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艹!真他吗蒸不熟煮不烂!”
只见胡扒衣身后,那红毛老粽子居然又爬了起来!
它脖子虽然断了一半,白森森的颈椎骨也暴露出来,脑袋晃晃悠悠的耷拉着,却依旧能够转动!
胡扒衣险死还生,吓得脑门子直冒冷汗,见那红毛怪又拿脚来踢他,连忙闪身躲开,端起冲锋枪喊道:“你们先跑!我挡住它!”
我说怎么没接到系统提示,原来还没死透!
阎军心念电转,暗道一声不能被胡司令抢了先,便抄起冲锋枪哒哒哒的一个点射。
他边打,边伸手拽住胡扒衣的衣领,将他拖到身后。
“重武器都在我这儿,你拿啥挡?快带胖子樱子撤出去,这老粽子交给我了!”
说罢,连胡扒衣的冲锋枪也夺在手里,双枪交替开火,把红毛怪打的嗷嗷怪叫。
胖子热血上涌,正要上前帮忙,忽听樱子痛呼道:“哎呀!我脚崴了!”
“小心,唔…胖子快来帮一把!”
胡扒衣想去扶她,却突然浑身无力,居然差点没站稳。
四人下墓已经六七个钟头了,又经历几次惊险战斗,体力都到了极限,樱子又是突然摔倒,身上带着惯性,他一扶之下自己也差点摔倒。
胖子只得上去搭手,对阎军喊道:“阎副司令坚持住,胖爷马上回来支援!”
随后两人架起樱子,直奔墓室后墙的出口。
见他们走了,阎军把P41和一支打空的冲锋枪收回系统空间,转用雷明顿,边打边撤回将军墓之中。
狼眼照射范围内,墓室里一片狼藉,似乎被这红毛怪破坏了一番,大部分物品都被砸烂了。
“正好省去我一番手脚。”
这时另一支冲锋枪也打空了,阎军将其收了,顺手抓出那把却邪剑。
沧啷!
黑暗中划过一道白色闪电,刷的一声轻响,那红毛怪首当其冲,一条手臂竟被无声无息的削掉!
“我靠!好犀利!”
阎军自己也被吓了一跳,随即又是大喜,一边退向墓道,一边手起剑落。
唰唰唰!
又是三剑,红毛怪剩下的手臂和两条腿也被斩断,只剩半截身子在地上磨蹭嘶吼,却丝毫动弹不得!
“拜拜了您那!”
阎军咧嘴一笑,收了却邪剑,把雷明顿对准主墓室的墓顶,断然扣下扳机!
只听叮叮当当一阵脆响,那天宝琉璃火龙顶顿时炸裂,西域火龙油从破口处泼洒下来,恰好落在墓室正中的棺椁之内!
“轰…”
熊熊烈火瞬间燃烧起来,随着火龙油不断倾泻,火势无风自涨,眨眼间将几间墓室完全吞没!
阎军在开枪之后,就已经窜进墓道,此时被浓烟热浪一冲,连忙加快速度!
还没跑到盗洞口,就见前边亮起手电光,胖子的大脑袋随后钻了进来,见墓中亮堂堂一片,他诧异道:“哎?阎副司令,你在里边点火把了?”
阎军骂道:“你他吗的快滚一边儿去,不然老子要被烧死了!”
骂完,阎军便一把推开胖子,从那盗洞钻了出去。
几秒钟后,滚滚浓烟从洞口冒出,夹杂着呛人的腐败气味。
“叮!恭喜宿主,亲手干掉红毛大粽子,奖励:白虎镇煞符!已经为您存入系统空间。”
“呼…呼…呵呵,呵呵呵。”
阎军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嘴里喘着粗气,心里却美的不行。
此时已经接近凌晨6点,正是黎明前的黑暗,野人谷一片寂静。
但四人整出的动静太大,猎犬狂吠,马匹嘶鸣,林子里的野兽都吓得四处逃窜。
“咯、咯咯——”
终于,不知哪里的野鸡打了个鸣,东方开始泛起鱼肚白。
“啊呸,忙活五六天,给胖爷累瘦了十来斤,就他吗摸出两块破玉,这不汤圆不是汤圆,整个一白玩儿吗!”
