怎么看我,难道我温柔体贴,小心翼翼就能让他们成为我这边的不成?吕蓓卡还有丹弗丝太太留在这里的遗毒太深了,不让他们多做点事情,他们大概想不起我才是这里的女主人。
之后一系列有关于吕蓓卡的谈话也因此不了了之,丹弗丝太太没能炫耀她在这里待了多久,也没能炫耀她的女主人有多么能干。
“您还有什么吩咐吗?”她问。
“有.”我说,她又一次僵住了,她或许认为一个穷困卑微的小姑娘根本不敢使唤她,但我才是德文斯夫人不是吗?我随心所欲地吩咐了一大堆的事情,她想要打断我,讥讽般地告诉我这些应该分别和谁说,以及仆人各有职责之类的等等,“我记得你是管家,”我说,将那句你做不好,我就换一个的话吞下去,我可不想把她刺激的狠了,今晚就来个火烧大宅:“德文斯先生对你赞誉有加,一点小事而已,你应该没那么无能,对吗,丹弗丝管家?”
我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我的第一条命令就是铲除所有的石楠,换上玫瑰。嗯玫瑰很俗,但我他么的就是喜欢。
丹弗丝太太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她和德文斯先生告了状,石楠是曼陀丽庄园的象征,他是这么说的,“但这个象征不好啊,”我温柔地说:“在遥远的东方,石楠是邪恶的象征,有人写过这样的诗句……”接下来我就吟了蹩脚诗一首,德文斯先生的脸色发白,是我不好,像是石楠花的红色来自于荡妇之血之类的似乎太刺激他了,好在他再也不提象征什么的了。
当晚我的贴身女仆到了,她吓了很多人一跳,人们都在窃窃私语,我一如往常地根本不在乎。
这个女仆……她是一个屠夫的女儿,和她的父亲那样身高体壮,力大无穷,她确实做过女仆,但只是厨房和庭院里的,不过她之所以那么晚来就是因为我雇佣了几个教师教导她如何成为一个称职的贴身女仆,我给她的薪水几乎占到德文斯先生给我的“针线钱”的十分之一,相对于此时的女佣,这是一个难以想象的价钱,这会让她变得很难收买——我买的就是我的安全。
我今后还会设法雇佣更多的仆人,吕蓓卡用过的仆人我一个都不会留。
对于原先的女主,有茶,有咖啡,有炒蛋,有腊肠,有鱼,有煮蛋,有面包果酱的早餐简直就像是国王享用的那样丰盛,但抱歉,来自于能好怎大吃货帝国的我只能说是==……“以后我的早餐里不要有鱼,”我不客气地说,早上吃煮汤的鱼是怎么回事?“去找些不过一根手指长的小黄瓜,用醋和盐,还有糖来腌,记住,不能有一点点的油在里面。肉松会做吗?不会?那是很简单的菜,尽快去学。真让人意外……炸蘑菇会吗?鸡蛋和面粉,打在一起,裹在蘑菇上,然后油炸,油不要给我用两次,不能看见焦掉的地方……最后撒上磨碎的花椒和盐。”
德文斯先生一直在看我,皱着眉头,也许是觉得我有些粗鲁,而我只是向他微笑,我从不委屈自己。
今天德文斯先生的姐姐比阿特里斯会来,据说她性情直率,好吧,我也很直率,而且她是亲戚,不是佣人。
之后的一些小插曲,像是吃早饭的时间过长啦,向管家(男)道歉啦,在阶梯上绊倒啦,都没有发生,我走起路来一向昂首阔步,不到十厘米的高跟鞋也没有什么难以驾驭的,偶尔有些小差错,我不是没意识到,就是不去搭理。
我的女仆跟在我身后,我回到房间换衣服的时候,女仆们正在清扫房间,嗯,这也是所谓的曼陀丽规矩之一,什么什么清扫时间主人必须退避,我的女仆玛丽向前走了一步,气势汹汹地向外一指,那些女仆就乖乖地滚了——就连三星级宾馆都可以挂上免打搅的牌子,在家里居然还要主人避开女仆?我真不明白这里的人是怎么想的。
我换了衣服,很快就下了楼,和德文斯先生在一起,既然确定了客人要来,我当然不会到处闲逛,耽误时间。
德文斯先生看了看我。
我一看到三个人中唯一的女性,虽然她看起来很像是个男性,不过给我的第一印象还好,等到德文斯先生向他们介绍了我,我伸出指尖,和他们轻快地碰了碰手指,也许有人想和我更多接触一下,但我的动作可比他们想象的快多了。等到比阿特里斯的时候,我不但握住了她的整只手,还拥抱了她,又和她行了吻面礼,“哎呀,”我热情地说:“欢迎!”然后紧紧地挽着她,她一开始有点紧张,然后逐渐放松了下来。
