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屎!这群该死的贵族猪!都应该被审判骑士们全都抓起来,吊在街头狠狠抽一顿!”
老约翰龇啦着嘴,翻着袖子看着自己手臂上那血淋淋的鞭痕,一脸的气愤。
他头发乱糟糟的,似乎好久都没有洗了,散发着一种馊味儿,被太阳晒得发红的皮肤刻着深深的皱纹,如果他不说,甚至没有人相信他今年还不到三十五岁。
一瘸一拐地走在街道上,他一边走一边骂咧。
突然,一队装备精良的骑士骑着高头骏马,浩浩荡荡地从街道上掠过,吓得老约翰连忙狼狈地滚到了一边。
这种效忠于贵族的骑士老爷是最不讲理的,如果躲避不及,像他这样的自由民就算是死了也没人管的。
尘土飞扬,呛得他咳嗽了好多下,灰头土脸,身上那皮鞭抽的伤痕似乎裂的更开了,疼的他龇牙咧嘴的。
“狗屎!都是狗屎!”
老约翰骂骂咧咧地爬了起来。
脚下传来不适感,他低头看去,这才发现刚刚自己躲避的时候不小心把鞋子弄丢了。
“我的鞋子呢?”
老约翰一急,连忙寻找了起来。
他现在可就剩下这一对鞋子了,可不能再丢了。
而当他在路边找到自己的另一只鞋子的时候,鞋子差不多已经被踩烂了。
是那些骑士干的。
“狗屎!全都是狗屎!”
老约翰更气了。
他将破掉的鞋子穿上,露出了好几只宛若糊了一层泥的脚指头,活动了一下,勉强还能凑合。
“就这样吧。”
老约翰叹了口气,一瘸一拐地朝教堂走去。
他得找个牧师治疗一下身上的伤,不然的话,这几天都别想干活了。
贵族都是不要脸的货色,欠的工钱已经要不回来了,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再找一个活计,说不定他都得饿死。
这世道,像他这样从南边逃过来的难民,饿死的太多太多了。
说实在的,他现在有点后悔当初北上的时候,没有和那些无信者一起在泽罗兰下船了。
听酒馆里的游吟诗人说,枫月自由领的生活简直像是天堂一般,移民到那里的人都会得到妥善的安置,有技能的甚至可能还会被分配工作和住所。
太让人羡慕了。
回想着自己这一年多以来的遭遇,老约翰的神情越来越黯然。
只是,移民枫月自由领有一个大前提。
那就是必须放弃原有的信仰,改信生命女神。
这对于自小就是虔诚的永恒信徒的老约翰来说,是难以接受的。
至少……曾经是。
艰难地来到了永恒教会的教堂前,看着那整洁漂亮的建筑,老约翰略微犹豫了一下。
说起来……上一次来教堂是什么时候来着?
想不起来了。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多久没有来过永恒教堂了。
刚刚来到北部领的这座小镇时,他还会一周去祈祷一次。
那时候,他带的积蓄还没有花完。
而现在,他只是个一无所有的倒霉蛋,天天为了生计奔波。
除了自由民的身份。
老约翰看了看自己那破破烂烂的衣服,又看了看教堂门口那来来往往,穿着体面的信徒,神色间有些忐忑。
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踏入进去。
这曾经自己习以为常的教堂,现在给他的感觉就像是两个世界一般,带给了他莫大的压力。
“怕什么?我也是虔诚永恒信徒!在南方领的时候,我还给教会捐过银币呢!”
老约翰给自己打气道,压下心中的自卑。
深深吸了一口气,他一瘸一拐地走了上去。
只是,不等老约翰进入教堂,他就被门口的侍从拦了下来:
“喂喂!站住!你要干什么?”
“大人,我……我想找牧师老爷治疗一下身上的伤。”
老约翰抬起头,有些忐忑地看向了那胸前绘有太阳徽章的侍从,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太阳徽章,那是永恒教会的标志,象征着初阳、审判和权力。
这些侍从应该是教会新招募的预备骑士,最近教会好像一直在扩招骑士,老约翰还从酒馆里听说有人获得了神眷,从普通人一跃成为了高高在上的白银职业者,让他非常羡慕。
可惜的是,这些骑士必须得到贵族的推荐,亦或是本身有着很强的超凡天赋才行,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根本没有机会。
看着老约翰那狼狈的样子,侍从们微微皱了皱眉。
“想要进入教堂,就换身体面的衣服来,不然对神灵是一种不敬!另外,一次治疗需要花费五枚金镑,你准备好了吗?”
他们面无表情地说道。
“五……五枚金镑?”
老约翰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
“等等,大人……教会的初级治疗不是只需要五枚银币的吗?什么时候需要五枚金镑了?”
