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以LV在欧洲时尚界的地位,以亨利·拉卡米耶在商界的人脉关系,他能选择的合作对象多了。
互相合作过,有一定的交情,可以互相信赖的同行其实有不少。
就比如香奈儿公司,比如皮尔卡顿公司,他其实完全没必要把宝压在一个自己才刚刚认识,根本不是很了解的陌生人身上。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答案也很简单,就是他太自负,也太贪婪了。
其实如果有谁真的能够设身处地从亨利·拉卡米耶角度出发,也并不难理解他急着做出的选择。
别忘了,由于LV与MH的合并本来就是亨利·拉卡米耶他自己做出的决定。
而他却没有想过会得到这样的结果,其实内心早已经深深后悔。
再加上他才刚刚吃过MH背刺的大亏,后背遭受疼痛感还未消散呢。
他不可避免的有点愤世嫉俗,以至于对“同伴”这个概念都产生了怀疑。
所以哪怕面对眼前不利的局面,对他来说,到底要不要再引入一个势均力敌的同盟军,其实是个让他心里颇感为难和顾虑的选择。
没错,香奈儿和皮尔卡顿这些老伙计虽然不错,可过去彼此合作只是单纯针对某款产品,或者为了某个主题活动,做暂时性的合作。
并不牵扯到股权,也没把各自绑在一起。
天知道亨利·拉卡米耶如果求助于他们,并把他们引入自己的公司。
当把MH和健力士制服了之后,这些老朋友会不会也因为利益和权力和他产生龃龉,发生矛盾。
如果真是这样,那到时候他又该怎么办呢?
别说人情上他的顾忌太多,哪怕实力上,这些老伙伴们也不是任人拿捏的。
而迪奥的贝尔纳·阿尔诺对亨利·拉卡米耶来说,就完全不一样了。
首先,在亨利·拉卡米耶看来,这个人能力虽然有,但是个学建筑的,五年前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房产商,属于刚刚进入时尚业没几年的新人。
资历尚浅,还缺少经验,而且势单力薄,实力有限。
如今的迪奥时装每年的营业额才一亿多美元,比起路易·威登差太远了,两家企业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甚至这点在他们双方互相聊天的时候就能看出来。
亨利·拉卡米耶能感到贝尔纳的态度特别谦虚,对自己只有低声下气的讨教,像学生对待老师一样的对待他。
这也让他产生了盲目自信,认为在公司稳定后,自己只需凭借行业地位和公司资历,就能稳稳的拿捏住这个行业后辈。
其次,亨利·拉卡米耶还知道贝尔纳·阿尔诺手里的迪奥,其实是从法国政府的手里买下来的。
而在亨利·拉卡米耶看来这小子既然能获得法国政府的认可完成这个知名品牌的商业收购,并且他还能取得如此完美的结果,的确帮助迪奥走出了经营困境的泥潭。
这无疑代表了贝尔纳·阿尔诺的为人可靠,不但具有一定能力,也有商业信誉。
再加上这个人看上去文质彬彬,出身名校,一副绅士做派。
于是亨利·拉卡米耶也就犯了以貌取人的毛病,很主观的认为贝尔纳·阿尔诺的人品应该是比较可靠的。
最后,除此之外亨利·拉卡米耶内心里其实还有一个不大好对人言的小算盘。
那就是他其实已经惦记上了贝尔纳·阿尔诺手里的迪奥时装。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都误以为迪奥是个统一的品牌,只归属一家企业所有。
但实际上,这个品牌是分为时装业务和美妆香水业务两大部分的。
而且迪奥的身世也远比世人想象中要复杂的多。
1957年10月24日,随着克里斯汀·迪奥这位大师不幸卒死于心脏病。
这两项业务就被他的后人,分别卖给了不同的对象。
于是从这一天起,迪奥的品牌就一直处于分裂状态。
布萨克纺织集团得到了迪奥的服装业务,后来又因陷入经营困境,被贝尔纳·阿尔诺通过收购获得。
LVMH集团则一直拥有迪奥的美妆香水业务。