听胖子发牢骚,阎军心中不忍,把手伸进皮衣内兜。
“胖哥别泄气,我逃出来的时候,还顺手捡了几件东西,你们瞧。”
说着他掏出手来,居然真拿出几件陶瓷物件!
“哎我去!阎副司令,你真是咱们游击队里的好同志呢!”
胖子顿时喜出望外,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跳起来,抢过阎军手里的东西,在那又摸又看。
胡扒衣也被吸引了目光,眼中尽是惊喜意外之色。
阎军拿出来三件东西,一个大青花的瓷盘,两只暗红色陶制小碗,都是从后室石桌上收的。
算上那对飞蛾玉璧,这下就有了5件明器,哪怕一件只卖五千块钱,三人也都成万元户了。
“老胡,阎军,等回到京城,胖爷我请你们吃涮羊肉,管够儿!”
“什吗?我说胖子,人阎军冒死抢出来的东西,就值你一顿涮羊肉?你就扣吧你!”
“没事儿胡哥,咱就吃他一年半载涮羊肉,也不错嘛~”
“喂喂喂,你们别把俺忘了,俺也要去吃,把胖子吃穷!对了,还要给俺买新衣裳,十套不带重样的,呵呵。”
“行!哈哈哈哈…”
望着地上的几件明器,四人忍不住开始互相调侃打屁。
随后,八道目光相交,疲惫不堪的脸上都露出会心的笑意。
接下来的几天,樱子听从了阎军和胡扒衣的建议,派猎犬带来屯子里的人,重新去挖烧塌的古墓。
明器肯定是全毁了,但后室连通要塞的入口还在。
鬼子留下那么多物资,反正都是中华大地上搜刮的,不拿白不拿。
等屯子里的人一到,阎军就催促赶紧离开,胖子心急卖明器,也同意提前离开。
本来准备帮忙的胡扒衣只好妥协,把草原大地蜥和猫脸大蝙蝠的事反复叮嘱大伙,这才肯走。
“阎军哥。”
临行前,樱子两眼含泪的望着阎军,哑声道:“你…还会再来吗?”
阎军对这个直爽泼辣的妹子也很有好感,揉了揉她的脑袋,笑道:“当然,你在这里,我肯定抽时间过来看你。”
“嗯!那我等你!”
樱子说着,眼泪哗哗的流下来。
三人都不喜欢离别的感觉,抹了抹眼角,便策马狂奔而去。
………
又是一天一夜的火车,回到京城已经是深夜。
阎军在车站门口拦了辆脚蹬车,回头道:“胡哥,胖哥,这趟可把我累毁了,咱就此别过。”
“行,早点回去歇着吧,明儿潘家园见。”
“那走了,拜拜。”
三人在车上已经约好,今晚各自回家洗漱休息,第二天下午在大金牙那儿碰面。
回到家中,阎军匆匆洗漱一番,便一头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
一觉睡到第二天十点,阳光顺着窗帘缝隙照在脸上,他才不情愿的醒过来。
他换上一身干爽的衣服,便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哗啦”一下,把这趟收获的明器全倒在了地板上!
除去扔给胖子那三件,阎军还留了24件,其中有13件瓷器,他一一做了分类。
一对儿一米多高的青花大瓷瓶。
一只白瓷莲花底儿的酒壶,外搭一个莲花型的瓷盘和四个酒杯,凑成一套酒具。
剩下三个盘子两个碗,也都是青花瓷的,质地圆润透亮,釉色均匀细腻,一看就是精品。
陶器也是成套的,一个砂锅般的大瓮,里面还有把汤勺,配套的本来有4只陶碗,被阎军分了两个给胖子,还剩2个。
接着就是金属物品了。
阎军最在意那面暗金面具,虽已生了黑锈,但卖相古朴大气,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卖金子都能值不少钱。
还有一尊高约二十来公分,半跪的人形铜器,两手托着一个底部刻有小鱼的铜盆,看来是盏油灯。
剩下几个就是小件儿了,发簪、手镯、耳环、戒指,虽然小,但做工一个比一个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