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我需要休息,让我的精神恢复活力。
我对拉米亚说:“我需要补魔。”
由于与我生活了一段时间,拉米亚熟知这些梗,这让她完全误解了我的意图,她赏了我一拳,我悲惨地躺在了黑暗中。
米尔问:“补魔是什么意思?”
拉米亚无奈地说:“你不会想知道的。”
我正色道:“就是补充失去的魔法的意思。”
米尔又问:“这没什么不好啊,那你为什么挨揍?”
我叹道:“你不明白人心,米尔小姐,人心是叵测的,是奇怪的,有些人的道德品质与内心渴望,注定会把一些原本意义纯洁的名词想歪。”
米尔说:“好复杂....具体来说呢?该怎么做?我可不可以帮忙?”
我肃然起敬,说:“想不到姑娘竟有如此好意?那么,我倒也不忍拒绝了,拉米亚,如果你不便相助,是否....”
拉米亚回头瞪了米尔一眼,米尔吓得一个哆嗦,不敢再问。她又死死瞪视着我,我流着汗,蜷缩回了墙角。
曼达罗戈说:“你是想恢复念刃的力量?早说嘛,我能帮你,用你的说法,我们天使可以替人类补魔。”
这下轮到我用惊恐的目光瞪视着曼达罗戈,啊,这强壮的蛮子,想不到他的思想竟如此龌龊。
我说:“不用。”
曼达罗戈耸耸肩,说:“悉听尊便。”
我忽然想到传说中的天使并无性别,如果...如果他能当场性转给我看,说不定....唉,我是个正常人,为什么总要遇上这种两难的选择?
疯网,请停止这种不道德的念头。
拉米亚说:“我们就在这儿休息一会儿,我丈夫自己帮自己补魔。”说到这儿,我忍不住望向自己的左手,她则忍不住笑出了声,说:“到墙角去!”
这些天使与猎法者都很纯洁,唉,他们的词汇列表一定很干净,充满了这些词汇未被污染的原意。
这是个很干净的地方,没有玻璃墙,没有讨厌的树,地上仍然有草,也许这些草也会长成那种可怖的活尸树,可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我在拉米亚身边躺下,拉米亚没有拒绝。我又掀起了她的裤脚管,露出她的小腿,她喝道:“你干什么?”
我说:“你腿骨不是断了?”
“然后呢?”
我小声说:“你有没有听说过狗和猫会舔自己受伤的伤口治伤?”
拉米亚笑道:“少来,你又不是狗。”
“如你所见,我是狼人,我受了这样可怕的诅咒,总是忍不住要舔些东西的。”
拉米亚说:“舔你自己去!”
“舔哪儿?那里?我的腰弯不到那种程度。”
拉米亚轻笑了一声,骂道:“别丢人现眼,能舔哪儿是哪儿,我的腿好了,不劳你大驾。”
我惊讶地看见拉米亚折断的金属腿骨已经复原,我说:“这....怎么办到的?”
拉米亚说:“我已经很久没断过骨头...不记得了,也许上一次改造时,久楠加入了一些记忆的纳米技术,能让这金属自动修复。”
“黑棺还有这种科技?久楠这破技术能办到这一点?”
拉米亚笑道:“不可思议,对吗?可偏偏现在就是这样。”
火焰神在角落翻找片刻,说:“这里有些果子,我们烧着吃了吧。”
那是一种像番薯的东西,火焰神用火烤了几个,味道也像烤番薯,还有些酸味,不过这时也不能挑剔,总比吃蘑菇要好。
幻影神说:“这里还有些蘑菇。”
我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因为我生平最怕蘑菇。
幻影神指着拐角处的墙壁,一小团蘑菇,那是些很像无水村种植的神圣蘑菇那样的蘑菇。
太阳王的蘑菇。
我说:“不可能,这里....这里有...太阳王?”
拉米亚身躯一颤,说:“是那种蘑菇吗?”
我说:“可是....畸形尸,还有羽煞,怎么还可能有太阳王的...活动空间?”
畸形尸和羽煞并不是太阳王不存在的证据。
拉米亚说:“镇定,有畸形尸恰恰告诉我们太阳王不在这儿,至少并未活动,也许已经变成余烬水晶了。”
对,太阳王有无限的生命力,甚至能复活早已死去多年的人,虽然那个复活者也成个想吞噬融合一切的疯子。他如果遇到尸体,会将尸体复活成身体的一部分。
畸形尸与这树木在这里,太阳王的可能性就很低,这些蘑菇只是巧合而已。而且,仔细想象,只要不是泛美金字塔那种规模的太阳王,我是能对付的,我仍会拉森魃之奥,这里的以太含量比外面要低一些。
米尔问:“太阳王是什么?另一种怪物?”
