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茛苟淡淡地说道:“程正东程老夫子回京时,随身只带了两件东西。一件是于总都料送给他的《洛神赋图》。”
众文人纷纷发出“嘶”的声音。
他们的反应完全在万茛苟意料之中,他笑了笑接着说:“另外一件嘛,就是老夫子手书的这首《定风波》。老夫子亲口告诉我说,这是当时于总边吟诵,他本人亲自手书下来的。”
这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以程正东的身份地位,是绝不会看走眼的。难道你们连程老夫子的话都不信?
众人连忙一番赞叹,浑然忘了刚才提出质疑的也是自己。
“诸位贤良是不是觉得很疑惑,能作出这样作品的人,怎么会写出今日这种文理不通的东西?”万茛苟问道。
这句话算是问到所有人心里去了,纷纷求解惑。
万茛苟开始说了起来:
“这首先就得从一个关键的问题开始了。
咱们为什么要读书?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不过万某以为,提炼出礼记里面那句话,最为合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天下之事,皆知易行难也。
这段话咱们都读过,但真正做到的能有几人?
自古以来,高谈阔论者众,埋头苦干者寡。
这是咱们读书人的一个通病。
咱们总把清流清谈挂在嘴边,以不沾人间烟火为荣。
其实吧,说好听点,是消极避世。说难听点,就是空谈误国。
敢问:成日里钻入故纸堆,或是做一些无病呻吟之作,于己何益?于家人何益?于国又何益?
无非就是为自己的好吃懒做找个合适的借口罢了。”
这番话对在场这些人来说,无异于直接啪啪打脸。
若是出自其他人之口,恐怕这群文人早就跳起来了。
不带这么灵魂拷问的好不好?
但这话是万茛苟说的,加上一口一声“咱们”,就是令人心服口服的“高见”了。
众人有的低头沉思,有的神态恭敬地望着万茛苟。
不过,这和那位于总都料有何关系?
万茛苟笑了笑,继续讲了起来:“我给大家讲一件趣事。我们曌集团的何副总,是于总都料最亲密的人。他们两人之间,经常是一些旁人听起来非常荒诞可笑的对话。前几日搬到这边新的临时居所,于总都料让何副总打扫卫生,何副总自然是不愿意做这种小事。你们猜猜于总都料怎么说?”
众人的好奇心被调动起来了,急忙追问。
万茛苟学着于奇正的语气神态:“你特娘的,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再到这里BB不去干活,信不信老子揍你啊?”
这句话又把众文人震住了。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话何其高大上?但是和这句话中其他的内容组合在一起,简直令人觉得简直了。
常欢不由得问道:“万先生,于总都料平时对你们都是这么说话的吗?”
万茛苟叹了一口气:“不光是我,几乎曌集团每个人,都希望他有一天能这么和自己说话。不过到目前为止,还只有何副总享有这种殊荣。”
说这句话时,语气中流露出无限渴望和遗憾之色。
这就让大伙觉得很蛋疼了,还有这个玩法?
万茛苟继续说道:“再说说他的诗,绝对是因时而宜的。”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亦如是。这句话是对如烟姑娘说的。把对佳人的仰慕之情,和自己的自信之处表现得淋漓尽致。妙就妙在你要真说他在追你,又找不到证据。试问:有哪个才女能顶得住这句话?”
“再看那首《定风波》,当时是程老夫子力邀他去京城做官。若是直接拒绝,必定大伤程老夫子面子。在程老夫子这样的前辈面前,用一首字字珠玑的诗,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又让对方很舒服。更难能可贵的是,全文坦坦荡荡,没有半个字揉捏造作。如果你是程老夫子,对这样的年轻人作何感想。”
常欢试探着问道:“万先生的意思是说,于总都料今日这首歌,其中另有深意?”
万茛苟笑道:“不错。我个人觉得今日这作品,绝不是对各位贤良敷衍。试想,给如烟姑娘的就是一句话,给程老夫子的也就一首诗,而今日却是长歌而行啊。”
大家全都围拢过来,期待着万茛苟继续官方解读。
万茛苟也没让大家久等,立即开始解读起来。
刚才那首歌前十句的关键词:真情。
无论是男女真爱,还是父母血肉之情,这些都是人间至纯至善的真情。若是一个人连这些都没有,那就与畜生无异了。
接下来就是强调这种真情的关键词:同。
同在世间生,同耕世上土。同担日月天,同甘人世福。
并由此说明,这些人间真爱,是来自于天地的赐福。
再接着话锋一转,提到世间诸多不平之事。
最后反复吟唱突出全诗的关键词:自由。
这就让人不得不思考,于总都料要表达的“自由”是什么?
如果只是个人的自由,那格局也就如此了。
但联系到前面的关键词“真情”、“同”,就会发现他的真正意思是:一个人与人之间充满真情,没有尔虞我诈的大同世界,每个人都能自由快乐的生活。
博大浩瀚的胸怀和悲天悯人的贤者风范,展现得淋漓尽致。
至于为什么文理不通,万茛苟也给出了合理的解释。
在座的都是饱读诗书之人,可以说无论做出多好的文章,最多也只是让大家叹服而已。
于总都料要的不是这些虚名,而是给大家提供一种思考。
用反其道而行之的方式,令大家印象深刻。同时隐含劝诫之意:读书人,更应该入世。
至于为什么只有一个曲调,那就更简单了——大道至简。
正所谓: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
最后就是他的歌声了。
无可否认,这声音真的是难听到极致。
但大家不要忘了,这个世界最难做到的一件事就是极致。
任何一件事如果做到极致,都是超凡入圣的。
于总都料这么做,就是再反过来加深大家的印象。
众人恍然大悟,好像还真是这样呢!
虽然只听了一遍,但那“嘿唉哟,嗯嘿哟”简直就是魔音,入脑就被记住了。
其中还有几人,忍不住开始哼了起来。
简直太奇妙了,明明自己刚才很讨厌的,也没去学,怎么一下子就会唱了?
不仅是会唱了,而且是越唱越想唱,越听越好听。
最早提出质疑的那个书生,对着于奇正离去的方向恭恭敬敬行了个弟子礼:“于先生真乃世上难得的高才!与之相比,我这么多年的书真是白读了。在下实在是羞惭啊。”
这话引起了所有人的共鸣。
书生转而对万茛苟行礼:“多谢先生。今日若不是先生,以吾等这些愚钝之资,何以体会到如此精妙之意啊。”
万茛苟急忙笑着推辞。他们做这些的时候,常欢一个人坐在那里沉思,眼光不断闪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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