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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 吉兆

延城,沈园,边令诚看着封常清派人送来的文书,忍不住狠狠一巴掌拍在腿上,随后便疼得从沙发里跳了起来,“好……”

倒吸着冷气,边令诚瘸着那条摔折的腿再次坐下来时,虽然仍旧疼得厉害,可是却难掩脸上的喜意,沈郎轻兵夜渡婆勒川,随后奇袭连云堡,在日出前便攻下了这座号称接天之城的要塞,更难得乃是此战大军阵亡士卒不过三百人,乃是挑不出半点毛病的完胜。

“边公,这是鱼黄门让人带回来的书信,还未曾拆封。”

来送战报的书吏又提了袋文书放送到了边令诚边上服侍的小黄门手里,“若是边公无事,小吏便告退了。”

“你回去吧,等咱家写了御呈圣览的奏折,自会命人送去都护府,到时候你让封长史务必要用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城。”

边令诚说话间,又从怀里掏了些银币丢给那书吏道,“沈郎打了胜仗,咱家今个儿高兴,这些赏你了。”

“多谢边公!”

那书吏接过那把银币连忙道,他来前还以为这位宫中来的中官不好伺候,没成想却是如此平易近人,他向来只听人说宫中宦官死爱钱,没成想这回居然到从这位边公公手里得了赏赐,虽然只是小钱,可也足够他向同僚们吹嘘了。

待那书吏走后,边令诚自让身边的小黄门打开牛皮袋,看到里面厚厚的一叠文稿,他不由愣了愣道,“小鱼弄什么鬼,咱家让他去代为监军,通报军中大事,怎地写了这么多作甚……”

“阿翁,小鱼怕是在军中烦闷,不会连拉屎屙尿这等小事都写进去了吧!”

边上的小黄门调笑着说道,虽说鱼朝恩随大军远征,自是叫他和另外二人不必受那风餐露宿、黄沙酷日和冰川绝域之苦,但是心中仍旧难免会生出几分妒忌,有了这样的资历,又和那位深得圣宠的沈郎君攀上关系,鱼朝恩今后在宫中必定是平步青云。

拆开那封皮上火漆印鉴,边令诚自是取了里面的文稿看起来,结果这一看就先皱起了眉头,只见上面写着《安西军远征风云录》,下方落款是西门氏,他想来想去也不记得高仙芝大军里有哪个是姓西门的。

接下来边令诚便翻阅起这西门氏所著的文稿,初时满脸的嫌弃,自语道,“这等粗鄙文字也配著书,这西门氏端的不要脸面……”

边上的小黄门眯着眼在边上不时瞄几眼,初时也高兴得很,觉得鱼朝恩不知从哪找来的野狐禅学人写得稗官野史,这什么沈郎君于滚滚雷潮中大呼,“天命在我大唐!”“异邦孽龙也敢助纣为虐,对抗天兵!”随后那漫天雷霆竟是躲避攀崖的军士,只打得边上山峰崩裂……

只不过随着一页一页地翻过,这小黄门也看得入了神,只觉得这西门先生写的战事可真带劲啊,怎么到后面就没了呢?

“还有吗?都拆了!”

直到边令诚的呼声,这小黄门才回过神来,连忙翻起牛皮袋来,却只找到封书信,呈给了边令诚。

边令诚入手看过这份鱼朝恩的亲笔信后,才知道那西门氏原来是沈郎帐下的弗菻书记官,也是其国王都的贵族出身,心慕大唐风仪,欣然率家臣奔赴东土,如今其人改了汉姓汉名唤做西门庆,只不过到底是番邦蛮夷,学习大唐文字尚自浅显,再加上其国史书便是此等文风,因此读来不类中土史官记载。

“学我大唐文字不过年余,能有这般成就,倒也算得上天资聪颖了。”

放下手中书信,边令诚叹道,随后朝身旁的小黄门道,“速去那纸笔来,咱家要写奏折。”

小黄门不敢怠慢,连忙招呼边上的沈园家奴帮忙取了纸笔,又抬了桌案过来,接着便铺纸磨墨,边令诚也没有拖延,提笔便写了封说明情况的奏折,接着上了火泥封起来,将其和那部《安西军远征风云录》放在一块道,“你立马送去都护府,让封长史立刻派人送往长安城,另外再叫封长史派人催催疏勒镇那边,尽快将西门先生后面的文稿送来。”

“是,阿翁。”

“怎么了?”

看着拿着文稿脸上有些欲语还休的手下小黄门,边令诚问道。

“阿翁,这西门氏文辞直白粗鄙,这般献于圣人,是否污了……”

“你懂什么,便是要此等异邦人所写的军中之事,方自有趣,才能讨圣人欢喜。”

边令诚自笑起来,圣人如今爱玩乐,虽说喜好文学,可咱大唐缺那等信达雅的文辞么,缺那等华丽雍容的诗篇文章吗,天天山珍海味吃惯了,偶尔换换口味它不好么!

这些小东西就是没个眼力劲,就该一辈子是个伺候人的命,小鱼这回倒是聪明了!

边令诚感叹着,觉得等高仙芝和沈郎率领大军班师回朝,他以后也得多提携提携鱼朝恩,可不能生分了,这小子年轻力壮,又有这等军旅经验,还和沈郎亲近,难保今后圣人不会重用他,就像当年的杨思勖那般。

半个时辰后,安西大都护府的官署内,便有身背靠旗的骑士策马驶出,直朝城外而去,接着每至驿站便换马骑乘,换马不换人,朝长安城奔驰而去。

……

武威城中,河西节度使官衙内,王忠嗣朝匆匆走来的医官道,“情况如何?小女到底是得了什么病?”

“大将军莫急,大娘子非是得病,而是旅途劳顿,动了胎气,只要好好静养就没事了,某已经开了安胎的方子,按时调理身体,用不了三五日,大娘子便能恢复康健。”

那医官面带喜意的回答,不过他也是暗自感叹到底是四镇节度使的武家女,千里迢迢从长安城骑马来凉州,这都显怀了,这位大娘子仍旧气血旺盛,肚里的孩儿也精神得很。”

“赏,赏,赏赏赏!”

回过神的王忠嗣连忙大喊起来,脸上更是狂喜起来,他自己几个儿子都不争气,顶多算是中人之姿,而且都子嗣不旺,不曾想自家女婿真是枪法如神,这才一晚上就让十三娘怀上了,这可真是天大的好事。

自家女儿本就是老姑娘,王忠嗣原本还担心女儿不能早早诞下麒麟儿,如今他却是无忧了,旁边自有家将连忙取了金银送于那位医官,随后整座节度使官衙里也是变得喜庆起来,冲淡了这近月来连番调兵遣将的肃杀气势。

“主君,大娘子有喜,这乃是喜事,亦是吉兆啊!”

赶来的众将里,安思顺率先开口道,他和安禄山乃是堂兄弟,因此在王忠嗣帐下颇有些尴尬,说起来他早就和安禄山这个堂弟分道扬镳,只是这年头亲族关系不是说能撇干净就撇干净的,于是眼下他头个跳出来道。

随后其余众人亦是回过神来,纷纷附和起来,“安大使说得是,蕃贼必败。”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育子嗣本就是最大的喜事,对于眼下一众将领们来说,在征伐吐蕃人的关口,听闻这等消息,自然是天大的吉兆。

“且派人快马往安西去,知会于某那女婿这好消息!”

王忠嗣大笑了起来,对于此刻的他来说,他已经决定要打下石堡城,来作为这个外孙诞生的礼物。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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