拉米亚说:“你们没见到过?”
我说:“他们的灾难与我们的灾难并不尽相同。”
米尔想了想,说:“对,里昂对我们说过人类灭绝的事。”
我问:“里昂?他就是那个我们之前唯一从外面来的,飞机失事的幸存者?”
米尔说:“是的,而且他是我们之中最强的猎法者。”
幻影神:“他对政变的事一无所知,因为他在几天前就去伦敦城市去了。”
拉米亚问:“他能顺利返回吗?”
幻影神说:“里昂是最执着、最专业的城市探索者,他深知街道的每一条捷径,每一扇小门,每一条地道,而且他实力可不得了。”
火焰神说:“他很可靠,他也许比我们其余所有猎法者加起来都更胜一筹。”
我、曼达罗戈、艾尔雷兹齐声说:“吹牛不打草稿!”以我发明的战力单位来计算,目前见过的所有猎法者加起来大约有10.5弥左右,那大约与曼达罗戈、艾尔雷兹相当,若火焰神的说法为真,那岂不是比天使更厉害?
火焰神哈哈笑道:“不,是真的,也许是因为他年纪大的缘故,我们也常常觉得他强得不可思议。他如果在场,肯定会加入我们保王党。”
米尔怒道:“信口雌黄,胡说八道!他肯定会忠于首相。”
火焰神也是火爆霹雳的脾气,他喊:“他是想走出去的!首相却只想做乌龟!里昂怎么可能会跟着那货?他最恨大英帝国一贯的绥靖政策了!”
米尔:“别用‘那货’来称呼大人!首相是为了大家好。里昂是最早跟着首相的猎法者,他的忠诚是板上钉钉的事!”
火焰神:“你看着吧,等里昂回来就有你们好受的了!”
米尔皱眉道:“我从小将你当弟弟看待,你怎么成了这么混账的东西?”
火焰神说:“是吗?那你又像姐姐吗?首相囚禁女王,你却做他的帮凶,你怎么这么是非不分?”
拉米亚说:“别吵了!吃番薯!”
火焰神哼了一声,抛给米尔一个,米尔也哼了一声,把番薯吹凉,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
看样子就像是吵架的姐弟,随时都有和好的可能。这是当然的,亲姐弟嘛,床头吵架床尾和,这种事多了去了。
黑噩梦说:“你这思想有问题,朗基努斯。”
我想了很久才意识到问题在哪儿,唉,我这疯病,是应该去看看骨科了。
曼达罗戈沉默少时,说:“博伦与冉娜都是凡人,猎法者们,你们远胜过凡人,为何要对他们宣誓效忠?”
艾尔雷兹说:“是的,我也早就疑惑此节,虽然冉娜并非无能之辈,可很难理解你们为何会臣服于她,对她言听计从,爱若性命。至于那个博伦,更是全无格调,不知所云。”
米尔嚷:“嘿!别胡说!”
幻影神捧着番薯,微笑道:“我....我也不知道,大概是一直都这样,所以我认为也应该这样。”
艾尔雷兹:“一直是人类充当此地的领袖?这简直不可思议!”
火焰神说:“天使大人们,我的思路很简单,猎法者里头没有人能让我服,就算钢铁老哥我也不服气!我只看冉娜顺眼,所以她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曼达罗戈叹道:“想不到他们居然会对凡人有如此坚定的信仰。”
我说:“正因为是凡人才行,不,应该是首相和女王再合适不过,如果是猎法者反而不适合做领袖。”
曼达罗戈问:“为什么?”
我说:“这道理很简单,猎法者们毕竟是少数,与凡人始终隔了一层,就像是外来物种似的。所以,如果让这儿的凡人选择——如果他们有的选——自然会选择代表他们的人掌握力量了。况且,猎法者之中并无人拥有足够的人格魅力,能让人们忽略身份与能力的差异。”
曼达罗戈说:“这正是他们的愚昧之处,在这后启示时代,唯有强者能带领他们打赢战争,而不是一些软弱的、平庸的象征。”
我说:“这例子其实可以很容易地用血族的上层结构来解释。
在血族中,权力之巅大部分时间掌握在叫做‘梵卓’一族手里,这一族的力量并非最强,速度并非最快,更不精通法术,但他们在血族里却始终屹立不倒,呼风唤雨。
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拥有操纵人心的力量,甚至连血族都能感化与利用。所以,最重要的是获取人心,人心所向,便是力之所聚。人的信仰不仅仅能赋予恶魔法力,对掌权者而言,更是强大得超乎想象的力量。”
曼达罗戈点头道:“原来如此。”
艾尔雷兹说:“仔细一想,冉娜女王确实惹人喜爱。”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