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天色渐晚,一队护法天兵从地府赶了回来,开始处理熊大的尸体,这可是熊妖,每一块都是宝贝,一点也不能浪费。
收拾完熊大的尸体,方帅正准备带着他们回去,却见到壮壮从外面跑了回来,背上背着一个包裹,不知里面是什么。
“熊大收藏的宝贝,你要不要?”
“要要要。”
这完全是意外之喜,方帅怎么会不要。
然而等方帅打开包裹,顿时愣住了,呆愣愣的看着包裹,不敢置信。
这倒不是说里面有多少好东西,让他惊喜的呆住了,而是说纯粹里面就是一堆破铜烂铁,别说好东西,连一件像样的都没有。
最好的一件宝贝是一柄桃木剑,看材质至少也有数百年,奈何已经被折断了,也就剩下当材料的用途,这可是堂堂一个魂大妖的收藏,你玩我呢。
方帅第一反应就是不信,看向壮壮的目光带着不善,这家伙不会是因为瞧不起他,来一堆破铜烂铁糊弄自己吧。
毕竟作为上古大妖的后代,老祖宗可是跟随过蚩尤这尊大神,有些瞧不起他很正常。
然后就认为壮壮想要将熊大的东西独吞,这很有可能,一个魂大妖的收藏,那是何等丰富,怎么可能就这么一堆破铜烂铁。
“你不相信我?”
“我信,我信。”
但不论是他的目光,还是脸上的表,都是一副不相信。你糊弄谁的,堂堂魂大妖就收藏一堆破铜烂铁?
“行,我带你们去看。”
方帅跟在壮壮后,就去了熊大的老巢。
作为老祖的手下,熊大的老巢距离此地并不远,没一会他们就到了熊大老巢,一个巨大的山洞前。
“进去吧,这就是熊大那家伙的洞府,它所有的收藏都在其中。”
方帅看着他笑了笑,迈步进入此地,他倒要看看熊大到底有多少好收藏,想要坑自己没门。
然而等方帅进入山洞看到里面的景象,顿时目瞪口呆,他看到了什么?这是猪窝吗?
只见里面乱七八糟,还有便便,东一堆西一堆,简直辣眼睛,这哪里是什么魂大妖的地盘,说是猪窝都有人信。
方帅试探着询问道“你确定是这里?”
“没错。”
然而方帅还是不相信,实在是这景象根本与他想象中的大妖无法联系起来。
唯一好的大概是熊大房间当中的那堆皮毛,各种皮毛堆积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厚厚的足有一米多厚,也不知堆积了多少皮毛。
有虎皮、狼皮、豹皮等各种皮毛,每一个都价值不菲。
想象一下熊大那庞大的体积,就可知这个有多大,当做的皮毛有多少,堆满两三间房没有问题,如果卖的话也能卖出大价钱。
然而那是指硝制好的,现在这堆分明是熊大自己在捕捉的食物上剥下来的,上面还有残存的粒,一个个破烂不堪,那味道别提了,反正是糟蹋了。
方帅反应过来,他跟熊的价值观不同啊,你难道还能指望熊大弄一堆金银珠宝收藏,对它而言,那玩意跟破烂没有区别。
哪怕都是人,每个年代的价值观也不相同,就像当初,白人能从美洲用一箱玻璃珠换一箱珠宝,这是美洲土著他们傻吗?不是的!那只是价值观不同而已。
可能有人认为美洲土著的确傻,没什么脑子,那白人呢,崇洋媚外中的洋、外,说的就是白人,而在白人中也有这样的例子。
镜子对人来说是很平常的东西,谁家里没有几面镜子,甚至有的还是那种壁挂式的大镜子,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摔碎了也没人心疼。
然而当初法国王后玛丽·德·美第西斯结婚的时候,最为贵重的礼物是威尼斯送的一面小小的玻璃镜。
虽然这面镜子不大,只跟书本差不多,也不算精致,却非常贵重,价值15万法郎。
这可是送给王后的礼物,全欧洲的贵族在那边看着呢,结果人家敢送王后敢收,他们能犯傻吗?这同样是价值观的问题。谁让当时玻璃镜刚出来,物以稀为贵。
拿破仑是十九世纪法国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缔造者。历任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第一执政,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有没有人想体验一下他当年的奢侈生活?