“你喜欢曼陀丽吗?”在一通寒暄后,她问。
“你说建筑?尚可,”我毫不客气地说:“但之前装饰它的人显然缺乏应有的艺术修养,只懂得堆砌,累加,无意义的锦上添花。而且人造的东西太多,让这里失去了原有的天然氛围,我看过曼陀丽之前的图纸,太可惜了,简直是暴殄天物。”
比阿特里斯目瞪口呆,当然,我在信口开河,但那又怎么样?难道还有人会跳起来喊吕蓓卡万岁吗?有可能,这里可是有她的疑似姘头在。
书里面有描述到接下来会发生很多事情,嗯,有关于德文斯先生的健康情况什么的,看在他现在也是我丈夫的份上,我把他姐姐拐去厨房边的小餐厅品尝新菜了,法国人的品味比英国人强,但也缺乏创新性,自从早餐后,我就不再那么详细地指定菜谱了,我喜欢甜,喜欢柔软或是香脆,可以有奶油,但三道菜里只允许出现一道有奶油的菜,材料要新鲜,滋味清淡或是浓郁,不准油腻……每天要有菜谱,我签过字才准拿下去制作,厨子我会给他机会,但如果他掌握不住,那么就别怪我换人了。
比阿特里斯看了我的菜谱,上面有着我的签名,非常的……狂放,她的表情复杂,准是想起了吕蓓卡似乎也很喜欢留名,但没关系,很快她就看不到了。
男士们或许讨论了赛狗,或许讨论了海水浴,但我根本不在意,第一我不喜欢和男士在一起,烦,第二我从来不认为和异性讨论过于隐私的东西有什么趣味——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搭理这种人都只会自寻烦恼。
哦,对了,因为我对一日三餐精益求精的要求,丹弗丝太太已经让出了厨房的指导工作,今天的午餐他们吃的全是我的新菜,那个不长眼色的贾尔斯提起了什么蛋白牛奶酥,呵呵,追忆故人啊,我诚恳地告诉他,鉴于他人所皆知的体型,过甜的蛋白牛奶酥对他来说无疑是一剂毒药,吃多了准有一天要血管爆裂而死……你们看我做什么,我的新菜绝对健康,营养,看看德文斯先生,他现在可是一派红光满面,早晚两次的牛肉汤果然起了不小的作用。
下午我和比阿特里斯一起去庭院散步,在看到大片白色,粉色的玫瑰后,她深深地,欣慰地吸了口气,“我还是比较喜欢玫瑰。”她委婉地说。对于这个女人,我还是很有些好感的,虽然她和这个年代的人一样,什么都不愿意说清楚,她和我说了很多话,祝我和德文斯先生幸福,就在我们的谈话告一段落的时候,那只小狗跑过来,求抚摸,德文斯的姐姐摸了它,而我没有,我一直没有。
“你不喜欢狗吗?”比阿特里斯问道。
“不喜欢,”我说:“我喜欢猫,猫很可爱。”
“但狗很忠诚。”
“是啊,”我说:“但忠诚的人不是我有什么用?”
我要的猫很快就送来了,嗯,大猫,确切点说,两只幼年的猞猁,它们看起来还相当无害,但它们比一般猫咪大得多的爪子说明它们仍然是猛兽,它们的饲养我从不假手于人,在我忙碌的时候,它们就在我身边的篮子里。
我不喜欢狗,反正它们老了,很快我就能替换掉它们,当然也不会在狗跑走的时候去追,我相当讨厌在雨里走,所以也没能碰上那件吕蓓卡穿过的雨衣,有一天晴朗的时候我去花房,吩咐男管家清理一下里面的东西,像是雨衣之类的东西,全都给了园丁,换上我要求总管家从巴黎带来的新式雨衣。
我似乎……看到了一块团起来的手帕,我的反应是一脚踩了上去,踩到了污泥里。
来拜访的人越来越多,大部分人都很好应付,毕竟他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所谓的礼节,有些人很讨厌,但二十一世纪或许没什么好,但信息资源永远是十九世纪的人们无法相比的,有人或许会提起我不懂的事情,但我也会提起他们不懂的事情,像是热力学与电磁学理论、化学原子论、生物进化论与细胞学说,他们大概没想到一个女人会去研究这些事情。
事实上我也是只知皮毛,但对付那些人就够了。
让我厌烦的莫过于他们不断地提起曼陀丽原先是怎样的热闹喧哗,宾客盈门,“会有宴会的,”我说:“但先得等我将手上的书结尾。”
他们大为惊讶:“您在写书吗?”
