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够多的利益驱使下,各国的商人都疯狂起来,各显神通。
小小香料,却牵扯到无数国家和商人。
做为上游产地,秦琅他们当然有足够的优势,不过吕宋自己本身并不产多少香料,所以他希望组建联盟,以在里面争取到更多的话语权。
当然,秦家的糖,如今也是一种重要的香料,而大唐的茶,也是如此。
整个胡椒的市场,一年起码需要数百万斤,甚至仅中原大唐,胡椒需求量就极大,所以若是这个香料联盟能够建起来,秦家未来利益巨大。
在吕宋的南面大洋深处,可是有一个香料群岛,这片后世称为摩鹿加群岛的地方,几乎是丁香和肉豆蔻此时的唯一产地。
但这上面的土著实力弱小,秦琅如今已经基本上征服了整个吕宋群岛,最南端的棉兰老岛南端的海南港,距离摩鹿加群岛北边的北马鲁古岛也就千里距离,秦家在婆罗洲北边新建的宁波港,也不过两千里。
这个距离虽说不近,但也确实不算远。
毕竟这是海中,又不是陆地,更不是深山丛林里的两千里。
原先吕宋以及吕宋群岛的不发达,最关键的原因还是不靠近贸易航线,所以偏僻闭塞落后,至于更南面的马鲁古群岛,虽盛产香料,胡椒、丁香、肉豆蔻盛产,但也只是以前干佗利等国的香料商过去收购,别看干佗利以及爪哇商人香料贸易赚的盆满钵满,但产香料的马鲁古群岛的土人可没赚到什么钱。
在香料群岛上,香料不值钱。
真正赚钱的,都是那些垄断市场的香料商人而已。
整个大巽它群岛,有上万个岛,但只有西边的苏门答腊和爪哇两岛靠近主航线,相对强一些,出现了两个地区性海上强国,而如婆罗洲这个面积更大的岛,以及东边的苏拉威西大岛,不靠近航线,便还处于相当落后的社会。
婆罗洲上好歹还有个渤泥国,是当年从西边过来的,但东面的大小群岛上,就相当土著落后,甚至好多还是原始社会,茹毛饮血。
当初秦家征服吕宋大岛后,一路南征,越往南,碰到的土著就越弱,社会更加分散,生产技术也更加落后。
没有香料的话,这些群岛就算再过一千年,都还会是原始时代。
不过现在,确实值得秦家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开拓一条南航线,打通香料群岛,在几个主要大岛上建立起据点和香料种植园。
女王想不到秦琅因为一杯姜桂茶,能够思维发散到遥远的马鲁古群岛,甚至已经打算回去后就着手组建一支新的南征舰队,去征服香料群岛,在上面建立殖民据点,甚至在考虑要派哪个儿子或是孙子过去镇守了。
“三郎现在占据了摩拉,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女王问。
摩拉港口位置优越,处于贸易航线上的重要节点,更别说这里连着怒江,虽说不能沿江上溯到西昌青藏高原去,但深入骠国东南部,甚至沿河谷通往黑齿都督府、银生都督府也是可以的。
有这样的地理交通条件,这里自然会成为一个重要的贸易港,也能成为秦家重要的商货销售区。
女王问的自然是如此好的地方,朝廷未必还会再给秦家,而秦家是否又会拱手让给朝廷。
“摩拉港我已经给朝廷上书,等上官都督到了后,便将此港及周边地区交接给他。”
“拱手相让?”女王微笑。
“总不能贪的无厌,朝廷已经给了我一个弥臣港,又给了四块领地十万亩,我也不能太过份了。”
“可摩拉是你拿下的。”
“这没错,但那也是因为朝廷南征大军在北边击败了骠国王的大军,我也是借势而为,何况,我们攻灭八都瓦国后,不也收获丰厚嘛,钱粮人口我们得了许多,这地就留给朝廷吧。”
女王抿了口姜桂茶,“摩拉港旁边的两万多亩地领地,跟一个八都瓦国相比,还是差距太大了,我打算上书朝廷,为三郎你请功,请朝廷将摩拉港外的比卢岛封赏给秦家做封地。”
比卢岛是摩拉港的临海屏障,岛很大,足有五十万亩之广,南面是海,东西两面正是怒江的两条出海口,北边与摩拉港就隔条江,这个岛的条件还是不错的。
当然,与摩拉港还是差距巨大的,毕竟这就是一个岛,沿海临江,岛上几乎称的上是一马平川了,搞搞种植不错,甚至也可以建个港,但毕竟是在岛上,且对面又有一个摩拉大港。
秦琅笑笑,却没反对。
用一个几百里的八都瓦藩国,换一个五十万亩比卢岛,秦琅这绝对不算占便宜。
让范琳去试探下天子的态度也不错,这次出兵,本就有向皇帝展示力量的意思。
试探下深浅吧。
“下一步你打算怎么走?”
