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飞雄身后,靓坤来到了旺角一家规模并不大的夜总会,规模不大,但是装修可一点都不寒酸。
飞雄推门走进一个包厢,举手招呼道:“嗨,bill姐!”
越过飞雄的肩膀,靓坤看到包厢里只坐着一个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眼眶附近黑黑的,也不知道是黑眼圈还是眼妆,身穿西装西裤,发型是染着金黄色的斜前纹理烫,手里夹着一只直径几乎和她的嘴一样大的雪茄,伸手吸雪茄时手腕上的劳力士金表也是男款的,全身上下能体现出女性特征的只有她脚上那双高跟鞋和耳朵上的那对钻石耳钉了。虽然神色萎靡,但是眉眼中还能看出来当年肯定也是个美女。
Bill姐从嘴上取下雪茄,站起来,和飞雄拥抱了一下。
Bill姐把飞雄拉到一边,拿眼上下打量着靓坤,“你带过来的?”
飞雄在沙发上坐下,笑道:“新收的小弟,够靓仔吧?”转头又向靓坤介绍:“这是和义盛的Bill姐。”
Bill姐点点头,坐回沙发上的主位,又用眼盯着靓坤的两腿之间,“就是不知道本钱怎么样?”
“那我就不妨碍Bill姐先试试货了。”
叼着雪茄并未点燃,飞雄知情识趣地起身出门,还贴心的把门给带上了。
看着包厢里只剩下自己和Bill姐,靓坤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Bill姐……”
Bill姐往沙发上一躺,闭上眼睛,只有手里的雪茄还在一口一口地嘬着,“你还在等什么?今天把我伺候舒服了,以后有你的好处。”
……
“对不起,Bill姐。”
Bill姐睁着眼睛,两眼空洞无神,“算了,不关你的事。”
“Bill姐,能戒就戒掉吧!人生还有很多其他的乐趣的。”
“你Bill姐,我,十三岁就出来混了,这些人生道理我懂的比你还多。以前,我只是贩毒,但是看到那些道友吸得云天雾地,我就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让他们这么快乐,谁知道一沾上就甩不掉。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不是我玩白小姐,而是白小姐玩我。后悔都晚了!你可千万不要走我的老路!”
“要不我给你介绍个帮人戒毒的地方吧!我老爸就是在那里成功戒毒的。”
Bill姐用手肘撑起上半身,从沙发上俯视着靓坤,“看不出来,道友也能养出你这样的靓仔儿子。可惜,要不是要从soso那里进货,我都舍不得把你让给她。”
从靓坤的角度看过去,此时满脸潮红、头发凌乱的Bill姐比刚才更有女人味。对于男人来说,女人味比任何催化剂更有用。
当然,两人忙活的时候也不妨碍聊天。
“Bill姐有儿子没有?”
“当然有。你知不知道,我儿子跟你差不多大?”
“那他人呢?”
“在大祠堂(指赤柱监狱)里。三年前,他抽到生死签,到警署去杀一个转做污点证人的反骨崽,被警察当场抓了。”
“那你有没有老公?”
“好久之前有过。不过记不太清了……哎,别说那些没用的,儿子,用力呀!”
……
嘴上说着不记得,并不是真的不记得,而是不愿提起。
过去有多风光,现在就有多没落。
六十年代初,Bill姐还是个黑帮大小姐、和义盛开山祖师的孙女,邂逅了从澳门来香港“发展”的黄天雄,两人结为连理。当香港一般江湖人还挥舞着西瓜刀在街头争地盘时,Bill姐已经与日本黑帮山田组做走私生意。一批货款被山田组在神户黑吃黑,黄天雄带着自己亲手调教的几个手下,护送Bill姐从香港杀去日本,枪杀三十多名山田组成员,夺回货款,并且平安返回香港,吓得山田组组织头目草菅一雄主动报警寻求保护,震惊香港和日本江湖。黄天雄完成了从默默无闻到江湖悍匪的转变,在当时香港江湖被称为“杀手雄”,登上国际刑警通缉令,被通缉后下落不明,据传最终去了泰国——总之是再也没有回来。但是,回忆起黄天雄,Bill姐仍然印象深刻,半长的头发,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永远没有表情,眼神锐利,枪法如神。
“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益习其声,又近出前后,终不敢搏。稍近,益狎,荡倚冲冒。”
随着黄天雄远走他乡生死不知,和义盛坐馆几经更迭,Bill姐的江湖地位也是一天不如一天,连自己的儿子都保护不了、被人算计。
——生死签真的是老天爷的意思吗?Bill姐早就不是天真的小女孩了,早就明白“谁话事,谁就是老天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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