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头叫嚷道,“日子还过不过了?哪有天天买羊肉吃的,金贵着呢,咱们这地里粮食,都府才一百钱一石,一亩地也就一两石产量,这买斤羊肉就没了。再吃,败家咧!”
今天这十斤羊肉花了一千五百钱,外加羊杂又费了三百钱,前后去了一千八,这可是十八石粮的钱啊,想想就心痛呢。
要不是如今日子好过了,谁舍得这样吃?
吃上一次就够了,哪还能总吃。
“家里的奴隶,有鱼头汤吃,不用记着他们。”
李家有十几个奴隶,都是李公佐打仗时分赏的,他按上面的要求,把一些岛蕃拿去换了些新罗、百句丽、突厥、倭国、昆仑、南蛮等奴隶,这些奴隶有老有少,对李家来说,是一笔很重要的财产。
平时要协助李家垦田种地,养殖牲畜家禽,还要做家里的杂事,事情很多。反正有干不完的活,田里的,家里的。
正是有这些人的帮助,李家的这么多田才能勉强种的过来,李老头对这些蛮奴,自然是瞧不起的,一群连人话都说不好的奴隶,经常偷懒耍滑,只有靠鞭子才能管束的了。
老李头以前穷怕了,所以如今虽然也算是家大业大,但对这些奴隶还不如对家里的马骡好,对家里的马骡老李宝贝似的,不仅搭了很宽敞舒适的圈棚,而且还天天要喂夜草。吕宋天热蚊虫多,老李还天天一落黑,就要在牛棚外烧辣蓼草驱蚊。
但对于家里的奴隶们,老李就比较苛刻了,平时一天两顿都是稀的,也不会有什么菜,隔三差五能吃顿鱼汤什么的,就算开恩了。住的也简单,挨着牛棚边的茅草棚的通铺,就是奴隶们的住处了。
只有在农忙的时候,老李头才会给奴隶们吃干的,偶尔能反吃剩下的鱼骨头、肉骨头啥留给他们炖锅骨头汤,都算不错了。
他始终觉得这些蛮奴不可靠,但家里也确实离不开这些人,否则那么多田地种不过来。却又总嫌弃他们吃的多。
“阿大,这次我在府城受训,听到上面颁的新令了,是专门关于奴隶的。魏公出教,针对奴隶,做了新规。”
吕宋都督府出台了奴隶法案,跟之前朝廷出台的租佃法案类似,租佃法案是保护佃户的,把原来不入籍贯的部曲佃户入籍,使他们脱离完全附庸地主豪强的困境,也正式成了大唐的子民。
而如今吕宋出台的奴隶法案,则是把奴隶也正式纳入户籍,并赋予他们人权,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吕宋受到朝廷的移民限制之后,没法再如一开始计划的那样,大量从中原移居汉人。
所以吕宋如今只能是一边想办法争取移民落户,一边引入大陆的人过来雇佣工作,另一方面则是加大了奴隶的使用比例。
从耕种到采矿,从城市到码头,从工坊到运输,各方面都不得不加大了奴隶的使用量,但奴隶数量的不断增多,也就带来了奴隶地位、管理等问题。
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保持吕宋稳定,秦琅亲自主持修订了这部吕宋奴隶法案。
所有奴隶入户籍登记,任何人包括奴隶主都不得不经审判杀死、伤害、虐待奴隶,不得在奴隶生病时抛弃他们等。
杀害、伤害奴隶,与杀害、伤害良人同罪,没有减罪。
相比之下,原大唐律法规定,奴婢有罪,其主不请官司而杀者,杖一百,无罪而杀者,徒一年。
这惩罚就非常轻,无故杀害,也不过劳动改造一年而已。
秦琅强调奴隶保护,奴隶的买卖、转让等必须有严格的官府登记手续,每一次的交易,都必须是买卖方和官府一式三份契约,同时规定奴隶买卖得缴纳契税百分之五,交易税百分之十。
奴隶主有责任保护好奴隶,奴隶死亡必须报官,经官府检查记录,就如同耕牛死亡后必须报官检查一样,得确定死亡原因,如果不是病死的,就得调查清楚原因,若是被杀害等,就要立案查处。
如果是病死,在检查认定后,由奴隶主人敛埋,再到官府报备。