这个很简单,用一个铝碗吃饭就可以了,没错就是铝碗,铝制的碗。
当初拿破仑宴请宾客,所有的王公贵族使用的都是金银制作的碗,唯独拿破仑用一个铝碗,用来彰显他不凡的份。
这要是放在现代,拿着个铝碗当好东西,别人不是笑掉大牙,就是当他是傻子,然而,当时,所有的王公贵族都认可拿破仑的表现,认为不用铝碗无法彰显他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的份。
原因很简单,现在随处可见的铝在当时极难提炼,以至于普普通通的铝在当时被称为“来自黏土的白银”,很长时间被王公贵族做成餐具,彰显份。
面对熊大,就是这个况,他想当然的就认为对方的价值观跟自己一样,却没有想过对方是一头熊妖,而且还是仇视人类的那种,根本不与人类接触,怎么可能拥有人的价值观,这就导致他陷入到了现在这个境地。
如果是在道法昌盛的年代,奇珍异草灵禽异兽时有出现,熊大的收藏当中或许有这些东西,这只要是修炼的都认可,让他能有不错的收获。
可现在是末法年代,能够修炼到魂巅峰已经是非常难的,即使能找到这些好东西,也全都被它吃了补益之。
只剩下这一堆破破烂烂的皮毛,带走太破烂,不带走这数量真的不少,最终方帅还是将这些皮毛留在此地,他又不是收破烂的,弄这些不值钱的破烂皮毛回去算什么事。
收拾下行李,方帅就带着壮壮返回,至于虎大将,很不好意思,它去找青印山神了,作为青印山神的手下,办完事自然要回去复命。
赶了半个月路,终于回到任家镇,方帅心中感慨万千,不过看向边的壮壮,方帅觉得一切都值得,有这么一头萌宠,说出去多有面子。
“我说两脚兽,能不能快点,你家大人等急了。”
心中正在暗爽呢,一盆凉水从头泼到脚,方帅那叫一个无语,萌宠是萌宠,只是这脾气有点古怪,这纯粹是将自己当成了主人。
话说,你这是跑我家来避难,耍什么大牌,信不信我直接将你抽筋扒皮。
当然这也就是方帅想想,他真要敢将壮壮抽筋扒皮,信不信就有人敢跑他家去,将他给抽筋扒皮。
“任家镇最富裕,房子最豪华的就是。”
“这样还差不多,两脚兽,你们家母兽多不多,告诉你,我可不想要你这样臭烘烘的伺候。”
方帅差点没将它捶死,你这是什么意思,合着男的都不要还非得是女的,方帅也是服了。
这么大脾气,也就是他来自于现代,对熊猫有着天然的亲切感,这要是换成民国时代的人,敢这样说话,早一刀给劈了。
跟壮壮一起进入任家镇,萌萌哒的熊猫,顿时引起了人们好奇,引起围观。
壮壮传音道“怎么样,看到我食铁兽的威名了吧,只要有我出现,所有的两脚兽都得加大欢迎。”
方帅……
这、这是夹道欢迎,这分明是被围观,您这脑子,方帅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但他也没有戳破的意思,被壮壮误会更好,要是知道这是被人当稀有动物围观,当场就得炸毛,不让人知道什么是熊的愤怒不算完。
它为食铁兽的后代,号令“群雄”还是没有问题,到时几十上百头熊齐聚任家镇,他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好。
带它回到义庄,壮壮当即指着义庄最为宽敞的一个房屋说道“我决定了,本王后就居住在那里,快去给我准备仆人。”
“那个,那里是停尸房。”
方帅也是服了,选什么地方不好,直接选择了停尸房,怎么你是想进去跟尸体为伍?这心得多大。
“那有什么?将他们搬出去就是。”
你这说法好新奇,寻常人知道那是停尸房,打死也不会居住在那里,而你却准备进去,真是让他无话可说。
“师弟,你带来的这是什么?”
文才看到壮壮迎了过来,好奇问道,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怪的动物。
“滚,本人是熊族王者,对了,我绝不要这么丑还快要老死的两脚兽伺候。”
“是、是妖怪。”听到壮壮开口说话,文才顿时愣住了,好半天才机械的转过头,慢慢说道,他实在没有想到,这么可的小动物竟然是妖怪。
随后那个尴尬,他虽然长得有点早熟,但也还好,什么叫做快要老死,我有那么老吗。
好在壮壮没兴趣针对他,转头又对方帅说道“两脚兽,快点将房间打扫出来,我要居住,还有找几个好看点的母兽照顾我。”
瞬间文才奇怪的目光看向方帅,方帅只能若无其事的说说道“好的,我这就去。”
丢脸啊,没人的时候,壮壮这样说,方帅还不放在心上,为熊猫人家有任的资本,当着别人面这样说,他脸面何在。
不管怎么说,你也是来避难的,合着现在熊大没了,你就可以抖起来了。
看来必须跟九叔商量下,吓唬壮壮一番,再这样下去不行啊,天天被叫做两脚兽,这要是被其他的道友知道,他颜面何在?
