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精通死灵法术好像挺方便的,这样是不是不会死?如果这样,我勉为其难地可以学一招两招。”
他们都笑了,真可恶,我说了什么这么好笑?
缇丰说:“你的意思是奥古斯还活着?他确实死了,我用十分可靠的方法确认他死的不能再死,我的朋友直接毁灭了他的灵魂。”
我急于挽回颜面,说:“但别忘了那个苍白新娘。”
诺里斯忽然说:“关于她,确实是一场悲剧。”他这可恨的肉瘤,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缇丰说:“那就告诉我们,现在我们还有一些时间。”
诺里斯说:“我的父亲——奥古斯都——杀死卡帕多西亚之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行动,因为卡帕多西亚家族中的强者至少有三人,其中一位就是玛拉切尼,她被叫做苍白女士,以出神入化的通灵术著称。在突袭卡帕多西亚藏身处时,我们杀死了一位强者,另一位下落不明,只剩下玛拉切尼。
只要她还活着,一旦事情败露,我们的行动将变成一场战争,而当时,我们不确定其余血族的反应,如果处置不当,灭亡的反而是我们。
但父亲早有预谋,又或者可以说是机缘巧合,苍白女士玛拉切尼爱上了我们家族中一位英俊的成员,她不顾双方地位的差距,打算嫁给他,并举行隐秘的婚礼。”
我说:“你们都是血族了,为什么还遵循人类这一套繁文缛节?”
拉米亚嗔道:“就算是血族,她也还是个女人,女人总是渴望浪漫神圣的婚姻的。”
我一句“无聊”差点脱口而出,但最终硬生生忍住,我不得不悲哀的承认我怕老婆。
诺里斯说:“她不知道,这与世隔绝的秘密婚礼早就被我们知道,那位家族中的兄弟一直站在我们这一边。我得到父亲的命令,立即赶往现场,伺机行事,安布罗撒早已抵达。看到这位兄长在,我心中欣慰了许多,因为安布罗撒的法力远胜于我们,有他在,我们应当不会失手。
其实我完全多虑了,苍白女士早已为爱情迷醉,根本全无防范。新郎在接吻时,将尖锐的木锥刺入新娘的心脏处,这也是血族的弱点之一,一瞬间,她浑身麻痹。
我听见安布罗撒笑道:‘做得好。’他立即对玛拉切尼施展了个法术,一圈圈白骨将她缠绕,刺穿了她的肌肤和血肉。随后,安布罗撒说:‘我有重要的事需审问她,你们全都退下!’”
我听到这里,冷笑道:“我已经知道事情的真相了!一定是安布罗撒背叛了你们,暗中拯救了玛拉切尼。”
缇丰说:“的确,很有可能。”
诺里斯愣了片刻,说:“谁能说得准呢?我们谁也不敢忤逆安布罗撒。在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们返回教堂,发现惨绝人寰的景象,安布罗撒这个疯子将苍白女士折磨的不成人形,她的婚纱上沾满了鲜血,只有脸颊上的肌肤还完整。可凭借这张脸,我们确定她是玛拉切尼,不会有假。
夜长梦多,我们决定立即处死她,在场的人都是死灵法术的高手,可我们仍必须小心翼翼地防范她会通过地下的尸体逃脱。我们运来大量的盐水,洒满教堂的地面,这样,她就无路可逃了。”
克里斯说:“那你最早怎么不提醒我们带盐?”
缇丰说:“即使我们带了,也来不及布置,当时安布罗撒早已抢先我们一步。”
诺里斯继续说:“我们将惨遭酷刑的玛拉切尼送上火刑架,烈火开始吞噬她受伤的身体,不多时,她已化作了灰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发誓她死了,即使是苍白女士,没有任何存活的可能性。”
面具说:“你们...有没有取走她身上的重要物品?比如戒指,比如头环。”
诺里斯打了个冷颤,说:“是的,头环!是安布罗撒拿下了她头顶那个这段的花环,递给那个新郎,他说:‘看在上帝的份儿上,留下这玩意儿吧,你刚刚杀了自己的妻子,多少留点儿纪念。’那个新郎是个除了相貌一无是处的小人物,安布罗撒的话令他异常愤怒,可也无可奈何。”
面具说:“据说有这么一种法术,能将部分灵魂碎片安放在物体上,这并不一定是死灵法术,但却需要极高深的学识与法力才能办到。”
我陡然想起一事,和拉米亚齐声说:“对,伊克斯女神像!伊克斯三姐妹!”
诺里斯惊声喊道:“没错,我完全忘了那个花环,我们都没留意到,是安布罗撒....”
