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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三章 大改

皇帝发火也只是在朝堂上表达一下态度,吏治问题基层糜烂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时候谁要说真能根治,纯粹放屁。

借这个态度,不过是给改革派壮壮声势。日后再慢慢收拾,毕竟前朝太祖皇帝的故事告诉李淦,靠杀人是杀不好的。

现在盐政改革派、反改革派、以及刘钰这样的混在其中的造大反一派,彼此之间既有争斗分歧,有时候也会在一些问题上一致。

现在三方明眼人,都明白一件事:

那就是,晒盐法配蒸汽机提水,已经解决了困扰历朝历代盐政的生产不足问题。

反改革派在生产问题上和改革派对抗,是毫无胜算的。

双方唯一有可能分出胜负的地方,就在盐区的“边远地区”。

盐政两大难题,生产、运输。

生产问题解决了,边远区的胜负,决定了淮南盐改的深度。

对总承包商,盐引囤积商而言,虽然生产充足会让他们的利益受损,但最大的损失还是取消总承包商制度、取消盐引分区制度。

斗的方向,也就要把握在这个范围内。

即,证明在边远地区,这一套反垄断法拆分的改革,会适得其反。

所以,今天朝会上为什么要提到江西?因为这就是个模板一样的“盐区边缘省份”。

但同样是盐区边缘省份,内部也是有区别的。

江西,其实距离淮南产盐区不算太远。江西的边缘,来源于江西私盐泛滥,或者说来源于从明中期开始的闽粤对外出口,导致的商路携带闽粤私盐问题无法解决。

可现在,江西问题,伴随着贸易中心北迁,实质上已经完全可以解决了。

故而,反改革派的大臣立刻反对拿江西做实验。

因为,他们敏锐地察觉到,在生产问题被晒盐法和蒸汽机提水解决之后,盐政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就是“物流问题”。

越远,改革派改革的效果越难体现,也越容易出大问题。

江西伴随着海外贸易,已经不算“远”了。

那么江西不能做角逐场,应该选哪?

发完火后的皇帝,便点了林敏的名字,劈头盖脸先是一通输出,然后问道:“卿既管两淮盐政,兴国公大谈垦荒,虽和盐政相关但终非其本业。依卿所之见,这盐政问题到底出在哪?”

林敏对本职工作还是熟悉的,但皇帝在问之前先对他进行了一番言语输出,他也索性只能把大顺的烂伤疤揭开,把事情说明白了。

江西盐政问题,既然已经引出来了地方和中央的冲突,那么也不差他说的这些真相了。

“回陛下。江西盐政崩溃,非在一时。”

“之前历年,江西盐政估算引额,约在25万引。折每引350斤,则每年需盐8000万斤。”

“然而历年江西的官盐实销,只在50%上下浮动。最高年份,也只销了55%。”

“但实际上,江西百姓又不缺盐。”

“江西一省,各处私盐泛滥。”

“而私盐最泛滥之处,在吉安府。”

“臣斗胆,以吉安府为例,说清楚江西盐政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皇帝示意许可,确实,江西每年的盐引实销都在一半左右,早已经是个老大难问题。

林敏便用吉安府的例子,把这件事彻底讲明白了。

原来,吉安府的盐,是归广东的,吃的是广东盐。

明末大乱,还涉及个收复台湾府的问题。

广东、福建那些年始终是前线,拉锯、海战、登陆反登陆、劫掠反劫掠,大顺打的又是保天下的旗号,既没法勾搭荷兰人,也没法勾搭葡萄牙人。

战乱,导致食盐产量锐减。

广东、福建的盐产量锐减,又牵扯出新的问题。

比如吉安府,原本是广东盐区的,朝廷收税得考评官员,考评官员肯定要涉及税收。

涉及税收,就得涉及官方督办把盐卖出去。

盐业专营,专营意味着朝廷必须以行政力量,保证专营,即保证专营垄断商人获得利益,否则谁花钱缴税买盐引啊?

广东、福建作为两岸对峙前线,食盐产量降低,这几乎就是明晚期,两淮盐政“有引无盐”的翻版,只是不同的表现形式。

现在的淮北盐政改革,即便改革前的政策,也和之前不一样。

而之前,闽、粤等地的盐政,是商人到府、州、县承包,然后拿到承包单据后,上面报总账,按照承包额,再放引。

问题是广东的盐产量即便不降低,也还是缺盐的。

为何?

因为这又关系到人头税、盐税问题。

人口越多,要缴纳的税越多。

要缴纳的税越多,地方官完成的难度就越大。

考评要是连税收不都不考评,那还考评个屁?

隐匿人口在税法改革之前,对地方官是有利的。

人头税倒是还好,也甭管是隐匿的就不收了,还是地方上做假账、给朝廷账目上的人头税交齐剩下的自己分了,那都无所谓。

关键是盐。

隐匿的,只是账本统计上的人头。

可不在账本统计上的人口,也是要吃盐的。不是说不往账本上统计,这个人就不用吃盐了。

本来就因为战争前线的缘故,盐产量降低了。现在又有大量的隐匿人口要吃盐。

盐商是脑子多抽抽,不去距离盐产区更近的地方卖盐,却跑到吉安府卖盐去?