“回吕宋。”
“就回去?”女王突然有些舍不得了,这段时间,离开林邑,抛下一切,能够陪着秦琅纵横海上,朝夕相伴,女王非常满意,仿佛又回到了当年在通海杞麓湖畔的那段日子。
“总不能一直呆在这边吧?天子既然都派了位都督来了,而且听说南洋水师也派出了远征舰队,已经过了狮港,要不了多久就能到了,所以我也没必要再留下来了。”
这回该展示的肌肉也秀了,趁火打劫灭了两藩,抢的钱财人口也足够多了,这里毕竟不是吕宋发展的重心,顶多也就是一块殖民地,一个贸易航线上的贸易补给站或是中转港。
“三郎真就看着朝廷一路灭了骠国?照这势头,只怕明年就能灭亡骠国,再有个三五年,差不多就能安稳控制整个骠国之地,三郎就不担心,洛阳天子到时挟这南征大胜之威,抽出手来再顺势南征吕宋?”
“这是我一直在避免的事情,但如果皇帝非要一意孤行,到那时也只能走一步是一步了。”
女王挽起秦琅的手,靠在他肩上,“不管未来如何,林邑会一直与吕宋共进退的。”
秦琅笑笑,“谢谢,假如有一天,朝廷想要攻打林邑,吕宋也绝不会袖手旁观的,我们守望相助。”
“好!”
······
洛阳。
宣政殿内,皇帝李胤的头又痛了。
疼痛难忍,豆大的汗珠滴落,痛到极致,皇帝拿头撞桌案。
砰砰的响声中,却没有一个内侍宫人敢靠近,因为最近几次皇帝拿头撞桌撞墙宫人劝谏时被皇帝直接给砍了好几个。
当时的皇帝就跟疯了一样,拔刀乱砍。
所以每当此时,所有人都默默的退到门口,远远的保持距离,再没有一个敢上前劝谏了。
而事后,皇帝也绝不会责怪他们不劝谏。
砰砰的响声持续了好一阵,终于渐停歇下来。
皇帝面色苍白,浑身如虚脱一般的趴在桌上。
睁开眼,皇帝却视线模糊。
比上一次情况更加恶化了。
“来人!”