他失声道。
五枚金镑那就是五百枚银币了,他就算是一年也赚不了这么多。
老约翰一天的薪水也不过才一枚银币罢了,就这还经常被贵族克扣……去掉花销,根本剩不下什么。
他现在,全身上下也不过才十枚银币而已,就这还是好不容易才攒下来的,他原本打算攒够二十枚,去买套新衣服和新鞋子。
“银币?他竟然说银币?”
两个侍从听了,哈哈大笑。
笑完了之后,他们鄙夷地看了一眼一身破烂的老约翰,说道:
“那都是什么年代的事了,现在世道这么乱,天天都有人找牧师大人看病,教会还要招募骑士,牧师大人怎么忙的过来?现在牧师大人只会施展中级治疗,一次五金镑!”
“可……可我只需要初级治疗就够了。”
老约翰忐忑地说。
“你在教我们做事?还是教牧师大人做事?五枚金镑,要看就看,不看就别在这里挡着路,还有好多信徒要进门呢!”
侍从皱着眉说道。
老约翰张了张嘴,想要再说些什么,但最终却陷入了沉默。
攥紧手里的几枚银币,他垂下头,一瘸一拐地转身离去。
“穷鬼,就这还想来教会看病呢,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模样!”
侍从的嗤笑从身后传来,宛若钢针一般刺入了老约翰的心中。
他微微一顿,感觉心里有点难受。
一辆华丽的马车从他的身旁驶过,进入了教堂的院子,隐隐地,老约翰又听到了侍从的声音:
“哟,这不是赫尔曼男爵大人吗?您怎么来了,快请进,快请进……牧师大人念叨您好久了!”
声音讨好。
老约翰回头看了一眼那趾高气扬,穿着华丽的贵族,以及一脸谄媚的教会侍从,明明是大夏天的,莫名地却感觉有些寒冷。
他感觉心里面有些堵。
他本来还想再多花三枚银币,献给教会,然后聆听一下牧师的教诲,倾诉一下自己的苦恼……
却没想到连教会的门都没能踏进去。
“呵,贵族猪,还有侍从猪,都该被好好抽一顿!都该受到神灵的惩罚!”
他小声嘟囔道。
声音,莫名有些嘶哑。
火辣辣的太阳挂在天上,老约翰拖着伤痛的身体,一瘸一拐地来到了黑胡桃酒馆。
酒馆内弥漫着汗液、劣质酒、浓香水等混合一起所形成的呛鼻气味,令人窒息,不过老约翰却习以为常。
这是城里贫民区最便宜的酒馆,聚集着大量的酒鬼、闲汉、难民和低级冒险者。
说是低级冒险者,但其实也都是掌握了超凡力量的学徒或见习战士,偶尔还能看到黑铁位阶的职业者。
像是这样的高高在上的超凡者,以前在黑胡桃酒馆里是绝对看不到的。
不过自从整个世界的魔力大幅度上升之后,觉醒超凡力量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这种曾经的大人物,现在也变得稀松平常。
游吟诗人那不太着调的音乐在嘈杂的酒馆中响着,被酒鬼和冒险者们的吵闹声淹没。
老约翰望了过去,发现不少人都在玩五子棋,而冒险者们则聚在一起打昆特牌,周围围了不少围观者。
时不时,还能听到喝彩。
就连老约翰都被吸引了兴趣,想要凑过去看看这据说是从精灵之森和枫月自由领传过来的游戏到底是个怎么玩法,但想到正事,他最终还是忍了下来。
“来一扎优质麦酒。”
老约翰坐到了吧台上,心痛地拿出了一枚银币。
酒保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打趣道:
“老约翰,你这是发财了吗?竟然舍得喝优质麦酒了?”
“狗屎!我倒是想发财!在矿场干了半个月了,结果连一枚银币都没拿到!”
老约翰郁闷地说。
说着,他龇牙咧嘴地揭开袖子,天太热,出了一身汗,他的袖子已经和伤口粘上了。
看着那血淋淋的伤口,酒保愣了愣:
“你怎么受伤了?”
“还不是那群该死的贵族佬!矿场又不是被我们破坏的,全把气撒在我们身上了!”
老约翰恨恨地说。
“被破坏了?”
酒保愣了愣。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凑到了老约翰身前,好奇地问:
“这么说……传闻是真的?金矿那边来了一头龙?把所有的金子和新发现的魔石矿都占了?”
“当然是真的,我亲眼看到的!那龙……有一座山那么大……可凶了!”
老约翰比划了一下。
似乎是扯到了伤口,疼得他又龇牙咧嘴了起来。
“你的伤势有点重,不去找牧师或者草药师看看吗?”
酒保皱了皱眉。
听了他的话,老约翰的目光中闪过一丝黯然,他嘿了一声,自嘲道:
“我倒是想……结果连教会的门都没进去。”
“为什么?”