再说,隐匿人口吃的盐,必然导致官盐的产量降低——得把很多盐产量报成私盐,隐匿人口只能吃私盐。

吃官盐朝廷就算再笨,也会感觉到不对,几个人啊怎么吃这么多盐?怎么,别的地方都是一人一年吃五斤盐,这江西人是特殊材料做的,一年吃40斤盐?

这就导致,引多、明面的盐少。

吉安府的商人压根不去买引。

商人不去买引,上面考评难道管得到商人?

上面自然是狂喷地方官:你们干什么吃的?盐引都招不出去?你们这治理能力有问题啊,升官?升个屁!

而当时的两淮盐,因为是大明袁世振纲盐法最早实行的地区,和广东福建的老办法又不一样。

两淮盐的负责制,是这样的:总承包商拿盐引,销售商买引。觉得那个市能卖100斤盐,那就买100斤的引。地方官的责任,是这100斤交了税的盐,能卖出去。而那个市,按照人口算,其实能吃500斤盐,但这就和地方官关系不是太大了。盐税只和承包商挂钩。

而广东盐区的责任,是:你这地级市多少人?一人按五斤盐算,你们市100个人,你需要在你们市卖500斤盐。这500斤盐,编号,你们地方官负责找商人来买引,买引之后,核算汇总,去盐区排号拿盐。盐税和地方官直接挂钩。

战争前线、考评、隐匿人口导致缺盐等等问题,加在一起,使得吉安府的地方官选择了“用脚投票”。

广东盐区的政策,配上考评、和海峡对峙盐业被影响的局面,就是个死局:

人口天天不增加,咋治理的啊?啥水平啊?人口都不增加,还想升官?摆明了是行政能力不合格啊。差评,别想着升官了。

人口增加,人口考评倒是上去了,那盐引考评又掉下来了。咋整的啊,能卖500斤盐,结果连100斤的引都卖不出去,你们这是咋处理地方和商人关系的?差评,别想着升官了。

而两淮盐的政策,恰恰是吉安府的地方官员喜欢的。

盐税,和地方无关了,是朝廷——两淮盐政使——总承包商——次级承包商的责任。

是否承包吉安府的盐,那是两淮盐政使和总承包商、次级承包商的官司,你们玩去吧。

我们地方官只负责一件事:你们运进来100斤盐,我保证你们这100斤盐能卖出去;你们傻呵呵的运进来500斤盐,等着破产吧,既然无奸不商,自然不会有商人运500斤盐进来。

这责任,可就比以前“统计人口、计算盐引、本地招商、缴纳盐税”这一套小多了。

所以吉安府的地方官迅速达成了一致,上疏朝廷,用“广东产盐不足”为理由,要求归两淮盐区管。

户政府那边讨论了半天,同意了。

整个吉安府的官员,可谓是长松了一口气。

这个办法有没有问题?

问题大了去了!

完全违背自然规律,吉安府是离广东福建近?还是离着两淮近?

日后必然是广东盐、福建盐泛滥。

但,王八蛋才当几十年的地方官呢。

当时的问题,当时解决了。

以后的事,和当时的地方官有什么关系?

于是吉安府在并入两淮盐区的那几年,地方官的政绩是蹭蹭蹭的暴涨。

各县官员,果断重拳出击,打击私盐,顺便还把这些年藏着的一部分人口给统计上去。

几年之内,当地的地方官考评全是上等。

人口增加、盐商销售满意,果然有能力,赶紧提拔!

等那段时间过去了,日后的麻烦也就来了。

两淮盐在吉安府,终究是干不过闽粤盐的,严查走私也只能管一时,可管不了一世。

但,等着吉安府的官盐销售不畅、走私盐畅销彻底让官盐崩盘的时候。

当时吉安府的地方官早就不在吉安府了,该升官的升官了、该退休的退休了。

而朝廷这边,抓责任都不好抓。

谁的责任?

对一心升官的地方官而言,我的责任,就是盐商在两淮承包了多少引,我负责把这些引卖出去。是盐商不买吉安府的盐引,那和我有啥关系?

对有良心的官员而言,这盐铁专营政策,本就是汉武遗毒,早该取缔了,走私贩子来贩私盐,开个口子就是了。

对总承包商来而言,自己手里捏着盐引,直接和产盐的沟通,搞点小手段卖点私盐、提升盐引承包价,就能挣钱,吉安府官盐能不能卖出去,关自己屁事?隐匿了那么多人口,盐还怕卖不出去?

对次级承包商来而言,这吉安府的官盐不好卖,爷不去不就完事了?非得去啊?盐税是总承包商和朝廷对接,关我们屁事?真当我们小盐商是为百姓服务的?非得赔本也把盐卖到边远地区?

对老百姓来而言,官盐那么贵,我得多忠于你们老李家,放着便宜的闽粤私盐不吃,去吃两淮官盐?宁吃四十文一斤的官家盐,不吃十四文钱一斤的私家盐?况且吃得起吗我?

林敏借着这个机会,直接把大顺的这些烂伤疤揭开,意思也非常明确。

盐政改革,不是个简单的改革。

这地方和中央的博弈,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环而已,用不着大加惊诧。

盐政改革,是要涉及到生产、承包、运输、销售、缴税、考评、乃至于盐区重新划分的整体改革。

搞小淮北、甚至小淮海的盐政改革,压根就是修修补补中的低级修修补补。

既然都改到了这种程度了,就应该直接大改。

虽然都是修修补补,但手臂都快烂掉了,还琢磨着找扬州修脚师傅修灰指甲,这不扯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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