大唐对奴隶的地位的认定是,律比畜产,但秦琅对奴隶地位加以提高了不少。
比如他规定,奴隶可以拥有财产权,并规定了在吕宋范围内,所有奴隶主必须得为自己的奴隶提供最低的衣食住宿生活保障,以及还得给最低的劳动报酬,这个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确实是非常非常低,但秦琅还是坚持设立了。
设立的初衷,就是要给奴隶财产财,并允许他们在攒够了钱财后自赎其身。
赎身后的奴隶便为自由民。
奴隶入籍,有专门的贱籍管理,不论官私奴隶,可放免也可自赎,奴隶在法律上属于特殊动产,可以买卖转让,但又受到严格的保护。
买卖必须得在官府登记备案,还得缴纳契税、交易税,死亡也必须得由官府检查后出具死亡报告书。
良贱不婚这一条吕宋没有打破,良人和奴隶不许通婚,但吕宋府也规定,奴隶主有责任为奴隶当色配婚。
良人不许纳奴隶为妾,但与奴隶生的孩子,承认为庶出。
而奴隶与奴隶婚配后所生的孩子,也仍视为奴隶主的特殊动产。
而另一方面,秦琅又规定,吕宋都督府不得将犯罪的吕宋汉人或其家眷籍汉为奴,也禁止吕宋的汉人因欠债等卖身为奴抵债。
秦琅针对这种债务问题,推出的解决办法是个人破产条例,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将全部财产让与债权人分配,然后就不再承担债务。
这也是为了缓解债务导致的一些社会矛盾,特别是对一些底层百姓起到一个保护作用,这种个人破产法,其实最早出现在西方的古罗马,但在中国历史上,却从没有这种观念。
人死债不消,父债子偿,卖儿卖女抵债,甚至卖身为奴抵债,反正当债务无法偿还的时候,债主会想尽办法收回自己的利益。
在中国古代,债务,尤其是高利贷,导致大量的债务人最后无力偿还,最后不得变卖一切财产,甚至最后把家人和自己都变成了奴隶来偿债,尤其是在一些灾荒之时,这种情况格外的突出,也十分容易加剧社会矛盾危机。
所以秦琅在奴隶法案中,特别就加入了这几条,禁止因债务把良人变成奴隶,虽然他暂时只把这个良人的范围限制在汉人这个群体中,但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改变。
个人破产条例,是划时代的。
其出发点,与奴隶保护法案一样,其实都是为了给吕宋的未来社会,划一条最低的红线,避免最烂的事情出现。
奴隶虽然说地位低下,但历史上中外各国,奴隶起义的事情也是层出不穷,甚至动摇一个强大帝国的事情也很多。
对秦琅来说,蓄奴和役奴是现阶段吕宋不可避免的情况,但也必须得给奴隶一些希望,得给他们一条向上的通道。
哪怕这条通道会比较狭窄,但必须得是通的,不能把奴隶困在一个暗无天日的粪坑里毫无希望,否则这种事情无法持续长久,最后会被反噬。
给奴隶保护、给奴隶财产权,都是为了让奴隶保留这样一个向上爬出去的机会,哪怕希望渺茫,但总还是希望不是,在那黑暗的日子里,有希望有光就还有奔头。
就好比有恒产者方有恒心这句话一样,有希望的奴隶,才好管理。
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
光靠鞭子和刀,是管理不好的,也无法利益最大化的。
就好比秦琅在自己名下的庄园或矿场、作坊等率先实行按劳计件给酬的制度一样,在保底的工作任务外,超过任务的劳动成果,按件计酬,额外给予计件工钱,哪怕这个工钱其实是通过精密计算的,很努力之下,能获得的报酬也非常低微,但是,你如果认真努力的去干,你确实还是能得到一份额外的工钱的,努力积攒,那便有可能为自己赎身,虽然这很难。
但起码偶尔能为自己购买到一些想要的东西,哪怕是一双鞋子或一块肉?
