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我回来了~”陈默将背篓放好,看着正在窗边借着窗外的光线做女红的母亲,开心的笑道:“庄稼长得不错,今年应该有个好收成。”
自从他把粪肥改良以后,家里的庄稼一直比旁人长得好,等今年收成以后,除了上交的赋税,自家娘儿俩所需的食物之外,还能剩下不少,陈默准备再盘几亩地,雇佣两个佃农帮家里干活,自家的日子定能好不少,娘亲也不用每日这般辛苦的做女红了。
“快去吃食吧。”陈母见到儿子,淡淡的笑容中,带着几分心疼,有时候孩子太懂事,对于父母来说其实也算另一种失败吧。
陈默应了一声,欢快的跑到灶台边,打开了笼盖,一股浓浓的粟米香气扑鼻而来,陈默咽了口口水,随后却是看向母亲道:“娘亲,这鸡卵……”
陈家这两年虽然有些缓和,但还没到能够隔三差五吃鸡卵的地步,一个月能吃两次就不错了。
“我儿如今身量越发健壮,需得多吃一些。”陈母一边做着女红,一边随口道。
“娘,你吃。”陈默端着碗过来,将鸡蛋递给母亲道:“母亲身子虚弱,正需补一补。”
“娘已经吃过了。”陈母摇了摇头道。
陈默有些狐疑,想了想,把鸡卵剥开,找了根线,将鸡卵切成两半,一半递给母亲道:“那一人一半。”
“我儿吃吧,娘吃过了。”陈母摇了摇头道。
“那皮呢?母亲不吃,孩儿也不吃。”陈默有些执拗,他其实不想戳破母亲的谎言,只是真见不得母亲这样。
最终,陈母拗不过陈默,接过半个鸡卵小口的吃起来。
陈默见母亲吃下,这才开始吃起自己的食物,虽然家境贫寒,但终究是陈家的分支,祖上也是有身份的人物,自小,规矩就比别人家多,哪怕此刻已经很饿了,但陈默还是一口一口细嚼慢咽的吃着。
“娘亲,我明天想跟里正阿翁去一趟县城。”陈默突然道。
“哦?”陈母疑惑道:“所为何事?”
“家里的余粮足够我们用到秋收,孩儿想拿些粮食去城里,换两只鸡,一公一母,以后我们也能天天吃上鸡卵,等以后有了小鸡仔,还能给母亲炖些鸡汤,吃鸡肉。”陈默没敢将大贤良师弟子的事情告诉母亲,他知道母亲很排斥这些东西,说什么子不语怪力乱神,但陈默相信,这世上肯定有一些超出常人理解的力量的,否则他脑海中的那神秘存在又该如何解释?
“不可!”陈母想都没想,直接拒绝,就算陈默曾经去过城里,但现在依旧是个孩子,哪个当娘的能够放心?当下一板脸,沉声道:“莫要以为去过一次,便以为多厉害,那是你没碰上过恶徒!”
“娘亲放心,孩儿是跟着阿翁同去。”陈默心里对于娘亲这种不信任的态度,多少有些不耐烦,这种感觉,好像自己还是个稚童一样,虽然确实是这样,但陈默觉得自己跟其他稚童不一样。
陈母只是不同意,奈何陈默软磨硬泡,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皱眉道:“出门在外,要多听里正教诲,不可离开里正身边。”
“好!”难得母亲松口,陈默大喜,当即答应一声,低头扒饭。
将食物吃完,陈默端着碗筷去清洗餐具,陈家的宅子并不好,这两年虽然收成好了一些,但陈默将原本的两亩薄田阔到十亩,每年还要花不少钱请人帮母亲诊治,买些药材,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翻新旧屋。
不说家徒四壁,但也不会有多好,每年到了冬天,都很冷的,等今年收成了,一定要先把房子给翻新,至少冬天不要像往年那样冷的无法入睡。
天色已经快要暗下来,陈默洗漱之后,小跑着去了里正家里,跟里正说明了明天想要一同去县城的希望。
里正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不过这年头,九岁的孩子管四十岁的人叫阿翁也没什么不妥,虽说是一里之长,不过里正除了每年帮助县里收税之外,更多时候比较闲,他家里有不少田产,雇佣了几个佃农帮忙耕作,算是这个里最大户的人家了,平日里为人很好,总是笑眯眯的,每年的税赋如果实在交不上的,他也不会如同传说中鱼肉乡里的恶霸一般作为,反而会贴补一些,也是因此,他在乡民中很有声望,孩子们也愿意跟里正亲近。
“你娘同意么?”里正笑眯眯的看着陈默,询问道。
“嗯,娘说若能跟着阿翁一起去,她会很放心。”陈默点头答应了一声,目光却忍不住悄悄地瞥了里正家里的那条大狗一眼,小时候他被这狗追着满地跑,后来混熟了,反倒喜欢得紧,平日里若有些不吃的东西,都会带来给它。
“你娘同意的话,那自然好说,你也不是第一次去县城了,明日早些起身,鸡鸣便走,最好能在日落之前赶回来。”里正笑眯眯的点了点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老狗道:“城中有个郑屠户,与你王叔有些交情,喜欢的话,叫他带你去他那里要只狗仔过来。”
“不……不必了。”陈默摇了摇头,王叔是庄里最厉害的猎户,听说独自猎杀过野猪还有恶虎,不过人长得可凶了,乡里的孩童看到便能吓哭,陈默虽然不至于跟别的孩子一般被吓哭,但见着总有些发怵,一看就不像好人的样子。
“一只狗仔而已,郑屠那边每天都要杀很多,也没有几斤肉。”里正摇了摇头道:“那郑屠跟你王叔不错,你别看你王叔长那样,人还是不错的。”
说到最后,里正叹了口气,没有说下去,有时候人的观念是很难改变的。
“每天都要杀很多?”陈默的关注点显然不在后半句上。
里正点点头,有些无语的看着陈默,哂然一笑,终究是个九岁稚童,跟他说这些又有何用?
陈默有些纠结,他有些怕王叔,无论是对方的长相还是给人的感觉,但他确实想要一只狗儿。
“回去想吧,明日到了城里再说。”里正摆了摆手道。
“多谢阿翁!”陈默连忙毕恭毕敬的对着里正躬身告辞。
看着陈默离开的背影,里正脸上的笑容带着几分慈爱,这一里六十三户人家,孩子有三十多个,但他最喜欢的还是陈默,懂事,不闹腾,而且踏实肯干,也有些自己的想法,而且终究是陈家一支,虽然家境差不多,但终究是不一样的,以后这孩子说不定能出人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