这也就是说,无论是亨利·拉卡米耶,还是贝尔纳·阿尔诺,他们各自手里的迪奥品牌都是不完全的。
也只有他们联合在一起,迪奥才会是一个完整的迪奥。
所以其实亨利·拉卡米耶的心里还藏着一个不好对外明言的梦想。
一方面,他想用迪奥的美妆香水业务这块香饽饽,作为去诱惑贝尔纳·阿尔诺诱饵,让其变成被胡萝卜牵着走的毛驴,为己所用,成为自己的马前卒。
另一方面,他想通过逐步控制贝尔纳·阿尔诺这个盟友,最终把迪奥时装转移到LVMH集团旗下,和迪奥美妆香水实现“统一”。
不能不说,亨利·拉卡米耶不愧是路易·威登的四代目,的确称得上老奸巨猾,方方面面都算计到了。
他这个合作对象找的,看上去好像哪儿哪儿都合适。
不但能帮他解决目前的困境,解决完问题之后,还能帮他把LVMH做大做强。
贝尔纳·阿尔诺会用自己的迪奥时装为亨利·拉卡米耶拼上LVMH最后的一块拼图,让落到他手里的LVMH集团焕发出太阳一样绚烂的光彩,成为法国第一大时尚集团。
这一切如果能实现,该是多么的美好啊!
但问题是亨利·拉卡米耶毕竟只是一个法国人。
他吃亏就吃亏在没读过华夏的史书,也没看过《三国演义》和《孙子兵法》上了。
他不懂得什么叫“便宜不能占尽,聪明不能占尽”,不懂得什么叫“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他何曾会想到,那个表面上人畜无害,恨不得把他当成爸爸供着的贝尔纳·阿尔诺,那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是真的连自己的亲爹都下得去手的狠人,岂能心甘情愿被他摆布呢?
实际上,还别看亨利·拉卡米耶是惦记着人家手里的迪奥服装呢。
可人家又何曾不是在惦记算计他呢?
所以最终的结果就不用说了。
由于亨利·拉卡米耶所托非人,完全被贝尔纳·阿尔诺的表面迷惑了,不但没拉来援军,反而引狼入室,给自己增加了一个极其阴险的敌人。
还别看贝尔纳·阿尔诺表面上答应他挺好,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按照两个人合计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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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明面上只是在虚与委蛇,跟亨利·拉卡米耶玩“扮猪吃虎”呢。
而背地里,这个家伙玩儿了极其阴险的一手——借刀杀人。
没错,当收到LV的投资邀请,发现自己居然有了能染指迪奥另一半业务,贝尔纳·阿尔诺确实打心里在为这个机会狂喜。
而且他背靠拉扎德投资银行,要是真的愿意从投资银行去募集收购股份所需的资金也有这个条件,不是太大的问题。
但是无论贝尔纳·阿尔诺,还是拉扎德投资银行,可都是急功近利,非常讲实际的。
要是他们去参与任何投资都只希望能把利益最大化,用最少的代价,最快的方式换来最大的利益。
至于其他都不重要,什么信誉啊,道德啊,面子啊,良知什么的,他们完全不会放在心上。
所以他们经过对这件事深思熟虑的分析之后,发现LV其实是处于劣势的,还是MH和健力士联盟的一方综合实力更强大,赢面也更大,他们就不打算出手去帮LV的忙了。
因为他们如果旗帜鲜明的去支持LV,一旦有什么动作,那么就相当于跟MH和健力士的联盟在挑衅,不但没有退路了,还很可能迎来对方的痛击。
这两家做酒的企业又岂是好惹的?
无论行业地位,人脉关系,资金,都不是他们可比的,万一这一宝要是压错了,偷鸡不成蚀把米可就糟糕透顶了。
但是,要是因此打退堂鼓,白白浪费这个机会,一点好处也没有,他们也不情愿。
毕竟LVMH这条大鱼他们早就垂涎欲滴了,现在自己找上门还能错过?
那是犯罪啊!
