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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老板,我帮你翻译啊

林冬到香江这边住酒店,剧组给安排的,不算太好,但是也不寒酸。

这部电影投资一点八亿港币,妥妥的大制作了。

年初的时候,《泰不容易》火成狗,狂卷十三亿票房,让整个电影圈都如同打了鸡血一样。

电影大时代来了!

这部《破军劫2》正是因为这个才提前开拍,想要蹭一波暹罗的热度。

林冬在香江待了两天,参加了一个开机仪式,然后就跟着剧组去暹罗了,香江这边没他的戏份。

这部戏的拍摄顺序是,香江暹罗各自拍,两个拍摄团队一起开动。

有钱的剧组都是这么干。

实际上这样拍虽然人力成本增加了,但是时间成本减少了,已经越来越被电影人所接受。

前提是副导演的水平不会扯后腿。

暹罗这边的戏更重要,所以导演郑宝端亲自坐镇。

他拍过好片,也拍过烂片,执导的《飙车》获得第32届香江电影金像奖最佳导演,这部《破军劫2》也算是他拍出来的好片。

烂片也挺多,但都比不上他今后拍的西游系列,两部西游都在烂片排行榜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临走的时候,裴擒虎说PaulSmith的人想见他。

已经飞到了首都,还打算从首都飞过来。

但是林冬不可能在这边等着了。

PaulSmith都是已经拒绝过的邀约,好马不吃回头草,从各方面考虑都最好不要接这个代言。

下了飞机,却被告知,来的是PaulSmith的总设计师保罗·史密斯本人。

保罗·史密斯?

林冬如果没记错的话,他都已经六七十岁了吧。

让这么一位老人赶过来找自己,自己却没有见,实在是太不礼貌,太不绅士了。

坦白的说,林冬真的有些后悔。

“下次打听信息打听的完整一些,你做事有点粗心了,如果是苏瞳接洽这事,估计都能打听的明明白白。”林冬不是故意甩锅,这种事本来就不应该让他来操心的。

不然要经纪人要助理做什么。

裴擒虎这人,能力有,而且非常有,他缺的是踏实和磨炼。

当然,还有对林冬行事风格的把控。

赔钱虎快哭了。

以前他哥骂他,来到林总这边林总骂他。

经纪人果然不是这么好当的。

林冬这边要来了保罗·史密斯先生的联系方式,告诉他请返回大腐国去吧,回头林冬回亲自登门拜访。

结果被告知,人家已经定了来暹罗的机票,在机场等着起飞了。

得嘞。

那就在暹罗见一见吧。

林冬有点小紧张,这还是他穿越过来,第一次见老家的人呢。

其实,他来到这边的这两年,接触的都是华夏的文化,对现代化的英伦反倒没有太多的理解。

而且尽管这个时空英伦还在,但巫师真的就只是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了。

没有巫师的英伦,林冬并没有归属感。

还不如华夏呢。

他现在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华夏人。

有了华夏人的身份,习惯了用华夏人的思维方式去考虑问题。

保罗·史密斯是一位清瘦的高大老人。

衣品非常的好。

就是会让人看着就对他很有亲切感,又觉得他是一个很有内涵的人。

林冬和他的见面在一家暹罗餐厅。

饭食究竟怎么样,林冬不怎么在意——他是吃过饭来的。

这顿饭叫下午茶。

下午茶可以追溯到大腐国17世纪时期,绵延至今,渐渐变成现代人休闲习惯。

一般人不是每天都有下午茶,林冬例外。

除了他和史密斯,裴擒虎也赔坐在旁,他觉得自己在香江这边混过一段时间,英文水平还行,当个翻译不成问题。

然而林冬从一见到史密斯,在史密斯完全不懂的情况下,就改口说了英文。

非常之流利,简直裴擒虎此生从未所见。

他的内心的是崩溃的。

丢人啊。

刚才还和林总说,老板,我的英文不错,可以当翻译。

当时林总看他的眼神,他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奇怪,现在终于明白了。

他就是一个沙雕。

还当翻译,当个屁的翻译啊。

人家这需要翻译?

“你的英文真的特别好,我如果闭着眼睛的话,估计都不知道坐在面前的是一位华夏绅士。”斯密斯对此表示惊讶。

他最开始的时候,只觉得林冬举止走路很符合自己心目中古典绅士范。

没想到英文也如此的遛。

而且随着交流的进一步加深,他惊讶的发现林冬的英语很奇怪。

公元四世纪之前的大不列颠居民说着凯尔特语,后来日耳曼人征服了他们,将诞生于日德兰半岛和莱茵河流域的一种西日耳曼语言“盎格鲁撒克逊语”带入不列颠,现在一般称其为“古英语”。

换句话说,大腐国的原住民不说英语。

英语是德语的衍生品。

后来又融入了维京人说的古诺尔斯语,再后来融入了法语。

讲法语的贵族、讲拉丁语的教士和讲古英语的农民。

再后来又吸收了许多希伯来文、希腊文和亚兰文的语法,形成了近代的英语语法。

成立于1972年的皇家英语学会,提倡人们说这个时期的英语。

但是自从米国崛起,大腐国本土也被侵蚀的严重。

目前还能够坚持并且把皇家英语说好的,在大腐国本土都不多,尤其是年轻人群体。

但林冬说的非常好。

保罗·史密斯本人都自惭形秽。

有些非常生涩的语法,他仅仅在早期的诗歌作品中才接触过。

其实林冬已经很努力的在说现代英语。

他穿越过来之后,曾经打算利用记忆药水的神奇,多学几门语言,结果发现一门汉语其实就足够他学很长时间。

如果不是原主留下了一定的语言天赋,他可能连话都不会说了。

最后不得已,单只恶补了一下现代英语的知识。

这会来暹罗拍戏,他必须学习暹罗话,算是他要掌握的第三门语言。

“我和我的设计师团队,非常欣赏林先生,所以提议让林先生来代言我们的产品,只是我们的公司卖给了霓虹人49%的股份,他们把这件事情搞复杂了。”史密斯这一趟过来,就是因为林冬这边明确拒绝了和他们的合作。

连品牌挚友这个都将不再存续。

亚洲这边的市场,大多是霓虹的管理者在管理。

他们在选代言人的时候,考虑的东西更加复杂,也愿意通过竞争的方式,让备选者们为品牌的利益让步。

“我能理解,史密斯先生,但是我的身上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为了我个人和公司的名誉着想,只能忍痛放弃彼此的合作,我不能让人们以为我为了私利去中伤同行竞争者的名誉。”

林冬解释了一下自己这边的立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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