面具说:“他之所以折磨苍白女士,让她的血洒遍各处,或许是仪式的一部分。”
诺里斯说:“可他为什么要帮助玛拉切尼?她在血族中的权势不小,如果被她逃走,我们家族可能会万劫不复。”
面具说:“他或许并不是想帮她,因为那个花环并不是什么珍贵的法器,而是随处可见的饰品。它能容纳灵魂没错,可能容纳多少?我认为只是残缺不全的一部分,所以,今天我们看见的苍白新娘才惨成这幅模样。”
缇丰说:“安布罗撒利用苍白新娘作为他的武器?”
克里斯蒂娜说:“这个疯子想成为神,更可能是从她这儿研究更深奥的死灵法术。现在完全弄清楚了,他们是一伙儿的。苍白新娘受安布罗撒的操纵。”
缇丰说:“但你已经重创了她,她已不再是完整的血族,复原绝不如我们迅速。安布罗撒独身一人,我们两个人是可以对付的。”
诺里斯说道:“我会设法相助二位,而且,她不会料到我们能找到她安置封印之石的地方。”
这群血族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我是与亚伯势均力敌之人,我是黑棺街头巷尾的传说,我是黑棺未来的统治者,我是末世人类的救星,可他们说的似乎这事我全没插手余地,这让我心里烧起一把火,让我只想好好表现,让他们刮目相看。
缇丰说:“拉米亚,鱼骨,那些杂兵就交给你们了。”
我抢着说道:“遵命。”
临近目的地时,依照原计划,我们将车停在山石间,让面具独自一人留下,其余人徒步接近。
那是一间破旧的酒吧,不知为何,发电机还在运转,点亮了灯,那耀眼的大字很花哨,但看看周围吧,那儿全是断壁残垣,文明的废墟,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像是地狱的火焰,像是妖异的鬼火。
我服下奥丁之眼,侦测到酒吧中共有十人,他们在说话,听不见显著的呼吸声,他们都是血族,但寻常的血族并不比白色恶魔难缠,现在的我,一个人就能摆平。
缇丰对我说:“你有把握偷出石头吗?”
我说:“当然了,只要您肯慷慨解囊,我连他们的蛋都能偷来给你。”
缇丰冰冷地说:“我不会再付给你多余的钱了,如果你不干,之前答应的四千万你也别想要,而且,你还会失去你的蛋。”
这万恶的女魔头呀,可为什么我依稀觉得她听到“蛋”这个单词格外敏感呢?
我一靠近酒吧,有人喊道:“有老鼠!”刹那间枪林弹雨,我急忙施展铁莲,护盾一转眼就崩了,我回身使出激流,躲到一块断石之后。他们能发现隐形的我!
缇丰说:“那些血族擅长心灵探查,克里斯。”
突然间,克里斯蒂娜化作一道金光,飞入窗口,紧接着,窗口光芒闪烁,像是一条金河在窗中涌动,那些血族像是被屠宰的狗般大叫,很快,一切归于寂静。
我冷汗涔涔,因为我连个杂鱼都没干掉。
克里斯说:“鱼骨先生,进来拿石头吧。”
石头悬浮在吧台上的一个鱼缸中,里面并没有鱼,我对鱼缸很敏感,谨慎地注视着它,突然间,我看见一条黑鱼从封印之石背后游出,它转过身,正面对着我。
克里斯蒂娜问:“你犹豫什么?”
她没看见鱼,我看见的是幻觉。
缇丰她们正朝酒吧赶来,已经快到门口。
黑鱼并非看着我,而是看着我的背后,看着我背后的地面。
它在暗示着我,它察觉到了什么。
鱼从未离开,它现在已完全清醒。
你到底是谁?你所谓的谜语何时能有答案?
那答案是否已然接近?
我朝那儿看,见到地板下红色的亮光。
是炸药,地板下全是炸药!
我喊道:“是炸药!”霎时念刃全开,使出激流朝外全速飞奔,但炸药爆炸了,火焰震荡,散布各处,我抱住克里斯蒂娜,钻入暗影中。
即使身在暗影,我仍感到剧烈的震动,我拉着克里斯朝前游,急忙探出头——我担心我的妻子,我担心见到最糟糕的景象。
这爆炸比我想象的更惊人,将本就破烂的街区彻底变成了地狱火海,废钟在紧要关头挡在了最前面,救了温岭、缇丰和拉米亚,他浑身多处骨折烧伤,但活尸惊人的体魄让他“活着”,我们被火焰隔开了。
缇丰喊道:“娜娜没事吧!”
我喊道:“她好得很,我被炸残了,可能只有八千万的医药费能让我多喘一口气。”
缇丰冷着一张脸,她真是太抠门儿了,抠门儿的连幽默感都没有。
拉米亚咳嗽着说道:“是铝热炸弹,这么多的铝热炸弹!”
我们被火焰包围,封印之石不知会不会被炸毁,可现在已经顾不上了。
缇丰挥出一剑,风劈开了我们之间的火苗,克里斯和我跳到她们那边,缇丰说:“鱼骨,带我们离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