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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什么,这是我的电影?

趁火打劫。

“兄弟,我帮你。”

咬咬牙,我认了。

羊癫疯用力拍陈正文的肩膀,开心道:“兄弟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兄弟有难,八方支援。”

他潇洒走到大小姐面前,挥手。

“好久不见,莹莹。”

“好久不见。”

覃莹莹不待见他,关键时候他出现。

上一次如此,这一次,依旧。

“我找陈正文有点事情,不知道能否借我一个晚上。”

动不动一个晚上,覃莹莹拒绝。

她指着小小说:“小小要吃饭,要洗澡,要回家做作业。”

他女儿需要人陪,陈正文没空。

你别想打主意。

“我们可以一起去,没关系的,我那里吃的喝的都有。”

为了兄弟,两肋插刀。

他的事情着急,恨不得立刻解决。

听取别人的意见,会让自己这部电影更加好。

“我不去。”

小小明白姐姐的意思,开口说:“我要回家。”

女儿啊,你能不能站在爸爸的这边。

爸爸很难受的。

小棉袄叛逆,伤心。

“你看看,小小要回家,她上学一天累了,需要休息,你不会和小孩子过不去吧?”

重话。

威胁。

识趣的赶紧走。

别惹得老娘不开心。

“好。”

今天不行,明天可以。

兄弟保重,不是我不帮你,无能为力。

“敌人太强,你保重。”

你走了,会失去我这个兄弟的。

回到家里六点钟。

中间去了一趟菜市场,买了今晚要吃的菜。

红烧排骨,加上一个青菜,一个韭黄炒蛋。

三个菜,三个人。

覃莹莹不嫌弃,陪着女儿玩耍,画画。

干活的事情,交给陈正文。

七点多,吃饭时间。

三人坐在一起。

“多吃点,吃完去洗澡,知道吗?”

“知道啦。”

女儿没好气回答,红烧排骨真好吃。

我要吃肉肉。

啃着骨头,汁液一手都是。

她吮吸每一个指头,被两人盯着看,脸色微红。

拿来毛巾擦拭手指,吃第二块。

“吃饭。”

“我要吃肉。”

“给。”

“谢谢姐姐。”

美滋滋吃一块红烧排骨,专心吃肉。

两只小手无处安放,筷子无法满足她的食欲,动手。

“不要用手。”

女儿撇嘴,拿起筷子,慢慢吃。

蹩脚的动作,拿筷子的手十分艰难,不由得想起自己小时候。

何尝不是如此,一步步来,到了现在才算是完美掌控。

“滴滴滴。”

她电话响。

没接。

第二次响。

她没接。

第三次。

覃莹莹接通。

“我在朋友家吃饭,你们先吃,不用等我。”

“男的女的?当然是女的。”

对面显然失望。

“不说了,我在吃饭呢。”

“好,挂了,你们吃。”

挂了电话。

对上女儿好奇的眼神,她暖心一笑。

“怎么了?”

女儿指着爸爸:“姐姐你不是在我家吃饭吗?”

“对啊,姐姐是在小小家吃饭。”

“那姐姐为什么说是女的?”

爸爸是男人。

不应该是男的?

“小小是女的还是男的?”

女儿抬头道:“当然是女的,人家是小仙女,爸爸经常说我是天上下凡的仙女,咻咻咻。”

张开双手,如鸟儿飞落。

动作之滑稽,哈哈大笑。

“对对,我们小小是小仙女。”

“嘻嘻,人家是小仙女。”

翌日。

清晨。

羊癫疯等候外面,看到陈正文立刻上前拉住。

“走,去我那里。”

“兄弟,你放手,我还要上班,没空陪你。”

跟你走,想让我上班迟到?

第二天迟到,说不过去。

“上班?你找到工作了?”

前两天不是空闲的吗?

忽然间找到工作了,不对啊。

“是啊,报刊编辑。”

他瞪大眼睛,不敢置信问:“真有报刊要你?”

非专业,虽然陈正文喜欢文学。

可喜欢是喜欢,做起来,可不容易。

“没错,从现在开始,我不是土木老。”

“这个时间段转型很不好。”

年近三十转型,他不赞同。

刚毕业还可以,现在,白白浪费十年青春。

“我知道,没办法。”

要照顾女儿,女儿读书了,需要自己。

陪伴女儿身边最重要,其他的,放一边。

“可以让伯父伯母照顾,他们乐意帮你。”

“不了。”

他的处境,自己都尴尬。

不要说找父母。

“好了,不说啦,上班。”

“我和你一起去。”

想忽悠我,没门。

陈正文没阻拦他,让他跟着。

到了公司,打卡上班,他不得不信。

“我去,你真的当编辑了?”

江河文学。

他们省内数一数二的报刊,本地人最为熟悉。

当年他可是报刊的忠实粉丝。

“不得了,这可是江河文学。”

“你知道?”

“我能不知道吗?在小时候,我的梦想是进入里面,因为这样可以无限阅读武侠小说。”

每个男人心中有一个武侠梦想。

成为大侠,飞来飞去,劫富济贫。

一人,一剑,一壶酒,一骑马,行走江湖。

“不说了,我上班了。”

羊癫疯站在门口良久,走的时候,刚好看到了一道身影。

他的表情,变得十分奇怪。

这个陈正文,不怀好意。

下午五点。

有人来迎接自己下班,多少年没有的事情。

“惊喜不?”

羊癫疯挥手,凑近。

搭着肩膀,被陈正文嫌弃,他不介意。

“走吧,接完你女儿,去我那里。”

昨晚思考一个晚上,没有结果。

他需要找陈正文参考参考,毕竟他是主角。

“能不能不去?”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你说呢,昨天被你逃跑了,今天可不行。”

他算好时间,提前半个小时,果真被他猜到。

他,不是去上班的。

而是去混。

“走。”

接女儿,一会儿的事情。

去到羊癫疯的家里,不小,比陈正文家里大。

堆满奇奇怪怪的东西,一个大房子,除了进去的地方,其他地方,全是杂物。

“小心点,有点乱。”

多久没有收拾。

“小小,来,吃零食。”

稳住他女儿,他自然不会乱跑。

“谢谢叔叔。”

“真乖。”

搞定一个,他直奔主题。

拿出了最近拍摄的东西,映入眼中是陈正文的脸庞。

恐惧到了扭曲的脸庞,那不是?

“对,你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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