“为什么不呢?”面对大海,春暖花开,书房大又安静,还能撸猫,难道不是一个写手最大的奢望吗?
等到那位主教夫人提起化妆舞会的时候,我终于点了点头,“因为这是您的要求,”我说:“所以我不得不先将我的书放下啦。”
她看上去有点感动的样子,但她还是提起吕蓓卡举办的游园会,说是什么一张张小桌,在玫瑰花园里进茶点什么的……我马上睁大了眼睛:“但那不是很平常吗?”
她明显地卡了一下:“很……很寻常吗?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或许……”
我可不想听到那个名字:“几百年前中国人就有这样的游园会了,美国人在五十年前也这么做过,”我再一次胡说,反正没人能去求证:“不过这种方式已经落伍了,因为不太雅致,又有些混乱,我听说最近只有暴发户们才会那么干,三五成群的好谈生意嘛……”
“对了,”我转换了一个话题:“说到化妆舞会,我想要以东方的圣人王为主题……我正在写这么一个故事……”
主教夫人顿时有了兴趣,东方在这个时间段内已经失去了原先的神秘,但马可波罗所谓的圣人王时代还是很有点吸引力的。
第三天的时候,我想试试插花对室内氛围的渲染作用,在我命令弗李斯去拿花瓶的时候,他提起了那个令我讨厌的名字:“那是谁?”我紧接着问:“我是谁?”他立刻不说话了,我马上让我的女仆之二,一个原本不属于曼陀丽庄园的姑娘去叫男管家来,“我不需要一个会对主人指手画脚的仆人。”我说,然后转过身去,不想听任何辩解。
“还有,”我说:“把这个石膏花瓶扔了,它旧了,难看了,不配待在曼陀丽。”
之后我算了算日子,在德文斯先生离开庄园的那天,换上了一双带有黄铜鞋跟的高跟鞋,这还是我特制的呢。在吕蓓卡的表兄情夫,私下里和丹弗丝太太相会的时候,他果然发现了我,不过我可不会和他说那么多,当他靠近我的时候,我将狗扔向他的脸,然后踢了他的两腿之间,我用的力气很大,在人们听到惨嚎跑来的时候,他的裤子里渗出血来。
我叫了警察,为什么不叫,我又不认识这个人,无论丹弗丝太太说些什么,我都不认这个亲戚,开什么玩笑,如果是正当亲戚,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和别人那样送名片预约呢?
因为这件事情,我也没去见比阿特里斯的祖母,也就是德文斯先生的祖母,对于一个老年痴呆的人我觉得我没什么好说的,稍有不慎又是我的过错,我也不会把她接到曼陀丽,她只会不断地提起吕蓓卡,我可不是一个喜欢受虐的人。
这件事情也有了一点不好的效应,听说那位仁兄算是废了,之后每个来到我面前的男人,无论是德文斯先生,还是不知名的园丁男仆,都会下意识地紧紧双腿。哦,还有件小事必须提一下,丹弗丝太太受到了训斥,因为她不遵守命令,擅自将不欢迎的客人放进了庄园。
我在一边得意洋洋地听着,丝毫不掩饰我的幸灾乐祸,我还提醒了一下德文斯先生,对于那个同样眼里只有丹弗丝太太没有德文斯先生的门房一家,也应该换换了,不然谁知道下一次他们会放进什么人呢。
我以为这下子丹弗丝太太会偃旗息鼓一阵子,没想到她又开始唆使起我去仿制吕蓓卡曾经穿过的舞会衣服,我看着她,就像是看着一个傻瓜:“圣人王,东方,”我说:“这两个词你有什么无法理解的吗?好吧,”我打量了她一会:“看来你确实不懂,可以理解,你毕竟是个佣人,看来这次舞会的事情不能让你插手了。”
她变了脸色,似乎还想要争取一下,但我已经吩咐女佣把男管家叫来。
我把事情全都交给了男管家,没关系,舞会的日期从一开始就没定,我们可以慢慢来,我一直很喜欢在电影汉尼拔中看到的一幕场景,在这里也是如此,我不用花瓶,或是用,但将它们藏在抽屉里,许多地方造成了花枝流泻的景象,我没有整修地板,而是让人们在上面铺上柔软的丝毯,四处抛掷着丝缎的枕头和靠垫,我定制了三套富有东方韵味的华美长袍,交给我的女仆保管,即便如此,我还增添了数件带有东方符号的新衣,免得万一出了状况无法收拾。
