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县城西边十余里外,这两天新起了一座营垒,是刚刚抵达此处不久的麴兰部所扎。
筑营,是高级将校的基本军事修养之一。
麴氏作为将门,在这方面自有家传。
麴兰、麴球同为麴氏嫡系子弟,所学乃是同源,他俩主导筑造的营寨,於形制上当然也就颇为相近。只不过,麴兰的这座营,一则因是战时所用,二者营中的兵士亦没有麴球部那么多,故是相较陇西的麴球大营,此营较小,亦没很大的砖石工程,用料多是就地取材的土、木。
虽然如此,营内、营外,该有的防御措施仍是一个不少。
营外不仅挖掘了壕沟,把近营的林木砍伐一空,且延伸出去,在营地四周的空地上,错落不齐地植了成百上千的木桩。这些木桩,是专门用来阻碍敌人骑兵,包括步兵突袭奔进的。
营地的四角皆有望楼,眼神好的吏卒轮流在上值班。
营门紧闭,戍卫的将士荷矛披甲,警惕十足。
营中的四方,一如麴球的大营,被细分成了步、骑、役夫、储物四区。
主将的大帐也是在骑兵区。
麴兰今年三十四岁,个头没有麴球、麴爽高,体格亦不雄伟,乍看之下,给人以干瘦的印象,除了一张麴家的标准国字脸,浓眉大眼,与麴球、麴爽无二之外,别的都与他的父亲很像。
不仅长相与麴硕像,性格上,他也遗传了麴硕的谨慎。
麴兰皱着眉头,听来报讯的司马说完了话,手按膝盖,仰起脸,望了会儿帐顶,从胡坐上站起,又在帐内踱了会儿步,做出了决定,说道:“传令出去,不要理会!”
那司马是个戎人,乃麴硕的故将,跟从麴家在军已久,向以勇猛著称。
他不甘地说道:“将军!这已是苟雄那狗东西第二次挑衅了!这次他做的比上次更过分!派了百十虏兵,穿上女裙,涂脂抹粉,敞胸露怀,在咱营外叫嚣,骂将军你是缩头乌龟!怎么能忍?将军,下官敢请精骑二百,把那百余虏兵尽数杀了,给将军出气!”
麴兰寻思了稍顷,面现疑惑,挠头说道:“怪哉!”
那司马问道:“什么怪?”
“你说,这行军打仗,荒郊野外的,又不是在城里,孟朗、苟雄哪里踅摸来的女裙、脂粉?”
那司马怔了下,说道:“……也许是他们随军带的有歌姬舞女?”
麴兰点了点头,说道:“这就说得通了。”示意那司马,“你下去罢,把我的军令传给各部。”
被麴兰一打岔,那司马求战的冲动弱了两分,又知麴兰是个甚有主意的人,但凡做出的决策,轻易不会改变,遂亦收了请战的心思,便应诺而出,传令去了。
帐吏问道:“将军,昨晚与朔方县中通得消息,赵宴荔约与将军里外夹击,寻机共攻孟朗、苟雄。苟雄两次搦战,对我军极尽侮辱轻蔑,各部将士无不愤慨,皆思雪耻。士心可用,下官愚见,此正与赵宴荔合力破贼之时也!将军却为何执意不出?”
麴兰的帐篷坐北朝南,从帐门口望不到东边的朔方县城方向,但他下意识地还是抬眼看了看帐外,嘿然说道:“纥骨万渡河的地方,离朔方县城咫尺之远。当苟雄趁其半渡而击之日,城中的赵宴荔竟却按兵不动,坐视纥骨万兵败而已!
“纥骨万是干嘛来的?与咱一样,是援救他来的。求拓跋鲜卑援助的时候,赵宴荔卑辞厚礼,儿子都能舍弃;纥骨万的兵马到了,遭遇敌袭,他却坐视不救。
“他能如此对待纥骨万,也能这般地对待咱们!甚么‘里外夹击’,这狗东西,信不过!”
那文吏若有所思,说道:“将军是说,赵宴荔是在哄咱们?”
“不错!我看啊,这狗东西没准儿就是在骗咱们。骗得咱们出了兵,他不见得会出兵。”
那文吏想不通,问道:“这样做对他有什么好处?
“纥骨万兵败,我闻死伤近千,河不得渡,余部已然东走,撤回盛乐了。
“他若再哄骗我军出战,而他不遣兵出城合战,致使我军败绩的话,我军定然也会舍朔方而回,那他岂不就两支辛辛苦苦请来的两支援兵顿时皆失,从此孤立无援了么?”
“这狗东西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他不救纥骨万之举,你我可都是看在眼里的。朔方本非我国之地,咱来援它只是奉命罢了,倘使赵宴荔肯与咱们齐心协力,咱们固不辞一战;但既然这狗东西卖救兵卖得这么干净利索,咱们小心总无大错,且也学他,坐视些许时日再说罢!”
这话说得不错。
那文吏以为然,说道:“将军高见!”
麴兰营地向东南,约三十余里外,是秦兵的大营。
向麴兰搦战没能成功的秦兵部卒,快傍晚的时分,归还到了营中。
带队的将校给孟朗、苟雄复命。
苟雄听了,啐了口,轻视地说道:“虎父生犬子!想那麴硕,偌大的威名,生个儿子,胆小如鼠!我此等地辱他,他还能闭营不出!嘿嘿,倒是能忍。”
孟朗笑道:“将军大败纥骨万,血流漂橹,杀得河水为之赤。麴兰不敢出战,不足为奇。”
顿了下,他说道,“阻击纥骨万一战,尽管没能达成我军预先的构想,——借此把赵宴荔调出城来,野战歼之;然亦战果丰厚!纥骨万撤兵回去盛乐,是战果之一;果然震慑住了麴兰,我军两次挑战,他都闭营不出,是战果之二。此皆将军之功。
“待来日攻下朔方,还朝以后,我必把将军的大功详细地奏禀大王,为将军请封赏!”
苟雄哼了声,说道:“我什么封赏都不要,只要司隶校尉!”
孟朗哑然,心道:“怎么还记着这事儿!”神色不变,转开话题,笑道,“我夜观天象,半月以内应都是晴天,无雨水,利於骑兵转战奔袭。将军,咱们的下一步计划可以实行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