“师伯呢。”
“在屋里,你找他干什么?”
“没事。”
方帅随便糊弄了下文才,转进了房间,丝毫不理后壮壮的愤怒,再这么下去,他很怕自己能被壮壮给气死。
跟九叔商量了下,两人出去,就看到壮壮正在指挥着文才干这干那,而文才颠颠不敢有丝毫违背,不干不行啊,他最初倒是想不干,可人家直接将义庄磨谷物的磨石一巴掌拍的粉碎,然后看着他。
文才能怎么办,他脑袋没磨石硬啊。
为了自己的小命,他只能乖乖听命。
“又来了个两脚兽,你也过来干活。”
九叔放开气势,将他属于魂真人的气势全面压向壮壮,问道“我家的磨石怎么弄的,你是想让我出手降妖除魔?”
“那是磨石自己歪的。”壮壮吓了一跳,赶紧解释。
不怂不行啊,这个忽然出现的道士,是跟熊大一个级别的存在,这要是跟它动手,那它想不死都难。
“我听说你喜欢两脚兽?”
“没有没有,那都是我胡说的。”壮壮赶紧矢口否认,当着九叔的面说两脚兽,那不是找死。
至于说在找什么母兽伺候它,那更是不敢说,人家正准备降妖除魔呢,自己往上凑,它头还没那么硬。
这次回来,方帅不管其他事,静下心修炼,连续吸收了两滴万年石钟,等到第三滴的时候,不知为何再也吸收不进去,任凭他想尽办法也不行。
明明万年石钟包裹着魂魄,海量的能量滋养着魂魄,偏偏就是进不去,进去一点出来一点,都浪费了啊,这怎么行。
看着那几乎宛如生人的魂魄,方帅渐渐反应过来,恐怕这已经是凝魂境界的巅峰,不能够再壮大,这就像是一碗水,水没有满的时候可以接着向里面加水,但等碗满了,再加水便会溢出,必须重新换一个大碗。
而这就是突破凝魂,成就魂。
然而哪有那么容易,若仅是凝魂巅峰就能突破,早不知有多少魂真人出现,而事实上,死在风劫下的高手,那是不计其数,能成功的,反倒是少数。
方帅很怕自己冒冒然去渡风劫,然后一阵风吹过,自己就被吹没了。
还是必须想办法提升一下实力,碗满了,那只代表体积够了,但却不代表没有增加的可能,完全可以将水换成冰,要是能成为钢铁,任凭风劫怎么吹也没问题啊。
至于怎么变强,使魂魄更加凝实,方帅想到了自己修炼的闪电奔雷拳,或许他可以在这方面想办法。
如果能用雷电,那不是更好,而且很有可能成功,毕竟这是自己的能力受到他的掌控,感觉到不行,完全可以收回雷电。
想到就做,方帅直接将雷电打在魂魄上,酥酥的麻麻的,这就是触电的感觉啊。
再加大点,再加大点,实在是太爽了。
嗯,方帅忽然看到魂魄中掉下一粒灰尘大的东西,吓得他整个心都跳起来了,这是魂魄被电的裂开?要是魂魄裂成两半,他跟死亡的熊大有什么区别。
恐怕也会留下一具尸体,不,不是留下尸体,而是活生生的植物人,没有灵魂,只有躯壳,只能被人服侍一辈子。
最倒霉的是这样死了,那可就真的死了,连地府都进不了,无法转世轮回啊。
等了半天,方帅忽然发现,那粒灰尘是魂魄里的杂质,被雷霆提炼排除体外,而万年石钟的能量又能进入魂魄,让他松了口气。
随即又信心十足,开始接着进行,说什么也要将魂魄中的杂质排除干净,锻炼的如钢铁般坚硬,再去渡风劫。
修炼一天,排出不少杂质,方帅心舒爽,感到肚子有些饿了,就准备出去吃饭,谁知他刚出去便见到文才用一副奇怪的目光看着他。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你这是怎么了?”
“我有什么问题?”方帅奇怪了,他修炼一天,实力进步飞速,正是神清气爽的时候,怎么会有问题。
“你的头发……”
方帅一惊,赶紧回去照镜子,便见到镜子当中竟然出现一个灰头土脸,头发都炸起来的乞丐。
我勒个去,这乞丐是谁?也太丑了吧!
方帅半天等反应过来,自己动用雷霆之力锻炼魂魄,竟然反应到当中,搞的他整个人跟被电了一样,看来下次必须注意点,修炼完必须收拾一下,要不然,那可就真成了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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