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酒吧。
有动龙马看着靳子跃和傅寻,眼中也少了些波澜。
他在吧台找了个位置坐下,说:“金汤力,谢谢。”
“好的。”靳子跃颔首,转身回去刨冰。
有动望向傅寻,说:“看来你们还是碰面了,恭喜呀。”
傅寻打了个哈哈:“还是托你的福,我在这蹲了好久。”
有动龙马没有再就这这个话题聊下去,他望着靳子跃的背影,说:“前天晚上是靳君救了我吧?”
冰块落入杯中叮铃作响。
靳子跃带着歉意回道:“小哥真会说笑,我除了学业,都在这里打工,应该是认错人了。”
话是如此,可是手中的酒瓶依旧端持得稳健。
“这样啊。”有动龙马面露憾色。
他不死心,又追问道:“那我可以问小哥一个问题吗?”
靳子跃正好把酒液调配好,淋在冰块上,使得冰块晶莹的光泽,带着鎏金般的液浆。
“小哥请说。”
有动问:“我有一个朋友,她平时性子冷清,可是最近不知怎么的,老是喜欢赖床,整个人性格好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倒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
傅寻听完,默默攥紧手中的杯,剩个底的冰水一饮而尽,重重拍在吧台上。
引得有动龙马一阵侧目。
靳子跃对傅寻的脾气熟视无睹,微笑道:
“听起来也是有趣的症状,说不定您的朋友原先就是一位喜欢偷懒的人呢?”
有动龙马错愕,主要是,联想到傲慢喜欢偷懒,觉得和平日里沉默寡言的产生了极大的反差。
傅寻闷闷地坐在一侧,他当然知道,【昏昏愈睡】带来的副作用,就是常年嗜睡如命,这放在驭命者手里,是临时恢复伤势的神气命辞,但是要是常年寄宿在人身上,那这个人多半就废了。
每天都需要和起床做斗争,意志坚定点的,【昏昏愈睡】吸收不到宿主的懒惰情绪,自然会逐渐萎缩凋零,最终泯灭。
但是现在来说,那个叫傲慢的女人似乎也没有意志坚定的理由。遭逢大难侥幸脱生,恐怕也是心理最放松的时候,毫无防备的状态下,压根斗不过倦意。
靳子跃恐怕是想以这种方式,让她不再介入接下来的案件中,让女人丧失了斗志。
但同时也脱离了危险。
说起来,对一个战士而言,真是又残忍又仁慈。
“不就是被床封印了嘛,多正常的事。”傅寻说道。
有动龙马不甘心地问道:“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她恢复么?”
靳子跃笑笑,扬了扬酒瓶,示意自己只是个调酒的:“客人,对于您的朋友,我也爱莫能助。”
“那如果是靳君,你会怎么做呢?”
靳子跃放下酒瓶,认真地看着他:“客人,对您来说,对方是您什么人呢?”
“无比重要的人。”有动龙马毫不犹豫地说,“重要到不忍失去、不能失去,一想到会失去她,连自己命都要搭上的人。”
“既然如此,那请您豁尽全力去保护她。”
靳子跃莞尔。
有动龙马顿悟,接过靳子跃手中调好的酒,一饮而尽。他朝着靳子跃深深地鞠了一躬:“多谢款待。”
靳子跃回以招牌的温和笑容。
但是这一次,有动龙马可以从他的眼中,看见流露出由衷的喜悦。
有动龙马说:“其实,我是来道别的,我们已经准备远离这座危险的城市。”
傅寻一愣,心里想对方还挺上道。
“下次再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靳君和小哥都是我的恩人,也是我的朋友,算是我对这座城市最后的一点依恋。”
有动龙马说着。
靳子跃却可以感受到,对方身上,慢慢展露出属于他的锋芒。这段日子的经历,让原本的理想主义愣头青蜕变向成熟。
看着他缓缓走出的背影,靳子跃也是微笑:“欢迎下次光临。”
青年站定,在门口朝着他们再深深地鞠了一躬,拉开门消失在垂眸的天色里。
……
小雨淅淅沥沥。
泥泞的路边,这里是LED灯照不到的传统手艺街。
闫无逊拉长了老脸,看着抱着膝盖的男生蹲坐在店面。
“怎么又来?”
他语气不善。
暴食抬头,脸色憔悴。
“伙伴们不是牺牲就是失踪了。”
“得。”闫无逊也不管听不听得懂,只是觉得他这委屈巴巴的语气,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别指望我收留你啊。”
这回暴食倒是学乖了,他带着翻译耳机,大致听得懂闫无逊在嘟囔什么。
但他也不在意,低着头,眼神黯淡,说:“我暂时找不到他们,仇人也死了,暂时想不到有什么要做的事,所以想回来报恩。”
“你回来啦!”豆子掀开门帘,看见暴食很是高兴。
闫无逊没听懂暴食在说什么,正恼怒着,但是对方早就准备好翻译的外放,一听,也就沉默了。
“小鬼,跟着我们可是要受很多苦头的。”闫无逊郑重地说。
他们现在身份敏感,生怕遇到一两个熟人当场把他做了,更何况是在这种异鬼横行的地界。
“嗯嗯。”豆子也插着腰,老气横秋地点点头。
“我不怕。”暴食说,“原本以为失去了味觉,又挨饿快要死去,是你们救了我,就算有再大的苦,也不及救命之恩。”
闫无逊说道:“小子,你倒是有情有义,但是你也见识到,我们可不是普通人,而是天下盖世的驭命者,跟着我们,小命随时会丢,这样你还敢吗?”
豆子俯身耳语:“逊哥,你什么时候是天下盖世了?”
闫无逊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一边玩去!”
暴食郑重地点头:“我不怕。”
闫无逊瞪眼挑眉,嘿,我还真就不信劝不走你。
“小子,你是异鬼,我是人类,人鬼殊途懂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懂吗!人类和异鬼是不可能走近的!没杀了你已经算是我宅心仁厚了!”
暴食的语气顿时就软了下来:“我从来没有杀害过人类,都是靠医院血库的血浆维持,也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我的命是你们救的,如今大仇得报,你们想收回去我也没有怨言。”
闫无逊头疼:“这憨娃子怎么油盐不进呢!”
豆子耳根软,也有些同情暴食,说:“逊哥,他是好人,我们就收留他吧。”
“放屁,我是好人怎么没人收留我。”闫无逊本就是慵懒的大叔形象,虽然骂人,但是语气却意外的慵懒。
其实闫无逊也有自己的考虑,他告诉自己,这是人生地不熟,有个本地人当向导也不错,更何况他心中还有非做不可的事,有个帮手不要白不要,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才不是因为看着傻小子可怜。
豆子见他这话,心底一喜,知道他要松口了。
果然,闫无逊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暴食。”
闫无逊一听,噎到了:“且不说难听,而且暴饮暴食我最忌讳了,这是对粮食的不尊重。”
啊?暴食一愣,这是打算用这种方法拒绝我吗?
闫无逊扭头说道:“不讨喜,换个名字。”
他抬头,青墨般的天色细雨淅沥,打湿了街边,马路上混杂着泥泞。
“你加入的时候是雨天,‘加雨’,‘雨加’?”
暴食脸色错愕。
这时候,豆子补充道:“不好听!要不把‘加’字换成近似的意思吧?”
小男孩敲敲脑袋,突然灵机一动,展颜笑道:
“不如,就叫做‘添雨’吧?”
坐在地上的萎靡青年,眼眸中慢慢点亮了色彩,像刺穿乌云的阳光。
他脆生生地答道: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