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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炼化凌云翅

接下来,赵玄玑给陆演宁讲解传授了这两件宝物的使用方法,然后就是边喝茶边聊了些修行界中的奇闻轶事。

陆演宁从赵玄玑那回来之后,取出那两个盒子,感觉跟做梦似的。

大师兄看起来酷酷的,其实却并不难相处。

接下来的日子,陆演宁不是闭门修炼就是在空闲时去两位师兄那串门,要不就是去师父那学习,日子倒是过得轻松而又充实,很是自在。

在这些天里也认识了两位师兄门下的大部分弟子,好在像林法辉那样需要送见面礼的事倒是没有再发生,否则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转眼间,十天过去了,陆演宁已经完成了真气到灵力的转变,只是感觉体内为之一空。原本充盈于周身的真气,被凝炼成的灵力,同比“水位”下降得厉害。

虽然没有木炭被压成钻石那么夸张,但从量上来说确实减少得太多,差不多九份真气被压成一份灵力。

好在这里是洞天世界,练功房里有聚灵阵,还有之前储存在玉鉴里的庞大灵气储备。不过即便这样,陆演宁花了三天时间拼命修炼,也就是个“半饱”的感觉,但也没其它办法了,后面需要慢慢来,否则会导致灵力不纯,反而会影响后面的修炼。

从功力角度来说,完全可以说是质变!

之前,陆演宁一掌拍出去,运足真气也不过是可以在一丈开外灭一根蜡烛。如今,运足灵力,一掌拍出,丈外的硬土块会被拍成粉末!

也就是说,如今的陆演宁已具备了一定的隔空进行攻击的能力。

而之前所说的只不过是简单的运用灵力拍出,如果以灵力配合运转大力金刚掌的心法,隔空可以打碎一块拳头大的鹅卵石!在这个过程中,隐约可见一枚灵力凝聚而成的手掌飞出!

灵力已成,陆演宁并没有再继续炼化灵气来填补身体的“空虚”感,而是取出了装有凌云翅的那个盒子。

是的,他准备先给自己安对翅膀,普通人看不见的翅膀,可以带他飞行的翅膀。

飞行,是人类一直以来深入骨子里的渴望!

具体的方法,大师兄赵玄玑早已细细传授过。

陆演宁扎破左手中指尖,在那看起来微缩的有如吊坠的凌云翅上滴了血,然后运起灵力全力的灌注于其上,差不多将全身灵力输入凌云翅之上却还未消耗完的时候,猛的将灵力收了回来,按照特殊的路线在体内运转起来。

神奇的是,原本存在于双掌间有如吊坠大小的凌云翅消失了。这凌云翅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所做的,非金非银非玉,也不是木头塑料,中间部分捏起来软软又带有弹性,外层还真的跟真正的羽毛似的,整体看来倒像是缩小了好多倍的真正动物翅膀!

陆演宁并未就此停下,而是继续运转着大师兄所传的心法,渐渐的,他感受到了背后肩胛旁的“飞窍”里似乎有个东西存在,稍微有点异物感,还有点痒痒的。

好在,并不会觉得难受。

陆演宁知道,初步的炼化完成了,只是暂时还没法使用,还需要一些时间进行温养。想要正常使用,至少还得等上一个月。

这点时间的等待,那是非常值得的!

之前陆演宁也问过大师兄这凌云翅的原理,只是赵玄玑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简单的说了一句“这涉及到我个人的隐私,还请师弟为我保密!”就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就给打发了。

陆演宁不是那种好奇心爆棚的人,更不是不知轻重的人,后面就没有再问了,而且心底里还暗暗发誓绝不外传这个秘密。

在洞天世界里,陆演宁过得很愉快,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这天,陆演宁去见师父通微真人,在给陆演宁讲完之后,通微真人提醒道:“小宁子,你再不回去,怕是要赶不上过年了,你的父母应该是希望你回去过年的吧?”

陆演宁默算了一下,还真是,离过年也就剩下十来天而已,这些天在洞天世界里手机没有信号,他还真怕父母担心。

人有时就是这么奇怪,一旦想家了,那就恨不得立马飞回去!

拜别师父,与大师兄二师兄辞行。听说陆演宁要回家,欧玄熙送陆演宁到了传送点,也就是他之前进来的那个大山洞里。

传送方法,陆演宁已经学会,透过手中的玉鉴可以感应到外界的情况,依他如今的功力,可以借用玉鉴在外界对应的南岩景区任意一个地方出现。

之前进来时非得在飞升崖才可以,那是因为通玄真人在他的玉鉴里所做的一个特别设定。不过等他下次再过来,却就不必非要在飞升崖了,只需要在南岩范围之内即可传送到洞天世界里,随着修为的提高这个范围还会变得更大。

陆演宁向着欧玄熙挥手告别,心念一动,已经在传送点消失,出现在了南岩的一处无人小路上。

拿出手机,早就没电了,到景区一个店铺买了瓶水,借用插座一充上电,一开机,不停的有短信提示音响起。

陆演宁大约的查看了下,除了一些垃圾短信,也就是钱多多发了几条,说了下莎莎的恢复情况,以及说到了之前吴菲追问他的事,倒是没什么事。反而是陆演宁所担心的怕父母担心,查完才发现,老爸老妈比自己可是心大得多,一条相关的短信也没有。

陆演宁给钱多多回了信息,然后给老妈打了个电话说过几天回去,从电话里都听得出来,老妈很开心。

离开景区之后,一路各种颠来倒去的坐车,折腾了两天之后,陆演宁出现在了虎纠市。

虽然离开虎纠有半年了,却发现似乎没什么变化。

到了虎纠,陆演宁反倒是不急了,逛起了街。现在,不敢说不差钱,却也是手头宽裕得很,想着各种买买买,结果发现好像没啥好买的,也就是买了些年货,给老爸老妈买了身衣服,仅此而已。

突然之间,陆演宁觉得好像和城市有点格格不入,似乎更适合独自在山野穿行?

这是出尘还是厌世?

说好的和光同尘呢?

或许,只是缺少陪伴?

看着繁华的都市,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来来往往的人流,陆演宁突然觉得有点孤单。

他,至少目前的他,还没法做到享受孤独。

他很讨厌这种感觉,原本想着在市区住一晚,如今却是迫切的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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