就在我懒洋洋地坐在大厅中看着仆人们来回奔忙的时候——什么,我在这里耽误搬运东西了?怎么可能,和女佣一样,在我这里,没有主人避让仆人的道理,在连续开除了弗李斯与门房一家后,仆人们似乎已经适应了我的坏脾气,曼陀丽的薪水很高,事情很少,他们不会想要换一个主人的。
化装舞会很成功,当然,我傲慢,我无礼,但节目都很有趣,准备的小点心美味可口,而且不用叉子和勺子就能入口,又不会弄脏妆容,每个宾客还得到了可以别在身上或是挂在手腕上的茉莉花球,我邀请了几个有名的歌唱家,演奏家与小丑,在没有预告的情况下出现在各个角落,吓了那些喜欢在角落里非议主人的家伙们一跳之余,也获得了满堂喝彩。
他们对我的衣物与首饰也是赞誉有加,在这方面,我从没给德文斯先生省钱过。
但就在舞会即将结束的时候,丹弗丝太太突然冲进了大厅,她从未这样狼狈过,发髻散乱,满面灰尘,“你把它们弄到哪儿去了?!”她大喊道:“小偷,你把它们弄到哪儿去了?”
宾客们顿时喧哗起来,他们大概还记得这位能干的丹弗丝太太。
“你怎么啦?”我漫不经心地抽出一支雪白的玫瑰放在鼻子下面,“是疯了吗?这样和自己的主人说话?”
“我问你把吕蓓卡小姐的东西弄到哪儿去了!”
“什么李贝卡罗贝卡?”我看向德文斯先生:“我们有这个亲戚吗?”
对啊,人人都知道我可能已经知道了有那么一个人,可我就是不承认,反正也没人提到过。
“西边的屋子!”丹弗丝太太大叫道:“真正的女主人的屋子!”
“哦,”我按住德文斯先生的手臂:“你说的是那个杂物间?我们需要更多招待客人的房间,看里面堆得全都是垃圾,所以就派人把它们整理出来,扔了。”
丹弗丝太太可能真的疯了,她朝我扑了过来,我快手快脚地逃到了德文斯先生的背后。
“唉!”我大声说道:“你还和我说过,她是一个能干的人,先生。”
丹弗丝太太理所当然地被解雇了,没人能为她求情,那个可怕的样子会让他们做噩梦吧。
丹弗丝太太滚了,我觉得曼陀丽的空气都变得清新了。但敏感纤细的德文斯先生却又忧心忡忡起来,就在这个时候,警探找上门来,载着吕蓓卡尸体的船只搁浅了,他们发现了尸体,丹弗丝太太和吕蓓卡表兄一致指证德文斯先生是杀了吕蓓卡的凶手。
但在法庭上,法官询问医生,吕蓓卡有无可能自杀的时候,医生说,吕蓓卡不但因为子宫畸形无法生育孩子,还罹患了无法治愈的癌症,是的,她有理由自杀。
德文斯先生是无罪的,那两人看上去像是要生嚼了我们。尤其是看到我的女仆玛丽竟然套着吕蓓卡的黑貂皮披肩时。
“我们应该去度假!”我故意大声说道。
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后,我宣布要和德文斯先生去温泉胜地度假,管家随行,我们离开了,又回来了,然后顺理成章地抓住了想要放火的丹弗丝太太和吕蓓卡的表兄,纵火的罪名可是很重的,哦,还有,玛丽的屠夫父亲和罪犯们有着说不明道不白的关系,他们不会再来打搅我了。
我和德文斯先生一共有了三个孩子,两子一女,他们就像是吕蓓卡描述过的那样,在曼陀丽庄园幸福地长大,但他们的出生是受祝福的,没有一丝黑暗与污浊。
德文斯先生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抓着我的手问我爱他吗?
我不爱他,但我对他充满了怜悯,而且我是相当有职业道德的,一个好妻子应该怎么说?
当然是“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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