“没钱呗。”
老约翰摊了摊手。
酒保哑然,他打量了一下老约翰那破破烂烂的衣服,叹了口气。
教会这几年治疗收费越来越高了,他也有所耳闻。
“喏,你的麦酒。”
“谢谢……”
老约翰接过了麦酒,将盖子打开。
酒香扑鼻,他陶醉般地闻了闻,咂咂嘴。
他还是第一次买这种优质麦酒,一扎足足一银币。
要知道,如果换成劣质麦酒的话,可是能买上十扎!
当然,说是优质麦酒,但与真正纯正的麦酒比起来,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的。
不过,麦酒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平民的饮品,像是贵族们根本是不屑于喝的。
他们一般都会喝葡萄酒,还有产自精灵之森的果酒,以及白酒。
好像叫什么来着……二锅头?
游吟诗人是这么说的。
不过,老约翰点麦酒也不是为了喝的。
在酒保诧异的目光下,只见他小心翼翼地将酒倒了出来,撒在了自己的伤口上。
“喂喂,老约翰,你干什么呢?疯了吗?!不喝就送给我,我都没怎么喝过优质麦酒呢!”
“嘿,你懂什么?我这是在消毒!要不然这么深的伤口,天这么热,恶化了可就坏了。”
“消毒?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酒是能消毒的,据说能……能杀死伤口里的小动物,嗯……一些我们看不见的小动物,就是那些小动物让伤口恶化的。”
“胡言乱语,谁告诉你的?”
“街头的游吟诗人。”
“游吟诗人的话你也信?”
“他说他是枫月自由领来的,这是精灵告诉他的方法。”
“精灵……”
听了老约翰的话,酒保挑了挑眉,一时语塞。
近年来,精灵族的名号越来越响亮,大陆上任何一个城市里的人都知道精灵之森的崛起。
不仅如此,精灵族似乎还懂得非常多的失传技艺和知识,据说有的内容让法师塔的传奇大法师们都惊为天人,极为追捧……
想到这里,酒保也暗暗记下来了这个办法,打算以后找机会试试。
“也不知道撒了酒以后明天能不能好,矿场没了,明天我还得重新找个干活的地方……”
看着那深深的伤口,老约翰叹道。
“矿场?那个被诅咒的地方不去也罢,我听说好多去挖矿的都病了,你看看你,这不也才一年的时间,就看上去老了二十多岁似的。”
酒保摇了摇头。
“那又能干什么呢?我又没什么技能,以前就是个种地的,逃往到这里,早就一无所有了。”
老约翰有些麻木地叹息道。
听了他的话,酒保也一时黯然。
这几年,逃亡的难民越来越多了,路边天天都能看到饿死的人。
到处都在打仗,又是恶魔入侵,又是兽潮爆发,就连天气也诡异,今年整个丰饶平原都发生了大旱,粮食的收成也不好,然而税收却又涨了……
“还是枫月自由领好啊……这乱糟糟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老约翰叹息。
“那是生命教会的功劳,你知道吗,据说枫月自由领那边,祭司亲自利用神术降雨呢。”
酒保摇了摇头。
“神术降雨?”
老约翰瞪大了眼睛。
“是啊,那可是生命与自然女神,自然懂吗?别说是降雨了,据说有的神术直接能让庄稼在一天之内成熟!自从枫月自由领信仰生命教会之后,整个领地就没人再饿过肚子!”
酒保说道。
“生命女神啊……”
老约翰的神情有些复杂。
近年来,生命女神的名号也越来越响亮了,或者说,比精灵的名号更加响亮。
就连街头的游吟诗人,都经常讲述生命女神的故事,往往都能吸引到很多的观众……
抗击邪神,守护信徒,传播知识,降下神术……
正是因为祂的存在,因为生命教会的存在,枫月自由领才会在战乱之后迅速恢复,并越来越繁荣。
简直与帝国形成了鲜明对比。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想到刚刚自己在永恒教堂前的经历,老约翰的心里越来越难受,越来越伤感,也越来越失望。
“不过,最美好的地方应该是精灵之森了吧?我听商队里的商人说,那里的精灵城市简直如同宫殿一般美丽,生活富裕,宛若天堂……不过,只有精灵和拥有精灵血脉的半精灵才能在那里定居。”
酒保感慨道。
“精灵啊……我还从来没见过精灵呢,半精灵倒是在南方边境领的时候见过一次,是拍卖行上。”
老约翰说道。
“拍卖行?那应该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吧?”
酒保挑了下眉。
“是啊,好些年了。”
老约翰点了点头。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打发时间。
伤口上撒了酒,除了一开始有些不适外,渐渐地老约翰也习惯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忽然,酒馆的大门被又一次推开。
几个装备华丽,身材高挑的身影走了进来。
酒保望了过去,微微一怔。
而整个酒馆,也渐渐陷入了安静。
“精……灵?”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