这就好比在监狱里的犯人一样,通过劳动赚点小钱,也能买点烟或酒或是生活用品。
本质上来说,还是吕宋现在地大人少,人力宝贵,所以就算是奴隶,也得重视保护,不能轻易祸祸。
而且秦琅做为穿越者,也始终认为给予基本的人权,其实反而能释放出奴隶的生产力,更能缓解社会阶级的矛盾。
不过对于老李头来说,儿子说的这些,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为啥?魏公咋还这么关心这些贱奴呢,他们是奴隶,就跟猪狗一样了,又不是人。”
不是人,这基本上是这个时代绝大多数人对于奴隶的看法,他们就是财产,跟牲畜一样。
其实李公佐也不太理解魏公新出的这个法规,但他对秦琅有无比的崇拜信任,觉得既然是魏公的命令,那自然就得遵守,魏公总有他的理由的。
所以一边吃着凉面,他一边也正式跟父亲和兄弟等说了以后得善待奴隶的事项,他这些奴隶不是买来的,是赏赐和换来的,所以当初是免于交契税和交易税的,但是若是奴隶死亡上面也是要调查的,若查出是被杀害或虐待等,他们也是得担责任被严惩的。
“我们家这十几个奴隶老少皆有,青壮的这些,我打算先给他们配对成婚。”
“男多女少。”老李头道。而且他原本是有点私心的,想让那几个年轻能生养的女婢,服侍三个儿子,这样也能为老李家多繁衍人丁,反正宁远屯堡里好多人这样做。
甚至有些跟老李一样的老家伙,也不客气的霸占一两个女婢。老李头倒没这想法,家里就这几个人,让给儿子就好。
所以平时他对这几个女婢看的很严,不让男奴轻易靠近他们。
家族要壮大,总得人丁兴旺才行,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地方,又没有宗族可依,所以老李认为这些卑贱的女奴给三个儿子做屋里人,帮着生些儿女才好。
现在却说要配给奴隶,这不便宜那些贱奴了?
老李头公开跟大家说了自己的打算。
结果李公佐却没这等心思,新婚燕尔的,妻子有孕在身,他哪会去想这些,倒是老大和老三似乎有些心思的样子,但又不好说。
李公佐道,“阿大,这些奴婢连句汉话都说不清楚咧。”
“我的想法还是给他们配婚,不足的咱们可以跟别家换,等他们配婚后,咱们再把地划分给他们种······”李公佐也想学秦琅,一对婚配的男女奴隶,再给他们搭上一两个老小奴隶,凑成一家,或是一个生产组,然后给他们划分二三十亩或是多少地,每个组负责一片,分开生产劳作,甚至可以学秦琅,按田地平时的肥瘦产出,设定相应田租,奴隶交够田租后,还有剩余的可以自留,或者再分成,这样就能刺激他们有更高的积极性,不用做什么都要一指一点。
当然,这些奴隶平时各自生活,各种各的地,但李家的自留地,属于公地,他们都得协助耕作管理,甚至家里有什么事,他们也得出力。
“他们是奴隶?又不是佃户,咱还收租?”
“魏公既然都这样做,那说明这样做有好处,咱们也试试不就知道了,再说了,奴隶婚配后,以后也能再生儿育女,长大了不也值钱,就跟牛马产崽一样啊。”
“都分出去过,那家里事谁做?”
“老的小的平时可以来家里做事服侍啊,或是轮着来,或是怎么着,总之都能两不耽误的。”
老李头觉得儿子的想法有些让他吃不消,而他更想不明白为何魏公要这样搞。但自从老家大西北的盐州来到这吕宋,在这宁远安家落户,甚至如今家里总共有了一千来亩地后,老家头心中还是始终很相信魏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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