皇帝声音虚弱的喊道,内侍高护小心的上前,“奴婢在。”
“高护,给朕把刚才还没看完的奏章念给朕听。”
高护小心翼翼上前,拿起摊开的一份奏章。
他先迅速扫了一眼,发现是枢密院呈上的奏章。
原同署枢密院事的萧嗣业,如今已经升为枢密院使兼领上院,这位是隋朝萧皇后的侄孙,少年时便跟随隋炀帝,后随姑祖母萧后入东突厥,东突厥灭亡后,随萧后归唐,是个能打的猛将。
当然他能升任枢密使,最重要的不是因为他能打,比他能打且功勋资历高的还有很多,重用他关键是他曾是皇帝监国时重用的心腹,而如今其堂侄女和堂妹又得帝宠,为皇贵妃和充容。
正是凭这层关系,萧嗣业成了枢密院执政第一人,而其从兄萧沈,如今也刚取代韦玄贞为侍中。
萧家已经取代韦家,成为皇帝面前最得宠当势家族。
“安西大都督上奏昆陵都护、昆陵郡王、兴昔亡可汗、赐国姓李弥射谋反,安西大都督调安西诸军、北庭诸军,并召蒙池都护、蒙池郡王、继往绝可汗赐国姓李步真讨伐······”
“弥射兵败战死,子元庆自立为可汗·····”
“步真追击深入,雪夜,元庆突率精骑袭营,直冲步真大帐,无人可挡,元庆亲手斩杀步真,并尽杀其诸子弟·····”
一战死了两个都护,还是大唐在西域的两位郡王,甚至还是朝廷特封的两位可汗。
虽然在贞观后期,朝廷对西突厥分化拉拢,合弱离强,又强势的灭了高昌、龟兹等国,使的西突厥早不如当年,十姓衰弱,但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所以西突厥就算臣服了,朝廷也一直都很提防。
想尽办法,分化拉拢,最后授封两位早降唐的达头后裔分别任兴昔亡和继往绝可汗,分统两厢十姓,各为一府都护。
同时也对十姓突厥各部,也划分边界,授封都督、刺史等职,层层分化。
效果还是不错的,反正这些年,西域都挺安稳的,让朝廷得以不断向西推进,在天山以北,也建立起了稳固的碎叶、伊丽、大宛、波斯四大军镇。
当年朝廷在灭了贺鲁和乙毗射匮后,选了步真和弥射来分任可汗,就是不让西突厥再有一统各部的机会,同时也是看中步真和弥射虽是堂兄弟,但早就是不死不休的死仇。
两人回到西域任可汗、都护,确实是相互敌视,使的两厢互相仇视,不复统一,直到步真向安西大都督府举报弥射谋反。
弥射谋反这事,有些牵强,只是做了些有违朝廷规定的事,毕竟是羁糜的都护府,这种事情是常有的,可步真却添油加醋,告发弥射谋反,甚至还栽赃陷害。
而大都督府把事情上报到朝廷枢密院后,皇帝明知这里面有问题,却故意视而不见,而是借机让大都督府问罪弥射。
皇帝的心思很简单,借机把弥射给拿下,甚至是借机挑起西突厥两厢十姓的再次内讧,朝廷好趁机削弱西突厥,甚至是废两厢羁縻之制,改直隶于安西、北庭。
事情的发展也确实如皇帝希望的那样,步真积极响应朝廷诏令,率部猛攻弥射,两人本是世仇,弥射当然也不甘心坐以待毙,出兵反击。
双方你来我往,可有朝廷在后面拉偏架,弥射背着叛逆之名,被群殴,只能节节败退,然后被步真斩杀。
只是步真也没料到,弥射的儿子元庆是个猛人。
当然步真更没料到的是,当他杀了弥射之后,朝廷就开始着手调头来对付他了,朝廷不仅立马停止了对弥射残部的穷追猛打,甚至还偷偷的给元庆提供了步真的情报,甚至故意送了他们一大批军资器械让他们抢。
于是乎,就发生了元庆诱步真深入,然后突袭其军,阵斩步真,大败其军的事情。其实,本来步真并不是孤军深入,因为他与安西、北庭诸军约定是一起进军,分道合围会剿元庆的,谁知道最后就他一路如约进军,便成了孤军深入。
甚至他们的行军路线,以及驻扎位置等,都被暗中泄露给了元庆。
弥射死了,步真又死。
两位西突厥可汗先后战死,东西两厢十姓也在这场内战中损失惨重,更重要的是,随着两位可汗之死,两厢之主已经再次衰弱,而突骑施、葛逻禄两部,甚至已经实力反而盖过他们了。
皇帝揉捏着脑袋,闭着眼睛听高护念给他听。
“朕念,你写。”
“告诉萧嗣业,元庆父子谋逆叛乱,夺去其郡王之爵、可汗之封,并收回赐国姓,步真贪功冒进兵败身死,丧师辱国,罪在不赦,并夺去爵位汗号,收回国姓·····”
高护拿着朱笔记录,手都在颤抖着,想不到他一个阉人,居然能代天子朱批。
“传旨安西、北庭,蒙池都护府、昆陵都护府皆罢撤,分别并入安西、北庭,今后由朝廷直接统管两厢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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