所以最终讨论的结果,就是他们该掺和还得掺和,但无比要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想尽办法去站在强者的一方。
不但绝对不能去帮LV,反而要干净利索地把LV卖个彻底。
具体的办法就是带着资金去和MH和健力士谈判,通过出卖LV的办法获取对方的信任和接纳,换来一些股份。
然后再利用贝尔纳·阿尔诺的个人魅力继续稳住LV,借助联盟的刀杀猪分肉,先把LV给彻底撂平再说。
就这样,贝尔纳·阿尔诺在和拉扎德投资银行定下计划后,在这家投资银行的资金帮衬下,他就找到了MH和健力士这边投诚,果然获得了对方的欢迎。
为此,他们三方干脆就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结成了新的联盟。
通过把他们各自持有资金和MH所拥有的百分之二十四的股份放在一起的这种方式,彻底把三方的利益绑在了一起。
而这还不算,接下来贝尔纳·阿尔诺还巧妙的利用了MH和健力士双方既有合作,又有互相忌惮,希望能够相互牵制的的心理。
他施展个人魅力和出众的口才,居然左右逢源的获得了这双方的支持,自己成了新公司的掌控者,占有新公司百分之六十的控制权。
到这个时候,借刀杀人的这把刀,贝尔纳·阿尔诺已经基本上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了。
而且很快MH的原总裁阿兰·舍瓦利耶也对LV的四代目亨利·拉卡米耶图穷匕见。
在三方合作的新公司又收购了一定股份后,阿兰·舍瓦利耶作为发起人召开了董事会,正式要求把新公司的代表贝尔纳·阿尔诺接纳为公司董事。
并且还通过媒体对外宣称,“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股东组织,来防止恶意收购,而现在我们找到了我们非常优秀的合伙人,就是这位贝尔纳·阿尔诺先生。他简直就是一位绅士。”
毫无疑问,当这件事曝光出来后,LV的四代目亨利·拉卡米耶在董事会现场都懵圈儿了!
这老头儿差点没被贝尔纳·阿尔诺的两面派的骚操作给气吐了血!
这才领教了世道有多么的险恶,知道了什么叫“知人知面不知心”。
实际上在此之前,贝尔纳·阿尔诺还一直跟他眉来眼去的呢,让他一直觉得这就是我自己这边的人,就等着他的米下锅了。
谁知道等来等去,居然等到了这么一个结果。
没错,对方的确是把米下锅了。
但可惜的是这个贝尔纳·阿尔诺摇身一变成了自己对手。
他做的饭不是给自己吃的,所有人好像都在联合起来,共同算计他。
不用说,遭遇到这种突然的打击,阿兰·舍瓦利耶很难再保持冷静,简直就是盛怒,完全坐不住了!
心想你个狗东西啊,不是跟我一伙儿的嘛,怎么跑到那边去了。
行!你们不是要膈应我吗?那我也不能让你们痛快了,我也得膈应膈应你们。
于是当时,亨利·拉卡米耶就拍桌子站了起来,在所有董事会成员面前扬言,说自己要购入股份,将自己的持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三。
这个数字是个很微妙的数字,如果说亨利真能说到做到,一个人拥有这么多股份。
那么也就意味着他在LVMH的重大决策上,拥有一票否决权了。
那自然MH这边,不管几方联盟也无法为所欲为了。
可问题是亨利·拉卡米耶光顾着嘴痛快了,却不懂得“咬人的狗不叫”。
实际上他这么冲动的一说等于给对方提了个醒儿。
他不是说要买到一票否决权吗?
贝尔纳·阿尔诺是肯定不能允许的呀。
结果说是迟那时快,这贝尔纳·阿尔诺的手真的是比流言传得还快。
而且不光快,他还有钱!
三天之内,贝尔纳·阿尔诺代表三方公司斥资六亿美元,在公开市场不计成本收购股份。
把公司名下的LVMH的股份一下做到了百分之三十七点五,一跃成为了LVMH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抢先拥有了一票否决权。
到这个时候,亨利·拉卡米耶那真是欲哭无泪啊。
如果他在董事会放出豪言壮语正式宣战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愤怒。
那现在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那是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啊!
而既然局面已经崩坏至此,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怎么办呢?
那也只剩下了最后一条路,他决定舍下老脸找老朋友们求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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